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淮南师范学院教务处
淮南师范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
![淮南师范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42840cf56294dd88d0d26b70.png)
淮南师范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下简称“培养方案”)是学校本科教育中最重要的基础文件,是本科人才培养目标、规格、过程和方式的总体设计和实施计划,是组织本科教学工作、安排本科教学任务、实施本科教学管理的基本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培养方案管理,确保培养方案的科学性、严肃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培养方案的制(修)订第二条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是在分管教学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培养方案每年可以进行一次修正微调,学校按年级汇编成册。
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办学定位和发展实际,适时提出全面修订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组织开展修订工作。
第四条培养方案的制(修)订,需广泛征求教师、学生、用人单位、行业(企业)专家等方面的意见,并在充分的市场调研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进行。
第五条培养方案的制(修)订,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教务处提出制(修)订的指导意见,经校内外专家充分论证并报学校专业建设与教学工作专门委员会审定后,发布文件组织实施;(二)各学院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组织本学院各教学系(部)主任、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等,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修)订各专业培养方案,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本学院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审议、修改,经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后报教务处;(三)教务处组织召开培养方案专家论证会,通过各学院汇报、答辩等方式对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复审论证,专家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至相关学院;(四)各学院根据复审论证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定稿后再次报教务处;(五)教务处汇总各专业培养方案,提交学校专业建设与教学工作专门委员会审定;(六)培养方案经学校专业建设与教学工作专门委员会审定后,学校以文件形式正式颁布执行。
第六条拟申报新专业的学院在论证新专业时,原则上依据学校最近一轮培养方案制(修)订的指导意见,拟订新专业培养方案草案,开展新专业申报工作。
淮阴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
![淮阴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fb727e4bb0717fd5370cdc72.png)
淮阴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学分制管理,加强课程重修的组织实施,规范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重修的条件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须(可)申请重修:(一)正常参加课程考核(含考试和考查)成绩不合格;(二)经补考(重修前考核)不及格;(三)缓考不及格;(四)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该课程学时数三分之一或者缺交作业(实验报告)达三分之一而不能参加正常课程考核的;(五)考核成绩已合格但本人不满意。
重修纳入每学期正常的选课、学籍和成绩管理等,申请重修的学生,须在开学第1-2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淮阴师范学院课程重修审批表》,并经学院批准,于开学第2-3周报教务处备案。
二、重修方式(一)在培养方案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重修次数不限,但旷考或者考试违纪、作弊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只在第七或第八学期给予一次重修机会。
重修的方式有三种:1.跟班重修。
按规定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后,跟班听课,并参加期末考核,考试不合格者可于下学期初参加补考。
2.自学重修。
因课表时间冲突等客观原因不能跟班重修的学生,可申请自学重修,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办理有关手续,不跟班听课,只随班参加课程考试。
3.编班重修。
同一门课程申请重修人数达到20人以上,单独开设重修班。
(二)军事训练、实践性课程不合格者,须参加本专业低年级该课程教学的全过程学习或者由各学院在适当时间安排一次重修。
(三)素质与能力拓展选修课程考核不及格则不计成绩和学分,可通过改选或重修获得相应学分。
三、重修课程的考核(一)申请重修的学生必须参加重修课程的考核,否则以旷考论。
考核合格获得该课程的学分,课程成绩按最高成绩记入学生学业档案。
(二)已通过考核但本人对成绩不满意的学生,可再行重修,成绩及学分绩点就高记载。
(三)如所跟班级的重修课程考试时间和重修学生本班级的课程考试时间相冲突,则原则上应该参加本班级的课程考试,同时向所在学院申请重修考试的缓考,相关学院应该在开学初组织的补考中予以安排。
《淮南师范学院辅修专业及辅修双学位管理办法》
![《淮南师范学院辅修专业及辅修双学位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375fc2ca964bcf84b9d57be1.png)
《淮南师范学院辅修专业及辅修双学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跨学科专业人才的需求,培养“宽口径、实基础、强技能、能创新”的复合型人才,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与竞争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修专业制度是指学有余力的本科学生在攻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主修专业所属本科专业目录二级专业类以外的其它二级专业类的专业课程。
完成辅修专业规定的全部学分者可获得相应证书。
第三条辅修双学位制度是指在完成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学习后,按照两个专业要求获得学位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实践环节训练,并分别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获得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两个学士学位。
第二章学分第四条辅修专业采用学分制管理。
获得辅修专业证书者最低需修读辅修专业24个学分(总课时为430—500学时),完成不少于8门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的学习(具体学分和课程由各专业所在系确定)。
第五条辅修双学位的课程门数在辅修专业课程门数基础上增加2门以上。
申请辅修双学位证书者最低需完成40个学分(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学分),同时完成主修和辅修两个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并且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在中等以上。
第三章申请条件及程序第六条申请辅修专业学习的必备条件为:(一)全日制在校本科二年级学生。
