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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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是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对于提高我国人民的健康水平、建设健康中国具有深远的意义。

本规范作为国家卫生健康政策的重要文件,全面规范和完善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有效推动了我国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科学化和便捷化发展。

规范内容第三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范围和内容:规范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孕产妇保健、老年人健康、慢性病管理等多个方面,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实施主体和管理机制:规范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实施主体和管理机制,明确了政府、社会组织、医疗机构等各方在卫生服务中的角色和责任,建立了健全的监督评估机制,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全面开展和有效实施。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要求和提升措施:明确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要求和提升措施,包括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监督评估、推动信息化建设等多个方面,为提升我国公共卫生服务的水平和效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发展意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卫生健康事业迈上了新的台阶,具有重要的发展意义:•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发展:规范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和范围,确保了不同群体都能够享受到公共卫生服务的保障。

•提升公共卫生服务科学化水平:强调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要求和提升措施,推动了卫生服务的科学化和标准化发展。

•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便捷化服务:明确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实施主体和管理机制,建立了健全的监督评估机制,为提升公共卫生服务的便捷化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持。

展望未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出台,为我国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促进公共卫生服务的全面提升和改善。

希望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卫生健康事业能够迈向新的高度,为建设健康中国贡献更大的力量。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4)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面向社区和家庭、各类供水点(农村集中供水点、学校 供水、城市二次供水点)、学校开展包括食源性疾病、 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计划生育等内容的巡访工作,并做好登记记录
(5)面向就诊居民收集包括食源性疾病、非法行医和非 法采供血、计划生育等内容的线索。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
1.建立健全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 2.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卫生计生监督协服务工作,明确
责任分工。 3.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零报告制度,即从初次上报报表
到本次上报报表之间的时段内,即使没有出现新情况也 要将报表填“0”上报,目的是为了掌握某时段内的最新 情况。 4.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提供卫生 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5.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 确、书写规范
二、基本要求
1.基层机构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 求提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相关提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确定辖区内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的基础上,根据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的指 导评估意见制订本辖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计划。 (2)协助相关专业机构开展针对社区和家庭、各类供水点(农村集中供 水点、学校供水、城市二次供水点)学校等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 培训。 (3)协助相关专业机构开展面向社区和家庭、各类供水点(农村集中供 水点、学校供水、城市二次供水点)、学校及就诊居民的宣传教 育
2.信息类别:根据信息内容,在“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 非法行医(采供血)、计划生育”中选一个最符合的填写。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解读课件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解读课件

公平性
遵循医学科学原则,确保服务的有效性和 安全性。
确保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到均等化的公共卫 生服务。
适用范围与对象
范围
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 构,作为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指 导标准。
对象
全体公民,特别是老年人和慢性 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确保他们能 够获得优质的公共卫生服务。
02
服务项目与要求
预防接种服务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孕产妇健康档案建立
为孕产妇建立健康档案,提供产前、产后的全程健康管理服 务。
产后访视
在产妇出院后1周内进行产后访视,评估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 状况。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健康状况评估
对老年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包括慢性病状况、认知功能、生活能 力等。
个性化健康指导
根据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提供个性化 的饮食、运动和药物治疗等方面的指 导。
要点二
方向二
拓展服务领域和覆盖范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居民健 康需求的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和 覆盖范围,满足居民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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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规范第三版解 读课件
目 录
•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概述 • 服务项目与要求 • 服务规范与流程 • 实施与评价 • 案例分析与实践经验分享
01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 范第三版概述
背景与意义
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公众对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日益增 长。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进行了多次修订。
服务人员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 技能,能够提供高质量
的公共卫生服务。
服务设施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解读(详细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解读(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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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规范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 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 率,促进公民健康水平。
修订背景与过程
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加剧,公众对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 ,同时,新发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威胁也不断加大,需要不断完善和 更新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过程
在总结第二版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广泛的调研、论证和修订,形成了第三 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现场调查
对服务提供机构进行现场调查,了解服务实 施情况,核实数据真实性。
综合评价
将各项考核指标综合起来,对公共卫生服务 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
考核结果运用
反馈与改进
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服务提供机构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改进和 优化,提高服务质量。
激励与约束
根据考核结果对服务提供机构进行激 励或约束,如奖励优秀机构、督促改 进落后机构等。
为适龄儿童提供国家免疫规划 疫苗接种服务,预防相应传染
病。
慢性病管理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 者进行规范管理,提高慢性病
控制率。
孕产妇与儿童保健
提供孕前、孕产期及儿童各阶 段的保健服务,降低孕产妇和
儿童死亡率。
服务提供与保障
人才培养
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 建设,提高服务提供者 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影响。
公益性质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由政府主导, 免费或低收费提供,确保服务的公 平性和可及性。
均衡发展
根据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差异,合 理配置公共卫生资源,促进城乡、 区域间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具体服务内容
01
02
03
04
健康教育
开展针对各类人群的健康教育 活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和自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第三版)(儿童及孕产妇健康管理部分)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第三版)(儿童及孕产妇健康管理部分)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疑问解答(儿童及孕产妇健康管理部分)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以下简称《规范》)中,提出0~6岁儿童健康管理对象是“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具体包括哪些?答:包括户籍在本辖区,平时也居住在本辖区;还有户籍不在本辖区,但在本辖区居住半年以上的0~6岁儿童。

