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综合测评细则
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7501afe209a1284ac850ad02de80d4d8d15a01aa.png)
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一、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分测评: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一) 基础分评定标准:政治思想道德表现的基础分满分为80分。
包括以下7项内容,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计80-75分、74-66分、65-60分、59-1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确立献身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政治方向。
主要考核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关心拥护程度。
2. 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和邓小平理论,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走与实践相结合、与工农相结合的成才道路。
主要考核参加政治学习、理论学习研究的表现和在集体活动中的表现。
3.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富有奉献精神,顾全大局;树立开拓进取、讲求实效、公平竞争、团结协作等观念。
主要考核在公益劳动、社会实践和日常生活中的表现。
4. 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自觉维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知法、守法、用法、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和关键时刻的表现。
5. 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诚实守信,勤劳敬业,谦虚谨慎,乐于助人,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尊重他人劳动,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抵制不良社会风气。
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主要考核在公共场所和人际交往中的道德行为。
6. 具备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和正确的审美观点,努力培养辨别美、丑的能力,自觉创造美的生活。
主要考核良好的情趣、情操和文化艺术修养,以及在校园文化生活中的表现。
7. 具备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质,具备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
主要考核面临困难挫折及正常生活中的心理表现、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适应性和自我约束规范能力。
(二) 基础分通过学生的日常思想、行为表现与关键时刻(及对重大事件)的立场、观点、态度、言行两大途径,对学生的实际表现进行测评。
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92bef429804d2b160a4ec008.png)
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分值确定办法<一>、测评的基本要素测评的基本要素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综合加分三个部分,各项权重分别为20%、60%、20%。
1、德育素质评分标准(100分)①思想道德(60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上与党中央、学校党委、学院总支保持高度一致,给予基础分60分。
②日常表现分(0—25)具体评分标准各系自定。
积极参加学院、系、班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集体活动指升旗仪式、班会、学工部团委要求参加的各类活动),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校统一安排的一切教学活动者,给予日常表现分25分。
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没有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学活动者,辅导员或学生管理部门可通过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减分。
每次旷课的减分权限为3分以内(含3分),减分直至日常表现分为0分止,此项由辅导员进行打分。
③德育素质加分(0—15分)在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助残助困及参加校内外有影响的大型活动中表现突出者,有政府部门、学院或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统一下发表彰通报的予以加分。
大学生在行为养成等方面表现突出,所在寝室被评为“卫生寝室”、“文明寝室”等称号的,寝室成员每人加5--10分(以学院通报为准)。
④本学年基本素质平均分达不到80分者和本学年度受纪录处分的学生,不能参加本学年各种奖项和荣誉称号的评选。
2、学习成绩(100分)①学生学年度成绩以学分加权平均分计算:Σ(课程成绩×课程学分)A= ×60%Σ课程学分三、综合加分标准(100分)1、学生干部职务加分:学生干部必须任职满一学期才能进行加分,按照学生干部考核办法由学工部、团委对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进行打分,各系学工办对系学生分会、团总支学生干部进行打分,各辅导员注:①学生干部兼职的不重复加分,只取最高职务加分。
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量化细则(试行稿)
![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量化细则(试行稿)](https://img.taocdn.com/s3/m/cbfe9ec3376baf1ffd4fad28.png)
外语与经管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量化细则(试行稿)二、细则第一部分:加分1.学生学习成绩期末统计总分居班前15%以内者加10分,在16%—30%以内者加7分,在31%—50%者加4分,在前51%—70%者加2分。
2.学期单科成绩在班内居前三名者分别另加3、2、1分。
总成绩前三名者分别另加4、3、2分.3.每通过一门选修课加2分。
校级各类技能考核每通过一项加2分。
全国、省级计算机、书法、普通话等项目等级考试,每通过一项加4(3)分。
4.遵守纪律、当月考勤全勤者加5分。
5.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10(5)、6(3)、4(2)分,获得优秀奖者加2(1)分.位于一等奖中第一名者,另加2分。
