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机构消毒卫生标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托幼机构消毒卫生标准

ICS:11.080.99 C77 XXXXX-2019

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776-2019 DB32/776-2019 776

托幼机构消毒卫生标准

Hygienic standard for disinfection of nursery

2019-03-09 发布

2019-06-01 实施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2/776-2019

前言

本标准 4.1.2、4.1.3、4.1.4、4.1.5、4.1.6、4.1.7、4.1.8、4.1.9、4.1.11、4.2 为强制性的条款,其余为推荐性的条款。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出台有关托幼机构消毒卫生标准,直接影响对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的监督指导和效果评价。为此,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针对托幼机构的特殊性和卫生要求,结合我省常年监督结果,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编制格式按照 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 GB/T1.2--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2 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的要求进行编制。本标准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江苏省卫生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俊、徐燕、谈智、陈越英、吴小成、周品众、周明浩、章士军、蒋明伦。

DB32/776-2019

托幼机构消毒卫生标准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托幼机构室内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餐(饮)具、游泳嬉水池等消毒卫生要求、指标和检验方法等。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托儿所、幼儿园。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4789-2019 GB9664-1996 GB9667-1996 GB14934-1994 GB15979-2002 GB15982-1995 GB/T17220-199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

验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游泳场所卫生标准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一次性使用卫生

用品卫生标准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GB/T18204.9~10-2000 游泳池水微生物检验方法 2001 年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

规范》 2002 年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消毒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2 预防性消毒

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场所和物品进行的消毒。

DB32/776-2019 3.3 物体表面玩具、毛巾、桌面、卫生洁具、席子、褥具、便器架

子等表面。 3.4 消毒药械用于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使其达到消毒或灭菌要求的制剂

器械。 3.5 消毒卫生标准指不同对象经消毒或灭菌处理后,允许残留微生物的最高

数量。 4 卫生要求和指标 4.1 卫生要求 4.1.1 托幼机构内环境整洁,并有绿化、防尘

措施,有一定面积的绿化场地和室外活动场所,应做到无积水、无垃圾、无蚊蝇孳生地、无鼠害。 4.1.2 活动室、教室和寝室应有纱窗和纱门,防止苍蝇、蚊子等有害生物侵入

和隐匿。幼儿被褥单独叠放,不得混杂堆叠在一起。室内经常保持空气流通,定期进行

消毒,传染病流行期间,每日消毒至少一次。 4.1.3 幼儿园里应设有保健室及隔离观察室,应配备以下物品:隔离衣、体温表、压舌板、手电筒、毛巾、肥皂、便器、清洁用具、消毒药械等。隔离观察室应有专人负责,做好观察护理及消毒工作,记录完整。同

一隔离观察室内不能同时隔离不同病种的患儿,当患儿离室后须进行终末消毒。当有隔

离患儿时,进入隔离观察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换上隔离衣,出室后必须脱下隔离衣,并做

好手的清洁消毒。隔离观察室内的污物和污水必须经严格消毒后方可处理。室内必须配

有空气消毒设备,定期进行空气消毒。 4.1.4 托幼机构的食堂(营养室、厨房)必须取

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厨房应有完好纱门、纱窗,配有冷藏设备以及

消毒、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封闭废弃物的设施。备餐间不得装有自来水和下水道。 4.1.5 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执行

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托幼儿做到一人一巾一杯一水,一用一消毒。 4.1.6 卫生

间采用水冲式便池,便器每日消毒;突发肠道疾病患者,便器专人专用,及时消毒。

4.1.7 游泳嬉水池在使用期间应保持清洁无异味,每日消毒,符合 GB9667-1996 有关要求。 4.1.8 儿童接触的用具、玩具应定期清洗消毒,传染病流行季节每日一次。

DB32/776-2019 4.1.9 建立严格的卫生制度,如晨检检查制度和全日观察制度、儿童

健康检查制度和消毒隔离制度;体温表、压舌板等每次用完之后清洗消毒。 4.1.10 工

作人员应身体健康,每年健康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人员应注重个人卫生。做到勤理发、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洗衣服。工作服要勤洗勤换,定期消毒。保

教人员上岗前应接受卫生防病消毒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掌握消毒药械的使用方法。

4.1.11 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具有卫生许可批件,有专人保管,存放安全,标志醒目,并在有效期内正确使用。 4.2 消毒卫生指标消毒卫生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表

对室内空气 1.细菌菌落总数(cfu/m3)动态静态 2.溶血性链球

菌物体表面 1.细菌菌落总数(cfu/cm2) 2.大肠菌群(发酵法) 3.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沙门氏菌、溶血性链球菌) 工作人员手 1.细菌菌落总数

(cfu/cm2) 2.大肠菌群(发酵法) 3.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沙门氏菌、溶血性链球菌) 餐(饮)具 1.大肠菌群 2.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溶血性链球菌、志贺氏菌) 游泳池、嬉水池 1.细菌总数(cfu/ml) 2.大肠菌群(个/L) 3.游离性余氯(mg/L)≤1000 ≤18 0.3~0.5 不得检出不得检出≤10 不得检出不得检出≤15 不得检出不得检出≤2000 ≤500 不得检出象项

消毒卫生指标

目指标

5 检验方法采样及检验方法按附录 A 执行

6 有关规定

DB32/776-2019 6.1 各类托儿所、幼儿园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 6.2 各级卫生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本标准开展监测工作,每年至少一次。

DB32/776-2019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采样及检验方法 A1 采样及检验原则微生物指标的检验应在采样后 6h 内尽快进行。 A2 室内空气微生物采样及检验方法 A2.1 样品采集采样时间分动态或静态,静态选择消毒处理后与进行保教活动之前期间采样,动态即正常保教活动中。室内面积不超过 30m2,在一条对角线上设里、中、外 3 点,里外点位置距墙 1m;室内面积超过 30m2,设东、西、南、北、中 5 点,周围四点距墙

1m。平板沉降法采样:将营养琼脂平板(直径为 9cm)置于采样点 60cm~100cm 高度,打开平板盖,使平板在空气中暴露 5min,盖上平板盖。溶血性链球菌监测时采用血平板采样。 A2.2 细菌培养将采样平板置于37℃培养 48h 观察结果,计算平板上细菌菌落数。 A2.3 菌落计算50000×N

3

空气中细菌菌落总数(cfu/m )= A×T 式中:N——平板上平均细菌菌落数(cfu/平板); A——平板面积(cm2) T——暴露时间(min) A3 物体表面、手表面微生物采样及检验方法 A3.1 细菌菌落总数 A3.1.1 样品采集物体表面:将经灭菌的内径为

5cm×5cm 的无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物体表面,用一浸湿有无菌生理盐水的棉拭子在其内涂擦 5 次,并随之转动棉拭子,连续采样 4 个规格板面积,共采集 100cm2,然后剪去手接触部分,将棉拭子放入 20ml 生理盐水采样管内送检。手:被检人在从事幼教工作前,双手五指并拢,用一浸湿生理盐水棉拭子在双手指曲面,从指根到指端来回涂擦 2 次(一只手涂擦面积约 30 cm2),然后剪去手接触部分,将棉拭子放入含 10ml 无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