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知识产权法知识点汇总(精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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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知识汇总点的背诵笔记(亲手逐字整理)

知识产权法知识汇总点的背诵笔记(亲手逐字整理)

知识产权法背诵内容第一章专利制度基本原理第一节基本概念Ⅰ专利的两个最基本特征:“垄断”和“公开”Ⅱ专利法是用以调整由发明创造活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引起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Ⅲ专利法律关系主体是发明创造完成人、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

专利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发明创造、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发明人和设计人、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Ⅳ专利权是由国家专利主管部门,依据专利法授予发明创造人或合法申请人对某项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间内所享有的一种独占权和专有权。

Ⅴ专利权的最基本特性:独占性、地域性和时间性。

Ⅵ知识产权法特点:1、实体法和程序法合意2、法律和行政合一3、权利保护和利用合意4、国内保护和国际保护越来越近,地域性越来越淡。

第二节专利法的产生和发展Ⅰ专利法的基本理论:自然权利论非物质财产论专利契约论:也就是专利人与国家、社会签约,确保专利的独占权。

防不正当竞争论或竞争秩序论产业政策论或工业政策论:专利制度是促进技术和经济进步的手段,它强调的是公众和社会利益,把发明人的个人利益放在次位。

可以把某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不给予专利保护,待这些领域的科技水平提高后再放宽保护范围。

第二章我国专利法及修改Ⅰ 1985年新中国第一部专利法实施。

背景是计划经济向商品经济过渡。

几个特征:一是实行单一专利保护制度,二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专利集于一法保护,三是发明专利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和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登记形式审查两种审查制度并存一法,四是计划许可与强制许可并用,五是行政与司法共同解决专利纠纷制度,六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七是专利管理机构的执法地位。

Ⅱ强制许可主要针对外国人,计划实施专利许可与强制实施专利许可都是有偿许可。

第三章专利权的客体第一节专利的种类Ⅰ专利权的客体也就是专利保护的对象,是指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Ⅱ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知识产权法》期末总复习知识点

《知识产权法》期末总复习知识点

《知识产权法》期末总复习知识点一、知识产权法概述中的有关知识点(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是指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和对现代化产业的经营管理对独创性的智力成果、经营管理中的特定标志的使用、获取的知识经验所享有的独占性权利。

对这一概念的把握,主要是理解“智力活动”所创造出来的和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一种“无形财产”。

“智力活动”创造了“无形财产”,这就使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不象民法、经济法所调整的具体的财产关系能够体现对为有形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或针对特定的主体行使请求权。

知识产权的范围有广义和狭义两种。

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广义的知识产权除包括这三种权利外,还包括商业秘密权、商号权、地理标记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专有性权利。

我们认为,从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来讲,应采广义说,这样能促使人们更积极地去从事科学、技术、文化事业,促进经济的发展;但学习这门课的主要精力应放在狭义所指的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的内容。

(二)知识产权的本质和特征知识产权的本质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也就是说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一种智力成果(或精神产品),而非某种有形财物。

应当理解的是,知识产权和它所表现的外在形式或物化的载体是两码事。

例如:一台使用专利技术制造出来并使用了注册商标的机器,机器本身是载体,而非专利和商标本身,这二者是不同的,因为具有同样效能的机器可能未应用专利技术,也未使用注册商标。

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它具有国家授予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四个特点。

国家授予性是指知识产权的取得是在一国特定的主管机关的授权、确认下使特定主体的独创性智力成果为其所独占性地享有,即由“自然权利”转化为“法定权利”,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任意使用,即使其他主体也是独创产生的(如注册商标专用权)。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基于自身的无形财产性和国家法律的特别授权。

确认而产生的。

知识产权法知识点

知识产权法知识点

知识产权法知识点知识产权法是指规定知识产权(包括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商秘权等)的产生、行使和保护的法律规范。

在当今信息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创新和经济发展。

一、版权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文学、艺术、音乐、影视作品等。

版权保护的对象是表达形式,而不是思想或者理论本身。

版权的产生是自动的,不需要进行注册或者申请,一经创作即拥有版权。

版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加70年,在保护期限内,作者享有对作品的复制、发行、展示、表演等权利。

二、专利权专利权是指对某种创造性解决方案的独特权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权的目的是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

专利权的保护需要进行注册,申请人需要提交专利申请,并通过审查获得授权。

专利保护的期限一般为20年。

在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内,专利持有人可以独占使用、制造、销售和转让该项专利技术。