不包括户籍在本辖区,但离开本地半年以上的儿童。

2.早产婴儿留在医院观察超过一个月,等到出院后医务人员上门随访时还算不算新生儿访视?答:这种情况不算新生儿访视。

随访时,可以将新生儿情况回忆补录到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中。

随访的其他信息应填写在对应月龄的表格中。

因此,这种情况不算新生儿访视率的分子,只能算分母。

3. 进行新生儿家庭访视时还没有新生儿疾病筛查结果怎么办?答:可以不填,等收到新生儿疾病筛查结果后,在下次家长带宝宝来体检时,追问结果并完善随访记录表。

4.3~6岁的孩子有身高/体重的评价,而0~3岁的孩子没有,怎么评价?答:0~3 儿童主要通过生长发育监测图中的身长(身高)/年龄、体重/年龄指标来动态评价,不需要用身高/体重来评价。

与3~6岁的孩子评价稍有不同。

5.对6月龄或8月龄、18月龄、30月龄免费测血常规(或血红蛋白),能不能只对血红蛋白项免费,其他项收费?答:若只测血红蛋白一项,免费;若测血常规,除血红蛋白项外还包括其他项的,其他项也应免费。

6.《规范》关于0-6岁儿童健康管理明确,12月龄指满12月至12月29天,在这期间任何一天进行儿童健康管理都算规范管理吗?答:是的。

《规范》明确了“月龄”是一个时间段而不是特定的某一天,以便于操作。

其他时间段类推。

7.新生儿访视率的分子计算,是按照《规范》要求接受过一次新生儿家庭访视或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的儿童人数吗?答:是的。

有其中一次就算1人,两次都有的也算1人。

8.儿童健康管理的数据是按照“3+1”模式统计还是整年度统计上报?答:继续按照妇幼年报“3+1”模式统计上报。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一、健康教育工作的指标包括以下内容:1.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种类和数量。

2.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的种类、次数和时间。

3.健康教育场所的设置和内容更新情况。

4.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和健康教育咨询活动的次数和参加人数。

二、预防接种操作前要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以防止接种差错。

具体指:1.检查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

2.查对预防接种卡(簿)与儿童预防接种证。

3.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效期。

4.核对受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三、预防接种服务内容包括:1.预防接种管理。

2.预防接种。

3.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新生儿家庭访视。

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3.婴幼儿健康管理。

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5.健康问题处理。

五、老年人健康管理辅助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血尿素)、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心电图、腹部B超(肝胆胰脾)检查。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每年为老年人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七、健康教育服务形式包括: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2.设置健康教育场所。

