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攻读学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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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注:申报类别应注明在职博士、在职硕士等。
附件2: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服务协议书
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在职人员(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根据工作需要,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乙方在职攻读
(院校)导师专业学位,并达成如下协议:
(二) 学习期间交通费、住宿费由所在部门支付(交通费报销标准按所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住宿费按学生宿舍费标准报销)。
(三)学习期间生活费用自理。
(四)在职攻读学位人员应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详见服务协议书)取得学位。如需延长学习期限,须事先报所批准,经批准延长学习期限的人员,期间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自理。
三、双方约定,乙方完成学业取得学位后,5年内不得离开甲方安排的工作岗位,否则每少于一年退还甲方支付学费总额的20%。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补充条款:
。wk.baidu.com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二)申请者原则上在所工作满3年,业绩突出或表现优秀。
(三)在职攻读并取得硕士学位后,原则上在所工作满3年,方可申请攻读博士学位。
第三条审批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
(二)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三)人事处初审,分管所领导签署意见。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所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的申请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培养原则
(一)围绕我所中长期发展规划,立足于人才梯队建设需要,由学科体系或职能管理部门推荐有发展潜力且在其研究领域有突出贡献或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推荐名额一般控制在所在学科体系或职能管理部门职工总人数的5%。
一、甲方在乙方攻读学位期间(学习期限为年)在工作安排、学习时间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对乙方予以支持和照顾,学习期间待遇按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管理规定执行。
二、乙方支付攻读学位期间学费总额的。乙方在获得学位后到人事处报到,甲方按照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管理规定,一次性为乙方报销年期间学费共计元人民币。
(四)在所资助名额以外,部门推荐攻读学位的职工,需报所领导研究同意,工资待遇参照第三条执行,培养费用由所在部门承担。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珠江水产研究所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学位及进修学习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八条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
第六条其他
(一)申请者须在每年10月15日前提交申请表。人事处每年印发报名通知,逾期则当年不再受理。
(二)申请者的申请仅为当次有效。若获准报考而未能考上,计划继续报考的,需重新申请。同一申请者,两次获准报考,但均未能考上的,原则上不再批准其报考攻读相同学位的申请。
(三)申请者完成学业后,须在所服务满5年;未满5年离所(含主动辞职、调离)的,需偿还由所和部门为其支付的学费(按年计),每少服务一年,偿还学费总额的20%。
(四)提交所常务会讨论、审批。
(五)录取后与所签订服务协议书(附件2)。
第四条工资待遇
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工资待遇不变。
第五条培养费用
(一)所承担学费总额的40%且最高额度硕士不超过1万元、博士不超过3万元;所在部门承担学费总额的30%;个人承担学费总额30%。学费先由个人支付,学习结束后,凭学位证书和有效学费票据,报人事处审核,经分管所领导批准后给予报销。实体人员参照执行。
(二)按照“按需培养、学以致用”的原则,申请者申请攻读的专业应与其现从事专业一致。
(三)在保证我所科研和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有计划选派人员攻读学位。
(四)申请攻读的导师是我所职工,或申请攻读的研究内容是我所科研项目的,优先考虑。
第二条申请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良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上进心强的在职在编人员。
申请报考类别:年 月 日
部门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何时来所工作
学位
报考院(系)专业
报考学校
现从事专业和研究方向
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
申请理由(含科研业绩、科研能力等情况)(可附页)
本人签字:年 月 日
部门意见
部门支付30%学费资金落实情况:
负责人签章:年 月 日
人事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分管所领导意见
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注:申报类别应注明在职博士、在职硕士等。
附件2: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服务协议书
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在职人员(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根据工作需要,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乙方在职攻读
(院校)导师专业学位,并达成如下协议:
(二) 学习期间交通费、住宿费由所在部门支付(交通费报销标准按所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住宿费按学生宿舍费标准报销)。
(三)学习期间生活费用自理。
(四)在职攻读学位人员应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详见服务协议书)取得学位。如需延长学习期限,须事先报所批准,经批准延长学习期限的人员,期间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自理。
三、双方约定,乙方完成学业取得学位后,5年内不得离开甲方安排的工作岗位,否则每少于一年退还甲方支付学费总额的20%。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补充条款:
。wk.baidu.com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二)申请者原则上在所工作满3年,业绩突出或表现优秀。
(三)在职攻读并取得硕士学位后,原则上在所工作满3年,方可申请攻读博士学位。
第三条审批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
(二)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三)人事处初审,分管所领导签署意见。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所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的申请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培养原则
(一)围绕我所中长期发展规划,立足于人才梯队建设需要,由学科体系或职能管理部门推荐有发展潜力且在其研究领域有突出贡献或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推荐名额一般控制在所在学科体系或职能管理部门职工总人数的5%。
一、甲方在乙方攻读学位期间(学习期限为年)在工作安排、学习时间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对乙方予以支持和照顾,学习期间待遇按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管理规定执行。
二、乙方支付攻读学位期间学费总额的。乙方在获得学位后到人事处报到,甲方按照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管理规定,一次性为乙方报销年期间学费共计元人民币。
(四)在所资助名额以外,部门推荐攻读学位的职工,需报所领导研究同意,工资待遇参照第三条执行,培养费用由所在部门承担。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珠江水产研究所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学位及进修学习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八条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
第六条其他
(一)申请者须在每年10月15日前提交申请表。人事处每年印发报名通知,逾期则当年不再受理。
(二)申请者的申请仅为当次有效。若获准报考而未能考上,计划继续报考的,需重新申请。同一申请者,两次获准报考,但均未能考上的,原则上不再批准其报考攻读相同学位的申请。
(三)申请者完成学业后,须在所服务满5年;未满5年离所(含主动辞职、调离)的,需偿还由所和部门为其支付的学费(按年计),每少服务一年,偿还学费总额的20%。
(四)提交所常务会讨论、审批。
(五)录取后与所签订服务协议书(附件2)。
第四条工资待遇
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工资待遇不变。
第五条培养费用
(一)所承担学费总额的40%且最高额度硕士不超过1万元、博士不超过3万元;所在部门承担学费总额的30%;个人承担学费总额30%。学费先由个人支付,学习结束后,凭学位证书和有效学费票据,报人事处审核,经分管所领导批准后给予报销。实体人员参照执行。
(二)按照“按需培养、学以致用”的原则,申请者申请攻读的专业应与其现从事专业一致。
(三)在保证我所科研和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有计划选派人员攻读学位。
(四)申请攻读的导师是我所职工,或申请攻读的研究内容是我所科研项目的,优先考虑。
第二条申请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良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上进心强的在职在编人员。
申请报考类别:年 月 日
部门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何时来所工作
学位
报考院(系)专业
报考学校
现从事专业和研究方向
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
申请理由(含科研业绩、科研能力等情况)(可附页)
本人签字:年 月 日
部门意见
部门支付30%学费资金落实情况:
负责人签章:年 月 日
人事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分管所领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