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抽样标准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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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抽样方案?它有哪些类型?
答:抽样方案是由样本量和对样本的要求两部分组成。
抽样方案有计数型和计量型两种类型。
计数型抽样方案可记为:(n;c),n表示样本量,c表示对样本的要求,即从一批产品中抽取n个样品,(n当然不能大于批量),逐个检验这n个产品,若在其中发现有d个不合格品,若d不大于C,判为总体可接收,若d大于C,判为总体不可接收。
计数型抽样方案又分为计件和计点两种情况。
抽样方案类型如下:
抽样方案:技术型抽样方案:计件、计点
计量型抽样方案
抽样检验方案的设计依据是什么?
答:抽样检验方案是根据对总体的质量要求,用数理统计理论设计出来的。
对总体的质量要求不同,对样本的要求也就必然不同。
例如要求总体不合格品率不超过万分之一,所用的抽样方案与要求总体不合格品率不超过百分之一所用的抽样方案必然不同。
所以说应先有对总体的质量要求,才能有抽样方案;如果没有对总体提出质量要求,抽样方案也无从谈起。
这里应特别指出,总体不合格品率与样本不合格品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数值上不能混为一谈。
例如从批量为 10000的一批产品中抽取两件样品,样本不合格品率仅有三个值:0,50%,100%。
两件都合格样本不合格品率是零;其中有一件不合格,样本不合格品率为50%;两件都不合格样本不合格品率是100%,但总体不合格品率的真值可能不是上述三个值中的任何一个值,综上所述,样本不合格品率与总体不合格品率不一定相等。
抽样检验方面有哪些国家标准?
答:抽样检验这门科学,就是用尽量少的样本量,来尽量准确的判断总体质量状况,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领域。
欲达到上述目的,根据不同种情况要用不同的抽样方案或抽样系统。
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正式颁布了20个关于抽样检验的国家标准,如下:
GB 2828—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 2829—87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 6378—86 不合格品率的计量抽样检查程序及图表
GB 8051—87 计数序贯抽样检查及表
GB 8052—87 单水平和多水平计数连续抽样检查程序及表
GB 8053—87 不合格品率计量标准型一次抽样检查程序及表
GB 8054—87 平均值计量标准型一次抽样检查程序及表
GB/T 13262—91 不合格品率的计数标准型一次抽样检查程序及抽样表
GB/T 13263—91 跳批计数抽样检查程序
GB/T 13264—91 不合格品率的小批计数抽样检查程序及抽样表
GB/T 13546—92 挑选型计数抽样检查程序及抽样表
GB/T 13732—92 粒度均匀散料抽样检验通则
GB/T 14162—93 产品质量监督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为质量指标)
GB/T 14437—93 产品质量计数一次监督抽样检验程序(适用于总体量较大的情形)
GB/T 14900—94 产品质量平均值的计量一次监督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
GB/T 15239—94 孤立批计数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
GB/T 15482—1995 产品质量监督小总体计数一次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
GB/T 13393—92 抽样检查导则
GB 10111—88 利用随机数骰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
GB/T 15500—1995 利用电子随机数抽样品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
抽样检验的国家标准是如何分类的?
答:根据检验对象可分为两大类:
1)分立个体的抽样检验;
2)分散料的抽样检验,例如:一批水泥、一批化肥、一批粮食、一堆
矿石都可视为散料,对散料类,又可分为粒度均匀散料和粒度不均匀散料。
在抽样检验中为什么要分为连续批和孤立批两种情况来讨论?
答:在抽样检验中将检验对象分为连续批和孤立批两种情况来讨论,是抽样检验从经验上升为科学的重要里程碑。
对孤立批而言,抽样检验仅起概率把关的作用,它不能把接收批的木合格品率控制在事先规定的某数据之下。
例如:对批量等于10 000的一批产品要求不合格品率不得高于1%,若使用(5;0)抽样方案,即从该批中抽5件,如果发现其中有不合格品判为不接收该批,如果这5件全是合格品判为接收该批。
假如该批中有10件不合格品,不合格品率为 0.1%,即该批为合格批(0.1%<1%)。
从这10000件中抽取5件,可能抽到不合格品,若抽到了不合格品,就会把实际上合格的批判为不接收。
再看另外一种情况,假如该批中有9000件不合格品,1000件合格品,从该批中抽取5件。
有可能抽到的5件全是合格品,如果这样的事件发生了,就会把不合格品率高达90%的不合格批判为接收。
由此可见,用某一抽样方案对孤立的一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判断,仅起概率把关的作用。
即,当不合格品率低时,被判为接收的概率较高;当不合格品率高时,被判为接收的概率较低。
在抽样检验后判为接收,并不能断言,该批的不合格品率在事先规定的某数据之下。
什么是抽样系统?
答:抽样系统由一组抽样方案和如何使用这组抽样方案的转移规则构成。
对于连续多批产品,为了达到既节约样本量,又尽量精确地控制接收产品的总和的不合格品率这样的目的仅仅使用一个抽样方案是不行的,必须使用一组抽样方案。
这组抽样方案包括:正常检验抽样方案、加严检验抽样方案、放宽检验抽样方案和特宽检验抽样方案。
在什么情况下使用哪个抽样方案由转移规则来确定。
参照国际标准ISO 2859制定的国标GB 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
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和参照国际标准ISO 3951 制定的国标GB 6378《不合格品率的计量抽样检查程序及图表》都是以 AQL为质量指标的抽样系统。
使用 GB 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可以仅使用正常检查方案吗?