(二)修满第一学年主修专业全部课程学分,且专业主干(核心)课程全部70分(学分绩点2.0)以上,学有余力。
第七条申请辅修双学位学习的必备条件为:(一)获得辅修专业全部课程学分且平均成绩达75分(学分绩点2.5)以上;(二)主修专业成绩全部合格(学科基础、专业必修两个系列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1.5以上);第八条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辅修专业报名、审批工作,具体程序如下:(一)各系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提出开设辅修专业申请,包括辅修专业名称、可以接受的学生人数及相关要求,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二)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各系提出的开设辅修专业申请,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布;(三)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辅修专业申请表》,交主修专业所在系;(四)主修专业所在系对申请参加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后将学生名单提交教务处审核;(五)教务处对申请参加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批后,在网上公布各辅修专业最终学生名单,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反馈学生所在系。
淮南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办法-淮南师范学院教务处
![淮南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办法-淮南师范学院教务处](https://img.taocdn.com/s3/m/fa217bf826fff705cc170a29.png)
淮南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办法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办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考核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凡受聘担任各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兼职教师,均应参加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教学工作考核以定量考核为主。
考核内容包括教学工作量、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成果三部分。
(一)教学工作量(权重10%)教师授课工作量一律按《淮南师范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暂行)》折算后的标准课时计算。
行政兼职教师每年度补助300课时教学工作量。
然后统一按线性插值算出每位教师的实际教学工作量得分。
线性插值算法如下:设X i为第i位教师的课时,X max和X min分别为教师所在学院(或教学系)全部教师课时的最高课时和最低课时,Y i为第i 位教师按线性插值后的教学工作量得分,则:(二)课堂教学质量(权重80%)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由学生评教(权重50%)、教学系(部)同行评价(权重20%)和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评价(权重30%)三部分组成。
1.学生评教:学生是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主体,学校每学期组织学生对该学期所开设全部课程进行一次网上评教活动。
2.教学系(部)同行评价:教学系(部)是实施教学管理的基层组织,学校每年组织教师对所在教学系(部)全体成员进行一次网上互评活动(包括教师给本人打分)。
3.学院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评价: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教学秘书、教学系(部)主任、实验中心主任等管理人员组成的考评工作领导小组(5-7人),每年对本学院全体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一次网上评价活动。
4.教学系(部)同行评价和学院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评价参照《淮南师范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
(三)教学成果(权重10%)按《淮南师范学院教学、管理人员教研成果及项目计分办法》,计算出教师教学成果得分后乘上25%,小于等于10分,即为此项的最终得分。
三、考核办法1.学生评教按学期进行,每年进行两次,计算两个学期平均得分后,按线性差值法计算标准分。
淮南师范学院教学管理信息平台成绩录入操作说明书
![淮南师范学院教学管理信息平台成绩录入操作说明书](https://img.taocdn.com/s3/m/a3cc3065336c1eb91a375de2.png)
淮南师范学院教学管理信息平台成绩录入操作说明书1、期末考试成绩填报登陆校外访问地址:http://211.70.176.123、校内访问地址:http://211.70.176.121。
2、登陆后教师点击“成绩录入”菜单进入,在成绩录入页面中选择教师所授课程班级进行成绩录入。
(如下图)选中课程后会提示输入课程密码,密码统一设置为:“0”3、输入成绩前,需要教师对“总评转换成:”一栏进行记分制设置,考试课为百分制,考查课、公共选修课为五分制;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录入都为百分制,“记分制:”一栏无须设置,统一为百分制。
4、一般理论课程(含公共体育)只需要填写“平时”和“期末”两栏,总评成绩为系统自动计算,无须填写。
课程中平时、期末成绩比例默认为30%和70%,如课程教学大纲要求不同,教师可自行修改成绩比例。
实验实践类课程中,单独设课的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实验实践成绩两部分构成,实验实践成绩在“实验”栏中填写;非单独设课的实验实践成绩请参照后文《实验实践类课程成绩填写说明》填写。
5、如有学生缓考、旷考、免修和作弊等原因未能参加正常考试,请在备注栏中进行选择,期末成绩和总评成绩栏中无须填写。
6、成绩录入完毕后,教师要首先选择最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完毕后系统会自动根据所填各项成绩计算出总评成绩。
如需要重新修改成绩,请先点击清空总评....按钮,然后再次保存才能对总评成绩进行重新计算。
7、成绩保存确认无误后,必须点击提交,才能最终完成成绩录入。
注:只有全部成绩录入完毕后才能提交,提交后教师不能再修改成绩。
8、成绩和试卷分析表打印成绩提交后方可打印成绩表和试卷分析表,提交后系统会自动弹出打印窗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如果无弹出窗口,或重新进入系统打印,请点击成绩输出打印按钮。
(2)弹出成绩打印对话框,英语分级教学、公共体育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单独开班的重修、辅修课程按照教学班打印,无需选择班级名称,其他合班课必须分班打印.........,可从班级名称栏中依次选取各个班级进行打印。
大学本科生成绩及学分认定统制办法与实施细则石大
![大学本科生成绩及学分认定统制办法与实施细则石大](https://img.taocdn.com/s3/m/764391b4ad02de80d4d840e8.png)
大学本科生成绩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试行)(石大教发〔2014〕64号)出处:教务处办公室浏览:300 发布时间:2017-02-28课程成绩是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严格成绩管理是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促进教学和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学生课程成绩管理,完善成绩认定及学分转换制度,保证课程成绩与学分的准确性、严肃性,根据《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大学考试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在校本科生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基本原则第一条本科生按学校规定参加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必修、选修)学习,并完成各教育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合格方取得该课程学分,并记入本人成绩档案。