三、商标权商标是指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颜色的组合等。

商标权的保护需要进行注册,商标注册成功后,商标持有人可以独占使用该商标,禁止他人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可以无限期地续展。

四、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企业为获取商业利益而采取的保密措施,包括技术秘密、经营秘密、客户资料等。

商业秘密的保护不需要进行注册,主要依靠保密协议和保密措施来实现。

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没有固定,一般与其保密性相关。

五、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有以下几种方式:1.法律保护:国家通过制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来保护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2.技术保护:包括数字水印、加密技术等,在作品中嵌入特定信息,从而保护作品的原创性和完整性。

3.市场保护: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打击盗版、侵权行为,提高违法行为的成本。

4.国际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通过国际条约和协议来保护跨国知识产权。

六、知识产权的争议在知识产权领域,常见的争议有以下几种情况:1.侵权纠纷:某个人或者企业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他人的知识产权,被侵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法复习要点

知识产权法复习要点

知识产权法复习要点第一编知识产权法总论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性质1、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2、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1、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3、知识产权的地域性4、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第二章知识产权法概述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确认、行使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而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二编?商标法第一章商标概述商标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生产者、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有显着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可视性标志。

第三章商标权一、商标权的概念和特征1、商标权是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利。

2、特征(见知识产权的特征)二、商标权的内容1、专用权?2、禁止权?3、转让权?4、许可使用权三、商标权取得的方式和原则1、方式: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2、原则:1、使用原则? 2、注册原则(中国方式)?3、混合原则四、商标权终止情形:1、因期满且未办理续展注册而注销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而注销3、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而注销4、因注册商标争议而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消5、因注册不当而被商标局撤消或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消6、因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定而被商标局撤消第四章商标注册一、商标注册的原则1、我国的商标注册原则是以自愿注册为主,以强制注册为辅。

2、强制注册的范围:⑴人用药品⑵烟草制品二、商标注册条件:1、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显着性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是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是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6、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消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三、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标志(见教材P55—58页,了解)四、申请注册商标的要求:1、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填报2、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同一标志的分类填报3、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4、注册商标需要改变文字、图形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五、我国对商标权的授予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并辅之以使用在先的办法,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

知识产权法基础(知识点整理)

知识产权法基础(知识点整理)

知识产权法基础(知识点整理)知识产权法基础(知识点整理)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种类
- 知识产权是指由人类智慧创造出来的智力成果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所构成的一类权利。

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

- 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所创作的文学、艺术作品拥有的法律权利。

- 专利权是指发明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就其发明的技术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获得排他的、禁止他人在其保护范围内从事未经许可的生产、销售、使用、进口等行为的权利。

- 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所注册的商标拥有的专有权利。

- 商业秘密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技术秘密、经营秘密和其他应当保密的情报资料。

知识产权的保护
- 国家法律规定了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和方式,保护知识产权是维护创新活力,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 对于商标、专利等已经注册的知识产权,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 对于商业秘密等无法通过注册获得保护的知识产权,要加强对内部保密措施的管理,提高员工保密意识。

知识产权的应用
- 知识产权的应用涉及到技术创新、产品设计、品牌营销等多个方面。

- 对于企业而言,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自身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同时也要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 对于个人而言,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未经授权私自使用他人的作品、发明等,也要求自己的作品、发明获得合法的保护。

知识产权的发展趋势
- 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的难度和复杂度不断增加,需要制定新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措施加以解决。

- 国际间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也需要加强合作,共同应对跨国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重要知识点梳理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重要知识点梳理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重要知识点梳理一、知识产权的定义和种类知识产权是指对知识和创造性劳动成果的法律保护,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几个核心类别。

其中:1. 专利权:用于保护发明创造的技术成果,例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2. 商标权:用于保护商标的独占使用权,以确保消费者可以辨别不同商品和服务的来源。

3. 著作权:用于保护文字、音乐、艺术作品等创作成果,包括文学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美术作品等。

4. 商业秘密:包括商业信息、技术秘密、商务方法等,对其保密可以带来商业竞争上的优势。

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1. 专利法:专利法是保护发明创造的法律规定,规定了专利权的取得、保护和侵权行为的追究等内容。

