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统一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用户手册_检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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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统一版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
用户操作手册
湖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北京时代动力鸿宇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
一、系统概述
根据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交管[2014]138号),《关于推广应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软件的通知》(公交管〔2014〕390 号)文件,为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过程中擅减检验项目、降低检验标准、篡改/伪造检验数据等突出问题监控和管理,湖北省交管局提出在原有机动车安检监管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升级,完成原有检验监管程序与公安部交管局开发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的对接工作。

根据部局统一检验监管系统,以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总共划分为3大部分:人工检验、仪器检验、远程查验监管。

其中,人工检验包含了外观检验、底盘检验、底盘动态检验三个子模块;
仪器检验则包含为以前的线内检测,即制动、灯光、侧滑等需要检验设备工作的部分,远程查验监管则包含了远程数据审核、远程照片审核、远程视频审核、远程流程审核、远程预警信息审核以及远程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目前国家统一执行的检验标准为GB21861-2008,信息检验标准GB21861-2014已上报国家标准委员会审定,等待审批流程完成后,全国会统一切换为新的检测流程。

同时公安部统一版监管系统对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的要求比较高,按照部局文件的要求,在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过程中(包含人工检验和仪器检验),每个检验项目都需要抓拍至少一张检验过程图片,并要求实现检验数据、视频联动功能。

系统主要技术依据:
GB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21861 -2008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GB21861 -2014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GA801-2014 机动车查验规程
GA1186-2014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T21865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
二、系统构架
1、检验监管系统前置程序
检验监管系统前置程序负责和检验监管系统软件进行接口数据对接,完成检验过程、数据、照片、视频等相关数据的采集及上传,完善统一版监管系统对检验机构的整体检验流程控制,保障监管系统的稳定运行。

2、检验监管系统软件
检验监管系统软件是检验监管系统核心组成部分,提供检验过程信息、检验过程照片、检验详细结果、路试结果以及检验相关资料等信息写入接口,实现与检验业务系统和移动智能检验终端系统检测数
据的实时对接;提供检验过程数据、视频监控等信息的监管、审核、分析及预警功能。

检验监管系统软件从综合应用平台(工作库版)下载备案信息,并将检验结果、检验监管信息上传至综合应用平台(工作库版)。

3、检验监管数据交换软件
对采用专用局域网模式的需要安装检验监管数据交换软件。

检验监管数据交换软件提供综合应用平台安检机构相关备案、接口授权、证件打印等信息下载功能,提供将检验监管软件接口申请、审核通过结果、交强险、检验过程、检验结果、预警等信息上传至综合应用平台的功能。

4、视频监管系统
各地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要求自行建设,实现检验视频信息的实时视频监控、采集、存储及分析,同时通过检验监管系统软件接口上传检验过程异常信息。

同时,提供通过检验记录查询条件(包括检验流水号、安检机构编号、号牌种类、号牌号码)访问视频监管系统提供的视频信息显示页面,回放检验过程视频信息,供检验监管系统软件在检验信息审核时查询外观检查、工位检验等相关视频监控信息。

5、监管系统扩展功能
保留现有监管系统中实际在用并在统一版没有的定制化功能(机
动车技术参数公告数据维护、提取及自动比对功能,非上线车辆限制管理功能,检验业务流程可控可调功能,总队统一管理及对已审核数据复查功能等),确保在全国统一版监管系统正常使用的基础上,实现系统功能的完善及扩充。

保障系统改造升级过程中的平稳过渡。

三、系统流程
四、检测登记(预录入)所有检测车辆都必须进行登记操作
点击IE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指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地址,如,按回车键后,系统显示如图所示界面。

登录方式:输入用户名、密码后,点击【登录】,系统进行用户名、口令以及登录PC的IP验证,通过后即可进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的业务主界面,如图
预录入工作人员登录机动车检测监管联网平台,在【预检管理】
功能菜单项下的【检测登录】,点击页面左侧“添加”按钮:
输入“车架号后4位”(或完整车架号)和“号牌号码”提取车辆信息
“驱动形式”、“车辆所属类别”、“里程表度数”、“送检人”、“身份证号”等需手动输入,车辆所属类别必须准确选择。

录入完成后,点击确定按钮提交录入信息,并点击“打印凭证”
按钮获取受理凭证。

新车预录入界面相同,检验类别选择“注册登记检验”,国产机动车车可直接扫描合格证进行检验基础信息的提取,进口机动车则可通过输入车辆型号,点击查询按钮获取机动车公告信息,并手动补齐其他未获取到的机动车信息(车辆识别代号等),号牌号码系统会自动生成,无需人为填写
注:公安部统一版监管系统要求全部检验车辆都需要进行检测登记流程,才可开始检验。

