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02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理论 基础
公共利益理论
公共利益的保护
公共利益理论是行政公益诉讼制 度的重要理论基础,它强调政府 应当保护公共利益,防止违法行
为对公共利益的损害。
公共利益的界定
公共利益是一个抽象的概念,需 要结合具体情境进行界定。在行 政公益诉讼中,公共利益通常指 的是社会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
判决阶段
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赔偿公 共利益损失等。
04
行政公益诉讼的审理与判 决
审理程序
起诉受理
当发现行政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时,检察院可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收到起诉 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
审理准备
法院立案后,应当在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10日内提交答辩状及证据 材料,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权力制约的方式
权力制约的方式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等多种方式。其中,司法审查是
最为重要的方式之一。
03
行政公益诉讼的作用
行政公益诉讼通过司法审查的方式,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
制约,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法律监督理论
法律监督的重要性
法律监督是维护法律权威和实施的重要手段。在行政公益 诉讼中,法律监督理论强调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纠正。
从单纯的司法救济向综合治理转变
行政公益诉讼应当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通过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从国内合作向国际合作转变
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在行政公益诉讼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法治建设和发展。
对未来的展望
1 2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将更加完善
浅谈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
浅谈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作者:蔡士博来源:《法制博览》2012年第02期【摘要】我国法治社会的初步构建要求在行政诉讼中构建公益诉讼制度,本文从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含义、构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以及如何构建三个层次出发进行论述,希望对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产生些许帮助。
【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公共利益;制度构建近年来,人们的法制意识也不断提高,在行政诉讼领域中,公民因自己的私权受到侵害而提出行政诉讼的事例层出不穷,同时,当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时,一些热心公民勇敢地举起了维权大旗。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我国行政诉讼立法中明确规定原告应当与案件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在行政公益诉讼中原告似乎与公共利益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但是行政诉讼立法中没有涉及行政公益诉讼的问题并不代表司法实践中没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发生,相反地,为了监督和制约行政权,保护社公共利益,个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时有发生,因此,实践呼唤一种新的制度安排来完善行政诉讼程序。
一、行政公益诉讼的定义和特征行政公益诉讼是一种新型的诉讼形式,由于缺乏法律上的明确规定,在我国还显得十分陌生,学界没有统一且权威的界定。
笔者认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指当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为或者不当行为对公共利益造成侵害或者有侵害危险时,法律允许无直接利害关系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为维护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而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的制度。
与传统的行政诉讼相比,行政公益诉讼有以下特点。
1.原告诉讼资格的拓宽。
我国立法上规定原告只能是与案件有法律上直接利害关系的人,而在行政公益诉讼中并不要求原告与案件之间的直接利害关系。
凡是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危害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人均可提出行政诉讼,因此,原告不仅仅伸张自己的权利,而且伸张同一事件中广大受害者的权利。
2.行政公益诉讼具有预防性质。
诉讼的提出不以危害结果的实际发生为前提,只要发现有危害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危险即可提出,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2012届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选题
2012届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选题刘军华国际法题目1、从国际法角度看北约在利比亚的军事行动2、当代国家主权的维护3、论打击国际恐怖主义与国际法律秩序。
4、论南海诸岛的领土争端问题5、论WTO争端解决机制。
6、论联合国安理会的表决机制。
7、评析“先发制人”战略。
8、国际法视角下的伊拉克战争。
9、论国际法不禁止行为责任。
10、论中日海洋划界争端。
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题目;1、论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制度的完善。
2、论我国对国际商事仲裁的司法监督。
3、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冲突的解决方法研究。
4、我国有关仲裁协议法律制度的完善。
(包括对仲裁协议内容要求,准据法确定,效力认定,独立性等方面内容)5、论国际民事司法协助的加强。
国际税法题目1、论对转移定价的法律管制。
2、浅议税收饶让抵免3、论常设机构应税所得额的确定。
