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才子元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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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才子元稹

元稹虽辗转于仕途,但骨子里是个诗人。古往今来的诗人,有几个在情感上不是五彩缤纷的呢?

元稹是中唐时期杰出的诗人,与白居易齐名,同为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并称“元白”。元稹的诗歌创作成就毋庸置疑,但他一生对感情的态度却被后人所不齿。

为了功名,抛弃“崔莺莺”

元稹(779~831年),字微之,别字威明,在家排行第九,世称元九。祖籍洛阳,六世祖迁居长安。元氏是北方鲜卑族拓跋部后裔,隋朝以前显贵辈出,唐代以后家族日渐衰落,到了他的祖父元悱,仅当了个县丞。元稹的父亲元宽尚武多才,却长期沉沦不遇,在元稹八岁时,父亲过世。他随母亲郑氏居凤翔亲戚家,在那里度过了童年。

他的母亲郑氏是个了不起的女人,那时家中“衣不布体,食不充肠”,元稹根本无钱上学,郑氏就亲自教元稹读书识字,担当起教育儿子的重任。

元稹自小勤奋好学,不仅直接受教于母亲,还常常从邻人家里借书。九岁时,元稹作诗成熟,惊叹于长辈。

唐德宗贞元八年(792年)冬天,十三岁的元稹回到长安。第二年应试明经科及第。唐代科举名目甚多,而报考最多的科目则为进士和明经两科。不过两科相比也有难易之分,进士科难,“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而明经科相对而言比较容易。元稹为尽快摆脱贫困,获取功名,选择投考的为相对容易的明经科,一考成功。及第之初的元稹却一直无官,闲居于长安。但他没有终止勤奋学习,京城的文化环境和他的广泛兴趣,陶冶了他的文化修养。

贞元十五年(799年), 元稹到蒲州(今山西永济市)任小职,与其母系远亲崔姓之少女名“双文”者(即后来传奇小说《莺莺传》中的崔莺莺)恋爱。崔莺莺才貌双全,而且家中富有,但毕竟没有权势,这与元稹理想中的婚姻存在很大距离。根据唐代的举士制度,士之及第者还需要经过吏部考试才能正式任命官职,所以元稹于贞元十六年(800年)再赴长安应试。元稹自从赴京应试以后,以其文才卓著,被新任京兆尹韦夏卿所赏识,且与韦门子弟交游,从而得知韦夏卿之女韦丛尚未许配与人,于是意识到这是一个走门路、攀高枝的绝好机会。贞元十九年(803年),元稹与白居易同登书判拨萃科,进入秘书省任校书郎。求官心切的元稹考虑到崔莺莺虽然才貌双全,但对他的仕途进取没有多大帮助,所以权衡得失,最后还是弃莺莺而娶了韦丛。

也许是受良心的谴责,也许是对初恋情人崔莺莺的难以忘怀,所以很多年以后,元稹以自己的初恋为原型,创作了传奇小说《莺莺传》,即后来《西厢记》的前身。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元稹以张生自寓,述其亲历之境。”元稹还写了《离思》诗五首,以“怀念”崔莺莺,其中第四首中有“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句子,为后世所传诵。“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意思是他对其她女色绝无眷恋之心,除“君”之外,再没有能使自己动情的女子了。但事实并不是这样,元稹到了长安,为了求取功名,竟无情地把他的初恋情人崔莺莺抛弃了,娶了对他有“帮助”的韦丛。透过这些华美的词句,我们看到了一个虚伪的元稹,一个把感情当儿戏的元稹。

纸上谈兵一娶再娶

韦丛,字蕙丛,京兆尹韦夏卿的幼女、掌上明珠。贞元十九年,韦夏卿改任太子宾客、东都留守,一时间门庭显贵。元稹《梦游春七十韵》有句云:“当年二纪初,嘉节三星度……韦门正全盛,出入多欢裕。”元稹又有《陪韦尚书丈归履信宅因赠韦氏兄弟》诗云:“紫垣驺骑入华居,公子文衣护锦舆。眠阁书生复何事,也骑羸马从尚书。”可见他从出入韦门到成为韦家的女婿,在极尽奉承赞美的同时,感到是无比自豪的。