2. 商标法:商标法是保护商标权的法律规定,包括商标的注册、使用、维权和侵权行为的制裁等方面的规定。

3. 著作权法:著作权法是保护著作权的法律规定,规定了著作权的取得、权益的保护和侵权行为的追究等内容。

4. 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用于保护商业秘密和防止商业竞争中的不正当手段,如商业诋毁、商业欺诈等。

5. 技术进步促进法:主要用于规范技术转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保护技术合同当事人的权益。

6.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用于保护信息网络传播者的权益,规定了网络传播的法律责任和违法行为的处罚。

三、知识产权维权途径和方式1. 采取法律途径:通过专利、商标或著作权侵权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权益。

2. 采取行政途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行政机关投诉举报,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3. 通过仲裁机构:选择知识产权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解决纠纷,实现维权目的。

4. 采取和解协议:对于一些小额侵权或争议不大的情况,可以通过和解协议解决,方便快捷。

四、知识产权的保护策略和措施1. 注册申请:在可能的情况下,及时进行专利、商标或著作权的注册申请,确保自己享有相关权益。

2. 合同保护:通过技术转让、许可协议等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益和义务,防止纠纷发生。

知识产权法整理资料

知识产权法整理资料

一.名词解释1.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通称。

2.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以外的人在某些情况下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即行使依法本属于著作权人有权行使的权利,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严格的讲,这些情况是对著作权人权利的行使,已经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只是因为出于考虑到社会公众的利益,以及这些行为在一定的技术发展水平的背景下,对著作权人的利益损害不大,却又方便了公众对作品相对合理使用的利用和传播,权衡得失利弊,法律上不认为是侵权行为,并在理论上称这种使用为“合理使用”)4.委托作品:委托作品,是指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而创作的作品。

一般来说,双方当事人会约定,受托人创作完成作品后应当提供给委托人使用,而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方式使用并向受托人支付报酬。

5.著作权强制许可使用:指在特定的条件下,由著作权事务的机关根据情况,将对已经发表的作品进行特殊使用的权利授予申请获得此项使用权的人,并把授权的依据称为“强制许可证”,故该项制度又称作“强制许可证”制度。

6.著作权排他性许可:指著作权人只授权某人使用其作品,从而该使用人取得对该作品的专有使用权,著作权人不得将该作品在授权使用期限内再授权第三人使用。

(?)7.合作作品:两人以上合作共同创作的作品是合作作品。

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8.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9.外观设计:也称作工业品外观设计,或者简称为工业设计。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10.发明:是指人类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所创造出的具有积极意义并表现为技术形式的新的智力成果。

