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本位”思想对公务员依法的消极影响及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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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本位”思想对公务员依法的消极影响及纠正
人民必须对政府的行为时刻保持警惕,政府应根据法律来进行治理,政府的权威直接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并且,在法律面前无论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都一律平等。

所以,依法行政表明法优先于行政,行政必须服从于法。

在我国,实现公务员依法行政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它是依法治国方略得以实现的基础和关键。

可以说,依法行政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是作为依法治国方略在政府行政领域的具体运用而被提出来的。

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历史文化的影响,一些传统观念对公务员实现依法行政起到了阻碍作用,其中,“官本位”思想就是最为严重的。

“官本位”思想是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政治文化的产物。

“官本位”一词由两部分组成——“官”、“本位”。

官,在传统意义上指的是社会的掌权者,统治者,管理者。

“本位”,即中心地位,主导地位的意思。

“官”和“本位”合在一起,就是以官为本,官处于中心位置。

中国封建社会行政组织发展成为庞大精密的官僚体系,这即促成了“官本位”思想的根深蒂固,也是“官本位”思想反作用力的最好体现。

在封建社会,王侯将相,官分九品,整个社会纳入国家行政系统的控制之下,所有的人和部门都位列不同等级,之间有着明确的上下级关系,并最终服从最高的统一的行政控制,可以说整个社会就是等级森严的金字塔。

在以自然经济为主、排斥商品经济的小农社会,广大农民实现向上流动的唯一途径就是考取功名,进而做官,正所谓“万般皆下品,唯
有读书高”,“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朝成名天下知”,做了官之后呢?封妻荫子、光宗耀祖,甚至祖坟也会冒青烟,好似当了官最终目的已经达成,终极价值已经实现。

概括起来,公务员的“官本位”思想与依法行政所要求的合法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等内容格格不入,必然成为其障碍,具体表现如下:1.“官本位”思想使整个行政过程带有明显的随意性,人治性。

“官本位”思想和“人治”传统是相生相依,互为因果,互相促进的。

即使在法律体制完备的情况下,也会出现有法不依的现象。

在“官本位”体制下,只唯上,不唯实,不唯民,不唯法。

“官本位”导致公务员只会依上级脸色行事,助长了官僚主义习气。

俗话说,当官最怕站错队,一旦站错前途崩溃。

自己的命运掌握在上级领导手中,所以,下属官员总是看着上级领导的脸色行事,战战兢兢,生怕得罪自己的领导?熏从而丢掉官帽?熏甚至获罪。

因此阿谀奉承?熏吹牛拍马就成为下属对上司的必然态度。

大批官员看上级领导脸色办事,工作不敢坚持原则,尽力迎合领导。

这样,不仅会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主观主义错误,更是对神圣法律的践踏,对人民赋予的权力的亵渎。

同时,这种思想也使整个行政过程根本不注重程序的正当性,“唯马首是瞻”意味着以言代法,这样的行政过程势必是不科学、不透明,主观随意的。

2.“官本位”思想必然导致行政效率低下。

在“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下,必然导致行政机构臃肿,人浮于事,衙门作风严重,办事效率低下。

文山会海,公文旅行,事无大小,层层请示;上级文件,照抄照转,浮夸之风上行下效;做尽表面文章。

3.“官本位”思想必然导致权责分离,产生腐败。

官员就是权力的实际运用者,如果他们没有认清权力的来源,在没有健全的监督体系下很可能会为了个人的私利而滥用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的盛行。

在一个把是否为官当成衡量个人价值标尺的社会里,一切服从于官级地位,一切为了做官和升官,人人为了做官趋之若鹜,所以卖官鬻爵才有着强劲的买方市场;人人为了升官不择手段,拉关系看脸色走后门,官官勾结、官官相护,大量灰色收入成为官员暴利的主要来源,社会资源被严重浪费。

由此,“官本位”思想会给我国政府完成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实现依法治国造成巨大的观念障碍,特别是会给公务员依法行政带来极大的消极影响。

虽然《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进一步规范了政府行为,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问责制、政务公示、信息公开、专门立法、简化行政审批、实行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自由裁量权、探索综合执法、创新行政管理方式等等已经成为各级政府步步逼进的目标,但作为外在的强制性的约束,如果没有公务员从思想观念上的根本转变,这些形式还仅仅只能是形式,不能发挥最佳效力。

例如各级政府都在建立一站式审批大厅,但在这种一站式审批大厅里,“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还经常发生,“官本位”思想带来的高高在上的大爷嘴脸还屡见不鲜。

那么,如何纠正“官本位”思想呢?这就要在广大公务员队伍中树立“公民本位”思想。

所谓,“公民本位”即要求公务员在尊重每个公民的基础上牢记权力的来源,学会合法合理运用权力,只有这样,才
能把自己定位于“服务”,而不是“命令”、“指挥”、“控制”。

公务员实现从“官本位”思想到“公民本位”思想的转变,并不是朝夕所能完成的,这一过程是培育公务员契约精神的重要方面,它需要制度保证和机制创新。

具体来说,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大力发展生产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官本位”思想产生的经济根源就是小农经济,建立于小农经济之上的就是等级森严的封建官僚制,而封建等级官僚制的基本执政理念就是“官本位”思想。

所以,要想从根本上破除“官本位”思想,就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的本质和规律就是理性精神和价值原则,市场的运作就是自由平等的主体订立和执行契约的过程。

所以,市场经济不仅能培养人们的理性精神,更是自由平等民主思想产生的根源。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成员在改善物质生活的同时不断提高公民意识和政治素质,参与政治的意愿不断增强,途径不断增多,过程更加透明,做官也就不再是神秘的事情。

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做官更不是发财致富且享有较高社会地位的唯一途径,“官本位”思想自然就失去了社会基础。

第二,继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完善政治制度的建设。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作出了部署,就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所以,在政治权力的来源、归属、运用、监督等方面必须理清思路,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
所谋”。

可见,从“官本位”到“民本位”的转变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同时,政治体制改革也是思想转变的主要途径。

在制度层面,在毫不动摇的坚持四项基本政治制度的前提下,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民主监督制度、选拔任用干部制度、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等。

要还权于民,应由人民群众直接掌握的权力真正交由人民群众掌握,让每一个公民能够真正依法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通过完善的制度约束政府官员的行为,使其对公民负责,而不是对上级负责或出现“有权无责”的缺位现象。

第三,在意识层面,进一步解放思想,培养政府官员的契约精神和公仆意识。

从2008年9月开始,党中央开始动员全党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这次学习实践活动又是一次解放思想、统一思想,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伟大举措。

这种适当集中的教育对于我们尽快的破除党政干部队伍中的官僚主义等思想残余意义重大。

因此,坚持不懈地从思想上加强党的建设是我们党永葆生机活力的法宝。

通过这样的大规模的学习活动,能有助于党员干部,特别是处于领导岗位的干部提高认识,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从而自上而下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氛围。

总之,破除“官本位”思想是一项必须完成的艰巨复杂的大工程。

只有通过发展经济、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等途径,才能尽快实现这一转变,只有这样,公务员才能摆正位置,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政府也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民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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