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5.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八、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内容包括:1.居民健康档案的内容。

2.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

3.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

4.居民健康档案的终止和保存。

九、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1.孕早期健康管理。

2.孕中期健康管理。

3.孕晚期健康管理。

4.产后访视。

5.产后42天健康检查。

十、严重精神障碍包括以下类型: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型精神病、双向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试题及答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试题及答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试题及答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试题一、填空题(共20分)1.随访包括预约患者到门诊就诊、电话追踪和家庭访视等方式。

2.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对象是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

3.我们国家推行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由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对辖区居民从出生到死亡的连续性服务过程。

4.XXX(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得到分娩医院转来产妇分娩信息后,应在产妇出院后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5.孕期五次访视的时限分别是孕13周前、孕16-22周、孕21-24周、孕28-36周、孕37-40周。

6.每年进行1次老年人健康管理,包括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等。

7.预防接种服务对象是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8.工作人员应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留在留观室观察3分钟。

9.对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

10.正常人每天的标准食油量是25克,食盐量是4-6克。

二、单选题(共50题,每题1分)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老年人健康管理的服务对象是:B。

辖区内65岁以上的常住居民。

2.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居民健康档案的编码制位数是:D。

17.3.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居民健康档案的终止缘由包括:D。

死亡、迁出或失访。

4.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老年人健康管理中,关于健康指导,以下不正确的是:A。

对确诊的慢阻肺患者纳入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5.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每年为辖区常住居民免费测量血压的对象是:C。

35岁及以上。

6、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要求,在健康体检表中询问“住院情况”的时间段应为近一年内。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年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年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年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年版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加快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保障全民身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公共卫生服务是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面向全社会,覆盖全民,服务各个方面,以影响大多数人的身体健康为目的。

第三条公共卫生服务的目标是预防疾病、促进健康、延长寿命、提高生活质量,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条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包括健康教育、疾病控制、医疗卫生、群众参与等多个方面,力求实现全方位、全周期的服务覆盖。

第五条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主体包括政府部门、医疗机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大群众,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形成合力。

第六条公共卫生服务的实施原则是科学、规范、公平、有效,坚持预防为主,注重综合施策,促进全社会的全面健康。

第七条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督机制包括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等多种形式,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第八条公共卫生服务的评估标准及评估方法应当与社会公众参与、科学可靠、公正公开,促进服务质量的提升。

第二章健康教育第九条健康教育是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健康素养,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第十条健康教育应当面向全民,覆盖各个年龄层、不同社会群体,适应多样化的健康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提高教育效果。

第十一条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健康知识的普及、健康行为的引导、健康技能的培养等多方面,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第十二条健康教育的实施主体包括政府机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方共同参与,形成全社会合力。

第十三条健康教育的目标是推动公众形成良好的健康行为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促进全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发展。

第三章疾病控制第十四条疾病控制是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旨在预防传染病、非传染病等各类疾病的发生和传播,维护公众身体健康。

第十五条疾病控制的具体措施包括疫情监测、病例报告、传染源控制、人群防控等多方面,以提前预警、及时干预、有效控制疾病传播。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点解读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点解读

1、提供健康教育材料每个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种内容的印刷资料,并及时更新补充,保障使用。

C、122、2011-2016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25元提高至()元D、452、对于同一个居民患有多种疾病的,其随访服务记录表可以通过()实现信息整合D、电子健康档案3、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医务人员在提供门诊医疗、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务时,要开展()。

A、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4、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至少开展()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D、91、新生儿访视率:A、年度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年度辖区内活产数×100%2、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偏远地区可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时间为:C、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8次3、为4~6岁儿童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的频率为:E、每年一次4、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具备( )资格,并经过县级或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A、执业医师5、在()月龄时不应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进行听力筛查B、新生儿1、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按照要求规则服药的肺结核患者人数/同期辖区内已完成治疗的肺结核患者人数×100%。

