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企业应急管理问题分析及对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保定供电公司:供电企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问题分析及对策摘要:本文以吸取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教训,谈一谈供电企业公共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问题;针对供电企业应急管理工作中的不足,提出今后扣何做好供电企业应急管理规划、制度和能力建设,以及应对电力突发事件防范措施。
突发性公共事件具有普遍性,波及范围广,牵涉的人员多,往往带来多米诺骨牌的连锁效应,使公共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升级到更为复杂的层面,伴随着全球化脚步的不断延伸,突发性公共事件甚至牵一发而动全局,给整个世界带来灾难性的破坏,由于公共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发生前不能提前做预防和控制,往往在发生时束手无策,因此应急工作具备紧迫性。
近年来,我国公共性突发事件频频发生,2010年刚刚过半,就已经给国人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记忆:甘肃舟曲、青海玉树、吉林和长江流域,每一个地名的背后,都留有一段伤痛的记忆。
多灾多难成为今年频繁出现的一个词语。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各种电力突发事件时有发生,近几年尤为突出,如2001年美国加州和2005年俄罗斯莫斯科大面积停电事件,以及国内2008年在抗冰、抗击自然灾害中电力供应紧张和大面积停电事件,突发电力事件考验着各国电力企业应急处理能力,使的应急管理成为电力企业中供电企业关注的重点问题,建立一套公共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增强危机应对,降低危机的损失迫在眉睫。
本文以吸取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难教训,谈一谈供电企业公共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问题。
一、过去供电企业应急处理的做法及不足
一是供电企业应急管理缺少系统性。
在每次灾害停电事故发生后,供电企业均根据灾害程度和停电范围,临时成立工作组,进行召集动员抢修等应急处理。
处理中因涉及各个机构合作,各部门大多把它当成平常的事故处理,故需要大量的时间耗之于协调督促上,其最高指挥者地位也难以确定,没有一套成熟的应急处理预案。
二是供电企业应急管理没有延续性。
因属临时性工作、临时性小组,其关于处理经验及教训的资料不能有效保留,不能为以后的实践培训提供案例素材。
三是供电企业应急管理不具备规范性。
主要考虑了电网生产技术层面的应对处理方案,忽略了对社会公众和客户披露信息提供救助的“服务层面应对方案”。
四是供电企业应急管理认识片面性。
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忽视了社会公众和广大客户的知情权选择权。
没有树立“灾害停电事件”也同时是一种“机遇”的意识(危险的机遇),低估了媒体和公众舆论对其处理、报道所产生的正反两方面的影响。
五是供电企业应急管理反应不灵敏。
对应急物资储备、保养和抢险、服务人员训练重视不够,以致突发事件来临时措手不及、应
接不暇。
二、供电企业应急管理规划和制度建设
一是应建立健全供电企业应急管理法规规章。
加强电力应急管理的法制建设,逐步形成规范各类电力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的规章制度体系。
依据有关法规规章,结合实际制定并完善供电企业自身的规章制度。
特别是加强应急管理规定和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制定工作,切实指导本单位电力应急管理工作。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注重全体人员的参与和培训,使所有与事故有关人员均掌握危险源的危险性、应急处置方案和技能。
供电企业中基层单位要结合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重点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明确各类电力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
同时要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二是供电企业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
根据《总体预案》和《电网大面积停电预案》,编制和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并加强对预案编制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检查。
应急预案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
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增强应急管理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别是对涉及多个地区,以及涉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的预案,要通过开展联合演练等方式,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三是供电企业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
应急指挥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职责,切实发挥供电企业应急指挥的作用。
电力调度机构作为电网事故的现场指挥中心,在电网事故的应急处置中必须充分发挥作用。
基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尽快建立和完善各级电力应急指挥机构,并加强与地方各级政府有关单位的协调联动,积极推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
加快电力突发事件预防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
三、建设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供电企业应急管理能力
一是供电企业应急管理平台体系建设。
结合实际依托并整合系统内现有专业资源,加快完善电力应急平台和电力调度平台功能,最终形成地方各级政府、供电企业能够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通互联、信息共享、互有侧重、互为支撑、统一高效的应急平台体系。
二是基层供电企业应急管理能力。
以基层供电企业为重点,全面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工作。
要建立健全应急保障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结合实际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对应急资源和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并保证做到应急队伍、联动机制、善后措施到位,增强第一时间预防和处置各类电力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是建立健全供电企业应急
管理联动机制和严格的责任机制。
供电企业要充分整合本电网区域内的各种应急资源,组织建立所属各基层单位及其有关部门及上级救援机构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应急管理各环节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及其职责,实现预案联动、信息联动、队伍联动、物资联动。
同时要切实抓好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的落实工作:各基层供电企业要建立行政领导全面负责的应急管理责任制,并逐级落实责任。
