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原创关爱职工制度

关爱职工制度

为了让单位干部职工感受到组织的温暖,按照“以人为本、和谐相处,团结共事、促进工作”的方针,以实际行动关心干部职工,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深化卫生部门效能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平时对伤、病、残等在职干部职工的关爱

关爱对象:因公受伤、生病需住院治疗、家中发生重大变故的干部职工。

关爱原则和标准:关爱看望患病或生产孩子的干部职工是组织的关怀,应由卫生局工会组织看望,慰问品购买标准为每人300元以内。

二、丧事慰问

关爱对象:我局干部职工的父母、配偶去世的。

关爱原则和标准:由卫生局工会组织,在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情况下,经请示部领导后,可前往参与帮助料理后事,慰问标准为花圈费、慰问金1000元以内。

三、节日关爱

关爱时间:春节、中秋节等法定节假日。

关爱范围:在职干部职工家属、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我局离退休老干部、节日期间仍需住院治疗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

关爱原则和标准:局领导利用节假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及时送上节日的祝福,关爱标准为每家300元以内慰问金或慰问品。

四、工作关爱

关爱对象:在职干部职工、新调出的干部职工。

关爱原则和标准:在干部情绪波动较大时,由局领导与其进行谈话,及时解决其思想上的矛盾,关心其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每年召开一次干部职工家属座谈会,加强同干部职工家属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问题,疏通思想,更好地关心和支持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为干部职工的工作和成长创造条件,每年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新调出的干部职工进行欢送,购买纪念品标准为每人200元以内。

五、开展“快乐周末”活动

活动时间:每周五下午(或)周末。

活动原则及标准:组建机关篮球队等兴趣活动小组,利用工会活动日或周末,大力开展以棋牌、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体育项目以及书法、绘画等文艺活动为主的“快乐周末”活动,或者适时组织开展就近一日游、与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或乡镇卫生院开展联谊等活动,进一步丰富干部职工的业余生活,达到加强沟通,增进了解,更好地促进工作的目的。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