规则服药:在整个疗程中,患者在规定的服药时间实际服药次数占应服药次数的()以上B、90%2、肺结核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小时内访视患者D、723、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C、年度辖区内按照月龄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0~36月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36个月儿童数×100%。

4、2型糖尿病患病人数估算D、辖区内总人口*80%*9.7%6、血糖控制满意的标准()B、空腹血糖值<7.0mmol/L1、移动健康技术辅助慢病管理项目的实施主体包括()C、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平台工作人员+同伴2、以下哪一项不是移动健康应用的发展趋势()B、单一型人才3、以下哪一项不属于移动健康的特点()C、以大医院为中心4、以下哪一项关于可穿戴健康检查设备的说法是错误的()B、可辅助社区医务人员做好高血压的管理5、健康管理服务+移动健康的优势不包括以下哪项()B、用户隐私安全。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附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卫生计生委2017 年 2 月前言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9年启动以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2011-2016 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 25 元提高至 45 元,先后增加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和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 年版)》基础上,组织专家对规范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包括12项内容,即: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 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在各服务规范中,分别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内容、流程、要求、工作指标及服务记录表等作出了规定。

《规范》中针对个体的相关服务记录表应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统一管理,工作指标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规范》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免费、自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参考依据,也可作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的依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接受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计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相关业务指导。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范》的基本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
版)》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2.28
【实施日期】2017.0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通知
(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我委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
1 / 1。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版
02
分类干预
03
对血糖控制满意(空腹血糖值<7.0mmol/L),无药物不良反应、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的患者,预约进行下一次随访。
04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对第一次出现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空腹血糖值≥7.0mmol/L)或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情况进行指导,必要时增加现有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降糖药物,2周内随访。
考核指标
某种疫苗接种率=年度辖区内某种疫苗年度实际接种人数/某种疫苗年度应接种人数×100%。
01
02
03
04
05
预防接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等。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指导。
考核指标
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体检内容及时记录到电子档案及纸质档案,体检表完整。
糖尿病患者管理花名册及台账。
年度内的4次随访记录,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内容一致。
糖尿病患病率=总人口×85%×18.8%,糖尿病应管理人数=×35%,糖尿病规范管理率=×60%。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婴幼儿健康管理 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应在乡镇卫生院进行,时间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8次。在婴幼儿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 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 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 降低疾病发病率和死亡率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 缩小城乡、区域之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
• 提高全体居民健康水平
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 规范服务提供者行为
• 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实施效果
01
居民健康素养得到提高
• 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居民健康知识水平提高
• 居民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增强
• 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
投入持续加强
• 增加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提高服务水平
• 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有效实施
谢谢观看
THANK YOU FOR WATCHING
CREATE TOGETHER
DOCS
• 设定服务质量评估标准,评价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 考虑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和服务提供者的专业能力
• 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提高服务质量
评估结果应用与改进
评估结果应用
• 将评估结果作为服务提供者考核的依据
• 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参考
改进措施
• 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改进服务提供者的工作
04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监督管理与评估
监督管理制度与措施
监督管理制度
• 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管理制度
• 加强对服务提供者的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措施
• 定期检查服务提供者的工作情况
• 对服务提供者进行考核和评价
服务质量评估方法与标准
服务质量评估方法
服务质量评估标准
• 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估
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与推广
信息化技术应用
信息化技术推广
• 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是一项重要的法规,旨在规范和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其中包括了卫生保健、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家庭医生服务以及卫生应急和灾害医疗救援等内容。

本文将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进行详细的阐述。

其次,健康教育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

规范要求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提高人们的健康素养和自我保健能力,推动社会健康水平的提升。

健康教育内容涵盖了营养健康、心理健康、性教育、艾滋病防控等多个方面,以满足不同群体的健康需求。

疾病预防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任务之一、规范要求健全疾病监测和预防控制体系,及时发现和控制疫情,有效预防重大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此外,规范还倡导加强预防接种工作,提高疫苗接种率,有效保护人群免受疾病侵害。