6.积极参加国家、省、市政府部门和相关专业协会组织的各级比赛,成绩突出者加4、3、2分,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40、30、15;30、20、8;20、15、5分,集体合作参赛获奖者均按原获奖分值除以参加人数计分。
7.参加国家、省、市非政府组织举办的各级各类非专业比赛或征稿等,成绩突出者加3、2、1分,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30、20、10;20、15、5;15、10、3分,集体合作参赛获奖者均按原获奖分值除以参加人数计分.8.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者每人加4分,舍长另加1分,校级卫生先进个人加4分,受院卫生评比表彰的宿舍每人每次加2分,舍长另加1分.9.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主动参与者每次加1分,获省、市和学校先进个人加8—6分.调查报告、学术论文、科技发明成果获省、市和学校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30(15)、20(8)、15(6)分,获国家专利的加30分。
10.崇尚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热心参加义务性工作等文明活动行为,表现突出,或受院级或院级以上部门表彰者加5~2分。
11.关心集体,在院编专题小报、《连云港师专》报和市级报刊(《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上发表正面报道的通讯稿、诗歌、散文、小说、感受及摄影绘画书法作品者,每篇加2~10分,成绩突出或受表彰者加10~12分.12.积极从事外语、经贸及其他学术研究,在校外各级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者,每篇加10~15分.13.积极主动向院、班集体提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主动监督检举不良行为使事态没有不良发展,敢于和坏人坏事作斗争,表现突出者加4~2分。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https://img.taocdn.com/s3/m/39b7bb4ecd7931b765ce0508763231126fdb777c.png)
每次加3分
查阅资料
2、受校级、地市级、省部级、国家级表彰的。
校级加3分、地市级加5分、省部级加10分、国家级加20分
查阅资料
3、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其个人或小组事迹被地市级、省部级、国家级媒体报道的。
地市级加5分、省部级加10分、国家级加15分
备注
2、身心素质=(基础分+总加分-总扣分)×10%
总分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鉴定
班级:姓名:测评时间:年月日
德育测评(40%)
思想道德素质(占30%)+业务素质(占50%)+人文素质(占10%)+身心素质(占10%)
总分:________
智育测评(60%)
一学期期末考试平均成绩
总分:________
综合得分
查阅资料
2、参加地市、省、国家级体育比赛;获奖的分别加分;
参加国家级体育比赛的选手每人加20分、省级每人加15分、地市级每人加10分;个人(或团体)获国家级奖励的加30分、省级每人加20分、地市级每人加10分(参加的与获奖的累计加分);
查阅资料
3、参加体育比赛,破校、省、全国大学生记录分别加分;
参加体育比赛破校级记录的个人(或团体)每人加10分、省级每人加20分、国家级每人加30分;
查阅资料
6、学校军事训练获表彰的分别加分;
获军训标兵加2分;获优秀学员加5分。
查阅资料
扣分项
1、大学生体不达标的扣3分;
查阅资料
2、大学生军事训练不合格的给予相应减分;
大学生军训不合格的扣3分。
查阅资料
说明
1、本项总加分不得超过40分;身心素质总分计算以班评为准;
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细则
![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dcb8bbd75022aaea998f0f16.png)
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我院的素质教育和学风建设的发展,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实现对学生评估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特制订我校学生综合测评细则。
第二条综合测评是从思想品德表现、学业表现、文体表现、社会活动表现诸方面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定量考核,是学年评先进个人和入党推优的主要依据。
综合测评成绩由上述四项方面的得分按比例合成,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测评成绩=思想品德表现分×15%+学业表现分×70%+社会活动表现分×10%+文体表现分×5%。
第二章思想品德的表现测评一、思想品德表现分=基本分(60分) + 附加分—所扣分二、附加分的加分条件及标准:(一)获奖、荣誉称号和记功加分标准。
1、集体项:每项每人国家级加6分、省部级5分、市级4分、校级3分、院级2分。
获奖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多加2分。
“文明宿舍标兵”或“优秀宿舍”,舍长每次加2分,其他成员每人每次加1分。
2、个人项:国家级每项每人加12分,省部级10分,市级9分,校级8分,院级6分。
3、校级或地市以上记一、二、三等功分别加8分、6分、4分;集体立功,其成员分别加4分、3分、2分。
(二)参加活动加分标准。
参加党章或马列学习小组,并积极参加活动,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并在校业余党校学习结业者加1分,正式党员加6分,预备党员加5分;参加集体义务劳动(包括学雷锋活动),每次每人加0.5分;参加义务献血每次加2分。
(三)出满勤(指无迟到、早退、旷课、请假)者,每学期加5分。
三、扣分条件及标准1.受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处分的分别扣14分、12分、10分、8分,受通报批评的扣6分。
集体受学校通报批评的,班长(团支书)、班委(团支委)、组长(团小组长、舍长)、同学分别扣4分、3分、2分、1分。
2.旷课每节扣0.5分。
3.无故不参加主题班会和政治学习活动的,每次扣2分。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26de1d27b52acfc789ebc944.png)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综合素质测评总分主要用于评优、评先进,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学习成绩(平均成绩)×70%+思想道德素质测评×30%+学生干部加分。
一、学习成绩
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取平均分×70%为最后得分。
二、思想道德素质评定成绩
实施百分制,以100分为基准,根据日常表现加减分
(一)扣分
1、迟到、早退1分/次
2、旷课3分/次
3、事假0.5分/次病假0.3分/次
4、在教室、机房、语音室等教学场所打闹、喧哗、吃东西1分/次
5、卫生检查不合格1分/次
6、不按时熄灯就寝宿舍成员0.5分/次
7、在公共场所吸烟1分/次
8、喝白酒和酗酒5-10分/次
9、使用违禁电器或存放管制刀具30分/次
10、违法、违纪、受处分者30-50分/次
(二)加分
1、宿舍检查评为优秀的1分/次
2、宿舍卫生检查连续一个月评为优秀宿舍的,宿舍成员1分/人