包括:新车注册检验、在用车检验、异地委托检
验及过户检验。

1. 新车检验,需在预录入界面,检验类别中选择“新车注册”,
进行车辆信息的预录入,车辆全部信息需手工输入。

2. 申请年检合格标志,需在预录入界面,检验类别中选择“在用
车检验(定检)”,进行车辆信息的预录入,车辆信息可从公安网直接获取。

3. 转入/转移/变更等其他需要上线检验的车辆,需在预录入界
面,检验类别中选择“在用车检验(非定检)”,车辆信息可从公安网直接获取。

五、人工检验
确认网络连接正常,选择“人工检验终端”,进入程序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

图1 图2在登陆首页点击图1红色方框内的功能按键,系统弹出图2红色框体的内容,在里边可以选择下载外检资料、修改用户密码、修改系统连接配置以及系统远程升级等功能
登录进入人工检验系统后,可以看到人工检验所属系统功能,人
工检验分为三部分:1外观检测 2底盘检验 3底盘动态。

三个人工检验项目系统会自动根据登录用户的权限不同分别显示。

第一部分:外观检测
选择外观检验功能,进入外观检验流程:输入号牌号码、号牌种类或者直接点击确定进入待检车辆列表,选择对应车辆开始外观检验
外检工作人员通过PDA程序登录系统,进入“外观检验”项目,核对“基本信息”,需对“唯一性”、“车身外观”、“照明电气”、“发动机舱”、“驾驶室”、“发动机运转状况”、“客车内部”、“底盘件”、“轮胎其他”等项目进行检验。

查验完毕之后,按照拍照要求,进行“车辆拍照”。

所需拍照项目监管系统会自动根据部局统一版监管系统下发进行提示
第二部分:底盘检验新增检验
外检查验人员通过PDA程序登录车检系统,进入“底盘检验”项目,核对“基本信息”,点击“开始检验”,底盘区域监控程序会通过摄像头自动抓拍检验场景的图片,然后查验“转向系”、“传动系”、“行驶系”、“制动系”、“电气线路及底盘其他部件”进行检验。

监管系统要求在底盘检验员进行底盘检验过程中,随机抓拍一张检验过程照片
第三部分:底盘动态检验新增检验
外检查验人员通过PDA程序登录车检系统,进入“底盘动态”项目,核对“基本信息”,点击“开始检验”,底盘动态区域监控程序会通过摄像头自动抓拍检验场景的图片,然后查验“转向系”、“传动系”、“制动系”、“驾驶区”进行检验。

监管系统要求在底盘检验员进行底盘动态检验过程中,随机抓拍一张检验过程照片
第四部分:人工检验记录表
检验机构完成机动车人工检验部分后,可以通过检验监管系统打印出“机动车人工检验单”,在【预检管理】功能菜单项下的【人工检验单打印】。

第五部分:检验项目照片要求
表检验项目照片要求(续)
六、仪器检验
仪器检验部分包括了以前的线内检验部分,公安部统一版监管系统会自动根据车辆类型及车辆所属类别判定生成检验项目并下发到检验业务系统,检验业务系统必须根据监管系统提示进行项目检测,同时监管系统要求机动车在仪器检验过程中,按照检验项目实时上传检验数据,同时要求每个检验项目都抓拍至少1张检验过程照片(如1轴制动检验、2轴制动检验、左灯光检验、右灯光检验等)。

统一版监管系统对检验时间准确性极高,检验业务服务器与检验监管服务器检验时间相差60s就会在监管中心产生预警信息,为了保证检验监管时间的可靠性,监管系统提供了统一的检验时间校准接口,要求检验业务系统每天至少调用2次对所有业务电脑进行时间校准。

检验项目定义:
F1:车辆外观检验 DC:动态底盘检验 C1:底盘检验
B1:一轴制动 B2:二轴制动 B3:三轴制动
B4:四轴制动 B0:驻车制动
H1:左外灯或二三轮机动车的左灯 H2:左内灯
H3:右内灯 H4:右外灯或二三轮机动车的右灯
S1:车速表 A1:侧滑
R1:路试制动 R2:路试坡道驻车 R3:路试车速表M1:外廓尺寸自动测量
七、授权签字新增流程
待车辆各个项目检测完毕,要求授权签字人核查该机动车检验信息。

