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物权法讲座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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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课堂PPT课件PPT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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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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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页,共13页。
地役权与相邻关系 的区别
性质不同
相邻关系仅仅是所有权上的一种限制。相邻关系是 法律直接确定的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之边界,与 所有权或使用权命运相同,没有自己独立的取得或
丧失的原因
地役权指一种典型的用益物权。地役权虽然有其从 属性,但是可以脱离其主权利而单独取得或丧失
可适用的范围不同
三、物权变动的原则 公示原则、公信原则 四、物权变动的模式
1.意思主义。物权变动效果仅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而不需要交 付标的物或变更登记。《法国民法典》
2.形式主义。指除债权合意以外,当事人还必须履行登记或交付的法定方法,才能产生物权
变动的效力。《德国民法典》
3.折衷主义(债权形式主义)。指物权因法律行为发生变动时,当事人间除有债权合意外,
区别
根据不同
物权保护方法以物权的存在为依据,而债权保护方 法以债权的存在为依据。
适用范围不同
物权保护方法主要有请求返还原物、请求排除妨害 、请求消除危险等
债权保护方法主要是赔偿损失
目的不同
物权请求权:恢复物权人对物的圆满支配状态
债权请求权:恢复到债权行为没有发生的状态,补 偿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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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页,共13页。
(二)征收征用 (三)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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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页,共13页。
四、案例分析
权利顺位
留置权>经过登记的抵押权>质权>没有登记的抵押权>普通债权
.
12
第13页,共13页。
相邻关系要求两块土地必须在物理上具有比邻
而地役权的适用范围虽然主要限于相邻不动产之间 ,但不限于此

《物权法讲义》课件

《物权法讲义》课件

担保物权保护
为保障债权实现,通过限 制债务人或第三人对担保 物的处分来保护担保物权 人的利益。
物权请求权
返还原物请求权
排除妨害请求权
当物被他人非法占有或侵夺时,物权 人可请求返还原物。
当物的支配受到他人不法妨碍时,物 权人可请求排除该妨碍。
Hale Waihona Puke 消除危险请求权当物权面临侵害危险时,物权人可请 求消除该危险。
善意取得制度
善意取得制度的概念
善意取得制度是指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受让人善意且无重大过 失地取得该财产所有权,原所有权人不得请求返还的制度。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包括受让人善意、无重大过失、支付合理对 价、完成法定公示方式等。
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
善意取得制度主要适用于动产和不动产,但不适用于法律禁止流通的 财产。
详细描述:物权法的发展经历了古代物权法、近代物权法和现代物权法三个阶段,逐步从简单的财产归属规定发展到完善的 法律体系。
物权法的原则
总结词:基本原则
详细描述: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公示公信原则等,是物权法实施的 重要指导思想。
02
物权的种类与内容
所有权
总结词
指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物权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
一般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中止和中断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法定事由导致诉讼时效中止或因提起诉讼、提 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后果
权利人丧失胜诉权,但实体权利并不消灭,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 受诉讼时效限制。
05

第九章 物权法《法学概论》PPT课件

第九章  物权法《法学概论》PPT课件

第三节 用益物权
•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 • 特征: 1. 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开发利用、生产经营和社会公益事业为目的。 2.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物为国家所有的城镇土地,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 3.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使用土地的范围限于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4.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性质是笔债务,将自己拥有的一辆小汽车抵押给A,后为担保另一笔债务, 又将该汽车质押给B。B发现该汽车烧机油,将车辆送至C处维修,因维修费用 产生争议,车辆被C留置。
• 问题:该汽车被拍卖后,如何分配价款?
第四节 担保物权
• 除上述担保物权类型外,我国还有保证和定金两种担保方式。 • 保证是以人的信用作为担保,不能是债务人本人提供。 • 定金,是指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当事人一方按照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
对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货币。
第四节 担保物权
• 对于定金的数额,《担保法》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
•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 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行使,这一原则统一适用于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1. 共有财产的处分。 2. 共有财产的分割。
第二节 所有权
• 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
•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业主对其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 住房等专有部分享有的专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 理的权利。
问题:设例中有哪些物权的发生?
第二节 所有权
• 二、共有 • (一)共有的概念和种类 • 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 物权法规定,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物权法》PPT课件