3、参加学院各类活动获得名次(第一名或一等奖3分/次,第二名或
二等奖2分/次,第三名或三等奖1分/次,优秀奖0.8分/次)三、学生干部加分(30%以外)
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任务较好的,由辅导员酌情给予加分(担任多项职务者取其最高分)
(一)班级学生干部(二)团委学生会干部
1、辅导员助理2分1、学生会主席2.5分
2、班长、团支书1.5分2、学生会副主席2分
3、副班长1.3分3、各部部长(主任)1.5分
4、班、团委员1分4、各部副部长(副主任)1.3分
5、宿舍长0.5分5、各部委员1分。
综合测评量化考核评分细则
![综合测评量化考核评分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69fb9765cf84b9d529ea7a14.png)
湖北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综合测评量化考核评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勇于创新,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优秀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学金包括新生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特殊贡献奖学金、社会活动奖学金。
第三条荣誉称号包括校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十佳大学生。
第四条新生奖学金是为了鼓励和吸引更多的高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而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第五条新生奖学金根据高考志愿、成绩评定、由校招生与共总就业处提出评选条件和奖励额度,经学校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领导审核后公布实施。
第六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在新生报道结束后,根据评选标准提供新生奖学金名单,报相关领导审批,由学校发文表彰,并在新生开学典礼时从校长基金中给予奖励支付。
第七条获奖的新生经复查不合格而保留入学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所获得的新生奖学金必须全额退回。
第八条各班成立由班长、团支部书记在内的6—7人的综合测评小组。
测评小组在测评过程中要接受学生监督,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九条本细则适用于我系各专业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第二章学习优秀奖学金第十条学习优秀奖学金是为鼓励学习勤奋、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成绩优秀的学生。
第十一条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2、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明礼诚信,勤俭自强,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表现突出;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刻苦,治学态度严谨,遵守课堂纪律,各科成绩优秀;5、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体育锻炼及文娱活动。
第十二条参评对象:本奖学金适用于全日制在校的本专科非毕业班的学生,毕业班学生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对就业、考研、考公务员等进行奖励。
第十三条学习优秀奖学金设三个等级,评定比例及奖学金金额:1、一等奖学金:不超过班级总学生人数的3%,奖励金额为800元/人/学年;2、二等奖学金:不超过班级总学生人数的8%,奖励金额为400元/人/学年;3、三等奖学金:不超过班级总学生人数的10%,奖励金额为200元/人/学年第十四条学习优秀总分包括课程加权平均分和二级指标分,满分100分,即学习优秀总分=课程加权平均分×80%+二级指标分。
大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大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b9e7819a58f5f61fb736666f.png)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指导意见为了做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充分发挥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评价、激励和导向作用,院学工组特制定以下指导意见:一、德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5%)1、参加学校党校学习,成绩在85分以上,加3分,考核合格但低于85分,加1分;参加学校团校或青马工程培训班等学习的,考核合格加3分。
2、参加公益活动(例如无偿献血等)每次加1分,不超过3分。
“其他突出事迹”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产生了积极影响的好人好事。
3、受表彰同学,国家级加20分,省级加10分,校级加5分,院系级加3分。
此处表彰指综合类表彰,不指单项竞赛或活动获奖,也不包括上一学年依据综合测评评定的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表彰。
4、在宿舍检查评比中,被评为文明宿舍或优秀宿舍的,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2分。
5、无故不参加班集体活动者,每次扣2分。
6、受学校纪律处分的,每次扣20分。
受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的,每次扣10分。
7、旷课每节扣2分。
二、智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60%)m n、智育素质积分计算公式中,学校实施办法中的周学时数改为学分,文化课成绩中1不计算体育课成绩,体育课成绩在体育素质中另行计算。
2、参加国家英语六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5分。
3、第3学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3分。
第4学期及以后学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1分。
4、对于多次参加四级考试均达到425分的情况,只按第一次的加分。
5、对于多次参加六级考试均达到425分的情况,也只按第一次的加分。
6、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达到国家三级及以上水平,加3分。
只加一次。
三、体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0%)体育素质的积分,各班根据《学院关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意见》和本班的实际情况制定积分办法。