答:不可以仅使用正常检查方案。
GB 2828中的质量指标是合格质量水平AQL。
AQL的定义是:在抽样检查中,认为可以接受的连续提交检查批的过程平均上限值。
也就是说,用某一AQL确定的抽样系统对连续多批进行抽样检验,可以将接收的多批的和的不合格品率大约控制在AQL之下,而仅使用正常检查方案就不能达到这样的目的了。
所以说,不能仅使用正常检查方
案。
在产品标准中引用GB 2828应规定哪些指标?
答:在有些产品标准检验这一章中,仅写了抽样检验按GB 2828 执行。
这显然是不行的。
GB 2828是一项基础标准,它提供了多个质量指标(AQL 值)和多个控制精度指标(检查水平,即IL),供不同的产品在不同情况下的选择需要。
在指定产品后,选用GB 2828应规定下列四个指标:
1)确定批量;
2)确定不合格的分类;
3)按不合格的类别分别规定检查水平IL;
4)按不合格的类别分别规定合格质量水平AQL。
可以将 GB 2828用于孤立批检验吗?
答:不可以。
GB 2828的题目下有一个括号清楚地注明:“适用于
连续批的检查”。
使用GB 2828中的抽样系统可以控制过程平均的不合格品率。
孤立批没有过程平均这一概念,所以不能将GB 2828用于孤立批的检验。
什么是跳批计数抽样检查程序?
答:为了达到既节约样本量,又精确地控制不合格品率这一目的,对于连续多批产品,当抽样检验结果显示,产品批质量相当好时,可以不再逐批检查,而选用一定跳频进行跳批检查。
GB 13263《跳批计数抽样检查程序》中规定了四种跳频:l/2,1/3,1/4,1/5跳频为1/2,即每两批中随机抽一批,从这批中再抽取样品进行检验。
跳频为 1/5,即每五批中随机抽一批,从这批中再抽取样品进行检验。
其他以此类推。
当抽样检验结果显示,产品批质量下降时,跳频也应随之下降(数值增大)。
国标GB/T 13263—91《跳批计数抽样检查程序》详细规定了跳批资格的鉴定、初始跳频的选取,跳频的升级、降级、暂停和资格的取消。
GB /T 13263—91参照采用了ISO 2859/3,它是GB 2828的续篇。
连续批抽样跟连续抽样是一回事吗?
答:连续批抽样跟连续抽样不是一回事。
连续批指的是在相同生产条件下
生产出来的多批。
比如说,一天的产量作为一批,在相同的生产条件下,一个月生产出来的30批,构成了连续批。
针对连续批抽样的国标是GB 2828。
而连续抽样指的是在持续不断的生产线上抽检,这些持续不断的产品并没有构成一个稳定的批。
针对连续抽样的国标是GB 8052。
GB 8052是非等效美国军标MIL-STD-1235B制定出来的。
在散料抽样检验中,应抽取的份样数的多少取决于什么?
答:在对水泥、化肥、粮食等这类散料的抽样中,其份样数的多少取决于欲检的质量特性分布均匀程度,质量特性分布均匀程度在数学上用方差来表示。
方差越大,说明质量特性分布越不均匀,需要的份样数越多。
注意,份样数与份样量是两个概念,份样量指的是一个份样的含量,例如:对一堆散装水泥取16个份样,每个份样重1公斤,那么份样量就是1公斤。
在这里应特别指出,所抽份样数的多少在本质上并不取决于批量,试想,如果一堆散料其某一质量特性分布绝对均匀(方差为零),那么仅抽一个份样就够了,这个份样就可以代表这一堆散料的质量状况。
关于散料抽样检验的国标是GB/T 13732—92《粒度均匀散料抽样检验通则》。
质量监督抽样与验收抽样有什么不同?
答:对孤立的一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有着两类风险,把合格批判为不合格的风险,称为第一类风险,把不合格批判为合格的风险,称为第二类风险。
欲减小这种误判风险,就必须要增大样本量,在产品交收时,若发生第一类错误,对生产方不利,所以第一类风险为生产方风险;若发生第二类错误,对使用方不利,所以第二类风险也称为使用方风险。
在产品交收时,要照顾到双方利益,所以样本量不宜取得太小。
在质量监督时,由于种种原因,样本量不能很大,同时又要控制将合格批判为不合格这类冤枉了被监督方的错误,这样只能增大犯第二类错误的概率。
现在已颁布的四项用于质量监督抽样的标准,均把第一类风险,即错判风险控制在0.05之内,也就是说,通过抽样检验判某监督总体不合格,其判断正确的把握高于95%,也就是说做到了“十拿九点五稳”。
由于质量监督抽样往往用小样本量,又严格控制了错判风险,那么漏判风险(犯第二类错误的概率)就比较大,也就是说明明不合格的监督总体判为合格的可能性比较大,所以在用小样本量监督抽查时,若没发现问题,应视为通过。
即“未见异常”。
关于质量监督抽样方面有哪些国家标准?
答:关于质量监督抽样检验,已颁布了四项国家标准。
1) GB/T 14162—93《产品质量监督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为质量指标)》。
它用于计点抽样检验,例如,检验瓷器上的黑点数是否超过规定,检验布匹上的疵点数是否超过规定。
2)GB/T 14437—93《产品质量计数一次监督抽样检验程序(适用于总体量较大的情形)》。
它用于当监督总体量较大时,以不合格品率为质量指标的抽样检验。
3) GB/T 14900—94《产品质量平均值的计量一次监督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它属于计量型抽样检验,用于检验监督总体某质量特性的均值是否符合规定,例如:检验一束钢丝的平均抗拉强度是否高于某值,一批瓷器的铅镉溶出量的均值是否低于某值,一批卷烟的尼古丁平均含量是否介于某两值之间。
4)GB/T 15482—1995《产品质量监督小总体计数一次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
它用于当监督总体量较小时(不大于250时)的监督抽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