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7环境法行政和刑事责任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环境保护或与环境纠纷处理有关的规定
第二节 环境行政责任
一、 环境行政责任概述 (一)环境行政责任
是指违反环境保护法,实施了破坏或者污染环境 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所承担的 行政方面的法律责任 。 (二)环境行政违法行为
环境行政违法行为是指环境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违反环境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或侵害其他 行政关系但尚未构成犯罪的有过错的行为。
4、环境行政违法行为是 尚未构成犯罪 的行为。由环境 法调整。
5 、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是承担行政责任。
A 、环境行政主体违法的行政责任
环境行政主体违法的概念:
指环境行政管理主体通过环境行政人员 在具体的环境管理过程中所进行的侵害受法律 保护的环境行政法律关系,尚未构成犯罪的有 过错行为。
我们将这种行为简称为 环境违法行政 。
一方面为执法者提供执法的尺度,对违法者 予以制裁;另一方面也对执法者的执法行为加以 规范,对于不依法执法者予以追究,以保证真正 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
(一)民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 (二)刑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 (三)行政法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四)经济法、劳动法、诉讼法等部门法中与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环境法中,除了规定 违法者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外,还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况 下,即使行为人的合法行为,但只要造成了污染和破
坏果环承境担、相危应无害 的他 法过人 律错身 责体 任原健 。则康这的种后对果非,违就法要行对为其法行律为责后任
的追究,更必须依法进行。
如有些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排污行为,在污染集 中地区或在特定的气候条件以及其他因素的综合作用 下,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从而产生社会危害,这种排污 行为不能视为违法行为,但环境法规定对这种行为要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治理责任。
环境违法行政包括 违反环境法规的行为和违 反行政法规的行为。
环境违法行政的种类
1、行为上的错误。环境行政主体在执法过程中因
对具体事实的认定不当或不全面而导致的违法行为。
2、法律上的错误。即环境行政主体在具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行政行
为中出现的法律适用上的错误。即本应适用这个法律 或这条款却适用了那个法律或那个条款。
3、程序违法。即环境行政主体不按法律规定的程
第六章 环境法律责任
第一节 环境法律责任的含义和作用 第二节 环境行政责任 第三节 环境刑事责任 第四节 环境民事责任
第一节 环境法律责任的含义和作用
一、环境违法行为 环境违法行为:就是指违反环境法规,侵犯环境
社会关系,污染和破坏环境的活动。
环境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为:
1、它是一种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行为。
环境违法行政是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一个重要方 面,其特点为:
1、 环境违法行政的行为人是环境行政主体, 只有依法享有环境行政权的行政组织或得到授权的其 他组织 才有可能成为环境违法行政的主体。
2、环境违法行政是在环境行政管理过程中的违法。
包括: 作为的违法和不作为的违法 。
3、环境行政违法是通过环境行政人员表现出来的。 环境行政主体的一切行为都是通过具体人员作出的。
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特征为:
1、环境行政违法的主体是 环境行政管理主体,环 境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 或环境行政管理相对人 。
2 、环境行政违法行为是违反环境行政法律法规的 行为。
3、环境行政违法行为包括两大类:即 环境行政主体及 工作人员在环境行政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和行政管理相 对人所造成的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 。
1 、完善环境法律制度。
专门的环境保护法形成后,环境法律责任逐步 从其他法律责任形式中分离出来并对传统的法律形式 有了极大的发展,环境法中的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 律责任以及行政法律责任已突破了传统的责任形式及 其内容,形成了特殊的责任制度体系。所以说环境法 律责任既是对各项环境法律制度的完善,又是各项环 境法律制度有效实施的保障。
2、保证环境法立法目的的实现。
环境法的立法目的是保障人体健康,保障和改 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 调发展。环境法律责任作为国家强制力的具体体现, 通过对违法者施以制裁,达到控制违法行为发生的效 果,以保证环境法立法目的的实现。
3、保证环境执法和环境司法的严肃性、权威性。
环境法律责任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有助于实 施法律过程中严格划分守法与违法的界限,对违 法者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真正做到违法必究、 执法必严。
2、它是在一定程度上危害环境社会关系的 行为。
3、违法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过错。
4、具有明确的违法主体,且该主体具有法 定责任能力。
环境法律责任与环境违法行为紧密相连。环 境法律责任的基本原则:重在教育、个人负责、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10条规 定:“对承担民事责任的公民、法人需要追究 行政责任时,应当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 对公民、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2 、民事责任,是指从事环境民事违法行为者应承担 的各种法律责任,其中主要是环境民事侵权责任。
3 、刑事责任,是指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 担的刑罚。环境法中的刑事责任主要适用于严重污染 和破坏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行为。
三、环境法律责任的作用 1 、完善环境法律制度。 2 、保证环境法立法目的的实现。 3 、保证环境执法和环境司法的严肃性、权威性。
序进行相应的行为。
5 、行政越权。如环境行政主体在不具备法律
要求的事实而采取法律规定的行为或虽然具备这 样的事实但权力超越了法定范围,均为越权行为。
6 、滥用职权。
从整体上看,环境法律责任与环境违法行为之 间存在着相关性,由于环境违法行为多种多样,其 社会危害性的程度及性质也各不相同,法律规定的 追究责任的程序也不一样。我国环境法对违反环境 法的行为规定了 行政责任、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 三 种形式。
1 、行政责任,是指依照法律法规或机关、企事业单 位的规章制度,对犯有轻微违法失职行为尚不够刑事 处分或违反内务纪律的人员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按处分机关与被处分人员的关系,可将行政责任分为 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第二节 环境行政责任