4、对滥用税收协定的法律管制研究李煜1、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的法律建议2、对《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的法律建议3、外资并购的反垄断审查4、我国环境立法与履行国际公约的路径选择5、行政垄断的法律规制6、我国《海外投资法》的立法构想7、对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标准的完善8、外资并购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法律设计9、我国《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10、对垄断协议的法律认定与规制刘昕1、新三板市场的定位问题研究2、股权投资问题研究3、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1修订)》中的若干法律问题4、论我国新股发行审批制改革之必要5、《UCP600》确定的审单标准研究6、论中国加入《鹿特丹规则》之利弊塔利莉1、WTO争端解决机制探析2、论提单的法律性质3、浅析《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4、试论BOT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及法律适用5、ICSID解决争端过程中国内法与国际法的适用6.、论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法律对策7、外商投资企业国际避税法律问题初探8、浅析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9、论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10、创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思考张帆1、境外上市框架下私募融资的法律风险分析;2、境内创业板IPO框架下的私募融资风险分析3、私募融资的企业控制权风险与防范4、浅析私募融资中的核心条款;5、私募基金退出机制探析6、私募融资的税收问题探析7、私募融资中博弈双方的法律风险分析8、私募基金项目投资风险防范分析9、浅析私募投资中的尽职调查10、私募基金的监管模式浅析邹钧1、中国应对碳关税贸易壁垒的对策2、中美轮胎特保案与贸易保护主义3、 WTO框架下转基因农产品贸易的安全研究4、 WTO框架下的劳工标准5、WTO绿色贸易壁垒与中国农产品贸易6、WTO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7、试论WTO争端解决机制8、试论国际贸易中的提单欺诈与防范;9、反倾销与贸易保护主义10、中国对外资企业国际避税的约束11、国际贸易中的商业秘密保护12、世界金融危机下的贸易保护主义13、ECPA与两岸经贸的发展14、低碳时代的气候环境法律制度15、金融危机与完善国际金融监管16、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欺诈与法律救济陈洁1、国际项目融资的法律问题研究2、国际银团贷款的法律问题研究3、浅论BOT项目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4、浅谈跨国并购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与规避措施5、从美国金融危机看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完善6、内幕交易的民事赔偿法律问题研究7、从美国合同法中的对价谈中美合同法比较研究8、浅谈我国的小股东权益保护制度9、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及其民事责任制度研究10、国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市场的法律问题研究11、揭开公司面纱—试论一人公司法律问题杨军民法学部分1、论民法基本原则2、民法与商法关系研究3、完善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思考4、建立我国禁止权利滥用法律制度的思考5、完善我国监护法律制度的思考6、论物权效力的区分原则7、谈我国非法人主体制度的完善8、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9、论侵权责任的无过错归则原则律师实务及法律实务10、论律师的言行豁免权11、完善我国律师制度的思考12、论律师执业风险13、完善我国律师执业保障制度的思考14、论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角色完善15、律师职业的比较研究16、我国弱势群体法律救济制度研究储敏1、对驰名商标特别保护的反思2、对商标权的合理限制3、专利间接侵权的认定4、网络服务经营者的著作权侵权责任5、对教师课件(教案)的著作权分析6、论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7、对合同法中重大误解行为的法律分析8、论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焦富民1、见义勇为的民法思考2、合同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适用3、民法自助行为制度的构建黄良军1、股东知情权诉讼问题探讨2、债权人撤销权的诉讼问题探讨3、网络侵权的诉讼法问题探讨4、论民事诉讼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5、论小额诉讼程序6、我国民事举证责任制度研究7、论民事诉讼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8、我国非标准劳动关系探讨9、我国劳动争议司法解决机制的新问题10、劳动合同解除制度探讨11、就业歧视问题探讨12、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13、我国劳务派谴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1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探讨15、我国对外劳动务输出中的法律问题16、劳动关系中的竞业禁止问题探讨陈红梅劳动法选题1、劳务派遣用工中的就业歧视2、论职业稳定权3、论非全日制用工的竞业限制环境法选题1、环境知情权探析2、论生态损害的赔偿3、环境公益诉讼的构建4、环境损害赔偿的社会化救济5、对《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评析王强1、论替代因果关系——以《侵权责任法》第十条为中心2、从“康菲漏洞事件”论环境污染侵权责任3、论侵害人身权益产生的附带财产损失4、论共同过错——对《侵权责任法》第八条中“共同”之辨析5、论特殊的共同侵权:团体侵权6、论监护人的侵权责任7、从屠呦呦获奖争议论发现权之侵权法保护8、论机动车所有人的交通事故侵权责任胡宜奎1、论法院调解2、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研究3、民事诉讼中的代表人诉讼制度研究4、论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5、论股东代表诉讼中的被告6、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证据交换制度研究7、电子证据研究8、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9、论协议管辖10、我国当事人申请再审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11、论仲裁的独立性12、论仲裁协议效力的扩张马思萍1、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业主公约的关系2、房屋征收中的法律问题3、论医疗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4、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思考(以淘宝网为例)5、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法律思考6、论我国税收法制的完善7、论民间金融的法律规制8、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中外比较9、论证券市场的自律监管制度10、论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法律完善汪华亮1、论合同目的2、论不可抗力的外延3、情势变更原则研究4、论可得利益赔偿范围5、论信赖利益赔偿范围6、股权出资问题研究7、论隐私权的边界8、论公众人物的肖像权——从刘翔诉精品购物指南案说起9、论所有权保留买卖10、论共同危险行为王寨华民事诉讼法学1、论民事权利保障与民事公益诉讼2、浅论群体性纠纷的诉讼模式3、浅论法官释明权4、论民事诉讼中的公开审判制度5、我国民事证人制度的构建与完善6、论民事诉讼的免证事实7、消费者公益诉讼的法理与规则分析8、论诉讼保全中保全对象9、论民事上诉中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10.