知识产权法考点整理

知识产权法考点整理

知识产权法考点整理●总论●知识与财产●法律上的财产的符合条件●1.因稀缺而具有价值●2.能够归属于某一特定主体,该主体能够排除他人的共享和干涉(占有不代表排他性的控制)●3.可以以一定价格让渡给他人●知识产权●概念:知识产权是人们依法对自己的特定智力成果、商誉和其他特定相关客体等享有的权利●特点●1.含有公法内容的私法●2.含有程序法的实体法●3.具有国际性的内国法●范围●传统: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跟商标权(工业是广义的,不仅指传统意义的工业,且包括农业、服务业等产业)●新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地理标志权和商业秘密权●特征(相对于物权而言所具有的特点)●1.客体具有非物质性 eg.非物质性的作品、发明创造和商誉●知识产权的客体只是物质载体所承载或体现的非物质成果●2.特定的专有性(排他性)●物权的专有性可以依靠物权人对物的占有进行保护,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只能依靠法律进行保护(占有就是一种对物权进行自力保护的方法)●3.地域性●除非有国际公约、双边或多边条约协定的特别规定,否则,知识产权的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4.时间性●性质:是一种民事权利,也是一种私权,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权利分析●权利取得●客体:知识(通过法规)●内容(限制)●归宿●条件与程序●权利行使●自己使用●许可他人使用●转让●权利消灭●保护期届满(终止)●宣告无效●权利救济●侵权:没有合法依据的擅自使用他人知识产权●损害权利不考虑过错(侵权了不一定要赔钱)●损害赔偿考虑过错(赔偿从起诉之日起倒推两年)●知识产权侵权救济的程序保障●一、临时措施●概念:是指法院在对案件的是非曲直作出最终判决之前,先行采取的保护当事人利益的措施(英美法系称临时禁令)●行为保全●证据保全(避免被申请人转移或销毁证据)●财产保全●二、管辖与时效●地域管辖: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中级法院为一审法院,经济较为发达地区除外●知识产权法院的级别为中级人民法院●时效:两年●超过两年仍可判决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但侵权赔偿只能倒推两年●著作权法(版权法)●著作权●概念:民事主体依法对作品及相关客体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作者权●表演者权(邻接权)●历史发展:保护重点从出版商转向作者●客体: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1.必须是人类的智力成果●2.必须是能被他人客观感知的外在表达(可听可看,只有外在表达才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加以复制)●Tips:只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3.具有独创性●独创性●独●含义:“独立创作,源于本人”●情况●1.从无到有进行独立创作●2.以已有作品为基础进行再创造●创●含义:“源于”、“创造性”●专利法中的创造性,要求的创造度远高于著作权法中的独创性●创的要求与质量和价值毫无关系●种类●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即兴的口头语言表达●事先拟好稿子,事后的宣讲是对文字作品的表演,不属于口述作品;具有独创性的讲稿才属于文字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视听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间传说、民间艺术、民间音乐等●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兜底性条款)●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客体●1.官方文件及官方译本●eg.官方普法●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侵权作品的认定●公式:接触+实质性相似●著作权的内容●著作人身权(精神权利)●概念:蕴含在作品中的人格权利(作品是精神与人格的产物)●特征:不可转让、继承或受遗赠的●包括●1.发表权(一次性权利)●发表后才能要求对价●2.署名权(核心)●3.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1.复制权●概念:是指以印刷、复印、翻制、翻拍以及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类型●(1)从平面到平面的复制,如印刷、复印拓印、翻拍等●(2)从无载体到有载体的复制,如将口述作品进行录音●(3)从立体到平面的复制,如对雕塑作品进行拍摄并且该拍摄行为无独创性●(4)从立体到立体的复制,如完全按照一建筑作品、建筑作品的模型建造另一建筑物,对雕塑进行放大或者缩小●广义的复制还包括以不同于作品原有形式再现作品的行为,如按照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等图形作品进行施工或者制造产品●2.发行权●概念:是指以发售、赠予或者其他转让所有权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一次用尽原则)●Tips:往往与复制权的行使权联系在一起:复制是为了发行,发行是复制的必然结果●3.出租权●4.展览权●概念: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展览权一般由著作权人所有,但作品原件的展览权转移给原件的所有人●5.表演权●概念:是指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6.放映权●7.广播权●8.信息网络传播权●概念:是指以有线或者无限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交互式、无须有作品的载体)●与广播权的差别:是否能想什么时候看就什么时候看●9.摄制权(制片权)●10.改编权●11.翻译权●12.演绎权●概念:对派生作品控制的权利●包括●摄制权●概念:即以摄制试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概念:是指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或者其他材料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eg.报纸、期刊、作品集●区别:与改编不同,汇编并不改变被汇编作品的表现形式,只是为了某种目的将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汇集起来●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权的归属●一般原则:自动保护原则,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自动产生,属于作者●特别规定●演绎作品●演绎作品是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或者其他材料而产生的新作品,又叫派生作品,著作权归演绎人享有●Tips:●演绎人在利用原作品时,必须经过被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的许可●演绎作品的著作权虽然是完整的,但不是独立的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他人如果使用演绎作品,必须经过原作品作者和演绎人的双重授权●合作作品●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Tips●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按份享有)●汇编作品●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著作权由汇编权人享有●视听作品●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投资方)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其他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视听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eg.电影中的插曲●职务作品●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委托作品●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同约定。

知识产权法 知识点

知识产权法 知识点

知识产权法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一)人们依法对自己特定智力成果、商誉和其他特定相关客体等享有的权利(二)客体形态特征法定(三)客体不限于智力成果二、知识产权的特征(一)客体非物质性1.取得智力成果载体的物权不等于取得知识产权,反之亦然(例外:美术作品展览权)2.转让一方并不当然转让另一方3.侵犯一方并不当然侵犯另一方4.客体无法占有和公示,难以自力保护(二)专有性(排他性):非经权利人许可或法律规定,不得实施受知识产权专有权控制的行为,否则侵权。

