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五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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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社会保险法_亮点_缺憾及后续立法方向

_社会保险法_亮点_缺憾及后续立法方向

内的多元纠纷解决模式。

这里的问题是,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个人,当各种社会保险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请求时,必须首先厘清究竟是社会保险行政争议还是劳动争议。

这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难以完全明确下来。

最高人民法院三次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和相关批复也多处解释、辩明社会保险劳动争议、行政争议的界定。

加上各地的土政策,这给权利救济和实现带来极大障碍,也不利于制度的统一建设。

对此,似可考虑借鉴行政法学已有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有关研究成果和实践,完善社会保险争议的综合性诉讼制度。

(二)社会保险争议的外部关联关于社会保险劳动争议与一般劳动争议的关联和差异,一种主流观点将社会保险劳动争议视为劳动争议之一种,在法律适用上除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之外,还适用 劳动合同法 等劳动法律法规。

应当说,在 社会保险法 出台之前这种做法无可非议。

但 社会保险法 作为社会保障领域的主体性法律,其适用对象不仅包括劳动者,而且涵盖了城乡居民以及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

劳动争议!一词已不能充分涵盖社会保险相关的民事争议。

因此,有必要在社会法视域下重新审视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和劳动争议的关系,在法律适用上尊重社会保险争议自身的特殊规律。

(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相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九条规定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个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第九十二条规定各种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泄露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就法理而言,这种赔偿责任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构成 国家赔偿法 意义上的国家赔偿;二是构成工作人员个人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由该人员承担民事赔偿。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相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发生 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九条、第九十二条情形的,属于国家赔偿责任的适用范围。

九大亮点暖人心 ——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半年之际

九大亮点暖人心 ——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半年之际

九大亮点暖人心——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半年之际作者:付红莲雷刚胡吉文刘守明来源:《职业·下旬刊》 2012年第1期文/胡吉文刘守明付红莲雷刚“俺在绿化所为枣阳城市美容干了几十年临时工,现在60岁光荣退休,每月还能拿到580元退休金。

党的惠民政策真好!”枣阳绿化所家属工刘万才乐呵呵地告诉笔者。

据笔者近半年的调查发现,在湖北省枣阳的弱势群体普遍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九大亮点暖人心。

亮点一:社会保险全覆盖《社会保险法》第3条规定: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这些规定让所有居民都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充分显示了全民共享社会福利、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优越性。

亮点二:城乡统筹《社会保险法》第22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这样体现城乡统筹和一体化享受,合乎民心,顺乎民意。

亮点三: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民本思想该法第16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这充分体现了宽缓有度、应享尽享的关怀。

亮点四:跨地区转移该法第1 9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社会保险法新亮点

社会保险法新亮点

社会保险法新亮点:以人为本,亮点突出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支柱。

一个国家社会保险水平的高低,凸显的是一个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综合实力的强弱。

今年10月28日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从起草到出台,前后历经17年,凝聚了社会各界的智慧。

这部法律的制定颁布,使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全面进入了法制化轨道,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

《社会保险法》以履行党和政府“让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庄严政治承诺为宗旨,始终以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打造服务型政府为出发点来进行各种制度设计,亮点纷呈。

亮点一:缴费不足十五年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按照“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的原则享受《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此前的政策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到正式退休前,缴费年限必须达到十五年;未满十五年的,给予一次性养老金待遇。

这样就将部分缴费困难的人员挡在了养老保险大门之外。

而且,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起不到养老保障的作用,也不能体现社会公平。

因此,这次颁布的《社会保险法》将此前的政策作了修改,允许按照“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的原则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亮点二:跨统筹地区就业人员的社保关系可以转移《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五十二条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社会保险法》凸显工伤保险“五亮点”

《社会保险法》凸显工伤保险“五亮点”

《社会保险法》凸显工伤保险“五亮点”2010年10月28日新颁布并将于明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的《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新法”)对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作了概括性的规定。

近日,记者就该法对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将带来怎样的影响及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旧法”)的相关变化采访了岳阳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服务处处长李胜军。

李胜军说,此前,工伤保险制度的基本规定是建立在《工伤保险条例》的基础上,而《工伤保险条例》属于行政法规,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对于民事基本制度,应当制定法律来加以规范。

此次立法,以法律的形式,对工伤保险制度作出规定,使得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善。

随后,李胜军详细地介绍了“新法”和“旧法”中工伤保险规定的相关变化,并将主要变化概括为五大亮点。

亮点一职工工伤认定将更加人性化“新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比“新法”和“旧法”有如下变化:一是对犯罪行为,“旧法”不论是过失还是故意犯罪,一律不得认定为工伤。