四、能力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5%)1、学生会干部、班级班干、社团干部等学生干部每人加3分(不重复加分),被评为优秀干部者加5分(不累计加分);学生干部的本职工作内的活动,如活动的组织、主持等不加分。
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https://img.taocdn.com/s3/m/8410c1ca760bf78a6529647d27284b73f2423634.png)
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校学发[2017]3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下简称综合测评)就是对学生德、智(包括能力)、体、美等各方面,预先制定出具体目标、规范和要求,并依此分项进行测量、考核和评估的基础上,综合评定定量地表述每个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对学生做出全面评价。
第三条综合测评是手段,目的是通过综合素质测评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养成教育和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工作以及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各方面的积极性,有效的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四条综合测评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公开、民主和平等的原则,对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各项考核指标统一由院学生会综合测评部和各班综合测评委员坚持每天如实登记,各班班长负责每月向班内全体同学公布一次,务必做到客观、公正、民主测评和平等竞争。
第五条综合测评成绩是全面考核学生综合素质,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专业奖学金、推荐毕业生就业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等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综合测评工作从新生入学开始考核登记,坚持经常考核记录,每学年全面测评一次。
综合测评工作的最终评定在每年九月份进行,其资料的时间范围从上年度九月一日起到本年度九月一日止。
按学年制评定。
第二章综合素质测评的组织领导第七条学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检查、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全体辅导员、团工委书记、副书记和学生会主席组成。
第八条学院学生会设立学习测评部,负责检查、督促各班经常性的综合测评工作和学院团工委、学生会及各部提供的测评资料的统计、整理和存档以及分发工作。
大学体育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体系实施细则
![大学体育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体系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c9fe33a6bdeb19e8b8f67c1cfad6195f312be819.png)
大学体育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体系实施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大学体育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体系”由《XX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以下简称《测评表》)与本实施办法两部分组成。
第二条XX大学本科全日制学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
每学年开学初,对上一学年的学生综合素质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测评。
学校各相关部门应在积极做好学生学年总结及评优评奖工作动员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学生素质测评工作。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结果是学生评奖、评优、学业鉴定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工作程序第三条学生素质测评工作以“辅导员班主任组织实施,学生本人自评,基层班级评分,班主任辅导员审核,学院复核”为基本的工作程序。
第四条学生应在新学年开学后两周内以书面形式认真总结上一学年中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并对照《测评表》自评,提交本实施办法所要求的在上一学年获得的各类证书(或复印件)、作品原件或提出加分、评分理由供学院审核,学院依据《XX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和学院实施规范确定加分标准。
第五条在学院统组织下,由辅导员班主任主持召开有学生代表列席的班委会、团支部委员会联席会议,在审查学生本人自我评价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依据班级学生工作记录、学习成绩表和学生日常表现以及要求的有关材料等,按《测评表》对学生进行评定。
列席联席会议的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5%。
具体评定办法和回避办法由各学院自行制定。
第六条对于基层班级评定的结果,辅导员可根据情况在全年级中对不超过2%的学生(50人以下年级按1人计)的总分做不超过2分的调整。
调整结果报所在学院组织备案。
第七条凡对测评工作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有关结果公布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生所在学院申诉,学生所在学院于接到申诉的一周内组织复核并作出裁决,书面通知申诉人及所在班级。
对该裁决仍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之日起3日内向学生处申诉。
第三章评定依据第九条《测评表》中所述“成绩”均以学校教务部门鉴定核实的成绩为依据,课程成绩均以正常考试、考查成绩为准,作弊、违反考场纪律和旷考记0分。
综测细则
![综测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8a4fd57f02768e9951e7384b.png)
广西大学法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在法学院学生中建立行为导向和自我激励机制,实现对学生综合素质的量化评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广西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结合法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法学院入学满一学期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本科学生(不含外国留学生),每学期均须进行一次综合测评。