(三)地域性:除非条约特别约定,知识产权效力只限于国内1.着作权:《伯尔尼公约》依本国法在缔约国间自动保护2.商标权、专利权:经国家机关授权或注册产生,不能自动保护(四)时间性三、权利用尽规则(一)定义:知识产权所有人或许可使用人一旦将知识产品合法置于流通以后,原知识产权权利人所有的一些或全部排他权因此而用尽(二)特征1.穷竭权项的特定性1)被穷竭的不是人身权,而是财产权2)被穷竭的权利是法定的与商品的流通和购买者的使用有关的特定权利。

2.穷竭对象的特定性1)权利的穷竭是针对每一件合法投入市场的具体产品而言的,而不是适用于同一类的所有产品或同一系列的所有产品2)权利人对其尚未投放市场或被非法投入市场的产品仍然具有排他性的绝对权利3.穷竭(地域)范围的特定性:1)国际用尽:一般说来,权利人在一国投放其知识产权产品并不会导致其产品在其它国家的权利穷竭。

因此权利人仍然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进口其享有知识产权的产品的行为。

2)国内用尽:既然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而且知识产权之间相互独立,知识产权在一个国家的用尽并不意味着在另一个国家同样用尽,也就是说,知识产权用尽也具有地域性。

四、管辖(一)地域管辖1.侵权行为事实地、侵权商品储藏地、查封扣押地2.共同侵权人择一起诉管辖3.专利纠纷制造销售者为共同被告的,销售地法院有管辖权4.网络信息传播权侵权纠纷: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设备所在地(二)级别管辖1.原则:一审中院管辖2.例外:特定基层法院管辖1)着作权:省高院确定的基层法院管辖2)专利权:最高法指定的基层法院管辖3)商标权:省高院确定,最高法批准的基层或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五、作品的概念(一)定义: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1.作品是人类的智力成果。

知识产权法重要知识点

知识产权法重要知识点

知识产权法重要知识点知识产权法重点总论1、*知识产权法含义*:知识产权是⼈们对于科学技术和⽂学艺术领域的智⼒创造成果和⼯商业领域的识别性标记与成果享有的法定权益。

该权利或法定权益⼀种是基于⼈的智⼒投⼊即“投智”所产⽣,另⼀种是对基于资⾦投⼊即“投资”所产⽣。

前者如对发明创造和⽂艺创作等“投智”成果依法*的⼯商业成果权。

2、知识产权的保护客体:知识和知识产品3、*知识产品特点*:(1)创造性知识产品不是现有产品的简单重复,必须有所创新、有所突破。

(2)⾮物质性(⽆形性)。

知识产品的存在不具有⼀定的形态,不占有⼀定的空间。

1)不发⽣有形控制的占有2)不发⽣有形损耗的使⽤3)不发⽣消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3)公开性。

知识产品应当向社会公⽰、公布,使公众知悉[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物质性⾮物质性也就是⼈们所说的⽆形性。

⼈类创造的智⼒成果或经营活动中的标记是⽆形的信息产品.正如⽇本学者富⽥彻男所⾔,“知识产权不是以具体的物为对象的权利”沪此,知识产权保护对象不具有物质形态、不占有⼀定空间、不发⽣有形控制的占有;知识产品的权利⼈往往可以实现“货许三家”或“⼀⼥多嫁”,不发⽣有形形态的损耗。

如果⽆权使⽤⼈搜⾃使⽤了他⼈的知识产品,亦⽆法使⽤恢复原状的民事责任形式承担责任;当然亦不发⽣消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为和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为。

知识产权保护对象可以脱离其所有者⽽存在,可以同时为多个主体所使⽤.在⼀定条件下不会因为多个主体的使⽤⽽使其⾃⾝遭受损耗或灭失。

上述特性决定了知识产权的保护与传统的产权权利的保护相⽐存在着较⼤差别。

从法律保护的⾓度看,对有形财产的保护,主要在于对占有的保护;相形之下,对知识财产的保护,则主要在于对权利⼈禁⽌他⼈⾮法利⽤其成果的权利的保护。

此外,智⼒成果的⽆形性同智⼒成果载体的有形性亦有区别,智⼒成果虽然⼤都体现于⼀定的物质载体之上,并通过该载体为⼈们所感受:但是,知识产权的效⼒并不及于该载体。

法学《知识产权法》重点知识总结

法学《知识产权法》重点知识总结

《知识产权法》重点知识总结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论第一节知识产权概述一、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民事主体对其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商业标志及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含义: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知识产品的创造者不一定能拥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拥有者不一定创造了知识产品客体——智力活动产生的非物质性成果。