、“恶意民事诉讼”的发法律规制11、论诈害案外人恶意诉讼之程序法规制婚姻家庭法1、论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2、论婚内侵权损害赔偿3、论配偶权的法律保护4、论我国探望权法律制度的完善5、论非婚生子女的法律保护6、论夫妻财产分割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董学立1、论我国民法典的体例结构2、论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体系3、论诚实信用原则4、论主体平等原则5、论私法自治原则6、论公序良俗原则7、论权利滥用禁止原则8、论表见代理9、论善意取得10、论物权行为的独立性11、论物权行为的无因性12、论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比较13、论物权的效力14、论物权的支配效力15、论物权的追及效力林道海法理学题目的选题范围:1、个案适用中的法律解释2、正当程序的特征与意义3、和谐社会的法治基础4、互联网时代的表达自由5、法官的自由裁量问题6、司法判决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7、法律原则在司法中的作用8、中国的司法独立:现状与局限性9、案件事实的法律判断10、法律适用过程的实证研究金晶1、环境刑法理论研究2、金融犯罪惩治规制研究3、职务犯罪的研究和预防4、过失犯罪理论研究5、论结果加重犯6、论经济犯罪的概念和范围7、浅析受贿罪8、中日经济犯罪比较研究9、老年犯罪人犯罪研究10、论信用卡诈骗罪11、论被害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范毅1、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足与完善2、论当代违宪审查模式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3、论网络言论自由的保护和规制4、论农民工权利现状及保护5、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权现状及其思考6、论休息权的宪法保护7、论罢工权的宪法地位8、论女大学生就业中的平等权保护9、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10、论引咎辞职11、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络平台研究12、论行政诉讼的简易程序问题王保成1、先行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行政确认违法责任追究机制探析3、处罚权集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4、信息公开制度中应公开信息界定标准化思考5、行政裁决实施中问题及其规制1探究6、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衔接中的问题及其规制7、公司工商登记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8、行政事实行为侵权责任追究机制探究9、行政编制设置中问题及其对策10、确定公务员薪酬制度应考虑的变量及调整机制探究朱彤1、未决羁押人员权利保护问题研究2、刑事被害人援助制度研究3、论作证豁免权4、论刑事和解5、侦查权的滥用及其防治6、我国司法独立问题研究7、不作为犯研究8、不能犯研究9、间接正犯研究10、情节加重犯研究11、其他(由同学自己选择感兴趣的题目)夏清瑕1、论秦国和秦朝法制的得失2、论汉朝的春秋决狱3、中国古代的族刑制度研究4、中国古代酷吏与刑官研究5、中国古代妇女财产继承权问题研究6、中国古代关于“见死不救”和“见义勇为”立法7、从唐律的内容看中国法律儒家化的完成8、中国古代有关拾得遗失物处理制度研究9、试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法制中的“社会本位”原则10、试论大陆法系对清末和民国法制的影响11、论治外法权12、试论《大清民律草案》中对中国传统民法的继承13、“秋审”与清代诉讼体制张颖1、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研究2、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法律适用研究3、公司章程法律效力研究4、董事义务研究5、中小股东利益保护的法律制度完善6、企业破产重整制度探析7、论保险利益原则8、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研究9、一人公司法律规制研究10、论投保人的义务陶广峰1、论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2、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律实现机制研究3、我国保安服务业发展现状及管理研究4、消费性电子支付法律问题研究5、行业协会功能研究祝贺1、论自然垄断行业的国企改革(论国企垄断)2、竞业禁止有关法律问题3、经营者集中的法律研究4、腾讯360事件的法律思考(反垄断法视野中的“3Q之争”)5、国美电器股权之争的法律思考6、从蒙牛伊利诽谤案想到的7、网络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及其规制8、论知名商品的竞争法的保护9、商标使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法律规制10、论垄断协议11、比较广告的合法性之辨及我国的立法选择与制度完善2012届社会工作专业毕业论文选题李宁1、新生代农民工创业与城市融入研究2、社会资本存量提升与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研究3、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创新研究4、大学生生命价值教育与社会责任感提升问题研究5、新农村社区建设中合村并村与管理创新研究——以ⅩⅩ村为例6、城市社区社会管理创新中基层社会矛盾化解的模式与经验探索7、新农保制度运行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以ⅩⅩ地区为例8、试论人情冷漠与道德重构——社会现实的启示甘诺1、老年公寓与家庭养老两种模式下老年人主观幸福感的对比研究2、新生代外来务工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研究3、优势视角下流浪儿童救助模式探析(要求去过协青社实习的学生选)——以香港协青社为例5、优势视角下的灾后社区重建中的社会工作介入6、女大学生职业决策困难实证研究(有数据)7、社会工作专业本科生专业认同现状的调查研究(有问卷)8、煤矿工人心理健康与压力应对的相关研究(有数据)9、小组工作在促进大学新生入学适应中的干预研究(有数据)10、“内外职业生涯”视域下专业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发展路径探析11、“优势视角”下残障人士康复中的社会工作介入(要求在爱德基金会实习过,访问过残障人士家庭的学生选)许爱花1、社会工作视角下农民工流动家庭的应对策略2、公民社会视阈下农村社区治理的路径3、农村留守老人养老问题及对策研究4、社会工作视角下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研究5、转型社会农村社区治理的困境6、学校社会工作的必要性和本土化模式探索许芸1、城市“三社联动”(社区、社团、社工)的功能定位和路径选择——以鼓楼区为例2、大学生性教育的现状和实施途径3、社会公平感的群体差异和福利需求——以南京鼓楼区为例4、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建构和实施策略5、转型期社会工作机构发展的SWOT分析和策略研究——以南京协作者为例仲鑫1、融合教育在特殊教育中发展之探讨2、智障人社区融入研究3、智障人主要照顾者的压力研究4、志愿者组织中的“耗尽”研究5、残障人社会排斥研究6、残障人社区支持研究史新田1、人口老龄化的现状、问题与对策——以+++(市)为例2、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养老模式研究——以+++(市)为例3、第三部门发展现状研究——从+++案例谈起4、第三部门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研究——以+++为例5、城市化进程中社会冲突与社会管理——以+++为例6、现代城市社会中“冷漠症”现象分析——从+++谈起7、西方社会福利思想与中国社会福利建设8、农村留守儿童现状与问题——以+++村为例9、城市拓展与社区工作——以+++社区为例沈文捷1、作为信息传播方式的微博现象研究2、社区妇女社会工作现状研究3、女性角色紧张现状及对策研究4、老年女性生活现状研究陈健。
试论建立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试论建立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摘要]近年来,对于检察机关是否应当行使行政公益诉讼权这一问题,成为法律界学者、实务人员争论的热点之一。
笔者认为,建立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对于完善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发挥检察机关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中的积极作用,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良好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关键词]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依法对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和改进行政检察工作,对于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全面性、权威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司法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和法律意义。