考核不合格(不通过)的课程须按规定参加补考或重修,成绩合格后认定相应学分。
第二条学生在校期间,已取得学分的课程成绩始终有效,每门课程每次考试成绩均记入学生学习成绩档案,最终档案成绩按最高成绩记载.第三条学籍异动(转专业、转学、参军复学、留级等)学生需提供原修读课程成绩单,由学生所在学院初审,报教务处审批后予以学分认定。
第四条大学英语等教改课程按照课程方案予以相应成绩和学分认定。
第五条由学校选派或批准赴外校交流学习(含暑期学校)的学生,其学习期间课程成绩和学分予以认可。
未经我校选派或审批,自行联系到其它高校学习的,其修读学分不予认定。
申请认定的课程学分和成绩,必须为交流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正式成绩单或学习证明。
其他形式的学分和成绩,学校不予认定.第六条学生在外校所学课程的课程内容与我校专业教学计划内课程相同或相近的,可按照我校课程名和学分进行对应认定,并记载成绩;无法进行对应认定的课程学分,可认定为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选修课学分。
学生在对方学校所学的语言类课程学分,优先对应冲抵我校外语类必修课学分。
学生在外校所修必修课,如学分低于我校教学计划相应课程学分要求的,将根据专业教学要求确定是否需要补修,但毕业总的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需达到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毕业最低要求.学生在外校交流学习期间修读的课程,若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回校后必须重修。
关于做好本科生创新学分申报及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本科生创新学分申报及认定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87a346325901020207409c75.png)
关于做好本科生创新学分申报及认定工作的通知各部门、院系:根据《淮南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校教学〔2014〕12号)的文件精神,我校2013-2014学年本科生创新学分申报及认定工作已正式启动。
请各部门、院系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宣传工作,共同把此项工作做好,为今后更好地规范、有序开展我校大学生创新学分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认定对象在校全日制2013级本科生。
二、申报、认定依据及时间范围依据《淮南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本次申报时间范围为2013年9月7日-2014年4月30日。
三、申报、认定程序1. 凡符合获得创新学分条件者填写《淮南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各院系创新学分认定小组进行初审。
2. 申报材料包括《淮南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院系对学生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统一到承办创新活动的单位或部门审核认定后,并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院系将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汇总到《淮南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汇总表》中,将初审结果向本院系师生公示(张贴或院系网站上公布1周)。
5.院系公示无异议后,于2014年5月8日前,将本院系学生的申报材料、《淮南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汇总表》的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行政楼106室)。
四、申报、认定要求1.各院系要成立创新学分评定小组,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行政领导担任组长的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小组(一般3-5人),负责创新学分的初评工作。
各院系团总支负责本单位学生创新学分的登记、创新学分材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院系创新学分认定小组参照《淮南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结合本院系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创新学分认定管理细则”, 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执行。
2.创新学分是2013级及以后在校本科生的必修学分,是衡量每位本科生是否能获取毕业资格的重要依据,各院系要做好创新学分认定材料的归档工作,逾期不报,做自动放弃处理。
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
![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efc0ad458bd63186bcebbc83.png)
大学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鲁教高字〔2013〕1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分制,是指学校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学生学习量计算的基本单位,以达到毕业应修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实施学分制旨在推进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资源利用率,适应学生个性化和多样化的发展需要。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临沂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
在我校修读的专科生、留学生、交流生、进修生等学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修业年限第五条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
本科学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个别专业为5年),专升本或贯通培养学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4年,专科学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学生(不含专升本、3+2贯通培养)可在基本修业年限的基础上提前一年或推迟两年毕业。
第六条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
对因创业或者身体等原因不能连续完成学业者,学校允许其休学。
第三章课程与学分第七条围绕创新创业及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构建由“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实践”构成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第八条必修课逐步达到每门课程有2名以上教师授课,学生可以自主选择上课时段和上课教师;选修课数量充足,满足学生自由选择修读。
第九条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基本计算单位。
学生修完某门课程后通过考核,成绩合格,即可取得该门课程学分。
第十条学分标准每门课程学分的计算以该课程在培养方案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