“新法”规定,只有是故意犯罪的,才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是对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旧法规定不能认定为工伤,新法则没有规定,即对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只要符合其他条件,可以认定工伤。

李胜军介绍,“新法”第三十六条还针对目前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普遍反映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较繁琐而致使工伤待遇支付周期过长情况,特别规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这一原则性规定,今后必将有力促进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转变服务方式,更加人性化,提高办事效率。

亮点二原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改由基金支付“旧法”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以及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承担。

而在“新法”中,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以及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社会保险法亮点

社会保险法亮点

《社会保险法》亮点社会保险法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民生亮点:亮点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统筹层次的提高,将大大增强保障能力,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亮点二、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跨省“漫游”可接续。

对于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关系可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保障了他们的权益。

亮点三、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划拨;同时,未提供担保的,还可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扣押、查封、拍卖措施,抵缴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亮点四、大龄人员参保有保障。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由于各种原因,一些男45岁以上、女35岁以上的人员没有就业和参加社会保险,原来政策不允许这些大龄人员参保。

这次法律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也就是可延期退休,并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解决了这部分人的养老保障问题。

亮点五、异地就医可方便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亮点六、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亮点七、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凸显七大亮点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凸显七大亮点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凸显七大亮点社会保险经办是国家行政机关或者社会机构对社会保险进行行政性、事业性的管理,是社会保险制度顺利运行的关键步骤。

医保经办服务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是增进人民福祉的基础民生工程,是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安全规范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未来应当加快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已经2023年7月21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

从内容上看,该条例在已有的法律和部门规章的基础上,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职权划分、分级审核、医疗保障经办的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信息共享机制和权益保障、经办服务优化、诚信制度建设七个重点领域开展了制度设计,凸显了七大亮点。

第一,行政主管部门职权。

《社会保险法》涉及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项社会保险,并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在保险类型方面,2023年机构后,五项社会保险分别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医保部门负责管理;在行政层级方面,目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启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多为市、县统筹,正在巩固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和加快推进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省级统筹。

为了克服社会保险经办立法“碎片化”,该条例一方面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由人社部门主管,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由医保行政部门主管,另一方面也授权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人社部门、医保部门,根据当地的统筹层次情况设立经办机构。

既符合社会保险行政管理的部门划分,也尊重了各险种的实际统筹情况。

第二,分级审核。

社会保险经办中涉及的业务也有轻重之分,其中提前退休、一次性补缴、待遇发放以及在第三方购买模式下,向服务和实物提供机构支付资金等涉及了基金收支,系欺诈骗保案件的高发领域,属于重点业务和高风险业务,应当视业务类型多级审核。

《社会保险法》今年7月1日实施

《社会保险法》今年7月1日实施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 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 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 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 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 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6、社保法增设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的处理规定。
于企业减少支出。

2、之前工伤职工经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
食宿费”由用人单位支付。社保法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有利于企业减少支出。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3、之前工伤职工经鉴定有伤残等级的,如终止或者解除
劳动合同时,其“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社保法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有利于企业减少支出。
保险险种综合性的统一法律《社会保险法》?

解读《社会保险法》,有助于帮助企业全面把握法律 的新变化,实现用工管理的新提升,解决纷繁复杂的社保 关系,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险法律风险;也有助于我们劳动
者个人提高和掌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
一、《社会保险法》有六大亮点
1、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之前我国的五大险种各 自的覆盖面是不同的,各地也都有各地的特殊规定。社保

4、之前工伤职工由于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 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而用人单位不支付的, 工伤职工只能是费力费时费钱去劳动仲裁或上法院打官司。 社保法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
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
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社保法确保工伤职工 的工伤待遇。
统筹层次养老保险最高是省级统筹,其他保险最高是地级

最新社会保险法四大亮点

最新社会保险法四大亮点

最新社会保险法四大亮点亮点3:社保保费将强化征收社会一直非常关注一些单位和个人欠缴保险费的问题。

“过去20多年的社保制度实施过程中,确实经常出现社会保险费征缴困难的问题。

”胡晓义坦承:“有一些企业是因为经营困难、濒临破产等客观原因,确实没有能力缴纳,但是也有一些是因为社会保险意识淡漠,有意规避或者逃避缴纳保险费。

”胡晓义指出,“如果在社保费缴纳上没有强制手段,社保这一强制实施的制度就难以持续发展下去,劳动者的权益就难以得到真正的保障。

”鉴于此,刚刚出台的社会保险法强化了用人单位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规定了对用人单位不缴纳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

