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意见稿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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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意见稿2篇

Draft of regulations on the administration of non motor vehicles and motorcycles in Guangzhou in 2020

编订:JinTai College

2020年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

例意见稿2篇

前言:条例是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依照政策和法令而制定并发布的,针对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内的某些具体事项而作出的,

比较全面系统、具有长期执行效力的法规性公文。本文档根据条例内

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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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篇章1:广受关注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

定20xx年3月底三审文档

2、篇章2:20xx年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3月28日至29日,广州市第xx届人大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待报广东省人大会批准后实施。下文是小泰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的最新消息,欢迎阅读!

篇章1:广受关注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20xx年3月底三审文档

广受关注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为

20xx年立法项目,20xx年3月提交市人大会会议一审,到

20xx年10月进入二审,三审于今年3月底进行。广州市人大会内司工委副主任从翠玲说,如无太大争议,三审后将提交表决。

共享单车去年以来成为市民出行的又一选择,但如何规管也引发公众讨论,其管理规定会不会增补到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中?对此从翠玲表示,共享单车是新生事物,对其发展还需要观察,目前离立法程序还有距离。

而《广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定》也是社会聚焦点,规定草案的征求意见稿拟提出,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但市场竞争不充分、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的停车场,如果漫天要价最高将可能面临20万元罚款;根据此前市城管委透露,广州拟于今年推行“垃圾强制分类”,首先在机团单位推行。

篇章2:20xx年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

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生产、销售、通行

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管理原则和责任主体)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综合治理工

作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统一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负责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登记和通行管理。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和完善公共交通,监督管理

非机动车和摩托车道路运输行为。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生产质量的监

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非机动车和摩托车销售的监督管理。

经贸、规划、人社、财政、民政、安监、文电、环保、城管、民宗、残联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街道、镇职责)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本居住区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五条(完善公交网络)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扩大和优化公交网络,推广公共自行车的使用,指导区人民政府推广社区便民交通工具,完善微循环公共交通系统。

第六条(专业批发市场升级改造)

市规划、和经贸行政管理部门在相关管理工作中,应当本着有利于道路畅通和非机动车、摩托车管理的原则,合理行使相关行政许可和审批职权。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专业批发市场货物配送车管理使用制度。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配合相关部门行使本条第一至二款规定的权力。

第七条(残疾人安置就业)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从社会保障、就业等方面解决残疾人的生活保障问题,并制定配套的优惠扶持措施,多途径解决残疾人就业需求。

残联组织应当对非法营运残疾人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其通过正当途径解决就业。

第八条(调控措施)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交通发展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保护实际情况,对特定种类的非机动车和摩托车采取限制通行、总量控制或者淘汰措施。

第九条(宣传要求)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途径,宣传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的法律法规,提高公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第十条(非法客货运信息管理)

非法客货运违法行为人的有关信息纳入本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非法客货运违法行为人的身份信息和相关处罚信息,送交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纳入本市积分入户积分扣减的审核内容;将非法客货运车辆信息以及非法客货运违法行为人的身份信息和相关处罚信息,送交公安机关纳入本市交通管理、人口管理等信息系统。

第二章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

第十一条(统一车型)

本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实行统一车型制度。

市残联组织会同市交通、公安、质监等部门按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本市实际情况确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统一车型,并制定本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置换办法。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达到报废标准置换为统一车型的,残联组织应给予适当补偿。

第十二条(车辆申购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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