发明创造、商业标志以及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等内容——直接支配和获取利益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与知识的关系:知识指人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实践中获得的认识和经验的总和。

有知识不一定有知识产权,有知识产权一定有知识。

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对象是知识产权,不是知识本身知识产权是知识经济条件下的重要资源,而知识不是。

社会发展不同阶段,财富的标志不同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二、、知识产权的特征(一)是一种民事权利。

私权,产生、行使和保护适用民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二)主要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权利客体具有非物质性,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不发生相关有形物的消耗和转移,标的具有可分别利用性侵权判定难(三)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双重属性(四)知识产权须经法律直接确认(五)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专有权利,权利有效期内,权利人的垄断权利受法律严格保护,无法律特殊规定,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利用,排斥特任的非法仿制、假冒和剽窃。

权利具有一定的相对性,受权能方面的限制,权利的排他性,同一智力成果不允许两项或两项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存在,专有性将特定知识产品与公有领域的知识产品区分出来(六)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各国知识产权保护相互独立(七)时间性第二节知识产权的主体、客体、内容一、知识产权的主体含义广义——知识产权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和除权利人以外的对知识产权人权利负有不侵犯义务的义务人狭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包括著作权人、专利权人、商标权人等范围:原始主体、继受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本国人、外国人二、*知识产权的主体制度的特征1、原始取得以创造者的身份资格为基础,以国家认可或授权为条件(1)创造者一般是直接从事创造性智力劳动的自然人(2)创造者身份是智力创造这一事实行为的结果,又是取得知识产权的前提。

知识产权法重点

知识产权法重点

1、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2、知识产权的特征:(1)无形性(客体具有非物质性)(2)地域性(3)期限性(权利的保护有一定的有效期限,权利一经消灭,便进入公有领域成为社会的共同财产)3、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1)因创造智力成果(2)因使用智力成果(3)因交易智力成果(4)因救济智力成果4、知识产权体系:取得制度(形式条件,实质条件)归属制度,权能制度,使用制度,限制制度(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生产经营)保护制度。

5、著作权: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

6、著作权的法律特征:(1)客体是没有形体的思想或情感的表现。

(2)作为一种财产权,不同于作为普通财产权的物权。

7、著作权法是指调整因著作权的产生、控制、利用和支配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8、1990年9月7日通过新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1991年6月1日实施。

9、邻接权:指作品传播者对在作品传播过程中产生的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作品传播者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10、10、著作财产权:(1)复制权:复制权是著作权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权利。

复制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

△注意"临摹"不再是复制的一种方式。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享有出租权的作品类型只能是电影作品、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和计算机软件,别的作品如图书等作品的著作权人不能享有出租权。

(4)展览权:展览权指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

△美术、摄影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的,展览权由该原件的所有人享有。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一般指著作权人自己或者授权他人以演奏乐曲、上演剧本、朗诵诗词等方式,直接或者借助技术设备以声音、表情、动作再现作品的权利。

知识产权法重要知识点汇总

知识产权法重要知识点汇总

知识产权法重要知识点汇总知识产权法是保护人类智力成果的法律体系,对于促进创新、推动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公平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以下为您汇总了知识产权法中的一些重要知识点。

一、著作权著作权是对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所给予的权利保护。

(一)著作权的主体包括作者、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二)著作权的客体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等。

(三)著作权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人身权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四)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 12 月 31 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 12 月 31 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 12 月 31 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五)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歪曲、篡改他人作品;剽窃他人作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等。

知识产权法重要知识点总结

知识产权法重要知识点总结

知识产权法重要知识点总结知识产权法是保护人们智力成果的法律体系,对于促进创新、推动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对知识产权法重要知识点的总结。

一、著作权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一)作品的构成要件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和可复制性。

独创性意味着作品是作者独立创作完成的,不是抄袭或模仿他人的成果。

可复制性则要求作品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被固定和复制。

(二)著作权的主体一般来说,作者是著作权的主体。

但在特殊情况下,如职务作品、委托作品等,著作权的归属会有所不同。

(三)著作权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人身权如署名权、发表权等,不可转让;财产权如复制权、发行权等,可以依法转让和许可使用。

(四)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发表权及其他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五)侵权行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等行为都可能构成侵权。

二、专利权专利权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一)专利的类型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的审查要求最为严格,需要经过实质性审查;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一般只进行形式审查。

