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学术腐败治理与科研成果评价机制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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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Nov畅2009 第46卷第6期JournalofNorthwestNormalUniversity(SocialSciences)Vol畅46No畅6 
[收稿日期]2009-06-20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07JA630084)阶段性成果
[第一作者简介]张书晔(1965—),男,甘肃榆中人,兰州理工大学工程师,从事科研管理研究
论学术腐败治理与科研成果评价机制的完善
张书晔1
,余学军2
,史玉成

(1畅兰州理工大学科技处,甘肃兰州 730050;2畅甘肃省教育厅科技处,甘肃兰州 730030;3畅甘肃政法学院学报编辑部,甘肃兰州 730070)
[摘 要]学术研究中日益凸显的学术腐败现象,不仅破坏了学术研究的基本规则和风气、损害了学术共同体的声誉,也扼杀了学术赖以发展进步的创新机制。

造成学术腐败的原因很多,但不合理的科研成果评价体制是其中一个重要诱因。

要治理学术腐败就需要探讨科学合理的科研成果评价原则,并在这一原则要求下推广完善引证评价、同行专家评价和独立民间学术评价机构评价等评价方法。

[关键词]学术腐败;科研成果;评价机制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162(2009)06-0109-06
学术腐败①
是危害当今时代学术共同体声誉和学术创新机制的一大痼疾。

破解造成学术腐败的症结,并进而在制度政策方面提出富有成效和针对性
的建议是摆在广大学术工作者和科研管理者面前的一个突出课题。

一、不合理的科研成果评价:
学术腐败的一个诱因
(一)学术腐败:现阶段学术研究中的一种异化物
现阶段学术腐败普遍存在于论著出版、课题立项、学术评奖、职称评审、基金使用、成果鉴定等方面。

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有人把它归纳为十种“症候”:一是粗制滥造,拼凑抄袭;二是造假浮夸,虚假引进;三是“跑部钱进”,钱权交易;四是近亲繁殖,学术乱伦;五是师生沆瀣,互相利用;六是内定奖项,关系评审;七是买卖论文,互搭便车;八是热衷社交,注重创收;九是学霸横行,排斥异己;十是派系恶斗,互相倾轧。


学术腐败的蔓延一方面破坏了学术研究的基本规则和应有风气,腐蚀了学术队伍,扼杀了学术赖以发展进步的创新机制,损害了学术共同体的尊严和声誉,使“理论上讲应该拥有更多精神资源的知识分子,
却表现出了远过于寻常大众的异化性;在以求真求实为基本底线的学术界,却会比其他领域(如政治、经济等)表现出更为触目惊心的假与恶。

”③
另一方面,学术腐败也浪费了稀缺学术资源,影响了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和国家综合竞争力的提高。

治理学术腐败首先就要找准其产生发展的原因,并进而提出改进措施。

学术腐败之所以如此严重,既与学者自身道德自觉弱化、学术伦理衰减和学风下降有关,也与学术小环境内急功近利、浮躁风气盛行等环境因素有关。

但我们认为其根本原因还在于当前的科研成果评价体制不合理、不完善。

建立和完善有助于学术活动健康发展的科研成果评价体制,才是防止与杜绝学术腐败的根本办法。

(二)科研成果评价体制:对学术研究有评估与导向作用
科研成果评价简单讲就是对学术研究成果价值进行的评判和鉴定,它是为了实现对科研成果价值大小的判断,而采取的评价方式、评价方法和评价程序。

从表现形式上看它主要有以科研成果评奖和职称评审为代表的直接评价和以期刊评价(论文发表刊物的级别)、文摘评价(被权威的社科学术文摘收录)为代表的间接评价。

从运作流程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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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主要包括评价方法、评价程序和监督体系。

近年来,伴随着科学研究中学术腐败的浮现,科研成果评价问题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这“一方面,是由于学术界这方面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学术评价对学术发展的重要性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所认识。

”④科研成果评价对学术研究不仅有评判其价值大小的功能,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对学术研究具有引导功能,这就是说,科研成果评价通过其鞭策和激励功能,不仅使科研人员中的杰出者获得肯定和褒奖,增强其对学术研究的信心和兴趣,而且科研成果评价对学术研究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

这一方面体现在它有助于科研工作者把握学术研究的本质和规律,找准研究重点,突出研究方向,利用评价结果进行自我诊断;另一方面也体现在它“可以规定人们行为的方向,改变人们的偏好,影响人们的选择。