第三条综合测评遵循以下原则:(一)综合测评是对学生个人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实际表现的全面量化考核评价。
(二)综合测评贯彻公开性、客观性、准确性原则,以日常考核记录为基本依据,在公平条件下,充分发扬民主,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第四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业成绩、操行表现、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四个方面,其中:学业成绩占70%,操行表现占15%,社会实践占10%,科技创新占5%。
每学期各班均制作班级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表,每个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录入广西大学学生综合表现情况表。
第二章学业成绩测评第五条学业成绩测评得分以每个学生本学期的加权平均分为准。
加权平均分=∑(课程成绩×课程分数)÷总学分数×(超计划选修课系数+1)×70%,其中超计划选修课(含辅修专业选修课)系数为每学分0.01。
第三章操行表现测评第六条操行表现测评分为政治表现、日常品德表现、学习进取表现、获得操行类荣誉情况、遵规守纪表现、参加集体活动表现等方面。
第七条本细则针对各方面表现设置多个测评加分项与测评扣分项。
操行表现测评得分为基础分加上奖励分且减去扣除分。
每个学生的操行成绩基础分为8分,满分为15分,最高累加分不超过满分,操行最低分不低于0分。
第八条政治表现、日常品德表现、学习进取表现测评为基础分,满分7分。
每个学生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与活动的,可得4分;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的,可得1分;注重社会公德,无妨碍公共秩序、干扰他人学习工作生活的行为,作风正派,无不文明行为的,可得1分;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言行的,可得1分;严谨求学,积极向上,认真刻苦的,可得1分。
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
![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10dd37432b160b4e767fcf94.png)
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调动广大学生立志成才、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健康成长,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全日制本科生综合测评细则。
学生综合测评总成绩=德育测评成绩×20%+学业测评成绩×70%+体育测评成绩×10%+附加分×10%一、德育测评成绩(此项总计100分)(一)行为规范考评细则思想品德按行为规范分为政治行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日常行为四个方面:1、政治行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抵制和反对任何有损祖国尊严、荣誉或危害社会秩序的言行,积极主动地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积极上进;2、道德品质: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基本道德规范,遵守网络道德规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3、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国家宪法、法律,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法制观念强,坚决抵制违纪违法的行为;4、日常行为:珍惜集体荣誉,主动为搞好集体献计献策,维护集体利益,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为人正直,团结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生活俭朴,厉行节约。
(二)行为规范考核方法:1、自我小结,学生对照行为规范的四项内容对过去一学年进行自我小结;2、评议小组评议,由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代表(导师)、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根据有关材料和现实表现,对每位同学进行评议和测评;3、学院(部)党委副书记、辅导员在倾听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审定每位学生的测评结果。
二、学业测评成绩(此项总计100分)学业测评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学业成绩均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体育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单独计算,不计入学业成绩测评。
三、体育测评成绩(此项总计100分)开设体育课的年级,按成绩计入,未开设体育课的年级,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计入,因身体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体育锻炼而修保健课的同学,成绩以保健课成绩计入。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fec3238388eb172ded630b1c59eef8c75ebf957f.png)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一、总则综合素质测评全面反映和评价学生在上一学年度中所取得的成绩,旨在帮助学生找出差距,激励学生不断进取。
测评结果作为学生各类奖励、资助项目及个人、集体荣誉等评选的主要依据,并记载《学生教育管理电子档案》,作为择业推荐,学位授予或专升本的主要参考。
根据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生处文件[2019] 25号文件精神及《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奖学金评选办法》,经济管理学院特制定本细则。
二、单项评分:综合素质测评对学生一学年德智体美等方面逐项评分,其中包含品行素质、学业成绩、文体素质、拓展性素质4个一级指标,每个指标不得超过该项最高分值。
(一)品行素质单项分:由思想政治基础分、操行考评成绩和诚信分,3个二级指标组成,最高分值13分;1、思想政治基础分(3分)党员3分,预备党员2分,入党积极分子1分,共青团员0.5分,群中不加分。
2、操行考评成绩(8分)根据操行考评成绩扣分量表进行扣分,直到扣完,无扣分依据不得扣分。
3、诚信分(2分)考试中有不诚信行为扣2分;在学校活动和日常行为规范中有不诚信行为酌情扣分,最高扣分不超过2分;无前述两项情况给满分。
(二)学业成绩分:该项由一学年教务网上的平均学分绩点而定,最高分值为60分,计算方式为:该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10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由学院统一下发。
(三)文体素质单项分:该项由体育成绩、文体类加分2个二级指标构成,最高分值10分;文体类加分具体分值详见量表,体育成绩计算方式如下:该生学年度两学期体育课成绩之和×0.025,大三大四学生按最高分5分计算。
