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功能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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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浩一认知功能语法提要
转自“东方语言学”一、引言
我在1989年以英文稿发表〈以认知为基础的汉语功能语法刍议〉(Toward a Cognitio n-based Functional Grammar of Chinese),提出我对汉语语法研究哲学及的方法。[1]这个刍议一方面是基于我在1970年代后期对生成语法的反思,另一方面是我自己在汉语教学经验中得到的启示。我在1984年发表的有关汉语动词系统的时间概念及1985年发表的汉语词序与时间词序就是我在1970年后期对生成语法的反思所得到的一些心得。在这两篇文章中,我对生成语法学者所信仰的语法自主性设理(autonomy thesi s of syntax)提出质疑,并且开始回归采纳久已被现代及当代语言学主流所忽视的语言相对论(linguistic relativism)。在这段时间中,美国生成语法学者也开始思索这个问题,并且在有些方面与我的看法不谋而合。这些学者的代表是George Lakoff和Ronal d Langacker。他们两人都同时在1987年发表了有关认知语法的专书,更加强我提倡汉语认知功能语法的动机。在过去的十年内,我也在这个理论架构上研究汉语语法,得到一些初步的成果。最近张敏(1998)的书中介绍了认知语言学的哲学基础及方法,也把我近年来研究的成果做了更进
一步的讨论。
二、哲学及方法
认知功能语法,顾名思义,就知道它是一种功能语法。功能语法学家(包括认知语法学家) 与形式语法学家对语言的本质有以下四点不同的基本认识。
第一、代表形式语言学主流的Chomsky学派认为语法是人类天赋语言本能(language instinct)的体现,而且作为一种心智能力,语言能力(language faculty) 是独立于其他认知能力。因此语法的体现是自主的不会受到语言之外的认知及人类生活经验的影响。功能语法学者虽然承认只有人类才有语言,他们认为语言本能可能是寄生于人类其他心智能力而产生的,而不是天生,独立自主的。从哲学知识论导向而言,Chomsky学派可以说是相信先验之事的理性主义(rationalism),而功能语法则是注重后天经验的经验主
义(empiricism)。
第二、在方法上,Chomsky学派基本上是演绎法(reduction),功能主义在方法上采取是归纳(induction)。
第三、形式语言学在解释方面注重形式的解释(formal explanation) 以及「内在解释」(internal explanation)。功能语法学家此注重功能的解释(functional explanation) 以及「外在解释」(external explanation)。
第四、形式语法学家常常为了追求公式的完美,忘记了语言现象有一大部分是历史文的产物。功能语法学家大部分认为语言现象有其生理心理基础,也是历史文化的产物。
我所倡导的认知功能语法是一种以认知为基础的功能语法。我们强调的认知不是Chom sky及Pinker等人所强调的「语言本能」,而是人类在生存中所必需具有的认知能力,而这些认知能力也不是人类独有的,例如时间顺序,整体与部分关系,物体形状及空间关系。我认为这些人类在生存中所需要的基本认知能力要跟语言的使用达到最大的协调与互动,语言才能达到它的沟通功能:如何描述世界,如何改变世界。因此,我认为人类语言所用的原则有五套,如果加上Chomsky的天生语言本能才有六套。这五套是:(1)
人类感知的范畴化(categorization);(2) 人类解决一般问题的心智能力;(3) 说话者尽量精简的原则;
(4) 听话者尽量解读的原则;(5) 由经验世界所抽离出来的逻辑数理原则。(1) 和(2) 是认知的;(3) 和(4) 是功能的;(5) 则是经验的,相对于Chomsky先验天生的语言运算原则。我这种看法是把天赋的语言本能看做一个有可能但是尚待求证的问题(emp irical question)。而我的求证办法是先用语言前述的五套原则去了解语言现象,穷其尽时,才能思考天赋语言本能的存在。这种作法对于追寻语言本能的方法是基于经验主义(empiricism) 及inductionism的基本精神,与Chomsky的理性主义(rationalism) 及deductionism一方面看起来是大相径庭,另一方面可以说是分工合作,从山的两边挖到中间
再者,认知功能语法认同认知语法学家Lakoff及Langacker所主张的非客观主义(non objectivism),认为语境并非对应客观的外界世界,而是对应人类透过生活经验所了解的世界。语法则是反映约定俗成的概念结构(conceptual structure),而概念结构的形成又与生活经验与了解现实世界的策略密切相关。非客观主义允许不同语言的相对性,但是并不排斥语言的共性,因为人类有相同的生理及心理基础,也面对著大致相同的物理世界。
但是,我所倡导的认知功能语法比较强调刻画语言的相对性。因此主张有限语法相对论
(limited Linguistic relationism),这个相对论包括三种相对性:本体相对性(ontologic al relativity),概念相对性(conceptual relativity),语意相对性(semantic relativity)。不同语言的语法基本上是反映这三种相对性。例如在本体相对性下,大量使用个体量词的语言,在本体上物体都是不可数的,没有可数(count) 与不可数(mass) 之区分,而少用个体量词的语言则有此区分。概念相对性下,呈现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一个语言可以从整体至部分,另一个语言可以从部分至整体。同样一个语言,在某些情况下是以整体至部分,另一个情况下是以部分至整体。在语境的相对下,有些语言的主词对照施事者,有些言语则对照受事者。同样地在同一个语言里,有些情况主词取施事者,有些则取受事者。我在1984年的文章就提到:英文比较注重过程,因此主事者与主语的对照比较清楚,而汉语比较注重结果,因此受事者可以无标示的当作主词。
三、汉语的语序
我在认知功能语法的理论架构上,提出三个认知原则,二个功能原则来描述汉语语序。第一个认知原则便是我在1985年所提出的时间顺序原则(principle of temporal sequ ence):"两个句法单位的相对次序决定于他们所表示概念领域里的状态的时间顺序"。这是语言里以时间顺序为基础的一个"次序象似动因" (Iconic motivation of order)。时间顺序原则是一个语言普遍都有呈现的原则,但是在汉语句法里特别明显。这个原则可以概括以下各种句型的语序。在下面的例句里,用数字来表示事件或状态出现的顺序和表达它们的语言成分的次序是一致的:
(1) 你给他钱,我才给你书。
(2) 张三上楼睡觉。
(3) 张三到图书馆拿书。
(4) 张三拿书到图书馆。
(5) 我从公园走到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