电力行业市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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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背景资料
一、电力行业的专用名词
上网电价:是指电网购买发电企业的电力和电量,在发电企业接入主网架那一点的计量价格。由电力生产企业和电网经营企业协商提出方案,报有管理权的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地方投资的电力生产企业所生产的电力,属于在省内各地区形成独立电网的或者自发自用的,其电价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上网电量、售电量:指发电厂销售给电网的电量
电费结算:国家电监会《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暂行办法》(电监价财[2008]24号)规定:电费结算有关事项应当在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与电网企业签订的《购售电合同》中予以约定。
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量上网电量,确保计费电量真实、准确。
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进行电费结算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上网电价为双方进行电费结算的法律依据,未获国家正式批复电价的,按照国家规定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执行。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不得自行变更上网电价进行电费结算。
电网企业应当在上网电费确认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该期上网电费的50%;电网企业应当在上网电费确认日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清该期上网电费。
脱硫电价:对新建燃煤机组同步安装脱硫设施、老机组按照减排计划的要求安装脱硫设备成本,政策给予的脱硫加价。
发电厂用电量:指发电厂在发电过程中自身消耗的电量
发电厂用电率:发电厂用电量与所发电量的比率
利用小时:指统计期间机组(发电厂)实际发电量与机组(发电厂)平均容量(新投产机组按时间折算)的比值,即相当于把机组(发电厂)折算到按铭牌容量满出力工况下的运行小时数
发电煤耗:又称发电标准煤耗。火力发电厂每发1kWh电能平均耗用的标准煤量。其计算式为:发电标准煤耗(G/KWH)=发电标准煤耗量(G)/发电量(KWH);
供电煤耗:又称供电标准煤耗。火电厂每供一千瓦时电能平均所耗用的标准煤数量,单位为克/千瓦时,它是按照电厂最终产品供电量计算的消耗指示。是国家对火电厂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其计算式为:供电标准煤耗(G/KWH)=发电标准煤耗量(G)/(发电量(KWH))-发电厂用电量(KWH)或=发电标准煤耗量(G)/1-发电厂用电量率(%)
标煤、标准煤:指每千克含热量29,271.2千焦的理想煤炭
重点电煤合同:为了应对煤炭价格的快速上涨,减轻发电企业的经营压力,发改委牵头联合煤炭行业与发电行业在每年签订购销合同,强制煤炭行业以优惠价格向电力公司保证供应一定数额的煤炭。
二、行业概览
电力工业是生产和输送电能(包括热能)的工业,可以分为发电、输电、配电和供电四个基本环节。电能不能储存的特点决定了发、输、配、供在瞬间完成,是一个有机联系,紧密配合的整体。
电力工业产业链一次发电、输电、配电、供电、用户能源,发电是将一次能源通过生产设备转换为电能的过程。可用于发电的一次能源主要有煤、石油、天然气、水、风和核能;输电是将发电厂生产的电能经过升压,通过高压输电线路进行传输的过程;配电是将高压输电线路上的电能降压后分配至不同电压等级用户的过程;供电又称售电,是最终将电能供应和出售给用户的过程。
三、行业监管
1、电力体制改革及其影响
1998年以前,我国电力行业长期实行计划经济模式下的管理体制,由原电力工业部履行电力行业管理者的全部职能,统一制定电力政策,管理全国的电力生产;1997年,以国务院国发[1996]48号文件、国家电力公司成立和原电力部撤销为标志,电力行业行政管理职能交由国家经贸委和各地方政府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行使,中央国有电力资产的管理和经营职能由国家电力公司行使并试行企业化运作,电力行业管理与服务职能交给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行业初步搭建了“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经营,行业协会自律管理和服务”的体制框架。长期以来,我国电力行业采取了发、输、配、供电一体化的垄断经营模式。在电力市场供求状况发生明显变化之后,电力垄断经营的体制性缺陷日益明显,旧的管理体制已不适应电力行业发展的要求。为了促进电力工业的发展、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竞争能力,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势在必行。2002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我国的电力行业体制发生了深刻变革。此次电力体制改
革的总体目标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健全电价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电力发展,推进全国联网,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电力体制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积极稳妥、配套推进的原则,有步骤、分阶段完成改革任务。“十五”期间电力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实施厂网分开,重组发电和电网企业;实行竞价上网,建立电力市场运行规则和政府监管体系,初步建立竞争、开放的区域电力市场,实行新的电价机制;制定发电排放的环保折价标准,形成激励清洁电源发展的新机制;开展发电企业向大用户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改变电网企业独家购买电力的格局;继续推进农村电力管理体制的改革。
不断深入推进的电力体制改革对我国电力市场格局和电力行业管理体制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新体制将代替垂直一体化的电力垄断经营模式。原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资产按照发电和电网两类业务划分,被重组为五个大型独立发电集团和两家电网公司。在发电领域,组建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五大独立发电企业。这五大集团均控制了30,000兆瓦以上的发电装机容量,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竞争;在电网领域,组建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两大电网公司,其中国家电网公司拥有及管理五个区域电网公司,即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和西北电网公司,这些区域电网公司又各自拥有并经营跨省高压
输电网和省内地方输配电网;南方电网公司拥有及管理广东、贵州、云南、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跨省高压输电网和地方输配电网。目前,厂网分开工作已经完成。
第二,新的电价机制将代替过去的单一电量电价。改革将建立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电价划分为上网电价、输变电价、配电电价和终端销售电价。上网电价由国家制定的容量电价和市场竞价产生的电价组成;输、配电价由政府确定定价原则;销售电价以上述电价为基础形成,建立与上网电价联动的机制,由政府对各个环节的价格进行调控和监管。
第三,改变了政府直接控制、行政审批为主的行业管理体制,成立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行业监管。新组建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将依照法律、法规,用法律的、经济的、技术的并辅之以行政的手段对电力市场和电力企业进行监管,履行制定电力市场运行规则、监管市场运行、维护公平竞争的职责。政府主管部门则通过制定能源和电力发展战略、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对电力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利用起调控作用。电力体制改革将促进整个电力行业的资源重组,使电力行业形成新的市场竞争环境和竞争主体,促使发电、输电和供电各环节加强内部管理,降低发电成本,促进电源结构的调整和电网结构的优化,推动我国电力行业的稳定、高效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2、主要的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