针对欠缴社保费的现象,法律也规定了极有操作性的刚性应对措施: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划拨;同时,未提供担保的,还可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扣押、查封、拍卖措施,抵缴社会保险费。

亮点4:监管“盯牢”保命钱截至2009年底,社保基金会管理的资产规模已达到7766亿元,基金安全引人瞩目。

特别是近年来有关社保基金的大案不时传出,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在审议社保法草案时,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多次提出,目前社会保险基金累积结存数额较大,又比较分散,为了保障基金安全,“应当严格规范,加强监管”。

新出台的社会保险法充分吸收委员、代表的意见,就社保基金监管作出原则规定: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尤其引人注意的是,该法还专设一章,对监管作出具体规定: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成立由用人单位代表、参保人员代表以及工会代表、专家等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掌握、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实施社会监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投资运营以及监督检查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对本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等,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社会保险法》之亮点解读(最新)

《社会保险法》之亮点解读(最新)

《社会保险法》之亮点解读(新)一、立法背景与方针目前我国社保体系已初步建立,但各项社会保险分别通过单项法规或政策进行规范,缺乏综合性统一法律;社会保险强制性偏弱,一些用人单位拒不参加法定社保,或长期拖欠保费;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之间社保制度缺乏衔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在作《社会保险法》草案说明时指出,社会保险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支柱性制度,社会各界对制定社会保险法的呼声越来越高。

在此背景下,《社会保险法》应运而生,于2010年10月28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获得通过,并将于2011年7月1日实施。

此次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重点对社会保险的原则、各险种的覆盖范围、社会保险待遇项目和享受条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各项社会保险的缴纳领取等作了明确规定。

二、解读六大亮点社会保险法的亮点颇多,比如:进一步明确了五项社保的覆盖范围,身份证号码将成个人社保号码,从多方面加强社保监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单位应按月向职工公示缴费明细,确保个人及时足额享受社保待遇,单位逾期不缴费处两倍以上罚款,进一步增强了社保基金管理透明度,单位不缴费可从其银行账户中划扣等等。

笔者仅从劳动关系角度出发,对《社会保险法》的几大亮点进行解读。

亮点一: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继续缴费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等规定,职工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必要条件是个人缴费年限满十五年,如不符合此项要件,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存储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本人。

而实际上,我国目前正处在城镇化的进程中,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最初他们社保缴费的年限都不长,同时,某些城镇职工因各种原因而导致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时间较晚,所以按照原规定,这些人就会因缴费时间不足十五年而很难享受到缴纳社会保险应有的待遇。

关于《社会保险法》及相关问题的讲解

关于《社会保险法》及相关问题的讲解
社保转城保: 2011年7月1日前到达退休年龄的本市农 村户口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转入户籍 所在地的城保。 城保转社保: 达到退休年龄时,符合社保退休待遇领 取条件的需申请将城保转入社保后办理退 休。
四、“社保大厅”正式上线
网址:
* 右侧专栏中点击“社保大厅”进入
* 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待遇领取地 的确认
“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原则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确认户籍 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的,流动就 业参保人员存在一个或多个满10年的参保地时, 确认最后一个满10年的参保地为待遇领取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的,且在每 个参保地的缴费均不满10年,由户籍所在地办理 待遇领取手续。
一、社保卡制卡信息要求及二采表发放。
1、社保卡的制卡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姓 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及照片。 2、二采表的发放 3、如何递交合格的《个人信息登记表》?
* 符合二代身份证要求的照片
要求:一寸、免冠、彩色、白底、服装与背 景色反差要大。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 脏污、破损、印墨缺陷。
* “社保大厅”主页 功能:欠费、待领卡情况查询,办事指南,资源下载,公告等
谢谢大家!
关于《社会保险法》 及相关问题的讲解
《社会保险法》亮点内容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参 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 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 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应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 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将按照社平工资60%的1%缴纳医疗保险费 的农民工的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12%,与城 镇职工缴费标准一致。

★★《社会保险法》五大亮点解读★★

★★《社会保险法》五大亮点解读★★

《社会保险法》五大亮点解读目录亮点一:养老保险缴费不满十五年妥善解决 (1)亮点二:工伤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由基金先行支付 (1)亮点三:失业人员医保待遇不再打折..................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亮点四: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2)亮点五:单位不缴社保费将强制划拨 (2)亮点一:养老保险缴费不满十五年妥善解决,为转移支付提供良好的解决办法。