在此,笔者仅对建立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可行性略作肤浅的思考和探讨。
一、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为建立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创造了有利条件(一)宪法确立的检察机关法律地位为建立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提供了宪法依据我国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宪法这一规定从客观上确立了检察机关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的主体地位。
检察机关以行使法律监督权,对行政权和审判权进行制约。
但是司法实践中,由于长期以来受“唯刑事论”思想的影响,把宪法关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性质的定位片面地理解为刑事诉讼监督,而对于行政权尤其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并没有明确检察机关的监督权。
这与宪法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立法本意是不相符的。
国家性质决定检察职权的内涵,检察职权的优劣又反过来从另一方面反映国家的性质。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性质决定了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一致性。
将公诉权介入到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中,既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自我完善,也是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要途径。
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的职责范围不应仅仅局限于刑事诉讼监督,应扩展到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赋予检察机关行政公益权。
(二)刑事公诉工作的实践为建立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提供了制度基础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附带民事诉讼。
论行政公诉制度
N . 【u O2 ) o3 S m N .9
论行政 公诉制 度
李 陈青 陈建智 。
( ,. 建省政 法 管理干 部 学院 , 12 福 福建 福 州 300 】 要】 由 检察机 关作为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的代表 , 对损害 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的行政机 关的违 法行 政
会秩序必将失控 。国家行 政机关是 否依法 行使其 行政
对于行政公 益诉讼 的原告 主体 资格 问题 , 主要 有 两种不同 的见解 。一种 观点认 为 , 诉权 是检 察 机关 公
代表 国家追究 犯罪 的权 力 , 检察 机关 之所 以 能够在 行 政诉讼 中充 当公 诉 人 的角色 , 因就 在 于任何 犯 罪都 原
一
、
引 言
实现社会和谐 , 建设 美好社会 , 始终 是人类 孜孜 以
使 诉讼 权 ; 因公 民、 或 法人 法律 意识淡 薄 , 不知 道行使 诉 讼权 ; 因公 民、 人 能力欠 缺无 法行使诉 讼权 ; 或 法 或
求的一个社会理 想 , 也是 包括 中国共 产党在 内的马 克 思主义政党 的不懈 追求 。胡 锦涛 同志 明确 指 出, 们 我
所要建设 的社会 主义 和谐 社会 , 应该 是 民主法治 、 公平 正义 、 诚信友爱 、 充满 活力 、 安定 有序 、 与 自然 和谐相 人 处 的社 会。因此 , 和谐 社会 的构 建 离不 开法律 制 度 的
因侵害方与受害方地位 、 能力 的巨大 差距 , 受害方 不敢 行使诉讼权 等。此 时 , 检察 机关 理应 作 为 国家 和公 共 利益 的代表 , 对损 害 国家利 益 和社会 公共 利 益 的行政 违 法行 为 , 向法院提起公益诉 讼 , 以维护 国家利 益和社
论我国经济公益诉讼制度之构建
面:
方面 , 大多数经济公益纠纷存在利益主体多 元化 、 涉及 地域广 、 经济 法 律关 系复 杂 等特 点 , 就 这
一
益的作 用
法谚 “ 无救 济 , 无权 利 ” 示 了法 治 社会 的一 则 揭
要求行政机关在处理经济公益纠纷时必须具有效率 性 和灵 活性 。然 而 在现 实 中行 政 权 力 复杂 而 庞 大 , 存在不同层次的行政权力关 系, 加上 目 前我 国相关 法律法规极不完善 , 导致行政主体之间的权 限争议
诉 讼 的提 起 主体 , 新 经 济 法 责任 制 度 , 予 法 院针 对 违 法行 为 的处 罚 权 等 , 立我 国经 济 公 益 诉讼 制度 。 创 赋 建
[ 键 词 ]中 国 ; 共 利 益 ; 济公 益诉 讼 ; 度 构 建 关 公 经 制
、
[ 图分 类号 ]D 1 . [ 献标 识 码 ]B [ 章 编 号 ]1 0 6 8 ( 0 0 0 0 5 0 中 951 文 文 0 8— 2 5 2 1 ) 3— 0 6— 3
论 我 国经 济 公 益 诉 讼 制 度 之 构 建
陈华 丽 , 陈 力
( 太原科技 大学, 山西
[ 摘
太原
002 ) 30 4
要 ]随 着我 国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的发 展 , 社会 公 共 利 益 密切 相 关 的经 济 纠 纷越 来 越 多 , 而现 有 的 解 与 然
决 机 制 却 不 能使 这 些 问题 得 到 很 好 的解 决 。 因此 , 必要 建 立 一 种 新 型 的 纠 纷 解 决 机 制 , 有 以适 应 社 会 经 济 生 活 的 需 求 。 通过 比较 大 陆 法和 英 美法 两 大法 系有 关 国 家 对 经 济 公 益 诉 讼 的 理 论 与 实践 , 者 认 为 , 当明 确 经 济公 益 笔 应
探究我国公益诉讼制度之构建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在公益诉讼制度上的两种模式和立足现实的基础上指出我国应采用的立法
模 式, 并在 这一立法模式下 , 与公益诉讼相 关的制度加 以设计 。 对 关键词 : 社会公益; 公益诉讼 ; 公益诉讼制度 中圈分类号 : F l D 7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 编号 :0 8— 5 9 20 )2— I l o 10 16 (0 6 0 0 l — 4
益代表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⑨, 也出现了一些试点性的做法 , 然而这毕竟是缺乏法律依据 的。
三 、 国公益诉讼 制度之构建 我
所谓社会公益 , 主要有两层涵义 : 一是社会公共利益 , 即社会全部或者部分成员所享有的
利益 ; 二是国家的利益。公益诉讼起源于罗马法。在罗马程式诉讼 中, 有私益诉讼和公益诉讼
( ) 一 宪法的原则性规定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缺憾 。我国宪法虽然规定 了公 民的广泛权
利和对社会公益的保护 , 如宪法第 2条、 4 条之规定 , 第 1 然而却过于宽泛 和原则化 ; 而且 , 长期 以来 ,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 中, 宪法一直不能作为法 院裁判案件 的直接法律依据 。宪法的这一 缺憾正是导致我 国公益法制保障不足的原因之一 。 ( ) 二 相关诉讼法律对公益诉讼制度规定的缺位 。由于受到权 利主体 和诉讼 主体两者一 致性观念的影响 , 以及为防止滥诉的实践考虑 , 我国现行的几部诉讼法对诉的主体资格作了严 格的限制, 规定原告必须是本案 的直接利害关系人 , 并且是为了维护 自己的合法权益才有资格 起诉 。据此 , 我国对公益诉讼的规定存在真空。虽然司法实践 中已出现了检察院作为社会公
作者简介 : 颜梅林 , 福建 师范大学法学院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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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 东南学术 ∞6年第 2期 2
浅论我国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