(四)拓展性素质:该项由担任学生工作,竞赛获奖,公益活动,3个二级指标构成,最高分值17分,具体分值详见量表。
三、奖惩分奖惩分指综测加分、扣分两项的分值,具体分值见奖惩量表。
所有加、减分项目只针对上一学年度(截止当年8月31日)所获得的奖惩情况,最高分值5分。
大学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办法
![大学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e2b77a8227fff705cc1755270722192e453658b9.png)
大学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及考评工作,使对学生的综合评估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德育、智育、文体三个方面的表现。
综合测评的成绩是学生评优、享受奖学金及学院向用人单位择优推荐毕业生就业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综合测评分由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和文体测评分三个单项之和构成。
构成比例是:综合测评总成绩=德育成绩x25%+智育成绩x65%+文体成绩X 10%第四条各班级按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定名次。
各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之和为综合测评总分,毕业生按总分排定名次。
第二章德育测评第五条思想品德表现分由基本分、加分和扣分三部分构成。
第六条思想品德表现的基本分为70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均先得到此分,再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分和扣分。
第七条德育测评加分的有以下七项。
(一)担任校三会学生干部满一年,履行职责,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对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委员分别给予8分、6分、3分。
担任院系学生干部满一年,履行职责,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对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委员分别给予6分、4分、2分。
担任班级学生干部满一年,履行职责,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分别给予4分、2分。
(注:班长和团支书加4分,其他加2分)。
担任学生党支部学生干部满一年,履行职责,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对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分别给予5分、3分。
心理健康教育协会学生干部满一年,履行职责,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酌情加分(另见条例)。
(二)凡有为集体服务、热心公益事业、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为学校争得荣誉者,酌情加分。
其中受院系通报表彰奖励者加3分;受其他县处级通报表彰奖励者加5分;受学校或市(厅)级表彰奖励者加10分;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者加15分。
(三)获各类国家级优秀个人、省优秀个人、市优秀个人、校优秀个人、院系优秀个人称号的,分别加15分、10分、8分、5分、3分。
大学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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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细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和落实党的素质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做合格的大学生,考察其在校期间全面发展的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生综合成绩是指学生在一个学期思想政治道德素质、专业理论素质、身心素质、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诸方面全面考核评定的成绩。
第三条对学生的考核,应把思想政治道德素质放在首位,以专业理论素质为主,全面考核评定。
综合成绩测评结果是评定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综合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
每学期的综合测评均须在下学期开学初的四周内完成。
第五条学生综合成绩测评工作由学院(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组领导,以年级进行。
(一)各学院(系)可根据《XXXX大学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细则》,结合本学院(系)情况制定评分细则(每项规定的满分不能突破),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后,由年级综合测评小组按细则实施评分。
某些特殊专业(如体育、音乐、美术等)可根据本细则精神,做个别调整和规定,但必须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并报学生工作部(处)审定后方可执行。
(二)各年级成立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包括:辅导员、任课教师代表、班团干部代表、学生代表,由辅导员任组长。
综合测评小组依据本细则对全年级学生进行测评,并指定专人填写综合成绩测评登记表一式三份。
经学院(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组审核后,盖学院(系)党委(党总支)章。
一份报学生工作部(处);一份存学院(系);一份在年级内公布。
第六条测评要做到认真、合理、公正、任何人不得徇私情,坚决杜绝不正之风。
凡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要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党纪校纪处分。
各学院(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组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师生监督,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第七条本细则适用于XXXX大学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第八条本细则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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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