元稹与韦丛结婚时,正是元稹科举落榜,最为失落的时候,但韦夏卿很赏识元稹的才华,相信元稹大有前途,所以把女儿许配给了他。结婚后两人相亲相爱,感情亲密无间。韦丛聪慧贤淑,不好富贵,不慕虚荣,任劳任怨。韦丛去世后,元稹在诗中记录了当时的情景:

谢公最小偏怜女,自嫁黔娄百事乖。

顾我无衣收荩箧,泥他沽酒扒金钗。

野蔬充膳甘长藿,落叶添薪仰古槐。

今日俸钱过十万,与君营奠复营斋。

——(《遗悲怀三》)这首诗的意思是说,高门富贵之家最疼爱的小女儿自从嫁给我这个贫困的文人,处处都表现得可爱乖巧。看见我衣服单薄,就翻箱倒箧的想找点衣料给我缝制衣服。见朋友来了,还拔掉自己头上最心爱的金簪子,换钱给我们买酒喝。因为家里贫困你只能采些野菜做饭吃,连长长粗糙的豆叶你也放在口中还觉得甘甜。你总是仰望着古槐树,盼望着它能多掉下几片叶子,好增添更多的柴薪把火生得更旺一些。现在我终于出人头地做了大官,俸钱都过十万了。可你却已经离去,我没有机会报答你,我只有给你烧些纸钱拜祭你……

唐宪宗元和元年(806年), 元稹应科举,名列第一,授左拾遗。其间他频频上书议论时政,五个月后即被贬为河南县尉。其后为母丧丁忧了三年。元和四年(809年),元稹除去孝服,得宰相裴度提拔,任东川(今四川三台)监察御史,出使剑南东川,调查民风民情,时年三十岁。就在这一年七月,他的妻子韦丛因病去世,年仅二十七岁。元稹悲痛万分,他既为自己没有让妻子过一天好日子感到无限的愧疚,也为妻子过早地离开自己而极度伤心。他在《遗悲怀三首》中写道:“惟将长夜终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仿佛是在为妻子表白自己的心迹:我将永远想着你,以平生不再娶来报答为自己操劳多年的爱妻。然而,不到两年时间,元稹就于元和六年春天在江陵续娶安仙嫔为妾。

元稹于元和五年出贬江陵(今湖北荆州)。四月上旬,元稹到达江陵,虽在政治上受到了挫折,但在贬所并不寂寞。元稹的老朋友李景俭(曾是元稹岳父韦夏卿的部下)、张季友、王文仲等也在江陵府任职,他们一起诗文赠答,宴饮出游,似乎赶走了他的丧妻之痛。李景俭见元稹生活无人照顾,就在元和六年(811年)春末夏初(一说寒食节),将表妹安仙嫔嫁与他作侧室,成就了元稹的第二次婚姻。从这时开始,元稹将他所谓的爱情转注到安仙嫔身上。

元和九年(814年)秋,安仙嫔在江陵府给元稹留下一个孩子后也去世了。元和十年,元稹出贬通州(今四川达州)司马,后以养病为由北上兴元,在那儿再次组织家庭,与裴淑结婚。

裴淑(字柔之)是新任涪州(今重庆市涪陵区)刺史裴郧的女儿。裴郧由长安赴任,先到兴元府报到,欢迎宴会期间,元稹和裴淑一见钟情,遂与之结婚。裴淑也不是一般的女子,她有才思,工于诗,与元稹很“般配”。元稹在兴元府“乐不思蜀”,直到他同裴淑的孩子元樊满了三个月后才动身返回通州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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