浅论我国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作者:许红会来源:《法制博览》2012年第08期【关键词】公益诉讼制度;必要性公益诉讼起源于古罗马时期,其是通过民间的个人力量对社会的公共利益进行维护,对那些违法行为予以纠正的一种司法性援助。
工业诉讼区别与一般民事诉讼的主要特征就是:其涉及到大量的厉害相关者的公共政策性问题,并请求法院进行受理。
其在社会上的影响十分广泛[1]。
一、我国公益诉讼的现状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逐渐完善,人们的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
人们对公益法制保障的不足问题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并呼吁要切实改变这种纵容公益违法行为现象的发生。
在民事诉讼法中对原告资格采用“适格说”,即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近几年,在全国人大代表和有关专家学者的呼吁下,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增加了公益诉讼制度,即“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关机关、社会团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该条规定并未将公民个人列入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公民个人提起公益诉讼还存在一定的障碍。
同时对损害公共利益的范围界定不明确,无法实际解决公益诉讼中的问题,该条规定能否进一步完善后并颁布实施,我们拭目以待。
二、我国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对公共利益的保护问题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面对这种现实我们必须建构包括公益诉讼在内的完善的法律调整机制和手段,以维护国家、社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
(一)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是,在感到自豪的同时,却发现我们的道德水准明显下降。
市场经济这把双刃剑给我们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更多的无法满足的欲望。
为了实现自己的“金钱梦”很多人放弃了自己做人的“底线”,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于不顾,并以此为获得利益的筹码,这些违法行为严重的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社会所不允许的。
论建立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途径
论建立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途径摘要:解决行政公益诉讼的根本问题在于使行政公益诉讼“有法可依”。
我国现阶段造成行政公益诉讼的主要原因在于法律法规上缺乏相关的制度规定,是主体在行政公益诉讼的各个环节都“无法可依”。
导致公共利益屡受行政行为的破坏却的不到司法救济,在社会中造成了一定不利影响。
由此,加强行政公益诉讼立法是十分必要的。
完善行政公益诉讼的立法主要要丛宪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则着手。
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立法;范围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03-00-01一、完善立法(一)宪法制度建设1、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公共利益保护。
宪法应对公共利益提出专门的规定,明确规定公共利益,并同时规定在公共利益受到行政行为的侵害时可以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的途径予以救济。
同时还要设置违宪责任认定制度,以防止公共利益原则异化。
2、在确定行政公益诉讼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
对于我国实践中存在抽象行政行为侵害公共利益的案件,但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在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下看来,不可能有司法机关对兼具国家权力机关职能的立法机关进行司法审查,这要求进一步细化国家权利之间的划分,同时设立违宪审查程序,提高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
3、确定诉权主体资格。
宪法还可以对谁有权利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从而为行政诉讼法进一步规定既判力的范围作制度准备。
(二)行政诉讼法制度建设1、扩大既判力的范围。
行政公益诉讼是一个新型的诉讼制度,其请求人请求予以法律保护的利益是社会公共利益,有些学者通过对1999年《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条文进行法理分析,认为其受案范围中应该包括就公共利益提起的诉讼,但这终究只是学者观点,立法者并未给予定论。
笔者认为,首先,在行政诉讼法中应明确规定法院在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判决结果的承担主体,包括有利结果和不利结果。
其次,同时还应规定应如何承担,包括拒不执行判决的法律后果特别是在行政机关拒不执行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的救济途径。
构建环保NGO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权利制度
环境行 政权力受到多重 限制而往往滥 用权力或未尽善 良管理人 的义
务 。 当然 环 境 决 策 本 身 带 有 风 险 , 为 环 境 效 果 产 生 具 有 滞 后 性 , 因 特 别 在 信 息 不 对 称 和 认 识 能 力 不 足 的情 况 下 。 环 境 问题 出现 时 , 为 当 作 委 托 人 的公 众 需 要 从 幕 后 走 到 台 前 主张 权 利 , 求 政 府 履行 受 托 人 义 请
下, 个人不太愿意起诉。 建立在家族利 己主义之上的中国传统文化 或
多或少地影响到中国人对公共事务 的冷漠 。 四 , 第 缺乏正确 的诉讼 理 念。尽管人们的权利意识较 以前有 了改观 , “ 但 中国正处在乡土社会 蜕变的过程中, 原有对诉讼 的观念还是很 坚固的存留在广大 的民间, 也因之使现代的司法不能彻底推行 。 3 环 保 NGO提起环境行政 公益诉讼 的优 势 . 环 保 NGO 作 为 一 个 团 体 提 起 环 境 公 益 诉 讼 的 重 要 性 在 于 它 突 破 了公民个人提起 该类 诉讼的不便 , 具有特殊 的诉讼 优势。表现在 : 第一 , 环保 NG O关怀社会 公益。志愿加入环保 NGO的成员对环境 事业具有 强烈使命感 , 张道义, 伸 锲而不舍 。 它弥补 了个人诉讼时间 、 精 力 的不 足 。第 二 , 息 资 源 充 分 。环 保 NGO 的很 多成 员 具 有 环 境 信 科学和法律 方面 的知识 和技术,这利于应对诉讼所涉及 的大量技术 性 、 杂 性 问题 。 们 还 通 过 与 政 府 、 业 等 沟 通 、 作 获取 了 更 多 资 复 他 企 协 源, 扭转信 息不对 称的劣势 。第三 , 环保 Na s e An o i y S e
{占 I 缸金 } I
我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制度构建
我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制度构建【摘要】公益诉讼缘起于古罗马法,在二十世纪取得重大发展,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各国都纷纷建立了相应的公益诉讼制度。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确立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告主体资格,建立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已是当务之急。
【关键词】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制度构建法国最先创建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参加公益诉讼,法国的检察理论认为,检察机关的职责就是维护公益;在美国,总检察长是美国政府、各州政府的首席法律官员,是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机构及立法机关的法律顾问和公共利益的代表;在日本,检察官代表国家维护秩序及善良风俗,他们不仅可以对个人所犯公罪提起国家公诉,而且可以参加到民事诉讼当中。
