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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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诚信,是公民道德的一个基本规范,牵动着亿万人民群众的心。
“以诚实守信为重点”,这是党的十六大在阐述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问题时提出的一个重要论断。这个新论断,既是对公民道德建设的新认识,又是对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实践表明,现代社会是诚信需求日益增长的社会,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制经济。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改革将更加深入,开放将更加扩大,经济将更加发展,民主将更加健全,科教将更加进步,文化将更加繁荣,社会将更加和谐,人民生活将更加殷实,这些都迫切要求在全社会营造诚信的环境,完善诚信的制度。新世纪新阶段,加强诚信建设愈益成为一项关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
什么是诚信?诚,即真诚、诚实;信,即守承诺、讲信用。诚信的基本含义是守诺、践约、无欺。通俗地表述,就是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人生活在社会中,总要与他人和社会发生关系。处理这种关系必须遵从一定的规则,有章必循,有诺必践;否则,个人就失去立身之本,社会就失去运行之规。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哲人的“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诗人的“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民间的“一言既出,驷马难追”,都极言诚信的重要。几千年来,“一诺千金”的佳话不绝于史,广为流传。
时代的进步推动着观念的更新。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社会生活巨大而深刻的变化赋予诚信这一传统美德日益丰富的时代内容,也促使人们对诚信的理解从伦理道德的范畴提升到制度建设的层面。诚信不仅是一种品行,更是一种责任;不仅是一种道义,更是一种准则;不仅是一种声誉,更是一种资源。就个人而言,诚信是高尚的人格力量;就企业而言,诚信是宝贵的无形资产;就社会而言,诚信是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就国家而言,诚信是良好的国际形象。诚信是道德范畴和制度范畴的统一,讲诚信有利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加强诚信建设体现了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紧密结合。
广泛深入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多年的“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制假售假、走私盗版等专项治理,以及许多地方陆续出台的相关法规,都对诚信建设产生了良好影响,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广大人民群众在满腔热忱、满怀信心地投身诚信建设的实践。一些地方、企业和个人,也从一度失信的教训中醒悟过来,认识到失信酿祸,守信孕福,纷纷提出“诚信立市”、“诚信立企”、“诚信立业”,努力以诚信规范自己的行为,改变信誉不佳的形象。温州、汕头等一些地方的可喜变化,就很有代表性和说服力。
市场经济实质是一种道德经济,没有道德难有“经济”。所谓经济,其实应该包括经济活动中所必须的一种重要前提,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信誉和信赖,即所谓诚信,没有诚信,就难有经济活动和行为,至少(其活动行为)难以奏效。打个比方,人类的经济(活动)建设可以化归为这样一种简单的活动,有三口之家的吃住用(代表人类生活全部所需)优化社会分工为一家三人分别从事与经营,如果,这三人大家在生活交往交流中都信用守规矩,再运用“货币”作“信物”“凭证”,互通有无,这样“吃住用”你有我有大家都有,人人都有。人人都有事做,人人都有饭吃,安居乐业。反过来,假如其中有人(哪怕只有一人)作梗,不讲信用,不守规矩,赊物赖账,有借不还,或以次充好,以假冒真,假作真时真亦假,谁能信谁?这样必然导致信誉危机,其结果是人害人,人防人,人人都受损,个个都难活。显然,人类不相往来(万事自己做,多而杂,不精不专)的个体化生活绝对难以比拟一个高效互补的社会化的现代生活,它是人类的倒退与
没落。现实中的国有企业(包括少数民营企业)的普遍不景气——困难困境重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相当一部分人们的信誉——道德的危机。一个企业是经济社会中一个完整的“生命细胞”,这个生命细胞的活力就在于广大干群的同心同德、万众一心。离开了信誉,没有了同心同德,最终必然失去(经济)生命活力。
计划经济趋向合作,讲究“组织”协调,是一种“分工”经济。市场经济趋向竞争,讲究自觉、公平,公平必须有秩,有秩就得规章,而章的形成既靠法律手段,但又重在道德约束。公平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建设的根本。“从一定意义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道德经济。市场经济要求重信誉。法律像一把利剑,道德像一张大网,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道德因其自律作用,它对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一些重要行为能使其成为一种自觉行为。当然法律能对市场经济的有秩提供保障,但道德的这种自律作用在市场经济中对人们的竞争行为的约束力有法律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功效。在计划经济里,“分工”是一种被动的服从,是一定的社会形成的思想文化,这种高度统一的思想文化曾给我国革命和我国经济起步起过巨大而积极的作用。但由于时代的变化和经济的发展,这种思想文化就不再适应了。如今我们的经济体制有了根本性的转变,市场经济虽然趋向竞争,但它必须公平,公平就要求人们相互尊重,以诚信为本。尔虞我诈不符合这样的道德要求。市场经济价值取向虽然有别于计划经济,它要求人们具有开拓进取精神,但这种精神必须通过正当的经济活动实现人生价值,人人都做有道德之人。
一百多年来,传统的道德更多地是受到了冲击,但很少有人去倾心重建,或促其更新。还有人试图抛弃它,或者另起炉灶,这都在现实面前碰了壁,因此,直到今天,传统道德(包括没落的封建道德)的惯性使它仍然保持强大的生命力。然而,市场经济的确立,它要求建立新的市场伦理,使我们的道德再一次面临巨大挑战。这种新伦理以市场要求为核心,重视现实和长远利益,它和我们的传统道德有着巨大差异。今天我们对道德的呼唤,绝还是简单的搞复古,更不是变向的要尊儒。
我国现阶段已经确立和正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道德建设明显滞后,很难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需要。国情需要道德建设。我们的国家经受了一百多年的屈辱,好不容易独立自主,但是百废待举,由于操之过急,不免失误较多,不是过左就是恐右,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的坎坷,今天我们总算能够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主题上来,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和民族素质的现状,单纯以(依)法治国、用科教兴国是难以与历史相衔接而得以奏效的。
依(以)法治国必须建立在一定的道德水准上。建国后,也就是改革开放前,人们都是生活在国有或公有经济圈子里,由于集体利益是共同的,既具体又现实,加之当时过分地强调思想政治觉悟,那时人们的个人思想觉悟和道德行为必然自觉不自觉地有并受其所在集体的制约和影响,这是一种自然形成的,并能约束人的道德和行为的一种机制。现在,我国在农村普遍实行分田到户,个体承包,在城镇对企业实行利改税,企业法人公司制,国家逐级的财政包干,这样,现在的人们大都生活在一个个体或变相个体的私有(或变相私有)的圈子里,人们的思想觉悟和道德行为不再有那么一种制约和影响,加之国家的减政放权,使相当一部分人的思想觉悟和道德行为一时象脱缰的野马而处在一种极度放任的无政府状态之中。显然,这种由于长期受制约的“道德”,如果一旦完全没有这种影响和制约“机制”的约束时,它就畸形发展变化,以致发展变化到不适应现行市场经济所必需的道德水准,尤其是在一部分人们生活水平还很低下、物质财富还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