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穿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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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穿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章程

1.联盟名称、组织原则和组建宗旨

中文名称:可穿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英文名称:Wearable Industry Alliance (WIA)

组织原则:

协议各方同意组建可穿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各方为联盟成员,享有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平等自愿原则

联盟各成员的法律地位平等,在遵守本协议书的前提下可自愿参加或退出联盟。

统一规划原则

根据联盟需要和可穿戴产业发展需求,联盟统一规划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市场推广、产业服务等任务,推进资源共享和技术互通,避免联盟内部的重复劳动和恶性竞争。

合理分工原则

联盟成员从产、学、研、资的不同环节,按照优势互补原则进行合理分工,承担联盟的工作任务。

权利义务对等原则

联盟成员按照约定分享权益和承担义务,形成共同投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共同发展的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利益共同体。

开放共享原则

联盟是开放性的组织,联盟成立后根据理事会的决议可以定期吸收具有政策、技术、资金等优势的企业和研究所、具有专业优势的高校以及大的行业用户加盟,形成面向行业的、开放的、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和国际先进水平的行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推进可穿戴产业的自主创新,对其它行业领域起到示范作用。

组建宗旨

联盟以“合作、共赢、创新、发展”为宗旨,致力于建设可穿戴产业标准化创新平台,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解决目前阻碍产业发展的技术

标准化瓶颈,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可穿戴及相关物联网产业的发展。

2.联盟的技术创新目标、任务和联盟成员的任务分工

技术创新目标

牢牢抓住可穿戴产业蓬勃发展的历史机遇,充分发挥上海半导体工艺、制造和集成电路设计等基础优势,深化与科研单位及高校的合作和产学研联动,依托优势企业建设可穿戴技术与产业创新平台,加快集聚可穿戴技术、人才、资本等创新要素,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使上海成为我国领先的可穿戴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基地,着实推动上海可穿戴技术与产业全面发展,为上海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发挥引领作用和支撑作用。

可穿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将致力于加速可穿戴各类技术的设计和研发,包括无线通讯、低功耗协处理器、MEMS及先进传感器、电源、显示技术、系统硬件集成和数据融合算法,并结合特定的商业模式以更快速更低价方式的推向市场,推动物联网产业的发展。同时,可穿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将建立可穿戴产业信息平台,包括产业论坛和展会、行业信息资讯、市场调研及产品技术分析等内容,将可穿戴创新企业提供交流与分享的平台,搭建稳固的产业链合作关系!

联盟任务

可穿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将通过联合联盟单位逐步实现可穿戴产业中各关键技术的研发,以实现可穿戴产品快速发展满足市场需求;并通过产学研有机结合,培养产业界急缺的可穿戴人才;同时通过论坛与展会等形式为可穿戴产业创新企业搭建合作平台。

任务分工

可穿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龙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为理事长单位,上海微技术工业研究院为秘书处单位,产学研结合,以产业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根据各成员单位的不同特点以及在系统研究、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应用服务、标准化、人才培养产业链中所处的优势进行分工合作。科研院所及院校类单位主要分工为标准化起草、前沿技术研究、产品测试表征及人才培养;企业类单位主要分工为生产制造、应用服务及信息交流平台的搭建。

联盟成员在具体项目中的任务分工,由各方另行根据实际情况签订有关分工协议,

协商解决。

3.联盟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1.本协议各方共同约定龙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作为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代表联盟与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等文件;联盟对外签署的其他文件可由相关联盟成员就具体事项,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联盟理事长单位签署。

2. 设立理事会、专家委员会和秘书处。理事会为联盟决策机构;专家委员会为理事会咨询机构;秘书处为联盟常设执行机构。

3.理事会的组成、职责和议事规则。

3.1理事会的组成

联盟设立理事会,由部分联盟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派的代表组成,包括产、学、研等各方面的代表。联盟依托单位自然成为理事单位。为保证联盟实施过程的稳定性和一致性,理事会任期五年。

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由理事会成员选举产生,首届理事长由依托单位指派人员担任。

3.2理事会的职责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除名;

(五)决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六)决定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和免职;

(七)领导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决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十)理事的增选和解除。

3.3理事会议事规则。

理事会须有超过半数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并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4.专家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和议事规则。

组成

可穿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专家委员会由可穿戴领域资深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每年增补一次。首届专家委员会建议名单由联盟组建筹备组提名,报请联盟理事会批准通过。

职责

专家委员会按照联盟工作计划安排,开展各项专业技术咨询活动,也接受国家、地方、行业相关科技和产业部门委托开展相关评审活动。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研究制订联盟的技术发展路线图,并根据技术和产业发展需求逐年修订;

(二)组织联盟内技术创新项目的初选和实施方案论证;

(三)接受有关部门和机构委托开展技术咨询;

(四)接受有关部门和机构委托开展技术咨询和项目评审;

(五)向国家有关科技和产业部门和相关科技和产业发展计划提出指南和实施方

案建议;

(六)决定和处理联盟内相关技术咨询、相关实施方案论证、项目评审等过程中的

有关重大事项。

议事规则

专家委员会工作会议由委员会主任或联盟秘书长提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由专家委员会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

工作会议对审议事项的表决采用举手表决或投票方式进行,同意人数达到参会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的被审议事项方获通过。

5.秘书处的组成、职责和管理机制。

组成

可穿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处设立于上海微技术工业研究院,秘书处设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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