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内涵。
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民重要权利的民事案件,在无人起诉的情况下,以法律监督者的身份代表国家将案件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违法者民事责任的诉讼。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活动的开展,不仅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弱势群体的利益,而且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弥补市场缺陷,监督行政失职行为。
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范围。
(一)侵犯国有财产案件。
侵害国有财产主要有:在国有土地、矿藏、水流、海域、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出让、开发过程中,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在公共工程招标、发包过程中,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在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在国有资产拍卖、变卖过程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二)公害案件。
公害案件主要是通常所说的直接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环境污染事件,近年来,环境污染事件明显增多,然而由于我国现行法律确立的权利主体偏离了社会的现实需要,针对环境污染提起的诉讼却寥寥无几。
(三)涉及公民重大利益并损害公序良俗的民事案件。
我国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形成了不少行业垄断部门,如医药、电信、供电、铁路等。
论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
铁 道 警 官 高 等 专 科 学校 学报
J u n lo i y P l e C l g o r a fRal oi ol e wa c e
2 011 No 2 .
V0 . e il9 121 S ra 2
予 以补救的制度。它不仅使公共利益获得了国家司 法权的有效维护 , 也拓展 了公 民参加国家事务管理 的途径 , 而且还 “ 是一种崭新 的权力 制约权力模式
… …
英国在传统上是 以判例法为渊源的国家 , 法官
们 的观点 和主 张在 大 量 的判 决 中得 以体 现 和 确 立 , 英 国的行 政公 益诉 讼 制 度 也 是 在此 基 础 上 建 立 的 。 英 国行政公 益 诉讼 制度 具有 如下 特点 :
环境 以不 同方 式 构建起 了各具 特色 的行 政公 益诉讼 制度 。与此 世界 立 法潮 流不 相 称 的是 , 同样 已经 频
政行为的私人 , 拥有作为公共利益之代表 的诉之权 益 。根据英 国法律规定 , 任何公 民个人 、 社会团体及 特 定 国家机 关 均可 以原告 身份 对违 法行 政行 为 向法
收稿 日期 :0 1 2—1 2 1 —0 0
作者简介 : 和洪 , 河 南郑 州人 , 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法律 系讲师 。 男, 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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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和
洪 : 我 国行政 公 益诉讼 制 度 的构 建 论 的需 要 提 起 诉 讼 的 权 利 。私 人 检 察 总 长 理 论
害公 共利 益 的 同时也 损害 了相 对人 的直接 利益 。在
关键 词 : 行政 公益 诉讼 ; 法理 念 ; 度设 计 立 制
中图分 类号 : D 2 文献标 识码 : A 文 章编 号 : 10 94 0 9—39 (0 1 0 07 0 12 2 1 )2— 05— 5 行政 公益 诉讼 是指 当 国家行 政机 关或 法律 法规 授权 的组 织 的违法 行 政 行 为 , 害 了公 共 利 益 或有 损 对 我 国行 政公 益诉 讼制 度 的构建 提 出几点 不成 熟 的
完善行政公益诉讼调查核实权运行的构想和建议
完善行政公益诉讼调查核实权运行的构想和建议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以来,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一项全新职能和重点工作,从无到有,从试点探索再到立法推广,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行政法治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也逐渐反映出检察公益诉讼立法与司法办案实践之间的强大张力,制约了公益诉讼制度尤其是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作用的发挥,亟待纾解和完善。
笔者长期履职于基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办案部门,希望结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实践经历,提出健全完善行政公益诉讼调查核实权制度的设想及建议,以期对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相关立法和办案实践有所参考和助益。
一、明确公益诉讼调查核实的权力属性在行政公益诉讼中,现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不再是传统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看卷审案”,而是一个从线索筛查开始,经过实地调查取证,再到证据审查运用,进而全方位核实甄别案件事实情况的全过程。
虽然与检察机关传统“侦查权”不能等同,但行政公益诉讼的工作内容和性质的特殊性使得检察机关开展此类案件调查核实具有类似“侦查权”的权力属性,调查核实权力属性的明确和权力行使的保障也需要跟进。
因此,建议立法对调查核实权力属性加以明确并出台配套证据规则,以增强行政公益诉讼中调查核实的刚性。
比如,对拒不配合调查取证、恶意毁损证据或蓄意攻击调查人员的行为人可以赋予检察机关类似于法院的司法拘留权,对情节严重者也可以考虑授权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对相关人员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以有效保障调查核实工作的正常开展,保证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果。
二、增加行政公益诉讼调查核实措施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往往案情复杂、专业性极强,且涉案的证据材料大多掌握在被监督的行政机关手中,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存在着天然的信息不对等,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需要有限度地干预行政执法,适当增加适应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需求的调查核实措施,以深化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
在诉前程序阶段,承办人员往往要对行政相对人展开调查取证,出于对自身利益考虑,行政相对人往往会对检察机关取证行为十分戒备甚至抗拒,不愿配合;在检察建议回复阶段,承办人员需要以行政机关的鉴定、勘验意见结论来评判涉案行政机关是否已纠正违法行为或已依法履职,行政机关往往跟鉴定檢测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如何确保证鉴定检测勘验等结论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也是一个经常会面临的问题。
行政公益诉讼发展问题与完善建议
行政公益诉讼发展问题与完善建议行政公益诉讼发展问题与问题逐步完善建议本文关键词:诉讼,公益,完善,行政,建议行政公益诉讼发展问题与完善建议本文简介:摘要: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机构编制权力的口部触角几乎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呈现出不断扩张的趋势。