原则上各类课程的学分计算方法如下:(一)理论课:每16学时计1学分;(二)公共体育课:每32学时计1学分;(三)实验(实训)课:每32学时计1学分;(四)实践教学环节:集中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如毕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每周计1学分;分散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每32学时计1学分;(五)创新创业学分:鼓励学生利用第二课堂开展创新研究活动、参与教师课题、自主进行科技发明等;鼓励学生参加科技竞赛、学科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创业训练、社会调查与社会实践等活动取得突出成绩的,可获创新学分。
学院制下的教学管理机制与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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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制下的教学管理机制与效能
杨金田
【期刊名称】《湖州师范学院学报》
【年(卷),期】2005(027)003
【摘要】构建适应大学学院制体制的教学管理新机制,对于深化大学教学管理体制改革至关重要.在分析学院制体制下新运行机制内涵的基础上,就激活教学管理机制与提高管理工作效能提出应对策略,以期促进教学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总页数】4页(P116-119)
【作者】杨金田
【作者单位】湖州师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浙江湖州313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42.0
【相关文献】
1."以生为本"视角下大学生参与教学管理机制研究r——以淮南师范学院为例 [J], 黄河
2.完全学分制下高校“PDCA”教学管理机制论略 [J], 代启勋;
3.刍议学分制的教学管理机制--关于新建本科院校学分制教学管理机制的思考 [J], 戴克林
4.完全学分制下高校"PDCA"教学管理机制论略 [J], 代启勋
5.英语教学论视野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雅思英语教学管理机制探索——以海南大学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联合国际旅游学院为例 [J], 许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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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师范学院全日制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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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学位授予有争议的,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复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过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为有效(此项工作应在每年9月30日之前完成)。
第五条 学士学位评定工作应严格标准,实事求是,合理公正,严肃认真。
(一)已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如有严重违纪行为且影响恶劣,经系学士学位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可撤消其学士学位。
第一条 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二)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学习和实践环节训练(课程设计、专业见习、专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取得相应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经审核准予毕业。
(三)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外语具备“听、说、读、写、译”的基本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须通过安徽省计算机一级及其以上等级考试。
(四)在校学习期间,通识教育、学科基础、专业必修三个系列课程合并计算,所取得的平均学分绩点不足1.5的。
(五)因其它问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者。
第三条 特殊情况下的学位授予
(一)在校就读期间,受到记过处分不超过一次的,学生在深刻认识错误后刻苦学习,且各方面表现优秀,以后未出现过任何违纪行为,并在毕业当年考取研究生,或在国家级学科或技能竞赛中取得二等以上奖励者,可由本人提出学位申请(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学生所在系学士学位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报校学士学位评定办公室审核,经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二)仅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不合格未取得毕业和学位资格的,可给学生两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内由本人提出第二次答辩申请,学生所在系组织答辩后提出学位授予初步意见,报校学士学位评定办公室审核(此项工作应在每年8月30日之前完成),经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获准毕业并授予学士学位。
师范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
![师范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394722f1988fcc22bcd126fff705cc1755275fd1.png)
师范学院学分制实施规范为保证我院学分制教学管理的顺利推进,根据《XX师范学院学分制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一、开课原则课程设置采用“平台+模块”结构体系,由必修课和选修课组成。
必修课是指体现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的最低要求,并为学生以后的自我发展奠定必要基础的课程。
限选课是指加深与扩大学生学科基础、相关知识及专业知识,以优化其知识结构,学生在限定的课程范围内,自主选择一部分进行修读的课程。
任选课是指拓展和深化学生专业知识领域,满足学生个性、兴趣爱好与特长需要和增强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课程,包括专业任选课、全校性公共选修课两个模块,以及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以外的课程。
课程建设实行分级管理。
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公共必修课、教育必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建设。
公共必修课、教育必修课由教务处统安排。
公共选修课的设置将本着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和拓宽学生的知识面这一原则,按哲学、文学、理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文化素质教育等类别,分别由各教学单位分段提供若干门选修课程,供本专业以外的学生选修。
学生在学习期间,应在本专业所属大类之外选修不少于4个学分。
各系负责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建设。
专业必修课程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设置。
专业限选课所设置的总门数应为学生选修课程门数的150%~200%,同时开设若干门任选课供学生自由选修。
各类课程学时和学分比例的要求是:必修课不高于75%,选修课不低于25%。
各专业课程学分分配参照《课程学分结构表》制定。