建立完善电力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奖惩制度,对不履行职责引起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预防和处置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四是供电企业应急管理队伍建设。
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定专(兼)职的工作人员或机构,加强电力应急队伍建设,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抢险和救援能力。
建立电力应急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指导应急管理工作。
五是评估和统计分析供电企业应急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电力突发事件的评估制度,研究制订客观科学的评估方法。
在对各类电力突发事件调查处理的同时,要对事件的处置及相关防范工作做出评估,并对年度电力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要结合电力安全及供电可靠性统计评价分析等工作,加强电力应急管理的统计分析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及时全面准确地统计各类电力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
六是电力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企业应急管理工作。
要高度重视电力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工作,加强对相关信息的核实、审查和管理,为积极稳妥地处置电力突发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坚持及时准确主动引导的原则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完善重大以上电力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以上电力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要充分发挥主要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强对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
四、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供电企业应急管理防范措施
一是排查和监控各类电力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
供电企业各基层单位是隐患排查监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组织力量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掌握本单位各类风险隐患情况,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
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做到边查边改。
对短期内可以完成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限期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自身难以完成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并加强与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协调与配合。
对可能引发电力突发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的风险隐患,要组织力量限期治理尽快消除。
二是建立和完善
供电企业应急管理的防控研究和预警机制。
切实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加大安全投入,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供电灾害事故管理是供电企业基本职能和社会职责之一,为了提高这种管理能力,供电企业要站在正确树立灾害事故意识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开放合理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灾害事故防控研究机制。
在这一机制下,设置常设性的以地(市)供电企业为单位,以生产、营销等部门为平台的灾害事故管控部门和“整齐化、专业化”的救灾小分队。
该部门的主要任务就是及时了解预测本地区环境变化,科学制定相关的规划方案,滚动地按季制订,清楚地掌控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态势,指导有关部门作出正确反应,并结合实际及其它企业经验进行定期研究、形成案例,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演练;预警机制中,尤其要注重打破常态情形下“单兵种”的事故处理作业程序,建立训练成“集团军”处理程序。
同时还要注意建立紧急状态下的法律体系,以克服法律效力层次不一、社会责任机构各自为政的弊端或引发侵权事件。
三是建立和完善企业应急管理的信息联动与快速反应机制。
目前供电企业各基层单位对应急预案,大多表现在“技术层面”,即如何对倒杆倒塔抢修,如何恢复送电,怎样注意作业安全等,缺少“服务层面”的评估、判断和具体应对措施,使供电企业对灾害事故停电信息披露缺乏“系统性”,极易形成供电服务质量事故或演变成社会公共危机。
在实际工作中完全可以融合通讯、信息技术、数据库、新闻媒体等信息传输手段,将相关信息在第一时间内呈现广大客户、社会公众。
(1)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工作制度,明确信息报告的责任人,对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2)事先列出各种停电事件的情况描述、影响程度、评估依据、应对对策,形成规范的“作业指导书”和工作流程;(3)应对对策中应包含交通保障、道路路径,召回休班人员、增加服务和抢修力量,回应咨询、信息披露、动态发布,安排救助(如危急场所临时使用发电车)等项;(4)生产、营销部门共同制订“桥梁”语言,避免因专业化语言传播,给客户带来的信息失真和不解。
平时备足标准简洁明了的信息披露“通稿”,内容包含5W因素,即发生了什么程度停电,何时、何地、何因发生,影响及正在采取的对策等,有条件的单位还应备好适当的声像资料,以保证在第一时间内快速向公众披露信息;(5)预先梳理、编辑信息通报网络,在现有的信息披露固定栏目基础上,增加电力突发事件中给重要的合作伙伴(尤其是外商)打电话、发短信,事后上门道谦、通气通报、公开道歉等。
四是供电企业应急管理和应急防护知识培训与宣传。
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制订电力企业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特别要加强对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的培训,要将其纳入日常培训管理的内容。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人要有忧患和灾害事故意识,一个人如没有灾害事故意识,
必会遭遇不可测的横祸,一个企业如没有灾害事故意识,迟早会因引发重大的不安全事件或服务质量事件而逐步被拖垮。
灾害事故是作为一种社会常态而存在的客观现实,没有必要掩盖和回避。
政府和供电企业均应建立应对灾害事故的意识教育、宣传机制,认识其信息、披露、跟踪报道并不违背“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指导方针。
相反信息的及时披露和报道还可能有助于灾害事故的顺利化解、社会公众的充分理解,以集聚供电企业内部和社会的救助力量。
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现代传播手段,扩大电力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覆盖面,提高全社会的电力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电力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