【新法解读】《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

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2005]38号)规定:“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现实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畅,已成制约我国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由于转移接续难,造成劳动者参保积极性不高,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大量农民工退保。

据深圳市社保部门统计,2009年深圳共有580多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退保人数100万人次。

如何使社保制度真正覆盖流动人群特别是农民工群众,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2009年12月29日,由国务院制定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包括农民工在内,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均可自由转移养老金账户。

《社会保险法》则以国家立法形式将这一政策上升为法律,明确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_社会保险法_五大民生亮点

_社会保险法_五大民生亮点

2010年10月28日,从首都北京人民大会堂传来一条振奋人心的好消息,经过四次审议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了《社会保险法》。

这是最高国家立法机关首次就社保制度进行立法。

从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明确养老保险可以进行转移接续,到要求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加强对百姓“保命钱”的监管等,法制体系已经建立。

《社会保险法》的通过和实施,关系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必将对我国社保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产生深刻影响。

其“五个首次”亦成为五大民生亮点。

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到2010年6月底,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2.45亿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12.5亿人,工伤保险参保1.53亿人,刚刚开始试点的新农保也覆盖了近6000万人。

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支柱性制度,我国社保制度目前只有单项法规,不同部门、不同地方也出台各自的社保政策,城乡之间、民生亮点之一:首次制定社保“基本法”地区之间、单位之间的社保制度缺乏衔接。

制定一部全国性、综合性的社保“基本法”,是最高国家立法机关完善社保制度、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立法任务。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社会保险法》,首次以立法形式确立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重点对社会保险的原则、各险种的覆盖范围、社会保险待遇项目和享受条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各项社会保险的缴纳领取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法律专家认为,《社会保险法》的出台,为我国社保制度的改革进一步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实现了社保制度由实验性阶段向定型、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转变,先解决有没有的问题,再逐步解决保障水平低、标准待遇不公平等问题。

只要能够把社会保险的基本制度、基本权利义务和推进方向通过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就是一大进步。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畅,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由于转移接续难,造成劳动民生亮点之二:首次决定保险金异地“漫游”者参保积极性不高,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大量农民工退保。

社会保险法五大亮点

社会保险法五大亮点

社会保险法》首次从法律层面确立了五大社会保险支柱,建立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治、失有所助、育有所补”的社会保障制度,让社会保障更加坚实。

把养老和医疗保险覆盖各类劳动者和全体居民,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覆盖全体职业人群,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广覆盖的社会保险体系。

将新农保制度纳入了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范围,并预留了逐步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空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调整范围,授权国务院规定管理办法;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与其他职工一样依照本法参加社会保险;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问题。

解决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养老待遇问题,跨地区就业人员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医疗费用即时结算问题,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问题,工伤待遇垫付问题等等,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赋予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必要的征收手段,提高了社会保险费征收的强制性;明确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的方向;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老有所养——实现城市农村制度全覆盖缴费不足15年大龄人员可参保《社会保险法》对大龄人员的参保做出了新的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而在《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的,只能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余额,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通过继续缴费延期退休的方式来解决大龄人员的养老保障问题,是《社会保险法》的制度创新。

《社会保险法》还对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做了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的具体办法按国务院规定执行。

广覆盖、可转移、可衔接的社会保险制度,从法律上破除了阻碍劳动者在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制度性障碍。

《社会保险法》四大亮点

《社会保险法》四大亮点

难 、 养 老 保 障 地 区 差 别 大 等
问 题 都 与 养 老 保 险 统 筹 层 次 低 有 直 接 关 系
险 法 确 立 了
这 部 社 会 保
临 破 产 等 客 观 原 因 .确 实 没 有 能 力缴 纳 .但 也 有 一 些 是 因为
社 会 保 险 意 识 淡 漠 .有 意 规 避 或 者 逃 避 缴 纳 保 险 费 如 果 在 社 保 费 缴 纳 上 没 有 强 制 手 段 . 社 保 这 一 强 制 实施 的 制 度 就 难 以持 续发展 下 去 .劳动 者 的权 益就 难 以得 到真 正的保 障, 、新 法 强 化 了 用 人 单 位 缴 纳 职 工 社 会 保 险 费 的 义 务 . 并 规 定 了对 用人单 位不缴 纳社保 费可以采取 的 强制措施 、
全 、 有 效 运 行 :鼓 励 和 支 持 社 会 各 方 面 参 与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的 监

