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暴露流程

职业暴露流程
职业暴露流程

GR-02医务人员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应急处置预案为进一步维护我院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因锐器伤等导致的血源性职业暴露,使医务人员在发生职业暴露后能够得到有效地预防处理,以降低感染传染性疾病的危险,依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职业暴露定义

指医务人员在从事医疗及相关工作的过程中,通过眼、口、鼻及其她粘膜、破损皮肤或通过针刺、咬伤、擦伤与割伤等途径,穿透皮肤或粘膜屏障,接触血源性病原体的血液或其她潜在传染性物质,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二、成立医务人员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防护领导组与专家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各科室主任护士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感染管理办负责日常的事宜。

(二)专家组

组长:

成员:

三、职责

1、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防护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部署、协调指挥全院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防护工作;协调物资、防护物品、消毒液;督促、检查科室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防护工作。

2、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防护专家组负责对艾滋病等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级别进行评估,指导科室对污染的物品、医疗器械的消毒及处置,对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分析职业暴露发生的原因,查找环节漏洞,提出整改措施等。

3、感染管理办做好血源性疾病防护及疫情监测、登记上报,并收集、整理、统计相关资料,督导检查临床科室职业暴露防护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防护知识的培训。

四、医务人员发生被污染的锐器刺伤后的处理程序

(一)锐器伤伤口紧急处理

1、立即从近心端向远心端将伤口部位的血液挤出;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2、用流动水冲洗2~3分钟。

3、用75%酒精或0、5%安尔碘消毒伤口,必要时做包扎处理。

(二)皮肤或粘膜暴露后的处理

用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三)职业暴露危险评估及报告

医务人员发生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后,须立即按照《应急处置预案》中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处置、上报流程执行,并立即报告护士长、科主任,同时向感染管理办报告(不超过24小时),并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上报表(见附件1)。发生艾滋病职业暴露后,由感染管理办报告专家组组长(分管院长),组织职业暴露防护专家组进行暴露级别的认定(见附件2)。

(四)职业暴露后预防措施

1、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先确定暴露源就是否具有传染性及职业暴露当事人免疫情况,如未进行检测须立即进行检测。

2、乙型肝炎病毒:未接种疫苗者,应采取注射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与接种乙肝疫苗的措施;以前接种过疫苗,已知有抗体者,无需处理;以前接种过疫苗,已知没有抗体者,应采取注射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与接种乙肝疫苗的措施;正在接受疫苗注射未产生抗体者,应采取注射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与继续接种乙肝疫苗的措施。

3、丙型肝炎病毒:可考虑注射干扰素。

4、艾滋病病毒: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接触后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但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实施预防性用药。

5、梅毒螺旋体暴露:实施预防性用药。

五、医务人员血源性职业暴露处置流程

六、医务人员血源性职业暴露上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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