《物权法》PPT课件

2019年6月19日
乙1
乙2
乙 地(需役)
甲 地(供役)
(2)地役权的种类
以其功能为标准,有通行地役权、眺望地役 权、通用地役权、采光地役权、取水地役权、引 入地役权等等。
地役权是一种很古老的物权,在现代又有了 新的发展,一与环境保护有关,二与商业竞争有 关。
(1)公法上的限制:内容上的限制;行使 上的限制;保护上的限制。
(2)私法上的限制:内容上的限制;行使 上的限制;保护上的限制。
2、所有权概念及其在社会生活中意义的变化
所有权在不同时期、不同领域中的含义并 不相同,传统所有权在社会生活中意义也在 改变。
(二)所有权的内容:四大权能
所有权的内容就是指所有权的权能。所谓所有权的权 能,是指所有权的作用,或者说是所有权为实现其利益在法 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采取的各种手段,即占有权、使用权、 收益权、处分权。
占有和使用的关系; 用益物权的出发点:
——“所有权人使用”和“非所有权人”使用。
《民法通则》第81条,国家所有的矿藏,可以依法由全 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开采,也可以依法由公民 采挖。国家保护合法的采矿权;
2019年6月19日
3、收 益
收益权能是指收取所有物所产生的经济利益或者 物质利益的权能。经济利益,包括物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 息,还包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劳动收益和利润。
特定物是指具有独特的自然属性或由当事人的意思具 体指定的物。
不特定物是指当事人仅依抽象的种类、品质、数量予 以限定的物。
2019年6月19日
2007年3月 16日,十届人 大五次会议通 过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物权 法》(形式意 义的物权法)。
物权对于债权的优先效力

2024年度《物权法》培训课件

2024年度《物权法》培训课件
15
04 物权的保护
2024/2/2
16
物权保护的原则
01
02
03
04
平等保护原则
不论物权主体身份如何,其物 权都应受到平等保护,不得因
身份差异而有所歧视。
法定保护原则
物权的种类、内容、效力和公 示方法等都应由法律规定,当 事人不得自行创设或变更。
一体保护原则
对物权进行整体保护,包括所 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 ,确保各项权能的完整实现。
2024/2/2
25
案例分析一:房屋买卖纠纷
01 案例描述
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 未办理过户手续,后甲将房屋 转卖给丙并完成过户。乙提起 诉讼,要求确认甲丙之间的买 卖合同无效。
2024/2/2
02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 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 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 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 合同效力。
2024/2/2
27
案例分析三:担保物权实现问题
案例描述
法律依据
处理结果
启示
C公司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 ,以其自有房产作为抵押。 后因C公司无力偿还贷款, 银行申请法院拍卖抵押房产 以实现债权。
《物权法》第195条规定,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 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 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 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 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 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024/2/2
非诉程序
包括调解、仲裁等,当事人可 以在自愿的基础上选择非诉程 序解决物权纠纷。
执行程序
当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后,如 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另 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 制执行。

第十八讲-物权法PPT课件

第十八讲-物权法PPT课件

2、抵押权
(一)抵押权的概念与特征 (二)抵押权的设立
抵押权的标的 抵押合同的内容 抵效力范围 抵押权的次序 抵押人的权利 抵押权人的权利
(四)抵押权的实现
1.抵押财产的确定 2.抵押权实现方法 3.扣押后孳息的收取 4.抵押权实现的后果
(五)抵押权的终止 (六)最高额抵押权
1.最高额抵押权概述 2.担保债权范围及其确定 3.抵押权从属性的突破 4.最高额抵押权的变更
3、质权
概念 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
动产质权
动产质权的设立 动产质权的效力 动产质权的实现
权利质权
可以设定质权的权利 权利质权的设立与效力
4、留置权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1.建设用地使用权概述 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 3.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 4.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与提前收回 5.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消灭
(三)宅基地使用权
(四)地役权
1.地役权概述 2.地役权的设立 3.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4.地役权的消灭 5.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关系
演讲人:XXXXXX 时 间:XX年XX月XX日
5、所有权的特别取得方式
所有权的特别取得方式 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物权法》规定的所有权特别取得方式
1.善意取得
占有人没有处分权(但盗窃和拾得物除外) 受让人为善意 转让价格合理 已以适当方式实现了公示
2.拾得遗失物
*拾得人必须妥善保管,损失且有过错,应承担责任 *6个月内无人认领,归国家所有 *拾得人所付费用应由所有人承担
5、物权的种类与保护
1.物权的种类
所有权 包括国家、集体、个人对物的权利 用益物权 基于物权而产生的土地使用权或承包权、探矿权、捕捞权等 担保物权 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物权法全部PPT课件