而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制度的保障者,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的行为往往给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伴随着愈演愈烈公共利益受损的实践状况,对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研究应运而生,并在学界引起了探察轰轰烈烈的探行政公益诉讼发展问题与完善建议本文内容:摘要: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行政权力的触角几乎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领域, 并呈现出不断扩张的趋势。
而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障者, 行政机关及其给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的行为往往工作人员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伴随着愈演愈烈的公共利益受损的实践状况, 对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税制的研究应运而生, 并在科学界引起了如火如荼已引起的探讨。
文章正是基于此背景, 研究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产业发展状况, 分析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存在的问题, 并从增加行政公益诉讼的提起主体、扩大行政公益诉讼受案范围、明确行政公益诉讼举证责任以及健全行政公益诉讼保障制度等方面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行政公益该些诉讼制度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公共利益; 行政公益诉讼; 制度完善;作者简介:南丽军, 东北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林业大学文法学院博士;; 张献一, 东北林业大学大三文法学院在读研究生。
;一、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概要(一)公共利益所谓“公益”即为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私人利益相对。
伴随着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公共利益受到愈来愈广泛的关注。
当然,其公共利益的广泛研究并不意味着对对于内涵的界定达成一致一致,相反,个人利益风险因素在内容及对象上的不确定性,导致公共利益的含义具有相当的模糊性,顺利完成因此很难对其成功进行准确定义,学界对这一症结的探讨也未能达成一致。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研究》范文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保护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公正和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文旨在全面研究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分析其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未来发展趋势,以期为完善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提供参考。
二、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概述行政公益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针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为维护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起源于上世纪90年代,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完善,已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法律体系。
该制度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推动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发展现状(一)立法现状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立法上已取得显著成果,如《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对行政公益诉讼的提起条件、诉讼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
此外,各地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司法实践现状在司法实践中,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已得到广泛应用。
各级法院在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注重保护公共利益,严格依法裁判,为推动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正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检察机关在提起和支持行政公益诉讼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存在的问题(一)立法体系有待完善尽管我国已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立法空白和模糊之处。
如行政公益诉讼的起诉资格、诉讼程序、证据规则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司法实践中的困境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对行政公益诉讼的认知程度不同,部分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存在一定程度的困难。
同时,由于行政机关的强势地位,部分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难度。
五、完善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议(一)完善立法体系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行政公益诉讼的起诉资格、诉讼程序、证据规则等方面,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实施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依据。
公益诉讼制度之构建探析
任何 国家机关 、 社会团体和个人均可以向法院起诉 , 要求法 院裁决 , 这就给行政权 、 经营权等权 力的行使 创设 了一定的“ 限制”进而使相应的权力主体在法律规定 的权限范围内行使权力 , , 能够为我 国的法治建
[ 中图分类号] 5 D9 2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04 11( 0 )1 02 — 6 1 — 702 60 — 07 0 0 0
公益诉讼制度最早产生于罗马法 , 在我国一直是法学界研究的热点 问题之一。在我国, 益诉讼立 公
法尚是空 白, 在司法实践中也显得过于保守和呆板 。从保护公共利益 、 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角度来看 , 建 立我国公益诉讼制度十分必要 。笔者比较了两大法系公益诉讼 的诉讼模式 , 并对公益诉讼的动因和实施 障碍进行了分析 , 以期对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有所贡献。
讼的 目的是为了保护 国家 、 社会公共利益 , 追求社会公正 、 公平。传统诉讼保护 的往往是法定的或约定的
合法权益 ; 而公益诉讼保护的是国家利益 、 社会公共利益等公益 , 以着重保护公益为其本质特征 , 凡是侵
犯公益的违法行为均在公益诉讼 的可诉对象之列。( ) 2 起诉主体的广泛性。公益诉讼 的发起者可以与本
案无利害关系 , 任何人为维护国家 、 社会利益均可把侵害公共利益之人推上被告席。随着 自身素质 的提 高, 每一个社会个体不仅仅关心 自身的、 眼前的权益 , 而且开始关注 自身长远利益 以及 自身利益与社会利
论行政公益诉讼(一)
