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7 建筑防火设计疑难问题研讨(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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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火设计疑难问题处理与案例解析

1、不同功能的防火分隔是不是划分为防火分区。如果是防火分区,我在中间设置防火墙,防火墙上设置双向开门的甲级防火门,此门能否作为分隔防火分区的第二安全出口?

2、综合楼内是否可以设住宅?如果可以设是否需要整层设?即在一层中不能一部分为客房,一部分为住宅。如果综合楼中可以设住宅,住宅的疏散楼梯是否必须独立设置?如果住宅的疏散楼梯独立设置实现不了,住宅部分可否按公寓考虑,公寓是否需要设置喷淋?

3、住宅楼层高为2.9 米,一层网点层高为6米, 按照《住宅建筑规范》第9.1.6条,这个住宅楼到底应该按几层设计?一层主楼楼梯地下室出口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疏散,是否可以?

4、关于5.1.13-3条里所说的商店是不是包括这样的商铺?关于审图部门提出来对于小型商铺一律要求设置封闭楼梯间的修改意见是否合理?

5、双塔楼间的连接体(二层,300 平方米)的归属问题。1)连接体是否属裙房,属于谁的裙房,如何界定另一个高层与连接体的防火关系 (双塔在连接体的三层以上侧面均有窗)2)双塔能否共用一个大厅做首层的疏散空间。

6、车库防火规范 6.0.2 条中讲的是设两个出口;规范中未提及出口应直接对外的问题, 是否可以通过甲级防火门跑到住宅地下室, 通过住宅地下室的两个对外出口疏散(住宅地下室和地下车库为相邻防火分区)

7、设有商业网点的住宅楼,如一层为商业网点,二层为该网点的服务房间(值班室),其建筑面积按几层计算,如何确定?商业网点的综合楼,商业网点内是否必须设自动喷水系统?

8、商业服务网点是否仅限于一户一户式的商业用房, 楼梯也只能是户内楼梯?

9、对于“户内楼梯”可否按“住宅户内楼梯”的踏步宽高设计?

10、底下二层商业比上部住宅标准层扩大是否有限制,在宽度、进深方面?

11、关于“建筑幕墙”是否包括“铝板幕墙”及“石材幕墙”等。

12、商业服务网点一般都是三层,即地下一层地上两层,三层楼共用一个封闭楼梯间,三层面积之和不超过300m2,像这种特殊情况一般说应该怎么做?

13、关于避难层(间)、防火隔间、避难走道的定义

14、一类高层建筑中计算防火分区面积时垂直交通(楼梯间、电梯间)和用水房间(开水间、卫生间等)计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之中?

15、一层为5.8米高商业,2~17层为住宅,17层为跃层住宅,应该算几层?是不是需要折算, 高层住宅中跃层按1层还是两层算?

16、住宅下面二层商业,二层商业是通过一层单独的楼梯间上二层商业的,但这个上二楼的楼梯间入户处与其它门面一样设置了进出的玻璃门窗(即外墙),那么我可以这样理解为上二层的楼梯间是独立且有外门窗围护的一层门面(只是小到仅有楼梯),二楼商业门面是通过一层楼梯间小门面内穿二楼的,一层和二层(即单个)门面面积总和小于300m2,这种业态是否算商业网点呢?

17、现有一个丙类厂房,占地面积为4200平方米,我分两个防火分区,那么我能否在防火墙上开一个防火门作为跨区疏散?

18、5000平方50人的厂房算不算人员密集场所? 在滑升门上开设的小门可不可以算作疏散门? 卷帘门呢?

1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第10.3.1 条中,规定了丙类仓库要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而甲乙类仓库并没有提及。这是什么原因,像这两类仓库是否需要设置应急照明灯具?

20、厂房内的操作平台、检修平台是否一定要计入防火分区总面积之中呢?

21、泄压比的选取和厂房的形状如立方体或长方体(长径比小于3) 没有关系吗?是

否需要相关换算?

22、仓库的火灾危险类别如何确定?仓库中的堆放原材料部分及厂房用防火墙分隔后,仓库的火灾危险类别是否可以定为戊类呢?

23、一个二层的丙类仓库(不是高层)需不需要做封闭楼梯间?新规范3.8.7条高层仓库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但是3.8.2条又注明通向疏散走道或楼梯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那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仓库的楼梯都为封闭楼梯间呢?

24、覆盖耐火层并不只是要求外表刷防火涂料。如果钢柱外设有钢骨架,外面整体包装有铝塑板,是否可以考虑外包装的耐火时间与钢柱本身的耐火时间相叠加?此钢结构汽车加油棚耐火等级是否可以按三级考虑?为何针对石油化工类仅对地面以上10m 范围内考虑防火要求?

25、工程情况:一层、二层、三层、四层为商场,商场中有部分仓库,三层中有放映院,商场上部有两座18层的公寓(通廊式住宅),公寓有单独的楼梯可以直接出室外(与商场隔开)。○1、 该工程整体应定义为综合楼还是商住楼?○2、 上部高层是按公建设计还是按居住建筑设计?○3、 下部商场应该按裙房设计还是按高层设计?

26、“酒店式公寓”是否可按“居住建筑”要求设计消防?

2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5.1.1中对于“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是指24m 以上部分为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为一类高层,还是指整栋楼多种功能组合,24m 以上为单一功能的建筑为一类高层?

28、新规范第5.1.2 条中续表5.1.2中提出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需要满足1个小时的不燃烧体,现在我们有个办公楼项目,走道的隔墙是用的玻璃隔断,而且现在大部分高档写字楼的走道隔断都是玻璃的,请问这种做法可以吗?防火分区的隔断墙可用防火玻璃吗?

29、五层楼,一二层为商服一带二的,三层以上旅馆,商服楼梯可以钢梯刷防火漆吗?

30、关于两栋高层塔式住宅相连后消防间距问题,是否可参照两个防火分区,即相接部分按水平间距2 米计;相对部分按4 米计。

31、两层菜市场,共6000平米,每层3000,设自动喷淋灭火系统,设非封闭楼梯间。请问是否满足防火设计要求(其防火分区是按一层为一个分区还是两层合并为一个防火分区?)。

32、新《建规》第5.3.5条,明确了防火隔间、避难走道的适用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仅针对上述场所使用,其它场所不适用? 33、消防水池与消防水泵房设于地下(一层),总面积为602平,没设喷淋,其中消防水池为300m2,超分区500限值,请问:应划分几个分区?

34、一个4 层的小学项目,其中有三跑楼梯,这种楼梯是不是应该算敞开楼梯?这样如果算是开敞楼梯间,是不是防火分区的划分应该把上下层的面积叠加计算呢? 35、避难走道是否只能针对大型地下室,根据避难走道的条文解释“避难走道主要用于解决平面巨大的大型建筑中疏散距离过长或难以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问题。个人认为,建筑首层的安全疏散条件应该优于地下室,如果在大型项目的建筑首层使用,可解决设置在中部的疏散楼梯的出口问题,是否可行?

36、一栋11层的小高层,1 层分成小间的汽车库,2-11层为住宅, 那这栋楼的性质是按住宅定性呢,还是按综合楼定性呢?

37、超过50m 商住楼,住宅部分楼梯间有可开启的外窗,是否还应按一类高层设正压送风?

38、直通安全出口的要求如水泵房、锅炉房、发电机房、设在地下一层,疏散门直对公共走廊,可否算直通安全出口?

39、相邻防火分区防火墙上的门是否可计入疏散宽度?

40、按照现行规范,要做100m×100m的裙房为商业营业厅,其疏散应该如何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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