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原因及对策研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当前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原因及对策研究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社会结构和利益关系急剧变化,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二元结构的打破引发一系列新的社会矛盾。这种社会矛盾不仅表现为社会成员个体的矛盾,更表现为社会成员群体的矛盾。社会成员个体的利益越来越多地体现在集体利益之中,形成了高度一致的群体利益,出现了高度一致的群体意识,群体意识就会凝聚成群体力量,容易引起群体行为,从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同时,非正式组织常常成为利益群体意志表达的组织者和动员者,这增加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和反复,加之社会控制与协调能力滞后,导致群体性事件多发。群体性事件不仅严重干扰政府办公秩序,而且损害党委政府威信,日益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当前群体事件的特点

目前的社会群体事件主要表现出如下基本特点:

(1)参与者无利益诉求

绝大多数参与者与最初引发的事件并没有直接利益关系,主要是路见不平或借题发挥,表达对社会不公的不满、以发泄为主。参加事件的每个人并非都有同样的期望,更不

具有共同的行为目标,对事件情境的认知也不尽相同。虽然在事件过程中,某些具有一定组织性的势力可能参与其中,但总体来说,还属于群众自发性行为,“是一群人受到某种刺激后,自发哄起的行为。它既无组织,又无领导,而且活动也无计划,无法预料其发展的趋势。只是一群情绪激动的人聚集在一起,竞相做出的某种行为”

(2)无组织动员,由偶然事件引起,突发性极强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常常有少数为首者和活跃分子的策划、串联、煽动、组织和操纵。事件的聚散进退直接受这些人的控制和影响。多数情况下,这些为首者和活跃分子是矛盾和利益的直接当事人并具有一定的号召力。相当一部分人在事件初期只是观望或凑热闹,随着事态的发展, 为发泄对政府等的不满或对社会的怨气,而变为支持者或参与者,表现出较强的盲目性和从众性。

(3)无规则底线,采取过激方式表达利益诉求

群众采取过激的方式来表达利益诉求,冲击党政机关驻地、聚众阻碍交通、没有合法依据的游行、示威、静坐,更有甚者,发生了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的行为。他们针对的对象,主要是公权机关的财产及其人员,但并不侵犯普通民众的财产和人身。

(4)利用群体力量制造社会影响,向相关部门施加压力众多人员聚集在一起,,在当地乃至更大的范围内能产

生很大的社会影响,从而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正是利用这种人多势众制造强烈社会影响,向党和政府或利益相对方施加压力,寻求矛盾的解决或利益的满足。

(5)情绪互相感染,行为容易失控

部分群众对此事的处理表现来很大的不满,导致情绪互相感染,参与人员的非理性因素逐渐增长,以至于达到狂热的程度。在这种环境的刺激下,他们的情绪会激烈地宣泄出来,行为容易失控。此外,由于“人多势众”,事件参与者普遍有一种“集体无责任”和“法不责众”心理。“群体成员越无个性特征,作为个人的差异性越小,自我特征的感觉也就越小,他们的行为方式就越无负责性”在这种情绪支配下,人们会不顾现行社会规范的约束,做出一些违反法律和社会规范的事情。

二、群体性事件问题及其成因

诱发群体性事件的成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概括起来说,这次群体事件问题及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主要党政领导靠前指挥不及时

群体性事件出现苗头后,一些领导干部不能及时到达现场,不敢面对群众,回避矛盾,措施不力,使“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丢掉了阻止事件升级的主动权。群体性事件不可怕,可怕的是领导不敢勇于承担责任,而是能躲则躲,习

惯于把群众的不满说成不法之徒的煽动,把警察推在前面,借以掩盖自己执政能力的低下,用暴力压制住一时的骚动。(二)新闻发布语焉不详、信息披露不及时

部分地方党政官员不适应互联网时代,以为限制了当地的报纸、电台、电视台,消息就传播不出去。当发现网络传播了很多视频和照片时,又采取断网的措施。信息不公开,沟通不及时,导致了在混乱的事物表象面前,产生种种猜疑和误解,使局面更加复杂混乱。而政府及官方媒体在面对突发事件时有意控制和封锁消息,习惯性地采取内部处理事件的方式加以解决,隐瞒真相,加剧了民众对政府及其媒体的不信任感。

(三)基层干部官燎主义严重,缺乏爱民之心

手段粗暴、没有及时问责,在处理这起社会矛盾和纠纷时,少数党政领导过度依赖强制手段,这不仅不利于缓解和消除矛盾,反而会不断制造矛盾,损害政府与民众之间的良好关系。

(四)社会体制转执与利益格局调整引起的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

当前正处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资源结构、区域结构、组织结构和分配利益格局都在发生重大变化,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分化也势必发生。在社会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多元化的利益群体会不可避免地相互竞争和冲突。随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竞争的加剧、社会分化的加速,必然会使社会成员在价值观念、思维方式、道德判断等问题上发生错位,进而使他们无所适从,诱发出社会问题,甚至会引发出某些群体的不规则行为现象。

三、基层政府预防和化解处臵群体性事件的途径与方法

“防患于未然”应该是对待群体性事件的基本原则。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是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关键所在。

1、基层政府要依法办事,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基层政府在作出决策时,一定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至少要符合公平正义的理念,让群众认为这些决策同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路线是一致的,从而减轻政策执行阻力,接受政府的权威领导。严肃官员作风,杜绝腐败蔓延。改变官僚作风,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仆意识。基层政府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时候,不用过度依赖采取强制手段,否则只会加强政府和群众的紧张关系。因此动用警力须慎之又慎,绝不能动不动就把公安政法机关推到第一线,更不能用专政的手段来对待人民群众。所以,要提高政府治理能力,重拾民心。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重点是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变领导为指导,变指示为示范,变命令为指示。重点提高基层政府领导的科学执政能力,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