(二)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是授予专利权的重要条件。

新颖性要求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性则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三)专利权的主体可以是发明人、设计人,也可以是职务发明创造中的单位,或者通过转让、继承等方式取得专利权的主体。

(四)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五)侵权行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如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等,构成侵权。

知识产权法知识点

知识产权法知识点

知识产权法知识点绪论一、知识产权(一)概念:知识产权是指人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基于自己的创造性智力劳动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的统称。

(二)范围:从广义上说:1、1967年7月14日,在斯德哥尔摩签订的《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第8款规定:1)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2)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制品和广播节目;3)人类一切活动领域内的发明;4)科学发现;5)工业品外观设计;6)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名称和标记;7)禁止不正当竞争;8)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其他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

2、1992年,国际保护工业协会,东京,创造型+识别型。

3、1993年12月15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1)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指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记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对未公开信息的保护权;——商业秘密8)对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

——反垄断从狭义上说:1、著作权(作者权、邻接权),版权;2、工业产权:商标权、专利权、制止不正当竞争权。

(三)特点:1、无形性(无体性)——是不同于物权的一个显著特点;1)使得所有人与使用人之间关系复杂;2)增加了侵权的可能.2、专有性(排他性、绝对性)1)知识产权人依法行使知识产权他人不得干涉;2)没有经过知识产权人的许可,任何人不得占有、使用,否则构成侵权。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理使用的不受惩罚。

3、时间性——核心鼓励发明创造,保护社会人民利益1)历史的时间性。

历史上发明不受知识产权的保护,后来才受到保护(知识产权的产生)2)“法定时间”有效性。

法律保护期限,有效期满,法律保护则终止。

4、地域性。

没有域外效力——除非在外国申请知识产权并得到保护。

只在知识产权取得的国家受到保护。

知识产权的无形性及法律的规定导致地域性。

二、知识产权法(一)概念: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确认、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过程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知识产权知识点总结大全

知识产权知识点总结大全

知识产权知识点总结大全一、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指在法定期限内,对知识、技术、文化、商号、版权等各种专有权益的称谓。

因此,知识产权即是知识与产权的合称,是以法律的形式对人们的智力成果和精神财富的一种法律权利。

1.1 知识产权的内涵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它们保护的是人们在科学、文化、技术和商业领域的创造,保障知识和信息的合法使用和创新。

1.2 知识产权的作用知识产权的存在,可以激励人们进行创造、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繁荣,保护创意成果,鼓励投资和合作,促进国际贸易和文化交流。

1.3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商业秘密法等,通过这些法律对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进行法律保护。

二、专利权知识点梳理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为了保护发明的技术成果而设立的一种独占权利。

专利是对发明者提供的一种临时的独占权,以鼓励和保护他们的创新。

2.1 专利的种类专利根据保护的创新内容可以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按照国际范围的划分可以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利等。

2.2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权主要是对发明内容的专有权利。

一旦获得专利,就可以在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内独占使用、转让或许可。

其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

2.3 专利权的取得条件专利权取得需要的条件主要是:可保护的对象,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

2.4 专利权的权利期限专利权的期限根据不同的专利种类和国家而有所不同。

通常是在20年左右。

专利侵权是指未取得专利权人的许可,擅自制造、使用、销售专利产品,或者进口、销售专利产品。

专利权可以通过起诉、协商等形式进行保护。

三、商标权知识点梳理商标是商品和服务的标志,用以在其他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上加以区别,并起到标识和宣传的作用。