物权法全部PPT课件
分析小产权房的合法性争议,探讨其存在的法律风险。
小产权房的解决途径
提出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政策建议,如完善土地管理制度、推进农 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
拆迁补偿问题
拆迁补偿的原则和标准
介绍拆迁补偿的基本原则,如公平补偿、合理安置等,以及具体 的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的实践问题
分析拆迁补偿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如补偿标准不合理、安置不到 位等。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01
02
03
平等保护原则
物权法对所有市场主体的 物权实行平等保护,不论 其所有制性质、经济实力 和身份地位如何。
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 规定,当事人不得自由创 设。
公示公信原则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 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进行公示,以维护交易安 全和市场秩序。
物权法的体系结构
03
物权的设立、变更与消灭
物权设立的方式与条件
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设立
01
通过合同等法律行为设立物权,需要满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
真实、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条件。
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设立
02
包括因继承、受遗赠、法院判决、政府征收等原因设立物权,
无需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但需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
物权设立的公示方法
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的定义和种类
担保物权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 价值为内容的权利。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等。
担保物权的设立和实现
担保物权需通过合同等方式设立,并需登记或交付占有方可生效。在债务人不履 行债务时,担保物权人可以依法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物权消灭的公示方法

解读物权法(物权法政策专题讲座)ppt

解读物权法(物权法政策专题讲座)ppt

•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第84条) • 处理相邻关系的依据(第85条)
• (3)共有 • 第九十三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 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 其中,按份共有指数人按照一定份额对共有财产共享 权利和分担义务;共同共有指数人对于共有财产共同 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的特征在于,各共有人不分份 额或比例地享有财产所有权。 • 与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相比,物权法对共有制度进 行了创新,对于明晰共有财产的法律归属、充分发挥 共有财产的使用价值、构建和谐的财产共有秩序具有 重要意义。 • 首先,物权法明确了共有财产的管理权利与管理义务。 (第97、98条) 其次,在尊重契约自由的基础上,允许共有财产分割。 其三,区分了基于共有财产发生的内外法律关系,既 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也有利于明确共有人内部之间的利益与责任归属。
• 利用:
– 指利用他人的财产的权利,包括用益物权和担 保物权。
国家财产所有权
所有权
完全物权 (自物权)
集体财产所有权 私人财产所有权 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物 权
限制物权 (他物权)
所有权 关系
相邻关系 共有关系 土地承包经营权
用益 物权 担保 物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抵押权 地役权 质权 留置权
(一)《物权法》是规范物的归属 和利用的法律规则
• 1、《物权法》所说的“物” • 2、物权 • 3、《物权法》
1、《物权法》所说的“物”
• 是指“有形财产”,即看得见、摸得着的 财产,如土地、房屋、汽车、手机等,是 与无形财产(如专利技术、商业秘密、商 标、著作权)相对应的。 • 有形财产,以是否可以移动为标准,分为 不动产和动产。土地、建筑物,属于不动 产;船舶、飞机、机动车、彩电、冰箱、 手机等,属于动产。

《物权法》课件

《物权法》课件
感谢观看
责任。
行政投诉
当物权受到行政机关的不法侵害时 ,权利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 投诉,要求行政机关予以纠正。
刑事报案
如果物权的侵害行为构成犯罪,权 利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 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物权保护的方法
01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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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物权
通过法律手段确认物权的 存在,明确物权的归属和 内容,防止他人侵犯。
的现象。
标的物灭失
指作为物权客体的物的自然死 亡或毁灭。
抛弃
指权利人放弃其享有的物权。
法定时效取得
指因一定期间内持续占有而不 为返还请求,而取得其所占有
的他人所有物的所有权。
04
物权的保护
物权保护的途径
民事诉讼
当物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可以 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寻求法律保 护,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
指权利人对其享有的物权的内 容进行改变。如所有权的各项 权பைடு நூலகம்的分离或组合。
物权性质的变更
指物权由一种权利变更为另一 种权利,如将所有权变更为抵 押权。
物权主体的变更
指物权由一个民事主体变更为 另一个民事主体,如因继承或 遗赠而发生的所有权主体的变
更。
物权的消灭
01
02
03
04
混同
指两个无并存必要的同一物上 的物权因同一主体而归于消灭
担保物权
总结词
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不 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
详细描述
担保物权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债权的实现,债权人通过担保物 权获得优先受偿的权利,从而降低债权风险。常见的担保物 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占有权
总结词

