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机构体系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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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机构体系发展进程
项目管理专业王旭中国金融机构体系的建立最早要追朔到新中国建立伊始,在此之前,中国的金融机构尚处于萌芽发展状态。
早在1845年,在广州建立了由英国人出资的丽茹银行,这是在中国国土上的第一家银行,随后1897年,中国通商银行成立,标志着中国银行业的兴起。
1905年,清朝政府建立了户部银行,1908年,改为大清银行,在1912年清政府行将就木之际,又改为中国银行。
随后的十几年之内,陆陆续续出现了多家银行,至1927年,国民党政府兼并了多家银行,建立起了以四行两局一阵为核心的官僚资本金融体系。
伴随着全国的逐渐解放,1948年12月1日,在合并华北银行、北海银行和西北农民银行这三个根据地银行的基础上,在河北石家庄市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并同时发行统一的人民币。
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标志着中国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银行制度开始形成。
194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迁入北京。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社会主义大改造阶段,主要通过没收官僚资本主义性质的资本,将资本融归中国人民银行,取消外国在华银行特权以及建立农村信用合作社等手段来逐渐建立金融机构体系。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金融机构体系的建立主要参考苏联模式,建立起了一个高度集中的国家银行体系,由中国人民银行一家经营金融业务,亦称为“大一统”模式的金融机构体系。
到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发展,金融机构的改革也逐渐展开步伐,在1979年到1993年,这期间主要是从过去的高度集中的金融机构体系转变朝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首先是为适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1979年率先恢复了中国农业银行,同年三月,中国银行从人民银行中分立出来,成为专门经营外汇业务的专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也从财政部划
分出来。
1979年10月,在改革开放大的时代背景下,成立了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1980年,开始允许外国金融机构设立驻华办事处,1981年,中国投资银行成立,1984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正式成立,与此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一行使中央银行职能。
随后在1994年开始,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对专业银行进行了改革,实行企业化经营。
1999年,我国先后建立了四家由国家投资的特定政策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华融、长城、东方、信达),分别收购、经营、管理从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剥离出来的部分不良资产,为了实现政策性银行与商业性银行的分离,解决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的身兼二任的问题,于1994年,先后成立了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
为了强化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职能,在1998年按经济区域设置大区行,1999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的九大区行成立,这样金融机构的监管以及货币政策的实施更具有了独立性。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应对世贸组织的新形势,2004年1月6日,国务院决定对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革试点,目前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已经成功上市,中国农业银行的改革正在逐步推进。
在金融监管方面,我国于2003年4月成立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实施对银行机构的经营活动的监管。
中国现阶段金融机构体系,主要有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PBC);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ICBC)、中国农业银行(ABC)、中国银行(BOC)、交通银行(BOCOM)、中国建设银行(CCB)、中信银行(CITIC)、华夏银行(HXB)、中国光大银行(CEB)、招商银行(CMB)、深圳发展银行(SDB)、广东发展银行(GDB);专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PSBC);政策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CDB)、中国进出口银行(EIBC)、中国农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