家庭医生服务也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规范要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对家庭医生的培养和管理,提高家庭医生的综合服务能力。

家庭医生将全面负责签约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包括疾病治疗、健康教育、健康管理等多个方面,以提供全程、一体化的医疗保健服务。

最后,卫生应急和灾害医疗救援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

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卫生应急和灾害医疗救援体系,提高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响应灾害事件,组织卫生应急工作和灾害医疗救援。

总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发布,对于提高我国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促进民众健康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和卫生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规范要求,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全面落实和有效推进。

同时,社会各界也应积极参与,共同努力,为建设健康中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PPT课件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PPT课件
31
孕28—36周、37—40周各一次
心理、营养、运动的指导 体重管理 胎动监护 异常症状的早期识别 分娩前准备 自然分娩好处 母乳喂养指导等
32
体重管理 指导孕妇自行测量体重,并 记录下来,掌握每周体重增 长的情况,如果连续两周增 长过多或过少,应去医院检 查。
33
胎动监护 方法:孕妇应在每天早晨、中午、晚上固定一个时间,分别数
1. 健康教育和指导 2. 孕妇健康状况评估 3. 对未发现异常孕妇的管理 4.对发现有异常孕妇的管理 5. 填写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20
孕16—20周、21—24周各一次
营养与生活方式指导 心理保健指导 体重管理指导 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的意义 早产认识和预防
21
询问:胎动开始时间,胎动情况。有无头晕、 头痛或视物不清、水肿、心悸、气短、有无腹痛、 阴道流血、流液等异常症状。
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
17
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 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 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如:发现妊娠剧吐;阴道出血或腹痛;妊娠期合并内科疾 病、精神神经疾病、传染性疾病等情况者;辅助检查异常等。
6.填写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
18
19
孕中期服务对象是妊娠13周-27周末的孕妇
26
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头晕、头疼、心悸、气短、多食、消瘦、易疲劳;
-阴道出血或腹痛; -体重和宫高增长异常; -胎儿发育异常; -辅助检查异常等。
27
进行孕期的生活方式、营养、心理、运动等指导。 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
产前诊断 ✓ 在妊娠16周~20周,知情选择进行唐氏综合征筛查。 ✓ 在妊娠16周~24周,进行超声筛查胎儿畸形。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中规定,居民健康档案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表和其他重要信息,以记录个人的健康状况。

个人基本信息表应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民族、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医疗保险类型、药物过敏史等内容。

此外,还应记录个人的既往病史、手术史、外伤史、输血史、家族史、遗传病史、残疾情况以及厨房排风设施等信息。

居民健康档案的个人基本信息表应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民族、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医疗保险类型、药物过敏史等内容。

除此之外,还应记录个人的既往病史、手术史、外伤史、输血史、家族史、遗传病史、残疾情况以及厨房排风设施等信息。

个人基本信息表中,民族、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医疗保险类型、药物过敏史等内容应详细记录。

既往病史、手术史、外伤史、输血史、家族史、遗传病史、残疾情况等信息也应尽可能详细,以便医生进行全面的诊断和治疗。

此外,还应记录厨房排风设施等信息,以保障个人的健康。

居民健康档案是记录个人健康状况的重要文件,其中个人基本信息表是核心内容。

个人基本信息表需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民族、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医疗保险类型、药物过敏史等内容。

此外,还应记录个人的既往病史、手术史、外伤史、输血史、家族史、遗传病史、残疾情况以及厨房排风设施等信息,以便医生进行全面的诊断和治疗。

本表用于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时填写。

如果个人信息有所变动,可在原条目处修改,并注明修改时间或重新填写。

如失访,在空白处写明失访原因;如死亡,写明死亡日期和死亡原因。

如迁出,记录迁往地点基本情况、档案交接记录。

6岁以下儿童无需填写该表。

性别应按照国家标准分为男、女、未知的性别及未说明的性别。

出生日期应根据居民身份证的出生日期,按照年(4位)、月(2位)、日(2位)顺序填写,例如xxxxxxxx。

工作单位应填写目前所在工作单位的全称。

离退休者填写最后工作单位的全称;下岗待业或无工作经历者须具体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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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附件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卫生计生委xx年2月前言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xx年启动以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xx-xx 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25元提高至45元,先后增加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和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xx年版)》基础上,组织专家对规范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包括12项内容,即: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在各服务规范中,分别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内容.流程.要求.工作指标及服务记录表等作出了规定。

