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企业年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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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肉制品及工业加工食品生产企业年度监督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沣东新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机构):为了考核食品生产企业持续保持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我市肉制品及工业加工食品生产企业年度监督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审企业范围
获得肉制品及工业加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含当年获证企业),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类别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其它食品。
二、年审主要内容
(一)企业自查。
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并按规定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见附件1)。
(二)培训教育。
获证企业的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按照规定接受集中培训情况。
(三)比对检验。
1.承检机构: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
2.比对采取:按主导产品抽取一个样品进行检验。
具体为:按食品可证实施细则的抽样方法,企业对同一批次的产
品进行一式两份取样,按照出厂检验项目,一份由企业自检,一份由企业送指定检验机构检验。
3.企业做完自检后,将原始记录(包括检验使用的主要设备及其精度、主要试剂、检验依据等内容)和加盖企业印章的出厂检验报告等资料送交承检机构。
4.比对检验完成时限。
各区县局通知辖区年检企业于11月30日前完成送样和自检工作。
检验机构完成比对检验后,对照企业的自检结果比对分析,提出是否具备检验能力的意见,并逐企业登记造册,于12月15前报市局肉制品处。
(四)年审材料。
企业应当提供的年审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
2.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比对检验报告(企业自检报告)、*号项目检验报告、定检报告、企业近期两份出厂自检报告复印件(含原始记录);
5许可食品的外包装;
6.继续教育证明资料、其它相关资料。
三、年审时间安排
企业于12月15日前向辖区食品药监部门提交年审材料。
各区县局完成初审后,于12月20日至30日将企业年审材料一式二份报市局肉制品处审核盖章。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局要指导企业认真开展自查,按时提交自查报告等资料,对企业提交的年审资料要认真审核,实地抽
查的企业不少于10%,市局对3个以上区县的企业进行复查。
(二)承检机构要认真做好检验、分析等工作,不得提前向企业提供比对检验数据,企业的比对检验报告由区县局领取。
(三)区县局完成初审后填写《本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年审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市局肉制品处。
(四)区县局要对年审不合格的企业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复查合格的,作出年审合格结论;复查后仍不合格的,进行行政处罚。
附件:1.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
2.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情况汇总表
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2日
附件1
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
(20 年度)
产品名称:
申证单元: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企业名称:
企业代码:
详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及传真:
填报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1、填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2、一律用钢笔或电脑打印填写,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3、企业名称要与生产许可证证书上的企业名称一致;
4、产品名称按《实施细则》规定的名称填写;
5、填写附表时如空间不够,可自行附页;
6、申请书封面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7、该表一式二份(企业公章复印无效)。
企业承诺
我代表申请单位郑重承诺:
1.提供的年审材料内容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如年审申请合格,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国家许可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管理规定。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一、企业基本情况年变化一览表
注:1、除打“*”项外,其他各项内容若没有变化,只需填写左侧项,右侧项用“/”划杠。
2、表格中企业名称、企业地址、法人代表、营业执照、企业代码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合格项改进表
三、本年度主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使用情况一览表
注:验货方式是指自行检验(全检、抽检)、委托检验(全检、抽检)、查验合格证明或是上述内容的组合等。
四、获证产品接受各级监督抽查情况及委托检验、自检中不合格情况一览表
注:检验类别应填写国家抽查、省级抽查、市级抽查、区县级抽查、委托检验或者自行检验。
五、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明细表
六、企业获证产品委托(被委托)加工备案情况
七、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自查表
企业名称(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
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自查表(续)
八、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审自查报告
市局、区县局、企业各保留1份,监管部门将年审情况及时录入数据库。
附件2
区(县)食品生产许可证初审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填报时间:年月日
注:1、此表用excel格式;2、初审结论中注明以下几类情况:①合格②复查合格③复查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