”⑤公正、公平和客观的科研成果评价,会引导学术研究朝健康的方向发展,否则会导致学术浮躁,甚至学术腐败。

(三)不合理的科研成果评价:学术腐败的诱因
现阶段我国科研成果评价的主要特点体现在量化评价方面。

目前我们在年终考核、职称评定、课题结项、成果评奖、学位授予等方面都制定了一套带有浓厚工具性色彩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量化指标数字统计成为衡量学术水平和质量的标准,其主要表现在:一是根据教师发表的论文多少和主持的课题多少作为业绩考核和科研评价的主要标准,许多高校都规定教师在某一考核期内要发表多少篇论文、出版多少部著作、主持多少个科研项目、拿到多少科研经费;二是教师论文和课题的质量往往由所发表期刊的级别和所立项部门单位的级别来确定。

通过对上述两项内容的比较分析,评价单位最终得出对每一个教师的科研成果评价,同时将这些指标和职称、津贴、岗位、住房、奖励挂钩。

应该说,目前这种科研成果的量化评价方式,在激励教师的科研积极性,促进学术发展方面具有一定的作用,但采取简单的量化标准作为评价和奖罚的尺度却具有很大的负面效应,它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学术浮躁现象的滋长,使科研人员在这一指挥棒下养成急功近利的心态,学术腐败也因此而产生。

首先,重数量轻质量的评价方式,造成学术研究重视短期效应,出现研究的“快餐化”。

在重数量轻质量的学术成果评价体系下,极易使学者变得急功近利、浮躁不安,而无法沉下心来做踏实深入的研究,大家不愿潜心去做那些难度大、周期长的研究项目或科研课题,而只愿做短平快式的研究,至于这些研究到底有多大学术价值,似乎不在考虑之中。

这样长期下去就导致粗制滥造、低水平重复的科研不断进行,学术垃圾也越来越多。

近几年来在我国虽然学术论文、专著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但有国际影响的学术专著和论文却不多。

其次,重数量轻质量的学术评价方式,导致一些人为了完成任务或获得奖励,不是将工夫花在尽力提高自己论文和著作的质量上,而是采取抄袭剽窃、托关系找门路、捏造篡改数据、买卖论文、一稿多投等学术腐败行为。

再次,重数量轻质量的学术评价方式,促使“跑项目”、“跑课题”、“跑奖项”等行为发生。

一些人不是将精力放在学术研究上,而是花在公关贿赂评委方面。

一些高校和科研部门为了在项目或奖项方面获得丰收,也鼓励本校人员搞各种“公关”活动,甚至有些高校拿单位经费以组织的名义进行公关。

等课题项目拿下后,则不管项目能否高质量地完成、经费是否发挥了其应有的效益。

二、科学合理的科研成果评价:
原则与基本要求
如何客观评价科研成果,构建有利于提高研究质量,促进学术繁荣发展的科研成果评价机制,是学术界目前待以解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正如北京大学蔡毅教授指出的“要搞坏一个经济,最可怕的是破坏它的货币;而要破坏一个学科,最可怕的恐怕是扭曲它的认证标准。

”⑥科研成果评价的原则和标准直接影响着科研活动发展的水平和状况。

虽然不同领域的科研成果评价有其不同的评价过程和评价标准,但在这些不同之间也存在一些共有的原则和要求。

(一)创新:科研成果评价的总体原则
“创新是科研的生命”,科研成果有无价值,价值大小,主要取决于其创新程度,一项科研成果如果没有基本的创新之处,那么其价值也将无从谈起。

因此对科研成果进行评价,其基本原则就应当重视其创新价值。

何为创新,学术界对此做了积极探讨,有学者认为创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选题方面有创新;(2)开拓材料范围或开辟新的研究领域、扩大认识对象的范围;(3)修正前人错误的或不完全正确、不全面的认识;(4)提出与科学发展阶段同步的新见解;(5)技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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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法有创新;(6)革新著述方式。

④因此,无论是对基础理论的进一步研究或累积,还是对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创新主要体现在新观点、新材料、新方法、新视角等方面。

因此,创新的科研成果评价总体原则就要求我们在对科研成果的价值进行评价时,首先就要做到要求其具有基本的创新性。

(二)科研成果评价的基本要求
1.科研成果评价要做到质与量相结合
创新性的科研成果评价总体原则要求科研成果评价首先要重视其质量,但由于在科研成果(尤其是社科成果)评价中质量判断不易具体操作,且存在受评价主体主观性和各种非学术因素的影响。

