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逐级上报制度(2019年医院感染和防控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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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

的逐级上报制度

(2019年)

1、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其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预防保健科报告,预防保健科在48小时内向区卫健局、区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报告。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12小时内向区卫健局和区疾控中心报告,并按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2小时内向区卫健局和区疾控中心报告,并按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调查处理结束后,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区卫健局、区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书面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

(2)泄露、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

(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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