《规范》中针对个体的相关服务记录表应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统一管理,工作指标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规范》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免费.自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参考依据,也可作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的依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接受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计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相关业务指导。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范》的基本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公共卫生服务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不断调整,国家卫生计生委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规范》进行修订。

各地在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过程中,要结合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服务模式,积极采取签约服务的方式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目录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1 健康教育服务规范22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26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30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43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53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56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61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规范66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73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81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92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95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肺结核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二.服务内容(一)居民健康档案的内容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既往史.家族史等基本健康信息。

2.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方式.健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

3.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的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严重精神障碍和肺结核患者等各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记录。

4.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转诊.会诊记录等。

(二)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1.辖区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受服务时,由医务人员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同时为服务对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的地区,逐步为服务对象制作发放居民健康卡,替代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作为电子健康档案进行身份识别和调阅更新的凭证。

2.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组织医务人员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

3.已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地区应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通过上述方式为个人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并按照标准规范上传区域人口健康卫生信息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数据的规范上报。

4.将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填写的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数据存放在电子健康档案数据中心。

(三)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1.已建档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复诊时,在调取其健康档案后,由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

2.入户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时,应事先查阅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并携带相应表单,在服务过程中记录.补充相应内容。

已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机构应同时更新电子健康档案。

3.对于需要转诊.会诊的服务对象,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

4.所有的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

(四)居民健康档案的终止和保存1.居民健康档案的终止缘由包括死亡.迁出.失访等,均需记录日期。

对于迁出辖区的还要记录迁往地点的基本情况.档案交接记录等。

2.纸质健康档案应逐步过渡到电子健康档案,纸质和电子健康档案,由健康档案管理单位(即居民死亡或失访前管理其健康档案的单位)参照现有规定中的病历的保存年限.方式负责保存。

三.服务流程(一)确定建档对象流程图(二)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流程图四.服务要求(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首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更新信息.保存档案;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将相关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及时汇总.更新至健康档案;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健康档案的监督与管理。

(二)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的地区,要注意保护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

(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通过多种信息采集方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时更新健康档案信息。

已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的地区应保证居民接受医疗卫生服务的信息能汇总到电子健康档案中,保持资料的连续性。

(四)统一为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编码,采用17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

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作为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上实现资源共享奠定基础。

(五)按照国家有关专项服务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

各类检查报告单据和转.会诊的相关记录应粘贴留存归档,如果服务对象需要可提供副本。

已建立电子版化验和检查报告单据的机构,化验及检查的报告单据交居民留存。

(六)健康档案管理要具有必需的档案保管设施设备,按照防盗.防晒.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和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康档案,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健康档案完整.安全。

电子健康档案应有专(兼)职人员维护。

(七)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居民提供健康服务,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健康档案管理。

(八)电子健康档案在建立完善.信息系统开发.信息传输全过程中应遵循国家统一的相关数据标准与规范。

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应与新农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系统相衔接,逐步实现健康管理数据与医疗信息以及各医疗卫生机构间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居民跨机构.跨地域就医行为的信息共享。

(九)对于同一个居民患有多种疾病的,其随访服务记录表可以通过电子健康档案实现信息整合,避免重复询问和录入。

五. 工作指标(一)健康档案建档率=建档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注:建档指完成健康档案封面和个人基本信息表,其中0~6岁儿童不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表,其基本信息填写在“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上。

(二)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三)健康档案使用率=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档案总份数×100%。