因此,为了使科研成果评价保持其客观性和公正性,采用方便、易操作的量化评价方法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替代措施。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量化评价本身也存在片面性,它往往将评价标准局限在学术成果的数量上,以学术成果的数字决定学术成果的价值和作用,这就在某种意义上将学术成果评价简单庸俗化。

同时,这样的评价方法可能会导致量化考核过度、学术浮躁泛滥、学术腐败与造假等各种学术不端现象发生。

因此,在对科研成果进行评价时,不应过于精细和量化,而应该把质和量统一起来,给予综合的考察和评估。

2.科研成果评价要做到按成果类型进行评价
不同类型的研究活动和不同形式的研究成果,它们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表现形式和侧重点都有所不同,因此,不能统一用某种评价标准方法去评价不同的科研成果。

而是要对不同类别的科研成果确定不同的评价目标、内容和标准,并明确界定评价工作有关各方的职责。

按照研究成果的性质,科研成果分为基础研究成果、应用开发研究成果和资料编译成果三类。

基础研究成果是“探索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追求新的科学发现,做出新的科学预见,提出新范畴、新观点,创立新原理、新学说,为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和完善自身提供理论支撑和方法论”⑦的成果,因此,对基础研究成果的评价,应以学术积累和学术创新为主要尺度。

应用开发成果是指以基础研究成果及有关知识为指导,对具体的社会现实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从而解决现实社会生产生活中的问题的研究成果。

它包括调研报告、对策建议、方案设计、咨询报告等。

⑦因此,对应用研究成果的评价,应注重其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资料编译研究成果基本上是对已有成果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提取、概括、加工、转述或整合,其研究的主要目的是为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的学者查找文献资料提供方便。

它包括工具书、译文、译著、资料汇编、论文集、古籍整理、教材等。

资料编译成果的研究性和理论性较弱,现实性和实践性也不强。

因此,对资料编译成果的评价,应注重其实用效益和权能效益。

3.科研成果评价要做到科学性与易操作性相结合
对科研成果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除了需要遵循其总体原则和基本要求外,建立一套科学、完备的评价指标体系也显得非常重要。

由于科研成果评价是一项复杂且影响深远的工作,因此,我们不能单纯采用一个或几个指标来进行评价,而要尽可能地设计出一套全方位、多层次、多视角的评价体系。

评价指标越多,对事物的刻画越精细,评价的准确性也就越高。

但在实际操作中,同时要考虑到成本的因素,因为过于庞大而复杂的评价指标体系对于评审专家来说,难免会失去重点和顾此失彼。

所以,在指标的设计上要科学合理,尽量选择那些重要的、有代表性的指标,在满足指标项目独立性和完备性的前提下,须求其数量的最少化,质量的最优化,使指标体系简单易行。

总之,指标体系的构建既要追求科学的完美性,也要考虑实际的可操作性,实现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

4.科研成果评价要做到评价的长期性与及时性相结合
由于学术研究是一项艰辛的工作,它需要研究者进行长期的知识积累和更新,一部优秀的专著,哪怕是一篇论文,都是学者长期积累沉淀的结果,而急功近利、“多快好省”的学术研究极可能导致学术研究的低水平重复。

因此,为了鼓励研究者多出成果,出优秀的成果,我们就应为那些置身学术的研究者创造宽松的学术环境和充分的思考余地,而不是一味地强迫其创造成果。

对于衡量学术成果的价值,最终标准只能是历史和实践。

但大量的案例说明,相当一部分学术成果问世之时并不被人们看好,甚至遭到反对,但后来的时间和实践却证明其具有极高的价值。

⑧由此,在科研成果评价中,评价机构应对评价保持相对的长期性,而不能患有“近视症”。

近年来急功近利的科研评价体制使得一些研究只注重眼前利益和效果,而不重视其是否具有很好的学术与社会价值,使得那些需要长时间投入、短时间里难以出成果的研究项目被放弃,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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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急功近利风气滋生,大量的滥竽充数、低水平重复成果充斥学术界。

三、在科学合理的评价原则要求下
完善现阶段科研成果评价
(一)以引证率为标准来替代现有以论著数量、级别为标准的评价方法
学术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把一些学术性、创新性强的成果评选出来,但由于创新性(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的评判很复杂,不易操作,于是现阶段对科研的评价主要以发表论文的数量,特别是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数量为依据进行。

