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7.1公共建筑节能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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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4/5076-2017 Q1标准的实施具体日期是?
A1根据省住建厅的公告,本标准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凡2017年7月1日以后(以审图合格证标注日期为准)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必须执行本标准。
Q2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原有的安徽省和国家的节能设计标准还执行吗?
A2标准适用于安徽地区新建、扩建和改建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根据省住建厅公告,原《安徽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4/ 1467-2011、《合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4/T 5060-2016同时废止。即意味着,安徽省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应执行本标准及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由于本标准已经完全满足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的各项内容,因此在实际项目中,完全按本标准执行即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被废止的《合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4/T 5060-2016,其部分设计指标高于本标准,所以合肥地区的节能设计,还需密切关注合肥市城乡建委的相关公告。其他地市的建设主管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如有相关内容高于本标准,也应一并执行。
Q3 本标准还设强制性条文吗?
A3 节能工作一直是我省住建工作的重点,本标准依然保留强条设置,本标准中用黑体字标志的第3.3.1、3.3.6、3.4.2、5.2.5、5.2.1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其中新增第3.4.2条权衡判断新设为强条,作为建设主管部门管理、处罚的相关依据,必须引起重视。需要注意的是,国标《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的强制性条文也同样要严格执行,与国标强条相同的条款,在本标准中就没有列入强制性条文了,但仍应按强条严格执行。
Q4 标准的建筑分类如何确定?
A4 由于原省标和国标在甲乙类建筑分类中不一致,导致设计人员出现困惑,在本次标准中,将建筑分类分为甲一类、甲二类、乙类公共建筑,既保持与原省标对于大型公共建筑的分类,又不违背国标的分类,各类建筑执行各自的控制指标。
Q5 本标准针对原标准,最大的提升项是什么?
A5 在本次标准中,外窗的性能要求做了较大的提升。一是保温层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不宜设置过厚,二是外窗是外围护结构的最薄弱环节,提升其性能可以明显提高节能效果。外窗最低限值从原标准的3.0-3.4 W/(㎡·K)提升至2.4-2.6 W/(㎡·K),为达到这一指标,单腔中空玻璃的气体层厚度不应小于12mm,并鼓励使用多腔中空玻璃。另外,设计文件
中应明确选用窗框料、玻璃品种、厚度及中空层尺寸,以便于订货和监督执行。
Q6 层间楼板在此次标准制订时被列入强制性要求?
A6 本标准中,在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体系中,比《国标》增加了层间楼板热工性能指标,主要考虑到在众多公共建筑中,有多数公共建筑建成后常采用分层、分区租赁或出售(如写字楼、办公楼),由于建筑内用户入住时间的不确定性,各单位(单元)用户使用习惯不同,设备系统不同,暖气空调开关时间有差异,在层间楼板上增设保温层,不仅减少层间楼板之间因热工性能差异而造成的热(冷)传递损失,相应减少了用户的能耗;对层间保温楼板采取隔绝撞击声的措施,还可降低楼板撞击噪声级,改善室内声环境。
本标准所指层间楼板特指需进行保温设计的楼板。层间楼板有下列情况时应设置保温层:
1分隔空调与非空调房间的楼板;如办公建筑、商业建筑的未做空调设施的设备层、车库层与办公、商业层之间的楼板,体育建筑的未做空调设施的场馆与设置空调设施的场馆、办公等房间之间的楼板等;
2 分层或分区控制空调系统房间之间的楼板;指采用中央空调系统,由于空调系统使用时间不一致,对空调系统进行分层或分区控制,此类楼板应设置保温层。如办公建筑属于不同产权业主的不同楼层之间的楼板,旅馆建筑的客房层与
配套服务层之间的楼板,医疗建筑病房层与门诊层之间的楼板等;
3 设置地板采暖系统的楼板;由于地板采暖系统对楼面热量辐射较大,为减少楼板的热传递,故此类楼板必须设置保温层。
Q7 外窗的开启方式如何规定?
A7建筑外窗应选用气密性能符合本标准规定的窗型。外平开窗时应有防止窗扇脱落的连接加强措施。外平开扇仅适用于多层建筑,高层建筑不应采用外平开窗。
提高外窗的气密性能,是减少外窗周边缝隙冷、热渗透量的重要措施,因此设计应选用气密性好的构造形式。内外平开、上下悬开启窗扇的窗型气密性明显高于推拉移窗。推拉移窗由于不仅窗扇的窗框料间存在缝隙,两推拉扇之间虽设有毛条,但因耐久性较差,因此,使用一段时间后很难满足节能标准规定的气密性要求。
外平开启窗型仅适用于多层建筑,是原建设部2004年218号公告中即已提出的规定,2007年原建设部在《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第一批)》中又进一步加以明确。高层建筑不应采用外平开启扇,是出于安全的考虑。部分业主希望高层建筑采用外平开窗扇时,应从控制开启窗扇尺寸(高度不大于1.4m,宽度不大于0.6m)、定位控制开启角度(一般不大于30°),确保开启扇滑撑构
件的材质及其与框料之间的锚固,并对窗扇增设防脱落拉结措施。必要时可通过门窗幕墙企业进行专项设计及经专题论证后决定。
Q8特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是否有更高的要求?
A8本标准规定,当建设项目建筑高度超过100m,或单栋建筑地上建筑面积大于50000㎡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各项规定外,还应组织专家对项目节能设计和能源利用进行专项论证。
大型、超高层公共建筑,建筑形体复杂,外围护结构往往为大面积玻璃幕墙,且供暖、通风、空调、动力、照明等设备齐全、繁多,用能量大而且用能时间长,是能耗的大户,对该类建筑组织专题论证有利于正确选定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的技术及措施,提高能源系统应用方案的合理性。本条建筑面积和高度的规定,是按本省大型公共建筑项目的特点、规模及用能情况决定的,并严于国家标准。各地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通过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复核其建筑节能设计的材料及技术措施,优化能源系统设计方案性,设计单位应依据论证会的意见进一步完善项目的节能设计。
Q9外墙热工性能参数的确定有什么变化?
A9外墙采用加权法计算传热系数时,应同时按主墙体传热系数乘以保温系统的修正系数进行复核(简称“修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