物权法ppt课件

物权法ppt课件
物权的变动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公开 表现出来,使外界能够察知,以避 免第三人遭受损害,保护交易安全。
物权保护的方法
确认产权
返还原物
通过确认产权的方式明确权利归属,消除权 属争议。
对于无权占有或侵夺他人之物的人,物权人 可以要求其返还原物。
排除妨害
消除危险
当物权受到妨害时,物权人可以请求排除妨 害,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
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用益物权的种类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 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
用益物权的取得
基于合同行为、基于法律规定、 基于继承等。
用益物权的消灭
期限届满、权利放弃、标的物灭 失等。
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的定义
担保物权是指以确保债务清偿为目的, 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或权利上 设定的定限物权。
3
物权消灭的公示方法 不动产物权消灭以注销登记为生效要件,动产物 权消灭以交付或占有改定为生效要件。
04
物权的保护
物权保护的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明 确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
或变更。
一物一权原则
一个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不 能同时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 权。
物权公示原则
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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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的定义
所有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自己 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全面支配
的权利。
所有权的特征
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弹 力性。
所有权的取得
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方式。
所有权的消灭
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两种情况。
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的定义
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对他人所有 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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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第三十一条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 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 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 发生物权效力。
2021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 一是专有部分的所有权。 • 二是共有权。指所有人依据法律、合同以及全体
2021
特殊动产——登记对抗
• 第二十四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 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动产的登记采取的是登记对抗模式,
2021
订了房屋 预售合同,约定一年后交房。甲缴纳两万 元定金,后来房价上涨较快,开发商又将 此房以高价卖给了乙,办理过户手续。
2021
• 法院判决:双方进行房屋买卖,没有根据 相关行政法规办理过户登记,有抽逃国家 税款之嫌,房屋买卖关系显属无效,根据 法律双方互相返还,损失各自承担。
2021
房买卖物权变动和债权区分原则
•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 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 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 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李某以办理产权过户为由请求法院驳回原 告诉讼请求。
• 法院审理查明:该房屋为婚姻关系存续期 间购买,该房屋产权证为赵某。
• 问题一:该房屋是否是夫妻双方共同 财产?
• 问题二:赵某能否单方将房屋出卖?.
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 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 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 一方的财产;
• 请问:谁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有何法律对策?
2021
预告登记
• 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 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 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 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 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
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 告登记失效。
2021
物权种类
• 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用益物权
他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 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 用权
担保物权 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2021
物权法的制定.
• 物权法共247条,分为五编 • 总则:1——38 • 所有权:39——116 • 用益物权:117——169 • 担保物权:170——240 • 占有:241——245
2021
买卖合同
债权行为
私法效力
房屋过户登记 物权行为
公法效力
2021
不动产—登记
• 第十条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 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第二十二条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
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 例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 会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2021
物权的其他获得
• 第二十八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 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 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 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 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 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 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 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2021
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消灭
• 不动产:登记 • 动 产:交付
2021
交付的特殊形式
• 简易交付:第二十五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 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 生效时发生效力。又称“无形交付”,
• 指示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 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 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物权法讲座
2021
房屋纠纷如何处理
• 赵某通过中介公司将位于南京某区的房 屋卖给李某,赵某及“妻子”黄某和李 某一同到房产管理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李某搬进房子半年后,一自称赵某真正 妻子黄某的女子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李 某返还房屋。李某此时才知原来卖房子 时赵某找别的女子来代替自己的妻子。
2021
• 占有改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 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 效力。
2021
不动产——登记
•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 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 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 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 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 的根据。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 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 在我国,原是指《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一 节《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 产权》,现在的《物权法》。
2021
何为物权
•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 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 支配:对己的权利 • 排他:对人的权利 • 排他是物权主体享有对其他主体(国
家、社会或者个人)免于侵犯的权利。
2021
未办理产权过户的房屋买卖关系的 效力
• 2003年6月3日,张良将其所有的房屋卖给 陈平,双方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房款一次 性付清。2003年6月17日,张良收到陈平给 付的房款,将产权两证交给陈平后从该房屋 搬出,随后陈平搬入该房屋,居住至今。。 2005年7月,张良知道该套房子房价已涨价 了20万,觉得自己卖掉吃亏了,诉至法院, 请求依法判决补偿钱款。
2021
《物权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 法 的
财 产 法
物权法 债权法

容身
份 亲属法或者婚姻家庭法 法
2021
物权法的含义
• 广义的物权法,是指以人对物的支配关系 为内容的法规范的总称(担保法、土地管 理法、房地产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 法、矿产资源法、水法、文物保护法等)。
• 狭义的物权法,则是指专门以人对物的支 配关系为内容的法规范,即民法典中的物 权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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