商标是企业形象的代表,更是企业的无形资产。

知识产权法重点整理

知识产权法重点整理

知识产权法重点整理第一章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支配特定的蕴涵人的创造力并具有一定价值的信息,享受其利益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包括著作权及其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其他科技成果权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1.知识产权以特定的信息为保护对象2.知识产权具有法定性知识产权的种类、内容、取得和变动方式等都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不得自由创设3.知识产权是对世权、支配权知识产权的义务主体是除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人(对世权)知识产权人可根据自己的意志,无须他人行为的介入即可完成对权利的保护对象的支配(支配权)4.知识产权可分地域取得和行使同一信息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同时在不同的国家分别取得相应的知识产权(1)需经批准授权的知识产权,只在批准授权的国家和地区受保护(2)不需经批准授权的知识产权,在不同的国家,只能按该国法律受到保护同一项知识产权可以在受保护的地域范围内分别行使5.知识产权的权项可分别授予多人行使包括不同的权项和相同的权项第四章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第一节侵害知识产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1.停止侵害的构成要件行为人违反法律实施了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而且该侵权仍在继续(唯一条件)该责任形式可以和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并用2.赔偿损失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实施了侵害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2)权利人由财产损失包括既得利益(现有财产)的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3)侵权行为和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生活准则所要求的注意义务3.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责任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实施了侵权行为(2)行为人有过错第二节损害赔偿额的计算1.赔偿原则补偿性赔偿原则2.赔偿额的计算(1)权利人因侵权所受损失(首先考虑)(2)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利益(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方才考虑)(3)参照许可使用费确定赔偿额(在专利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方才考虑)(4)法定赔偿额(在专利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在著作权人、商标权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方才考虑)对于(1)、(2)的适用次序,商标权人可自由选择第三节临时措施(浏览)1.概念——司法机关在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终局决定之前,因情况紧急而为权利人采取的临时性的救济措施2.特征——情况紧急;临时救济;立即执行3.临时措施的分类(1)以内容为标准a.临时禁令(责令停止有关行为)——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法院依其申请作出的要求该他人不为特定行为的临时性命令b.财产保全——法院依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必要时依职权,对特定财产采取冻结、查封或者扣押等保护措施,从而使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免受难以弥补的损害的临时措施c.证据保全——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依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措施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临时措施(2)以时间为标准a.诉前临时措施——法院在起诉前即依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而采取的临时措施,包括诉前临时禁令、诉前财产保全和诉前证据保全b.诉中临时措施——法院在诉讼进行中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而采取的临时措施,包括诉中临时禁令,诉讼财产保全,诉讼证据保全4.诉前临时禁令(1)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侵权行为,可裁定行为人停止正在实施的侵权行为(2)有证据证明他人即将实施侵权行为,可裁定禁止实施侵权行为5.诉前证据保全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法院自接受申请48小时内作出裁定,可责令提供担保,裁定采取的,应立即执行,采取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第四节诉讼时效1.诉讼时效期间(1)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2)侵犯著作权或商标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二年2.诉讼时效的起算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的时候开始计算,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起诉时侵权行为仍在继续,在权利保护期内,法院应当判决停止侵权行为,损害赔偿额自权利人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3.诉讼时效的效力(1)赔偿损失请求权尽管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但是,只要权利人在知识产权的权利保护期内提起诉讼,有关的损害赔偿额就从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2)停止侵害请求权停止侵害请求权不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消灭第六章著作权的保护对象第一节作品的概念(重点掌握独创性)1.概念——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之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2.作品的要件(1)作品必须表达了一定的思想(2)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3)具备独创性也称原创性、初创性,要求作品由作者自己创作,是一种个性的表达其是判断作品是否构成抄袭的重要要件,也是司法实践中认定作品是否受著作权保护的重要依据之一要件在于:①要求作品必须是由作者独立创作而成②要求作品必须体现作者的个性(4)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第二节作品的种类(选择题)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民间文学艺术作品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第三节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1.政府文件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他方正式译文不受著作权法保护2.时事新闻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的事实消息。

知识产权法 知识点

知识产权法 知识点

知识产权法知识点知识产权法知识点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1.1 知识产权的定义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简称IP)是指人们通过智力创造的作品,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1.2 知识产权的分类知识产权可以分为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多个领域。

1.3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包括发明、文学艺术作品、商标标识、商业秘密等。

1.4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的要求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要求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创作性等特征。

第二章专利法2.1 专利的定义和分类2.1.1 专利的定义:________专利是指对于新的技术、新的工艺、新的产品或者对于已有技术的改进所做的保护。

2.1.2 专利的分类:________专利可以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

2.2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2.2.1 发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________发明专利权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涉及发明的产品等。

2.2.2 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________实用新型专利权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涉及实用新型的产品等。

2.2.3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________外观设计专利权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涉及外观设计的产品等。

2.3 专利申请和保护流程2.3.1 专利申请流程:________包括专利申请、专利审查、专利授权等环节。

2.3.2 专利保护流程:________包括专利权的监督、专利权的维权、专利的许可等环节。

第三章商标法3.1 商标的定义和分类3.1.1 商标的定义:________商标是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颜色、声音等。

3.1.2 商标的分类:________商标可以分为普通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

3.2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3.2.1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________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对同类或者类似商品使用商标的禁止、商标权的转让、商标使用许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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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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