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市房产局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中介资格证书和房地产经纪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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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市房产局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中介资格证书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武房市[2002]145号

【发布部门】武汉市房产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2.07.19

【实施日期】2002.07.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武汉市市房产局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中介

资格证书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的通知

(武房市[2002]145号2002年7月19日)

各区房产局、中介机构:

为了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规范管理,促进房地产中介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城市房地产中介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的精神,市房产局决定从2002年8月1日起,开始对全市已年检合格的中介机构和已取得房地产经纪资格的个人进行换发新证和重新注册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

全市2002年度年检合格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市房产局确认取得房地产经纪资格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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