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经济的价值规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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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经济的价值规律分析
The law of value of commodity economy
班级:13国贸2班
姓名:鲍伟
学号:20132677
摘要:在通过对个各种经济学的学习,我们得知在商品经济的运行中,存在着许多的客观规律。如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货币流通规律等。这些规律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推动着商品经济的运动和发展。其中价值规律不仅贯穿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始终,体现在社会再生产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各个领域,而且制约着商品经济的其他规律和矛盾运动,支配着每一经济主体的行为和命运,调节这商品经济的全部运行过程。
Through a variety of economics in the study, we learned that in the operation of the commodity economy, there are many objective laws. Such as the law of value, the laws of supply and demand, competition law, law of currency, etc. These regular contact each other and influence each other, and promote the movement and the development of commodity economy. The law of value throughout the course of the commodity production and Commodity Exchange not only embodied in the social reproduction of the production, exchange, distribution, and consumption of various fields, and restricts the other law of commodity economy and the contradiction movement, dominate every economic subject behavior and fate, adjust the whole operation process of commodity economy.
关键字:价值规律(law of value)、劳动(labor)、商品经济(commodity economy) 商品经济的价值规律内容是商品的价值量取决于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必须按照价值量相等的原则进行交换。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差别,生产同一种商品所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是不同的。不等的个别劳动时间形成不等量的个别价值。单位商品的价值不是决定于生产该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而是决定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提出了“另一种意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指出“事实上价值规律所影响的不是个别商品或物品,而总是各个特殊的因分工而互相独立的社会生产领域的总产品;因此,不仅在每个商品上只使用必要的劳动时间,而且在社会总劳动时间中也只把必要的比例量使用在不同类的商品上”。又指出:“社会劳动时间可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分额的这个数量界限,不过是整个价值规律进一步发展的表现,虽然必要劳动时间在这里包含着另一种意义。为了满足社会需要,只有这样多的劳动时间才是必要的。”
对这另一种意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究竟决定价值形成还是决定价值实现,学术界一直有争议。我认为,这是从宏观经济的角度,进一步揭示形成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深层含义,从而也揭示了价值规律对资源配置的重要功能。我们知道,在微观领域,考察某一生产部门内部单个商品的价值,只要考察部门内生产者的平均劳动耗费就可以了,因为可以假定这种商品是社会需要的,
把供求平衡当作既定的前提。但是进入宏观领域,社会供给与社会需求就成为实实在在的问题,无法回避。社会上有许多“特殊的因分工而互相独立的社会生产领域”,分别生产各类不同的商品,社会总劳动时间必须根据社会需要按比例地分配到各类商品上。只有符合“必要比例量”的劳动时间,才是社会必需的,才能形成价值。如果某类商品投入的劳动时间过多,大大超过“必要比例量”,那么,即使从部门内看,它属于平均劳动耗费,但从社会范围看,它已超过社会需要量,这时超过的劳动时间就不被社会承认,不能形成价值。表现为市场价值下降,市场价格也随之下跌。反之,如果某类商品的供给量少于“必要比例量”,这时较少量的劳动耗费就能代表较大量的价值,产生一个“虚拟社会价值”。于是市场价值和市场价格都上升。正是这“另一种意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运动,调节着市场价值和市场价格的波动,直接影响各个市场主体的切身经济利益,调节着各类微观主体的经济行为。
马克思时代强调价值规律对社会总劳动时间的调节功能,那时劳动资源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现代市场经济强调资源配置,不仅包括劳动资源,还包括非劳动资源。在现代化大生产中,现代科学技术并入生产过程,劳动密集型产业越来越让位给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非劳动资源的作用日益显著。价值规律通过市场价格机制,引导、调节这两大类资源的流动和合理配置。价高利大的产业和行业,必须吸引众多的投资者,使资源大量涌入;反之,价低利微的产业和行业,必然排斥投资者,使资源逐渐流出。价格的导向,利益的激励,竞争的压力使全社会两大类资源不断流动和重组,最终达到优化资源配置。
商品经济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呢?通过学习我们得知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价值规律是通过价格围绕价值波动表现出来的。在市场上,发生价格与价值相背离,主要是由市场上的商品供给和需求不平衡引起的。当某种商品供不应求时,买者同买者就会竞争,从而使价格高于价值;当某种商品供过于求时,卖者同卖者就会竞争,从而使价格低于价值。可见,供求变化会影响价格,使价格上下波动,引起商品的价格经常与价值不一致。反过来,价格的变动也会影响供给和需求。当某种商品的价格高于价值时,会吸引商品生产者增加该种商品的生产,从而改变供求关系,导致价格下降;当某种商品的价格低于价值时,会使商品生产者减少或停止该商品的生产,从而改变供求关系,导致价格上涨。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价格上下波动的运动,这个运动表现为一条曲线。人们在市场上能够看见和接触的,就是价格上下波动的曲线。但是,价格的涨落总是围绕着一个中心来进行的,这个中心就是商品的价值。恩格斯说:“只有通过竞争的波动,从而通过商品价格的波动,商品生产的价值规律才能得到贯彻,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价值这一点才能成为现实。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表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量始终作为一种趋势,作为一个规律在贯彻着。所以说,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不仅不违背价值规律,反而正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而且是唯一的表现形式。
商品经济的价值规律对经济发展有很重要的作用。第一,价值规律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价值规律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各生产部门的分配。这是因为价值规律要求商品交换实行等价交换的原则,而等价交换又是通过价格和供求双向制约实现的。所以,当供不应求时,就会使价格上涨,从而使生产扩大;供过于求会使价格下跌,从而使生产缩减。这里价值规律就像一根无形的指挥棒,指挥着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流向。当一种商品供大于求时,价值规律就指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从生产这种商品的部门流出;相反,则指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