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翔集团-新华信公司咨询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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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翔集团-新华信公司咨询项目合同合同书

项目名称:集团治理与子公司绩效治理咨询

合同单位:

甲方:辽宁华翔(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新华信治理顾咨询有限公司

签订时刻:2004年11月29日

签订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辽宁华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同意由北京新华信治理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其提供集团治理与子公司绩效治理咨询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乙方应完成咨询服务的具体工作内容、成果如下:

治理诊断

了解集团现状及今后设想;

了解分析集团决策层、执行层在决策方式、权限划分、执行及监督中的角色定位;

了解分析集团对分子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及治理方式;

了解分析集团高层治理人员不同岗位的权、责界定;

了解分析公司中财务预算、工作打算的制定及执行情形;

了解分析现行治理制度和流程对子公司及部门工作内容、工作权限、有关责任人的界定。

集团治理:

集团总部的定位与机构设置建议;

集团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及各自的权限划分;

集团总裁、副总裁之间,与子公司总经理之间的责权益划分及工作流程;

集团高级治理人员的鼓舞与考核(包括薪酬的构成);

子公司绩效治理:

子公司总经理的权限界定;

对子公司经营业绩的考核指标确立;

对子公司总经理的监督与鼓舞机制建立(包括薪酬的构成)。

乙方为甲方提供6个工作周的治理咨询服务。项目启动日期预定为20 04年12月1日,项目连续时刻为2004年12月1日至2005年1月13日(其中不包括节假日)。在项目进行期间,乙方将对时期成果进行2次正式汇报,并将按照工作情形双方会安排多次的非正式汇报和沟通。

在项目期间,新华信公司将免费为华翔集团安排两次中层干部以上的培训,其中:在项目诊断时期完成后,由新华信人力资源咨询中心总经理做正式汇报,在项目进行期间,由新华信公司董事长赵民为华翔集团进行一次培训。

咨询费用总额为人民币25万(大写贰拾伍万)元,项目旅差费由乙方承担(具体见以下第七条第4款)。

付款方式:甲方分四次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

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用13万(壹拾叁万)元;

项目第三周终止(第一期汇报完成)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用7万(柒万)元;

项目终止终期汇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用2万(贰万)元;

项目辅导期三个月终止后,由5个工作日内甲方在内部对甲方方案进行项目验收,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用3万(叁万)元。

如甲方在上述规定的付费截止日期的五个工作日内, 仍未向乙方付款,乙方有权对甲方每月追加1.5%的未付款项(每年18%),作为甲方的违约滞纳金。

甲方将通过电汇方式将本合同约定的款项按时汇入乙方如下银行帐号:

公司名称:北京新华信治理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电子城支行(差不多户)

帐号:0134 0141 8000 0104

乙方项目组成员安排

项目咨询顾咨询:现场全职咨询顾咨询3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项目咨询顾咨询成员2人;

项目董事:1人,项目董事由乙方合伙人樊晓熙担任;

项目支持人员:乙方将按照情形安排项目研究和后勤支持人员,项目支持人员为项目组提供后台支持工作,不在甲方现场工作;

按照项目需要,乙方有权力增加咨询顾咨询人员,以保证项目如期高质量完成。咨询顾咨询增加将不阻碍咨询费用。

甲方权益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规定提供治理咨询服务;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咨询项目的任何内容;

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在甲方公司(包括其分支机构、控股公司和合资公司)了解和知悉的商业隐秘,包括技术隐秘、市场隐秘、财务隐秘、治理隐秘及其它方面的隐秘信息;

乙方人员在甲方公司内活动时,需听从有关人员的安排和引导,未经承诺不得进入机房、办公室等工作环境;

甲方提出收回有关资料时,乙方应将有关资料及其复制件交还甲方;

甲方在项目终止后,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用MICROSOFT POWERPOIN T或WORD文件写成的正式报告1份(含电子版中文报告一份);

项目终止后三个月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报告内容随时同意甲方及主管部门的咨询。

甲方责任

甲方必须严格依约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及工作费用;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信息及公司资料;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双方洽谈的情形及签署的任何文件,包括合同、协议、备忘录、订单等所包含的一切信息;

项目期间,乙方人员因项目需要赴甲方办公机构所在地(包括总部及其分、子公司)或其它地区(如供应商、客户、经销商、竞争者等所在地)

进行汇报、会议、访谈和实地调查的差旅费(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出租车票、通讯费、餐费和住宿费)由乙方承担;

项目终止后三个月内,应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售后服务所发生的旅差费用,包括乙方人员发生的火车票、汽车票、出租车票、在甲方所在地期间的用餐、交通、住宿由甲方承担;

在项目现场工作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派出的咨询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

乙方权益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遵守本合同规定;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咨询项目的任何内容,包括双方洽谈的情形及签署的任何文件,以及咨询费用、合同、协议、备忘录、订单等所包含的一切信息;

甲方承诺,甲方不得以高薪、提职或其他物质条件录用乙方的工作人员;

乙方工作人员包括:乙方的在职人员、包括并不限于和乙方有劳动合同关系,或者正在为乙方完成某一项目的临时工作人员、技术人员以及顾咨询等;

甲方承诺,离职和解除合同关系的乙方工作人员在离开乙方后壹年内不得录用;

甲方如果违反本协议,应赔偿乙方已支付给该职员12个月的平均工资总和。不足以赔偿乙方缺失的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责任

乙方不得无理拒绝甲方的有关咨询,对甲方的有关咨询必须给予明确的答复;

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开展咨询服务工作。乙方需对项目组成员进行调整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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