论行政公益诉讼(一)摘要:行政公益诉讼,又简称为行政公诉,是指公民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虞时,虽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为维护公益,而向特定机关提出起诉请求,并由特定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
行政公益诉讼形式在我国目前还未被立法者所承认,但通过对西方法治国家行政公诉制度的考察和法理思考可知,在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有理论之基础,现实之需要,也是国际上诉讼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
关键字:行政公益诉讼诉的利益直接利害关系公共利益最近一段时间,严正学诉椒区文化局不履行职责案,乔占祥诉铁道部春运期间票价上浮案等非常见案件相继出现,并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反响,同时也引起了法律界对有关公益诉讼的关注和讨论。
鉴于我国还未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所以本文将从行政法学理论角度,通过对行政公益诉讼的国外考察和法理分析,对我国行政公益诉讼的具体内涵进行论述。
一、政公益诉讼的外国考察行政公益诉讼作为一新型诉讼形式,在西方法治国家已发展的相当成熟,只是各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之称呼不一,诸如民众诉讼、公民诉讼、以公法名义保护私权之诉等等,但内涵大体相当。
通过对海外各发达法治国家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考察和比较,可以为我国建立这一制度提供先进经验,并同时证明在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的可行性。
(一)英国行政公益诉讼在英国被称为“以公法名义保护私权之诉”,指检察总长在别人要求禁止令或宣告令或同时请求这两种救济时,为阻止某种违法而提起的诉讼。
按照英国法律规定,检察总长代表国王,有权阻止一切违法行为,包括侵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政行为。
而且也可以依职权,为公共利益而主动请求对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
但在实践中,检察总长却是只应请求人的请求而动。
而且,检察总长一旦赋予请求人必要的起诉资格后,对公共利益就不再表现进一步的关注,实际上也就是退出了诉讼,而让案件像其他普通私人诉讼一样进行下去。
在此过程中,检察总长只是把他的名字出借给请求人而已。
行政公益诉讼探析
社科文化行政公益诉讼探析武思蒙(青岛大学,山东,青岛 266071)摘 要:2017年《行政诉讼法》的修订,使我国正式确立了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这有利于使公共利益得到更好地保护,但同时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存在的问题,为完善该制度提出建议。
关键词:公共利益保护;受案范围;举证责任公民、集体、国家的利益在人们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有时会遭受到不同程度受到损害。
为了避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企业的违法行为及政府不作为的侵害,我国逐步建立起了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一、行政公益诉讼的含义公益诉讼是与私益诉讼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其是指由于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被侵犯,检察机关或被授权的社会组织依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保护公共利益的一项诉讼制度。
行政公益诉讼是指适格主体为确保公共利益免遭不法侵害,对做出违法行政行为而侵害公共利益或使公共利益受到威胁的行政机关提起诉讼的制度。
[1]这一诉讼制度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行政诉讼制度。
由于原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以将行政诉讼制度理解为行政私益诉讼。
而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与案件并未有直接利害关系,其所维护的是国家和社会公共的利益。
二、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沿革及现状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经历了从空白到设立的发展过程。
在建国初期,《最高人民检察署试行组织条例》中就有着公益诉讼相关规定的记录。
1997年河南省方城县的国有财产流失一案是我国第一起由检察机关担任原告的公益诉讼案件。
从公益诉讼第一案出现一直到2015年,虽然我国期间也出现了一些以保护公共公益为目的的公益诉讼案件,但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相关内容,并且公益诉讼也并没有明晰划分出行政和民事类型。
2015年7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3个省份开展了为期两年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
此次试点,是我国开始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的尝试。
在试点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从中取得的经验,为之后这一制度的正式确立提供了宝贵的先行经验。
试论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
20 0 9年 5月
绍
兴
文
J OURNAL HA0XI OF S NG UNI VERS ⅡY
Vo . 9 No. 12 3 Ma 20 9 y. o
试 论 我 国行政 公 益诉 讼 制 度 的 建构
赵 海 丽
( 兴市 行 政 学 院 绍 法学教研室 , 江 浙 绍 兴 320 ) 100
摘
要 : 国行政 诉讼 法 受案 范 围 范 围较 窄 , 政 公 益 诉 讼 制 度 在 其 中没 有 得 以 确 立 。但 随 着 法 制 水 平 的 提 高 。 益 我 行 公
侵 害 的 现 实越 来越 受到 关 注 , 法 实 践 中 开始 涉及 行 政公 益诉 讼 , 制度 性 障碍 使 得 公 益 很 难 获 得 司 法救 济 。 通 过 对 我 国 司 但 行 政 公 益 诉讼 现 状分 析 , 出建 构我 国公 益诉 讼 制 度 中关 于 受案 范 围和 举 证 责 任 等 建 议 。 提 关 键 词 : 政 公 益 诉讼 ; 行 受案 范 围 ; 证 责 任 ; 举 建构
拟对 行政公 益诉讼 作浅 略分 析与 思考 。
一
、
我 国 行 政 公 益 诉 讼 现 状 分 析
由于我国《 民事诉讼 法》 没有确 立 民事公 益诉讼 制度 , 而我 国的 《 政诉讼 法》 近于 民事诉讼 法 , 自 行 接 也 然 没有行政公 益诉 讼制 度 的确 立 。我 国制定 《 行政诉 讼 法》 当时行 政 审判 实践 几 乎空 白, 政 案 件受 案 的 行 范 围规定很 窄 , 暇顾 及行政 公益 诉讼 , 无 因此 行政公 益诉 讼制度 从来 就没有存 在 。造成 了现 实 中诸 多 的行 政公 益 纠纷 无法通 过行 政诉讼 解决 , 使得社 会公共 利益 的保护 问题 日益显 现 。 1 法律地 位 的缺 失 。过去 , 国以社会 主义 公有 制为 立 国之 本 , 行 国家 与社会一 体化 的计划 经济 体 . 我 实 制 , 调个人 利益 绝对 服从 国家 和集 体利益 , 强 以政府 和行 政惟一 的 目标和存 在的理 由是“ 共利 益” 假定 公 为 前提 。随 着社 会 的发展 , 行政 权 的急剧膨胀 , 形成 了行政 性分 利集 团。在行 政性分权 变迁 过程 中 , 就业 、 住 房、 收入增加 等个 体需要 的满 足 由依 附于 国家转 为依 附于 地方 政府 或行 政 部 门。为解 决 财 政 和经 济发 展 问题 , 行政垄 断 主体不 得不顾 及本集 团利益 , 这就使 得地 方 政府 及行 业 主管 部 门与所 属 企业 有 利益 挂 钩 。 经济 发展是重 要政绩 , “ 治人 ” 经济人 ” 集 政 与“ 于一 体 的政 府及 其所 属 部 门会 倾 向其 代表 的利 益而 难免 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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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