一、 环境行政责任概述 (一)环境行政责任
是指违反环境保护法,实施了破坏或者污染环境 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所承担的 行政方面的法律责任 。 (二)环境行政违法行为
环境行政违法行为是指环境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违反环境法律法规,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或侵害其他 行政关系但尚未构成犯罪的有过错的行为。
4、环境行政违法行为是 尚未构成犯罪 的行为。由环境 法调整。
5 、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是承担行政责任。
A 、环境行政主体违法的行政责任
环境行政主体违法的概念:
指环境行政管理主体通过环境行政人员 在具体的环境管理过程中所进行的侵害受法律 保护的环境行政法律关系,尚未构成犯罪的有 过错行为。
我们将这种行为简称为 环境违法行政 。
一方面为执法者提供执法的尺度,对违法者 予以制裁;另一方面也对执法者的执法行为加以 规范,对于不依法执法者予以追究,以保证真正 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
(一)民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 (二)刑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 (三)行政法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四)经济法、劳动法、诉讼法等部门法中与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环境法中,除了规定 违法者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外,还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况 下,即使行为人的合法行为,但只要造成了污染和破
坏果环承境担、相危应无害 的他 法过人 律错身 责体 任原健 。则康这的种后对果非,违就法要行对为其法行律为责后任
的追究,更必须依法进行。
如有些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排污行为,在污染集 中地区或在特定的气候条件以及其他因素的综合作用 下,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从而产生社会危害,这种排污 行为不能视为违法行为,但环境法规定对这种行为要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治理责任。
环境违法行政包括 违反环境法规的行为和违 反行政法规的行为。
环境违法行政的种类
1、行为上的错误。环境行政主体在执法过程中因
对具体事实的认定不当或不全面而导致的违法行为。
2、法律上的错误。即环境行政主体在具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行政行
为中出现的法律适用上的错误。即本应适用这个法律 或这条款却适用了那个法律或那个条款。
3、程序违法。即环境行政主体不按法律规定的程
第六章 环境法律责任
第一节 环境法律责任的含义和作用 第二节 环境行政责任 第三节 环境刑事责任 第四节 环境民事责任
第一节 环境法律责任的含义和作用
一、环境违法行为 环境违法行为:就是指违反环境法规,侵犯环境
社会关系,污染和破坏环境的活动。
环境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为:
1、它是一种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行为。
环境违法行政是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的一个重要方 面,其特点为:
1、 环境违法行政的行为人是环境行政主体, 只有依法享有环境行政权的行政组织或得到授权的其 他组织 才有可能成为环境违法行政的主体。
2、环境违法行政是在环境行政管理过程中的违法。
包括: 作为的违法和不作为的违法 。
3、环境行政违法是通过环境行政人员表现出来的。 环境行政主体的一切行为都是通过具体人员作出的。
环境行政违法行为特征为:
1、环境行政违法的主体是 环境行政管理主体,环 境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 或环境行政管理相对人 。
2 、环境行政违法行为是违反环境行政法律法规的 行为。
3、环境行政违法行为包括两大类:即 环境行政主体及 工作人员在环境行政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和行政管理相 对人所造成的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 。
1 、完善环境法律制度。
专门的环境保护法形成后,环境法律责任逐步 从其他法律责任形式中分离出来并对传统的法律形式 有了极大的发展,环境法中的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 律责任以及行政法律责任已突破了传统的责任形式及 其内容,形成了特殊的责任制度体系。所以说环境法 律责任既是对各项环境法律制度的完善,又是各项环 境法律制度有效实施的保障。
2、保证环境法立法目的的实现。
环境法的立法目的是保障人体健康,保障和改 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 调发展。环境法律责任作为国家强制力的具体体现, 通过对违法者施以制裁,达到控制违法行为发生的效 果,以保证环境法立法目的的实现。
3、保证环境执法和环境司法的严肃性、权威性。
环境法律责任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有助于实 施法律过程中严格划分守法与违法的界限,对违 法者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真正做到违法必究、 执法必严。
2、它是在一定程度上危害环境社会关系的 行为。
3、违法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过错。
4、具有明确的违法主体,且该主体具有法 定责任能力。
环境法律责任与环境违法行为紧密相连。环 境法律责任的基本原则:重在教育、个人负责、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10条规 定:“对承担民事责任的公民、法人需要追究 行政责任时,应当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 对公民、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2 、民事责任,是指从事环境民事违法行为者应承担 的各种法律责任,其中主要是环境民事侵权责任。
3 、刑事责任,是指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 担的刑罚。环境法中的刑事责任主要适用于严重污染 和破坏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行为。
三、环境法律责任的作用 1 、完善环境法律制度。 2 、保证环境法立法目的的实现。 3 、保证环境执法和环境司法的严肃性、权威性。
序进行相应的行为。
5 、行政越权。如环境行政主体在不具备法律
要求的事实而采取法律规定的行为或虽然具备这 样的事实但权力超越了法定范围,均为越权行为。
6 、滥用职权。
从整体上看,环境法律责任与环境违法行为之 间存在着相关性,由于环境违法行为多种多样,其 社会危害性的程度及性质也各不相同,法律规定的 追究责任的程序也不一样。我国环境法对违反环境 法的行为规定了 行政责任、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 三 种形式。
1 、行政责任,是指依照法律法规或机关、企事业单 位的规章制度,对犯有轻微违法失职行为尚不够刑事 处分或违反内务纪律的人员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按处分机关与被处分人员的关系,可将行政责任分为 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