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荀子的圣人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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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荀子的圣人观

李游

第二炮兵工程大学

摘要:荀子的圣人观包括:(1)圣人的“材性知能”与普通人并无二致,圣人所以异于常人之处在于其能“积”、“伪”。(2)圣人的核心特质是“知通统类”,表现为熟稔礼法典制及其蕴含的原则,同时还集真善美于一身。(3)缘于“圣人”、“君”、“师”的统一,圣人的功化表现为制礼义、行教化和施刑政。

关键词:荀子;圣人;礼

《河南程氏外书·大全集拾遗》中录伊川语曰:“荀卿才高学陋,以礼为伪,以性为恶,不见圣贤,虽曰尊子弓,然而时相去甚远。圣人之道,至卿不传。”〔1〕

显然,在伊川看来,荀子极言性恶,以礼为“伪”,如此遂断绝了人成圣之可能,是所谓“不见圣贤”。但揆诸文本,一个简单的事实却是,《荀子》一书除《致士》、《议兵》、《子道》三篇外,其它诸篇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圣人”。那么荀子所理解的圣人形象是什么呢?

首先,关于圣人的源起。荀子认为:

(1)涂之人、百姓,积善而全尽,谓之圣人。彼求之而后得,为之而后成,积之而后高,尽之而后圣。故圣人也者,人之所积也。(《儒效》)〔2〕

(2)故圣人之所以同于众,其不异于众者,性也;所以异而过众者,伪也。(《性恶》)

引文(1)中,须着力注意“故圣人也者,人之所积也”一句。显然,在荀子看来,圣人之所以可能,缘于人之“积”。引文(2)中,荀子则明确点出圣人之胜过众人者,并非其“性”而在其“伪”也。综括此两则引文,不难看出,在荀子那里,一方面圣人不是天生即是的,其从“材性知能”上讲与普通人并无二致。(《荣辱》)另一方面圣人之所以为圣人者,惟在于其后天不懈之努力,亦即“积”、“伪”。由此接下来的问题便是:“涂(途)之人”又是如何“积”、

“伪”而成圣的呢?《性恶》篇云:“今使涂之人伏术为学,专心一志,思索孰察,加日县久,积善而不息,则通于神明,参于天地矣。故圣人者,人之所积而致矣。”此即表明,所谓的“积”、“伪”,实际上亦就是人之为学的过程。换言之,人之要成为圣人,别无它途,惟在致学。

那么人又是如何通过学而成为圣人的呢?荀子云:学恶乎始?恶乎终?曰: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其义则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真积力久则入,学至乎没而后止也。故学数有终,若其义则不可须臾舍也。为之,人也;舍之,禽兽也。(《劝学》)

所谓“数”者,翻译成现代汉语,大致相当于“法则”、“程式”一类之观念。在荀子,学之“程式”即始于诵经,而终于读礼。“读礼”的“礼”,泛指所有礼法典制。实际上,荀子藉此命题所欲表达者,一方面固是学之先后次序、法则,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却是学的内容:在荀子看来,经书固然不可或缺,但学习的核心内容却是礼法典制及其所蕴含的原则———“礼之理”。(《礼论》)所谓“学之义”,却是说学之目的旨在成为圣人;因此,学本身也就不仅仅只是一个认知的过程,相反,知与行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儒效》篇即云“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学至于行之而止矣”。

同时,在学的过程中,荀子又十分强调“师”的地位。《劝学》又云:

学莫便乎近其人。《礼》、《乐》法而不说,《诗》、《书》故而不切,《春秋》约而不速。方其人之习君子之说,则尊以遍矣,周于世矣。

这里的“其人”指代的就是“师”。在荀子看来,《礼》、《乐》惟有法度而无解说,《诗》、《书》但言先王之事而不切于现实,《春秋》之文义隐约而难使人速晓其义。由此“师”在学中的地位就尤为关键。具体而言,一方面师本身就是礼的人格化,仿效师的行为即是学礼法典制本身。另一方面随着时代的变迁,礼法典制或有隐晦、阙隙,只有向师学习才能做到周洽而无所遗漏。〔3〕

要言之,在荀子看来,圣人并非生而即是者,相反,一般人只要

充分发挥自己的“材性知能”,潜心学习礼法典制及其所蕴含的基本原则,就可以成为圣人。正是在这种意义上,荀子主张:“然而涂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皆有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然则其可以为禹明矣。”(《性恶》)