学生毕业时必须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及选修课的学分数,并完成不计算学分的各教育教学环节,包括:军训,公益劳动,教育(专业)实习,专业见习(考察),社会实践,毕业论文等。
注:表中各类学分是指学生获取学位必须取得的最低课程学分数,不包括社会实践、毕业论文等环节学分数.二、排课原则(一)全校性公共课安排1.公共必修课由教务处按照教学计划排定,学生不能任意选择课程,但原则上可以选择任课教师。
淮南师范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
![淮南师范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c5ac8178f01dc281e53af09a.png)
淮南师范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安徽省关于印发《安徽省改革和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皖教学〔2010〕7号)的精神和要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 号),本着“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并在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要有利于学生发展,有利于学校规范管理,有利于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学校的科学发展的原则下,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学籍学历管理,是对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的全面管理,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学籍注册、学籍异动、学籍处理、学籍信息变更、毕业资格审查、学历注册、学历证书发放等的具体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四条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的学籍学历主管部门为教务处。
第二章学籍学历管理责任分工第五条学校成立由学校行政主要领导、分管学生学籍学历工作校领导、教务、招生办公室、学生处和各二级学院行政负责人组成的淮南师范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行政主要领导是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学生学籍学历工作校领导,是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直接主管责任人,承担领导、协调和监管责任;学生学籍学历管理部门负责人承担组织实施责任;二级学院行政负责人是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
第三章学籍学历管理第一节入学与注册第六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本校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录取通知书要求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到校报到者,应当向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请假,并报教务处备案。
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至正式注册学籍前要求退学的,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七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淮南师范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淮南师范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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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师范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淮南师范学院教务处淮南师范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学分制教学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课程分类第二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各类课程、实践教学环节和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均设置一定的学分。
学生修读课程必须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各专业学生修读的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种类型。
第三条必修课程指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
包括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实践教育课程等。
第四条选修课程指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生选择修读的课程,包括专业方向课程、专业任选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三种类型。
第三章学分计算办法第五条理论课、含实验(或上机操作)的理论课、实验(实训)课,每18课时设定为1个学分;公共体育课每27标准课时设定为1个学分。
设计学分时,以0.5学分为最小计量单位。
第六条集中安排的实践性教学活动如教育实习、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原则上按每周1学分计算。
第四章课程的选修、免修、重修、补修和替代第七条课程的选修(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学生必须全部修读。
(二)人才培养方案设有专业方向课程,学生应按方案要求修读。
(三)选修课程包括专业任选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
专业任选课程的修读办法由各专业自定;公共选修课程每生选修学分以相应年级的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进行修读。
第八条课程的免修(一)申请免修的课程,学生应在开课前一学期的期末向学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淮南师范学院课程免修申请表》,由课程所在二级学院审核。
符合条件者,经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行政负责人批准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二)学有余力的学生已经自学修读,可以申请参加课程考核,课程成绩以试卷卷面分数记载,没有平时分,成绩合格者可以申请免修;申请提前跟班修读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可以跟班参加课程考核,正常课程成绩评定,成绩合格者,可以申请免修。
2024年学分制实施细则(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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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学分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分制是以学生自主选课为机制,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人才培养规格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条为深化我校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发挥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____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学习年限第三条我校本科专业的学制,除建筑学专业为五年外,其余均为四年。
根据学生学习能力,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制。