使用包含审核签字权限的用户名进入检测联网平台,点击“审核签字”,选中要审核的车辆数据,点击“详细信息”。

进入“检测审核详细信息界面”,审查各个检验项目的数据,核对图片信息。

在“审核意见”处,选择“合格”。

审核意见合格,下一岗位是证件扫描操作,证件扫描后申请车管所审核。

审核意见不合格,下一岗位也是证件扫描操作,但在完成证件扫描申请车管所审核后,系统会自动驳回,这时可进行复检操作,选择不合格的项目,发送复检。

八、高拍仪
通过高拍仪采集上传工具,采集纸制单据(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单、机动车查验记录表、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代理人授权书、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和底盘合格证、路试检验记录单等)做电子存档,使用上传工具,对数据进行提交。

双击高拍仪拍照程序在桌面上创建的快捷方式
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高拍仪客户端
1.鼠标点击“打开摄像头”按键(画面标志1),输入检测日期段(画
面标志2,3),鼠标点击“查询”按键(画面标志4),在下方列表中出现符合条件的机动车记录,鼠标双击选择相应车辆记录。

2.选择需要拍摄的照片名称项目后,将相关纸制挡案放在高拍仪下
方调整位置后,鼠标点击“拍照”按键(画面标志5)。

按照列表内照片名称项目依次拍照。

3.按照交强险单据输入车辆保险信息(画面标志6)。

4.鼠标点击“保存”按键(画面标志7),保存全部拍摄图片和输入
的保险信息,保存成功后,鼠标点击“申请审核”按键(画面标志
8),提交审核信息。

注:根据不同的车辆类型,证件拍照程序自动选择所需要采集的照片。

(如:小型汽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单、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等)
九、检测查询
检测查询功能包含了:检测结果查询、检测审核查询、检测情况查询3部分功能,其中:
检测结果查询中,用户可以看到车辆的整个检测过程及数据信息。

检测审核查询是查看监管中心已审核后的结果信息,检验机构可通过审核结果和不合格原因来确认车辆后续应该进行的岗位(复检、重新外观检测、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检测情况查询则可实时查询车辆在检测站的岗位状态。

包括:等待外观检验,等待底盘检验,等待底盘动态检验,等待仪器检验开始,检验过程结束等待其它资料上传,审核签字完成等待证件扫描,等待监管中心审核,等待复检开始,业务办结。

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点击IE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指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地址,如,按回车键后,系统显示如图1-1所示界面。

输入用户名、密码后,按【普通登录】,系统进行用户名、口令以及登录PC的IP验证,通过后即可进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的业务主界面,系统进行用户身份证号、密码以及登录PC的IP验证,通过后即可进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的业务主界面。

初次安装、打印控件文件被破坏以及系统升级后,都需要进行打印控件下载。

选择主菜单【关于】,进入图1-4。

点击【文书打印控件】,弹出打印安装程序安装对话框,把控件下载到桌面,关闭IE浏览器页面,双击文件进行安装,如果出现安全警告选择【运行】,其余步骤按提示进行操作,直到出现【完成】为止。

注意:更新打印控件必需是有写注册表的计算机用户才能更新成功。

打印合格标志:点击菜单【机动车检验】?【检验机构业务】?【证件打印】,显示所有待打印的流水记录,如图5-7。

图5-7
1)点击相应记录,显示相关信息,如图 5-8。

图 5-8
点击【开始打印】,可打印检验合格标记或行驶证副页,点击【打印参数设置】,可调节相应的参数,进行打印测试。

车辆检验归档:点击【机动车检验】?【检验机构业务】?【车辆检验归档】,如图5-6。

图5-6
操作参考【机动车检验】?【车辆检验业务】?【车辆检验归档】。

注意:当检验车辆出现,车管所已经审核合格,打印列表内却长时间没有此车辆打印信息时,可以通过综合平台审核不通过原因功能,查询此车辆无法核发检验合格标原因。

点击菜单【查询统计】?【综合平台审核不通过原因】
十一、复检新增流程
对于检验项目不合格的车辆(包括人工检验及仪器检验),在监管平台中的【预检管理】功能菜单项下的【复检登录】来进行操作,提取复检信息,再次检验。

点击“查询”,显示需要复检的车辆信息,选中车辆数据点击“复检”,系统会自动选中不合格的项目,如需对合格的项目复检需手工选中项目(如缺少某工位照片或工位照片不合格),点击“提交”,由检测线进行再次检验。

注意:
1. 检测线程序复检前必须先在监管平台进行复检登录并提交复检项目后才可进行,否则复检结果无效,监管平台车辆检测数据不会更新。

另,只有在复检登录中选中的检测项目,复检结果才有效。

2. 车辆被车管所驳回,都需要通过复检登录提交复检项目,才能开始复检,包括审核不合格原因为外观检测的车辆,也需要通过复检登录操作,对F1项目进行复检提交后,才能重新进行外观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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