注:有动态记录的档案是指1年内与患者的医疗记录相关联和(或)有符合对应服务规范要求的相关服务记录的健康档案。

六.附件1.居民健康档案表单目录2.居民健康档案封面3.个人基本信息表4.健康体检表5.接诊记录表6.会诊记录表7.双向转诊单8.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9.填表基本要求附件1 居民健康档案表单目录1.居民健康档案封面2.个人基本信息表3.健康体检表4.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表(见各服务规范相关表单)4.1 0~6岁儿童健康管理记录表4.1.1 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4.1.21~8月龄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4.1.312~30月龄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4.1.43~6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4.1.5 男童生长发育监测图4.1.6 女童生长发育监测图4.2 孕产妇健康管理记录表4.2.1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4.2.2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4.2.3 产后访视记录表4.2.4 产后42天健康检查记录表4.3 高血压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4.42型糖尿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4.5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记录表4.5.1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4.5.2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4.6 肺结核患者管理记录表4.6.1肺结核患者第一次入户随访记录表4.6.2肺结核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4.7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4.7.1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4.7.2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5.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表5.1 接诊记录表5.2 会诊记录表6.居民健康信息卡附件2 居民健康档案封面编号□□□□□□-□□□-□□□-□□□□□ 居民健康档案姓名:现住址:户籍地址:联系电话:乡镇(街道)名称:村(居)委会名称:建档单位:建档人:责任医生:建档日期:年月日附件3 个人基本信息表姓名:编号□□□-□□□□□ 性别1男2女9未说明的性别 0未知的性别□ 出生日期□□□□ □□ □□ 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本人电话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常住类型1户籍2非户籍□ 民族 01汉族99少数民族□ 血型1 A型2 B型3 O型4 AB型5不详 / RH:1阴性2阳性3不详□/□ 文化程度1研究生2 大学本科3大学专科和专科学校4中等专业学校5技工学校6高中7初中8小学9文盲或半文盲10不详□ 职业 0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1专业技术人员2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3商业.服务业人员4 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5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6军人7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8无职业□ 婚姻状况1未婚2 已婚3丧偶4离婚5未说明的婚姻状况□ 医疗费用支付方式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贫困救助5商业医疗保险6全公费7全自费8其他□/□/□ 药物过敏史1无2青霉素3磺胺4链霉素5其他□/□/□/□ 暴露史1无2化学品3毒物4射线□/□/□ 既往史疾病1无2高血压3糖尿病4冠心病5慢性阻塞性肺疾病6恶性肿瘤7脑卒中8严重精神障碍9结核病10肝炎11其他法定传染病12职业病13其他□ 确诊时间年月/ □ 确诊时间年月/ □ 确诊时间年月□ 确诊时间年月/ □ 确诊时间年月/ □ 确诊时间年月手术1无2有:名称① 时间 / 名称② 时间□ 外伤1无2有:名称① 时间 / 名称② 时间□ 输血1无2有:原因① 时间 / 原因② 时间□ 家族史父亲□/□/□/□/□/□ 母亲□/□/□/□/□/□ 兄弟姐妹□/□/□/□/□/□ 子女□/□/□/□/□/□1无2高血压3糖尿病4冠心病5慢性阻塞性肺疾病6恶性肿瘤7脑卒中8严重精神障碍9结核病10肝炎11先天畸形12其他遗传病史1无2有:疾病名称□ 残疾情况1无残疾2 视力残疾3听力残疾4言语残疾5 肢体残疾6智力残疾7精神残疾8其他残疾□/□/□/□/□/□ 生活环境* 厨房排风设施1无2油烟机3换气扇4烟囱□ 燃料类型1液化气2煤3天然气4沼气5柴火6其他□ 饮水1自来水2经净化过滤的水3井水4河湖水5塘水6其他□ 厕所1卫生厕所2一格或二格粪池式3马桶4露天粪坑5简易棚厕□ 禽畜栏1无2单设3室内4室外□ 填表说明:1.本表用于居民首次建立健康档案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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