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检验实施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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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控系统检验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检验的基本程序、检验项目和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内、外部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本标准仅适用于模拟系统或部分采用数字技术的模拟系统。

2.1 图像质量

指能够为观察者的分辨的光学图象质量,它通常包括分辨率、灰度等级、色彩指标及信噪比等。

2.2 图像分辨率

指在显示水平或垂直扫描方向上,在一定长度上能够分辨的最多的目标图像的电视线数或图像像素数。

2.3 视频信号丢失报警

指视频主机对视频信号监控测现场图像变化,一旦达到设定阀值,系统即视为视频信号丢失,并给出报警信息的一种系统功能。

2.4 前端设备

指分布于探测现场的各类设备,通常指摄像机以及相关设备(如镜头、云台、编解码器、防护罩等)。

3 检验基本程序

3.1 检验过程应由以下主要环节组成,:

3.2 对主要技术文件、资料进行审查。

3.1.2 根据合同及设计文件确定检验项目,制定抽样方案及抽样方法。

3.1.3 实施检验,并作好原始记录,进行数据处理。

3.1.4 对检验结果进行判定及评价。

3.2 检验前应作好以下准备工作:

3.2.2 编制检验细则,内容包括:检验目的、检验依据、检验内容和方法、测试用仪器仪表、检验步骤、记录与数据处理方法、抽样方案及抽样方法、人员组织安排、检验结果评判方法等。

3.2.3 检验项目应覆盖系统的功能要求、工程合同、设计文件等文件规定的性能范围。

4 检验项目和要求

4.1 基本功能及性能

检验项目、系统基本功能及性能要求具体要求见表1。

表1 基本功能及性能

检测项目要求

系统控制设备功能a、控制设备对云台、镜头等前端设备的控制应平稳、准确可靠b、矩阵应具有单路调动,任意切换显示功能c、系统的程序及可编程功能应准确可靠d、图象显示方式的控制应具有多、单画面转换和手动、自动切换功能,字符显示应准确无误,无抖动、具有编制,记忆功能

摄像机监视有效范

覆盖设计要求中应被监控区域

系统图象质量的主按五级损伤制评定,图象质量应不低于4级

观评价

图像记录功能系统的录像设备,应能保留发生警情时的图像信号。回放图象质量应不低于3级,或至少能辨别人的面目特征;句路画面应有日期、时间、摄像机编号

图像分辨率a、黑白电视系统图像水平分辨率≥400线;b、彩色电视系统图像水平分辨率≥270线;c、回放图像水平分辨率≥200线;d、用于报警图像复核的图像应能分辨出人物面部特征

灰度鉴别等级应不低于8级

视频传输性能视频信号幅度1Vp-p±BVBS(峰-峰)值:视频输入输出阻抗75

探测区与摄像机视

场联动关系

摄像机视场应能有效覆盖探测器的探测区域;应能有效记录现场图像

矩阵切换器视频信

号丢失报警功能

视频信号丢失时,系统应立即报警

系统多画面显示图像质量要求系统多画面图像应饱满,图像分割及轮廓清晰,无明显缺陷;图像稳定,无明显跳动、扭曲和滚动;无令人讨厌的亮度失真;无明显偏色;无明显干扰和令人讨厌的损伤。画面分割器产生的字符应清晰、无明显抖动

视频移动报警功能在选定的移动侦测范围内,出现物体移动时应发出报警信号

系统联动响应时间≤4s

设备器材、安装及施

按工程设计任务书、工程合同及相关标准的要求检查

注:正式设计文件中有技术指标时按时按设计要求检验;具体工程中有的而本表未设计到的特殊项目,按相应标准、工程合同、正式设计文件的要求检验。

4.2 电源、安全性和电磁兼容

4.2.1 一般规定

4.2.1.1 如无特殊要求,主要对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电源转换和备电容量试验,对交流供点的监控室内个控制设备进行安全性试验。

4.2.1.2 电磁兼容试验应在系统设计有要求且现场实验环境满足标准要求的前提下进行。一般要求对监控室内各控制设备进行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检验系统抗干扰能力。

4.2.2 电源及安全性要求

4.2.2.1 系统的电源及电气安全性能应符合表2要求

表2 电源和电气安全性能

检测项目要求

主电源电压适用范

系统主电源在额定值的85%-10%范围内,不需调整仍能正常工作

电源转换系统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转换到备用电源,主电源恢复后自动转换到主电源,并能保证系统正常工作

系统接地电阻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 ;野外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 ;岩石土壤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0 (电阻率大雨2000 .m);

系统中所采用基本绝缘和接地措施保证安全的设备的接地相连接,并采用一点接地方式与系统的保护地相连

备用电源容量备用电源容量不低于1.5倍系统总消耗功率,连续工作的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绝缘电阻≥2m

泄漏电流泄漏电流≤5mA(交流、峰值)

4.2.3 系统电磁兼容

4.2.3.1 系统的电磁兼容性能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电磁兼容性能

检测项目实验规定性能判据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试验等级:3;空气±8kv;

接触放电±6kv A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试验等级:3;在供点电源端口,保护接地

(PE)电压峰值2kv,重复频率5kHz

B 试验等级:3;在I/O信号、数据和控制端

口,电压峰值1kv重复频率5hHz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的抗扰度试验试验等级;40%Ut10个周期电压暂降;

0%Ut10个周期短时中断 C

注:推荐表3规定的实试验项目和试验等级,也可根据设计文件增减试验项目及调整试验等级。

4.2.3.2 性能判据

a) A:代表在试验过程中受试设备应安预期连续运行,不允许有性能下降或功能丧失情况发生。

b)B:代表在试验过程中受试设备应按预期连续运行,在试验过程中性能下降是允许的,但能自行恢复,不允许实际运行状态或存贮数据有所改变。

c)C:代表允许初小暂时的功能丧失,只要这种功能可自行恢复或是通过如更换保险丝等手段进行操作来恢复。

6 实验方法

6.1 实验基本条件及一般要求

6.1.1 所有实验均在以下条件下进行。

a) 温度:15-35℃;

b)相对湿度:45%-75%;

c)大气压力:86-10kpa;

d)电压:220v±10%;

e)所有测量应在开机30min后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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