其次,关于圣人的特质。

在荀子看来,圣人之为圣人的特质,必须斩落于其与礼之关系上说。且看以下引文:

(1)好法而行,士也;笃志而体,君子也;齐明而不竭,圣人也。人无法,则伥伥然;有法而无志其义,则渠渠然;依乎法,而又深其类,然后温温然。(《修身》)

(2)礼者,……是君子之坛宇宫廷也。人有是,士君子也;外是,民也;于是其中焉,方皇周挟,曲得其次序,是圣人也。(《礼论》)

引文(1)中,荀子认为士是爱好礼法并以礼法而行者,君是坚定志意而敦勉于礼法而行者,而圣人则是“齐明而不竭”者。所谓“齐明而不竭”,即是说圣人不光聪明睿智并且还能做到“应变不穷”。引文(2)中,荀子将礼比拟于君子的“坛宇宫廷”;而所谓圣人者,即是指能在此礼的“坛宇宫廷”中纵横捭阖而尽得其序之人。综括此两则引文,在荀子那里,圣人之为圣人的特质在于其不但知晓礼及礼之理,进而实现与礼的同化,亦即“知通统类”。〔4〕

“类”的本义是“同类”或“族类”。但在荀子,一方面他沿袭了普通用法,如《礼论》云“有知之属莫不爱其类”,又如《正名》云“凡同类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等等。但另一方面荀子却在此基本义的基础上有所发明。究极地看,“类”在荀子那里的特殊用法在于其由“同类”、“族类”义引申为某类事物之“理”;或依牟宗三先生之说,此即“共理”,乃成类之根据。〔5〕由此再延展出去,第一,人之作为一类,自有其“共理”,而圣人正是把握此“共理”之人,《非相》篇即云“圣人者,以己度者也。故以人度人,以情度情,以类度类,以说度功,以道观尽,古今一也。类不悖,虽久同理”。第二,圣人既是把握此“共理”之人,故起礼义以整治人群,如此,

礼义遂体现了此“共理”,或者说礼义之内在原则从根本上说即是此“共理”本身,《臣道》篇所谓“礼义以为文,伦类以为理”即是此义。第三,圣人所创发之礼义固是体现此“共理”,但就历史的线索来看,由于年代之久远、时势之变迁,礼义本身即或有不足阙失处,如此,后人则需通过学习而把握此“共理”,进而对原来之礼有所损益,此即《王制》篇所谓“有法者以法行,无法者以类举”之真切义。明了于此,对于“统类”之观念,自然亦就有一领会,即规范中所潜蕴的义理,荀子名之曰“类”;物类是由共理所形成的,共理也是由于类才显出来,所以有类就有共理;共理有统领贯通同类一切事物的作用,所以又名曰“统类”。〔6〕由此圣人之“知通统类”即是说:一方面圣人不但通晓具体的礼法典制,并且更能把握礼法典制背后的礼之理。另一方面圣人在礼法典制的世界里亦能做到游刃有余、周洽无遗。

又,在荀子那里,达到“知通统类”的圣人还表现出非凡的精神气象,即:

井井兮其有理也,严严兮其能敬己也,分分兮其有终始也,猒猒兮其能长久也,乐乐兮其执道不殆也,炤炤兮其用知之明也,修修兮其用统类之行也,绥绥兮其有文章也,熙熙兮其乐人之臧也,隐隐兮其恐人之不当也;如是,则可谓圣人矣。(《儒效》)

不特如此,荀子还坚信“德福一致”,所谓“物类之起,必有所始。荣辱之来,必象其德。(《劝学》)而对于德行最高的圣人而言,其同时必然还有莫大的福禄相伴,《荣辱》即说:“鲍叔、宁戚、隰朋仁知且不蔽,故能持管仲,而名利福禄与管仲齐。召公、吕望仁知且不蔽,故能持周公,而名利福禄与周公齐。”传曰:“知贤之为明,辅贤之谓能,勉之强之,其福必长。”

再者,关于圣人的功化。

荀子对圣人之功化有一个总的概括,此即其所盛言的“天地生之,圣人成之”(分别见于《王制》、《富国》及《大略》等),是所谓“天生人成”。这里,“圣人”与“君”、“师”是统而为一的。由此圣人之功化也就表现在制礼义、行教化和施刑政三个维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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