客观地讲,核心期刊可以作为评价科研成果学术水平的参考工具,部分地代替同行专家来评价论文的学术水平,但是,在现实的科研成果评价中,人们往往将核心期刊的参考作用标准化、绝对化,影响了评价结果的公正性。

不看论文质量,只看论文出身;不顾评价对象,只顾评价标准;不管具体情况,只管核心期刊的现象比比皆是。

这种评价方法的简单运用,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一些学术腐败的发生,也不利于科研成果的客观公正评价。

因为,论文质量高低只能由它在学术领域内所占地位而定,它与刊物本身没有必然联系。

核心期刊与非核心期刊一样,既刊载有高质量的论文,也刊载有低质量的论文,尤其在各种非学术因素的影响下,这种评判更容易发生扭曲。

为了修正上述评价方法的弊端,可借鉴在国际学术界流行的引文评价法。

这种评价法认为评价一篇学术论文、论著的价值高低不应以其出版载体为标准进行,而应依据其被引用次数来进行,某项成果被引频率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就反映了该学术成果的价值和影响大小。

用此种评价方法可以很好地对学术成果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首先,学术研究本身就具有传承性,一项研究本身就建立在别人成果的借鉴启发下,因此,某项科研成果被引用,这也说明了其在知识增量、方法创新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所以以成果被引次数来评价学术价值本身就比以成果数量和发表刊物为标准来评价更科学;其次,以成果被引次数来评价其学术价值的客观性也得到了实践证明,如枟科学文献索引枠用统计学的方法对1945—1988年发表的文献约1500万件进行处理,发现被引用次数最多的400篇论文中有45位是诺贝尔奖获得者。

这充分说明引文次数确实可以反映论文的质量和价值;再次,以成果被引次数来评价其学术价值很好地做到了质与量、科学性与易操作性相结合的要求。

由于引文是以大量的统计数据为基础的,结果是定量化的,所以在科学性的基础上它也具有很好的可操作性;最后,以成果被引次数来评价其学术价值可以遏制现阶段学术成果粗制滥造、低水平重复等不良现象,促使研究者在学术研究中不单纯追求数量,而更加重视研究成果的质量,促进学术创新和学术发展。

但是,我们不可否认以成果被引次数来评价其学术价值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这主要体现在:(1)时间的滞后性,某篇文章被引次数一般要在成果发表一段时间后才能做出统计,因此以成果被引次数来评价其学术价值显然具有滞后性,尤其在现阶段我国数据库建设不成熟、滞后的影响下,这一问题可能更为突出;(2)以成果被引证次数来评价其学术价值受引文规范性好坏的影响,如有些人引用别人的观点而不注明出处这可能就影响了对这一成果的评价,同时,以成果被引证次数来评价其学术价值可能会造成自引、互惠引证等不良行为的发生;(3)以成果被引证次数来评价其学术价值受学科种类、研究类型的影响。

如不同的学科其引文习惯不同,有些学科其研究可能更多地引用他人成果,有些则引用得少,尤其是一些新型学科和交叉学科,可能被引就少,这样如用被引次数来评价,其客观性会受到怀疑。

另外在学术研究中基础研究被引频率可能比应用研究多一点,这也影响了这种评价方法的效果。

(二)完善同行专家评价制度
在对科研成果进行评价方面,由于行政评议很容易导致科研脱离实际,产生长官意志等弊端而被很少采用。

量化指标评价也由于产生日益严重的学术腐败而被人们批判。

因此,近年来,许多人主张采用西方早已通行的、更符合科研特点的同行评议方法来进行学术成果评价。

其基本做法是由从事某领域或接近该领域的专家来评定一项成果的价值或重要性。

这种评价方法的优点在于:首先,它可以发挥同行专家对科研成果价值、质量的评判,而避免了数量化评价的弊端;其次,这种评价方法既保证了评议人是同领域中高层的专家权威,又将评议的权力赋予一个专家小组而非某一位权威,这样就使评价的准确性与公平性得到兼顾。

但在具体的操作中,这种评价方法也会出现不少问题,其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同行评议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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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一个“熟人关系网”。

