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审判程序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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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诉权入宪”问题
第三节 审理前的准备
相关法规:《民诉法》NO.125-13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第一审经济纠纷案 件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 NO.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 问题的若干规定》(简称审改规定) NO.5-7
《证据规定》NO.37—证据交换
一、审理前准备的概念和意义
4.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 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 对该第三人按撤诉处理。
(四)撤诉的法律效果
三、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的具体适用 《民诉法》NO.129、130、131
《适用意见》 NO.157、158、162
四、诉讼中止 《民诉法》NO.136
《适用意见》 NO.167
五、诉讼终结 《民诉法》NO.137
[案情] 甲和乙是邻居。2000年5月,甲和乙
因门前排水沟的走向问题产生了争议,在双方打
架的过程中,甲将乙的脸部打伤,经鉴定乙的伤
为轻伤。乙住院治疗20天才出院。乙出院后要求
甲赔偿。经甲和乙所在地的法律服务所的司法助
理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甲一次性赔偿乙5000
狭义:法院受理起诉后,原告撤回起诉; 广义:当事人向法院撤回诉之请求,不再要求法 院继续对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
(二)申请撤诉的条件
1.撤诉必须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人民法院 提出明确的申请。
2.撤诉必须基于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3.撤诉申请最迟应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 提出。
4.撤诉申请须经人民法院审查。
第四节 开庭审理
一、开庭审理的概念和形式
开庭审理的形式:民诉法NO.120、121
1.开庭审理必须采取法庭审理的形式,即开庭审理必须在法 庭上进行。
2.开庭审理应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以不公开审理为例外。
3.开庭审理应当采取言词审理、直接审理的方式。
言词审理,也称口头审理,是相对于书面审理的方式 而言的,是指法院进行的证据调查程序和双方当事人的辩论 程序必须以口头方式进行,否则不得作为判决的基础。
(三)按撤诉处理的概念及其具体适用
《民诉法》NO.129《适用意见》 NO.143、158、159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 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2.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 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人 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 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原告方,可以按撤诉处理。
程序:登记、审查起诉、立案
(二)受理的法律效果
1.程序法上的效力。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 诉决定受理后,即在双方当事人与人民法院之 间发生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2.实体法上的效力。根据《民法通则》第 140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因当事人提起诉讼而中 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应当重新计算。
(三)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的处理: 民诉法NO.111
审理前的准备,是指原告的起诉被受理后,至正式 的开庭审理之前,为使庭审顺利进行,审判人员与当事 人依法所进行的一系列准备工作的总称。审理前的准备 是普通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正式开庭审理前法定的 必经阶段。
二、审理前准备阶段的工作内容
1.在法定期间内送达诉讼文书 2.告知诉讼权利义务与合议庭组成人员 3.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4.追加当事人 5.在举证时限内提交证据材料 6.组织交换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第一审经济纠纷案 件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 NO.19-29
《审改规定》 NO.8-16
法庭辩论:《民诉法》NO.14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适用 普通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NO.30
《审改规定》 NO.17-19
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民诉法》NO.148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 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 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的方式和起诉状的内容:民诉法 NO.109、110
二、受理
(一)受理的概念与程序
受理:人民法院通过对原告起诉的审查,认 为符合法定条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 起诉讼程序开始进行的职权行为。
第十一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第一审普通程序
本章重点:起诉的条件;审前准备程序;普通 程序的开庭审理过程;撤诉、缺席判决、延 期审理、诉讼中止、诉讼终结的条件和情形。
第一节 普通程序概述
一、普通程序的概念: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 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
二、特征: 1、内容具有系统性和完整性。 2、适用范围具有广泛性和通用性
元,乙今后不得再提出其他要求。乙出院后发现
创伤影响其容貌且无法恢复,乙因此觉得甲的赔
偿数额少,又去找甲交涉。甲认为双方就此事已
处理完毕,拒绝再给乙任何赔偿。乙欲向人民法
院起诉。根据提供的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一审法院受理后,查明甲与乙已达成协议,并 已经履行,遂裁定驳回乙的起诉。法院的裁定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适用 普通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NO.41-46
《适用意见》 NO.163 三、法庭笔录 四、审结期限: 《民诉法》NO.149 《适用意见》 NO.164
第五节 诉讼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及其解决
一、延期审理:民诉法NO.146 二、 撤诉 (一)撤诉的概念与类别划分
民事诉讼程序
民事审判程序
民事争议案件 的审判程序
第一审程序
民事执行程序
民事非争议案件 的审判程序
特别程序
普通程序
督促程序
简易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
第二审程序
破产程序
再审程序
民事诉讼阶段:起诉和受理; 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 裁判;上诉;再审;执行
第二节 起诉和受理
一、起诉
(一)起诉的概念和条件:民诉法NO.119
直接审理,是相对于间接审理而言的,它是指作出裁 判的法官必须直接参与当事人的辩论及证据调查,否则判决 无效。
二、开庭审理的程序:
开庭准备:《民诉法》NO.136、137
《适用意见》NO.15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第一审经济纠纷案 件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的若干规定》 NO.10-18
法庭调查: 《民诉法》NO.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