四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____年,五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____年。
第四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完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毕业要求的总学分,准予毕业;对符合《____学位条例》和《____工程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因患病、出国、创业等原因可申请休学____年,休学期限以学年为单位计算,学生最多可申请休学____次,累计时间最多____年。
学生休学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家长签字确认,学院院长审核,报教务处批准。
第三章课程、学分与成绩考核第六条人才培养计划内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
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对各类课程和实践环节均有最低学分要求规定。
必修课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包括____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
选修课指为加深专业基础、拓宽专业知识面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
分为限制性选修课(简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简称任选课)两种。
限选课指与专业密切相关的知识、技能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任选课指为扩大学生知识面的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爱好、学习能力以及就业方向选修的课程。
第八条学分计算学分计算以该门课程在人才培养计划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
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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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管理细则为了更好的开展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规范认定环节,根据《××××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校教学)和《关于做好本科生创新学分申报及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务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创新学分要求为规范创新学分的管理,学校将学生取得创新学分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创新学分是在校本科生必修学分,每位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满3个创新学分,如未修满规定学分,将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二、组织领导学院成立创新学分评定小组(一般3-5人),由行政领导担任组长,负责创新学分的初评工作。
团总支负责学生创新学分的登记、创新学分材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班主任负责宣传督促和创新学分申报材料的收缴。
三、创新学分认定时间每年的4月份认定一次,学生可满3学分时申报认定,也可以不满3学分时申报认定,但毕业时需累计达3学分。
四、创新学分计算标准与办法(一)学科与技能竞赛学科与技能竞赛分为A、B、C、D四大类别:A类为国家部委及其所属司、局主办的单项学科与技能竞赛决赛;B 类为省级政府所属正厅级主管部门、国家一级行业学会举办的单项学科与技能竞赛决赛,或参加国家级比赛的省级选拔赛;C类为省级行业学会举办的单项学科与技能竞赛决赛,或参加国家级比赛的省级选拔赛;D类指以学校名义行文公布的全校性学科与技能竞赛,或省级以上学科与技能竞赛的校内选拔赛。
表1 学科与技能竞赛创新学分认定标准各类国家级、省级学科与技能竞赛,初赛、预赛、决赛的级别应按组织单位的级别来区分对待,例如,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初赛由我校组织举行,初赛即为校级比赛,决赛由安徽省组织进行,决赛则为省级比赛。
其他竞赛级别依此类推。
(二)科研活动主要包括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参与科研著作、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
表2 科研活动创新学分认定标准(三)专利发明指获得国家专利局专利授权的创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证书。
淮南师范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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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师范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令)等法律法规,依据《淮南师范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和《淮南师范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明确学籍管理过程中的具体实施细节和操作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本校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录取通知书要求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对于未按时报到入学的学生,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应联系学生确定未报到原因。
学生明确告知学校放弃入学的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因故不能按期到校报到者,学生应当向所在学院请假(要求附上说明请假原因的有效证明),并报教务处备案。
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至正式注册学籍前要求退学的,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条学校在报到时由各二级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并在新生报到一周内报教务处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需在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学籍电子注册。
第三条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经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
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伍的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相关审批手续按《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执行。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负责,纪检监察、招生、学籍管理、学生工作以及二级学院等部门参加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在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组织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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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