评价行为往往会受到组织者的主观倾向、评委产生的程序以及评委自身的人际关系、学术关系、道德水准等多重因素的制约。

且很多评分指标体系的随意性和人为性导致评价结果很难具有准确性和说服力。

第二,这种评价往往受评价者价值观的影响和专家知识及经验的局限,评价结果也易发生偏差。

第三,虽然同行评价法具有诸多缺点,但是科研成果评价的固有特性,决定了它在成果评价中的地位是不可动摇的。

所以,为了避免同行专家评价中出现上述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进一步完善:第一,完善评审专家机制,规范专家的遴选程序。

这可以通过建立全国范围的评审专家库,通过数据库随机进行抽取,同时,为了避免遴选过程中出现舞弊行为:(1)专家必须是同行,即“必须是该领域或接近该领域的专家”,这是由学术活动的专业性决定的;(2)专家必须有较好的学识和研究能力;(3)评审专家要有较好的道德素养以防范评审中掺杂“人情”因素。

第二,在评审过程中,可实施专家“匿名制”、回避和秘密单独通知制,每次参加评审的专家临时抽签决定,单独通知到本人,并且迅速集中,同时加强组织者及其工作人员的保密责任。

这样可以减少人情、关系等因素干扰,保证评审结果客观公正。

第三,建立专家信誉评价制度。

为了规范专家的行为,建立专家评审登记制度,对专家每次的评审进行详细的记载,如发现专家违规,可在其信誉档案中加以记载,使其以后被聘几率减少,这样可强化专家责任。

第四,建立健全评审结果公示、监督机制,加强对评价的外在约束。

第五,建立申诉和听证制度。

改变现行学术评审工作中,申报者无法知晓评审的标准和过程,只能听命于评委的评审结果的局面。

(三)尝试建立各类民间性的学术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学术评价
在学术评价中同行专家评议法的运用虽然消减了数量化评价的弊端,但同行评议专家由于受个人研究方向、价值偏好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其评价也很难做到客观正确,尤其是专家在各种非学术因素的影响下,可能做出违背学术要求的价值判断,这也影响了学术评价的客观公正性。

因此,如何在发挥专家价值作用的同时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就需要进行积极的探索。

我们认为,解决上述问题,可尝试通过在全国建立各类民间性的学术评价中介机构,使其参与学术评价来进行。

国家应通过资格认证,允许成立若干个民间学术评价事务所,常年受理政府机关、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个人委托的学术成果的评价。

这一评价方式的好处在于:首先,学术评价事务所专门受理学术评价事务,这可以促使他们在全国范围内聘请专业水平高、个人信誉好的专家进行学术评价。

同时,学术评价事务所的商业性质,导致了其对专家的考核和监督会更好,这也减少了专家评价偏离要求的可能性。

其次,学术评价事务所的学术评价工作性质就可以促使其学术评价走向专业化道路,使他们投入更大的力量进行学术评价标准和方法的研究,也可以使其有足够的时间评审每一项学术作品,克服了现行的学术评奖运作模式中走马观花的问题。

再次,通过学术评价事务所进行学术评价可以达到学术评价的三盲化:由于有多家学术评价事务所,所以评价单位委托哪个学术评价事务所进行评价,学术成果的作者很难得知;学术评价事务所委托哪些专家进行学术评价,学术成果的作者也很难得知;由于评审专家是由一些专业性的学术评价事务所进行聘请,而不是明确的某政府机关或高校,所以被聘专家对自己评价作品的作者也很难知道;最后,学术评价事务所既然是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就存在各学术评价事务所之间的竞争问题,竞争会不断提高学术评价的业务水平,并促使各评价事务所注意自己的声誉,这就可以有效地解决一些现行学术评价运作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但通过民间性的学术评价中介机构进行学术评价,也受这些机构发展状况、资金力量以及机构的规范化运作等因素的影响。

这也需要通过不断发展、规范运作等方面来完善。

四、结论
学术腐败是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都可能发生的学术异化现象,个案化的学术腐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学术腐败已成为一种学界普遍存在的不良风气。

此种风气不仅会破坏学术研究的基本规则和底线伦理、腐蚀学术队伍、损害学术共同体的尊严和声誉,而且必将扼杀学术赖以发展进步的创新机制和一个国家的创新能力。

探究现阶段学术腐败得以产生蔓延的原由,不难发现其不仅与学者个人的学术伦理、学术道德相关,而且也与学术体制不合理,尤其是学术成果评价体制不合理有关。

由此,治理学术腐败,就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学术成果评价体制,而达到这一点就需要在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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