工 会博 21. 览. 16上旬 53 0 刊
保 险 基 金 实 行 严 格 监 管 : 国 务 院 和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人 民 政 府 建 立 健 全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监 督 管 理 制 度 . 保 障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安
疗 制 度 模 式 、 资 金 来 源 、 筹
资 方 式 、 待 遇 标 准 也 正 在 朝 着 一 致 的 方 向 努 力
险 “ 国 统 筹 ” 目 标 首 次 确 全
【 律 条 文 】用 人 单 位 未 按 时 足 额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的 , 由 法
社 会 保 险 费 征 收 机 构 责 令 其 限 期 缴 纳 或 者 补 足 。 社 会 保 险 费

新《社会保险法》八大亮点

新《社会保险法》八大亮点
发现 “ 咬”车 的马 路井 是位 于边 石 以上的 人行 道上 . 人 行 道上 的 马路井 包 括交 通信 号 井 、通
便 表示 这 种情 况 应该 由市 政公 用 局 出 险 .并 告诉 他 信 井 、热 力 阀门井 和小 区 物业 井等 好 多 拨 打 13 9报 险 电话 ,然 后 就 离 开 了 。李先 生又 立 种 。每 一 种都 对 应 着 不 同 的 权 属 单 位 21 即拨 打 13 9.市 政 公 用 局 的 出险 员 到 场 查 看 后 . 另外 .各 开发 区内道路 边石 以下机 动 车 21 告 知 市政 公 用局 只 负责 边 石 以下 马 路上 的下 水井 肇 道 上 的马 路井 肇事 理 赔则 由开 发 区管 委 事 理赔 问题 .而这个 马路 井 的权 属 归某 部 队 医 院家 会 下 属 的市政 部 门负 责 由于 市政 设施
支 柱 性 制 度 . 也 实 现 了全 国 的 统
一 .
件 的 .其 遗 属 只 能 选 择 领 取 其 中
的一项 。
避 免 了 不 同 地 方 “ 唱 各 的 各
调 .各吹 各 的号”
二 、明确 了社会 保 险的 范围 将 我 国境 内所 有 用人 单 位 和
个 人 都 纳 入 社 会 保 险 制 度 的 覆 盖
不久前 的一 天 1 左右 .李 先生 驾 车去 接孩 子 赔 服务 .可 是 现在 却让 我这 个投 保 人 到 7点 回家 。当 时 他 的 车停 在 人 行 道 上 ,可 是 刚 一 启 车 , 处 抓瞎 地联 系 、协 调有 关部 门 。 ” 就 感觉 左 前轮 “ 咕咚 ”一 下 陷进 了一 个 大 坑 里 。他
六 、 未就 业 配偶 也 能 享 有 生 育保险 待遇 用 人 单 位 已经 缴 纳 生 育 保 险

《社会保险法》的亮点解读

《社会保险法》的亮点解读
亮 点 二 : 规 定 了 失 业 人 员 在 领
部填 补 了国 内社 会保 障领域 空 白 的法 律 有 诸 多 亮点 , 百 姓 带 来 了 给
实实 在在 的利 益 。

本 法 参加 社 会保 险。 亮 点 三 :明 确 了 社 会 保 险 制 度 的 筹 资 渠 道 和 政 府 的 责 任


从社 会 保 险体 系建 设上 。 有
是 职 工 社 会 保 险 基 金 的 主 要
三 大 亮 点
来 源 是 社 会 保 险 缴 费 。 其 中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 工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职
和 失 业 保 险 费 用 , 用 人 单 位 和 职 由
亮 点 一 :确 立 了 社 保 全 覆 盖 体
Se ⅡB h Ⅱ i 帅
l 社会保障 s}
《 社会保 险法》 的亮点解读
一 许 彦 珍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社 会 保 险法 》
于2 1 0 1 0年 0月 2 8日 经 第 十 一 届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十 七 次 会 议 审 议
民养 老 、 医疗 保 险制 度 , 实行 “ 并 职
人 支 取 , 除 养 老 保 险 关 系 。 《 会 解 社 保 险 法 》 规 定 参 加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的 个 人 , 到 法 定 退 休 年 龄 时 累计 达 缴 费 满 十 五 年 的 , 月 领 取 基 本 养 按
老 金 。 不 足 十 五 年 的 , 可 以 缴 费 至 满 十 五 年 ,按 月 领 取 基 本 养 老 金 : 也 可 以 转 入 新 型 农 村 社 会 养 老 保 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 险 , 按 照 国 务 院 规 定 享 受 相 应 的 养 老 保 险 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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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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