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武侯区企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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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成都市企业科创板上市扶持政策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成都市企业科创板上市扶持政策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成都市企业科创板上市扶持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6.11•【字号】成办函〔2019〕67号•【施行日期】2019.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成都市企业科创板上市扶持政策的通知成办函〔2019〕67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成都市企业科创板上市扶持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6月11日加快推进成都市企业科创板上市扶持政策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改革的重大部署,抢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改革机遇,大力推进成都市“交子之星”经济证券化倍增行动计划,推动我市科技创新企业通过在科创板上市做大做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国家西部金融中心和国家重要的科技中心建设,现提出以下扶持政策。

一、对科创板拟上市企业,上市申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的,给予200万元奖励。

二、对在科创板首发上市的企业,一次性给予800万元奖励。

对新迁入我市的科创板上市公司,一次性给予600万元奖励。

三、科创板拟上市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对符合条件的科创板拟上市企业中,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且已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并完成相关部门报统及核准的,按照上一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增量最高10%的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四、科创板拟上市企业改制过程中通过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等留存收益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改制企业按转增股本金额的5%,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工业企业跨区域合作发展政策(试行)的通知-成府发〔2017〕16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工业企业跨区域合作发展政策(试行)的通知-成府发〔2017〕16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工业企业跨区域合作发展政策(试行)的通知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工业企业跨区域合作发展政策(试行)的通知成府发〔2017〕16号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成都市支持工业企业跨区域合作发展的政策(试行)》已经市政府第1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2017年8月24日成都市支持工业企业跨区域合作发展的政策(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发挥成都首位城市的带头带动引领示范辐射作用,积极支持成都工业企业跨区域合作发展,助推全省工业经济协同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范围符合成都市引导企业跨区域合作发展政策导向,满足省内市(州)资源禀赋、产业规划和发展定位,从成都市转移到省内其他市(州)的企业,经认定,给予本政策支持。

二、政策措施(一)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转移企业的融资支持,对转移企业实施项目建设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按实际贷款额的6%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贴。

(二)对依照政策导向实施转移的企业,按设备评估价值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贴。

(三)对转移企业具有合法所有权的原厂房,根据企业原厂房面积,按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四)企业合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迁出地政府依法进行土地收储,收储土地按园区产业定位、规划布局和发展需求,重新安排土地使用。

(五)对规模较大的转移企业,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六)鼓励行业商(协)会组织企业转移对接,对成功促进企业转移的行业商(协)会,按签约企业数量给予行业商(协)会组织工作经费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成都市武侯区促进经济高质量

成都市武侯区促进经济高质量

成都市武侯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一、招大引强(一)开办奖励第一条新进入成都市的境外世界500强企业落户武侯区并新办具有结算功能的分支机构,经区投资促进主管部门认定,给予开办奖励100万元;新进入成都市的境外世界500强企业落户武侯区新办独立法人机构,经区投资促进主管部门认定,给予开办奖励200万元。

分支机构自设立之日起1年内升级为独立法人机构的,奖励金额按差额予以补齐。

上述机构经认定为成都市新引进企业总部的,根据其自注册之日起一年内实缴注册资本按照比例给予奖补,最高可达1亿元。

第二条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国民营500强、美欧日500强、新经济500强、中国品牌500强、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中国文化企业30强、境内外上市公司(含上市公司的绝对控股及相对控股公司)、中央企业(由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落户武侯区新办独立法人机构,且年度经济贡献10万元以上的,经区投资促进主管部门认定,给予开办奖励50万元;如上述企业在武侯区设立省级以上区域总部的,则开办奖励可提高至80万元。

第三条国内排名前30位或国际排名前100位的细分行业龙头企业(机构)、商务部认定的跨国公司、外商直接投资企业落户武侯区新办区域总部型独立法人机构,且年度经济贡献50万元以上的,经区投资促进主管部门认定,给予开办奖励50万元。

第四条鼓励校院企地开展科研协同攻关,重点支持病毒学等领域前沿研究。

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落户武侯区新办独立法人机构,且年度经济贡献10万元以上的,经区投资促进主管部门认定,给予开办奖励20万元。

“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境外知名高校的下属企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产业示范基地、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国际三大(国内四大)信用评级机构授予的AA(AA+)级及以上信用评级企业、副省级以上行政区域国资平台公司落户武侯区新办独立法人机构,且年度经济贡献20万元以上的,经区投资促进主管部门认定,给予开办奖励30万元。

成都市武侯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成都市武侯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成都市武侯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扩大开放,提高我区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对我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调整如下:一、奖励对象从区外引进、税收登记在我区,注册资本金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企业或项目,按本办法对引荐者(国家工作人员除外)给予奖励。

二、奖励标准(一)内资项目1、引进生产型企业(项目),按注册资金的3‰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6万元。

2、引进商业房产(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商业用地面积为准)、总部经济(企业总部及财务结算平台在我区)企业(项目),按注册资金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3、引进商贸、服务、房地产型企业、建筑安装(项目),按注册资金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

4、引进金融、保险、餐饮、娱乐、投资类企业(项目)不予奖励。

(二)外资项目引进外商投资企业(项目),不分行业以实际到位外资按当时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按4‰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8万元。

三、奖励办法(一)内资项目对引荐者的奖励分两个步骤:第一次奖励:引进的企业(项目)在办理完工商、税务登记手续三个月内,按应得奖励标准金额的30%对引荐者给予奖励。

第二次奖励:引进企业(项目)正常经营、正常纳税后,引荐者领取扣除第一次奖励的其余部分。

(二)外商投资项目:一次全部到位的项目,按奖励标准给予引荐者一次性全额奖励;分次到位的项目,根据每次实际到位外资金额按奖励标准的比例给予引荐者奖励,累计奖励金额不突破奖励标准上限。

四、兑现程序(一)区本级的兑现程序:为区本级引进企业(项目)者,第一次领奖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填写《武侯区引荐企业(项目)注册奖申请表》,并附引荐企业(项目)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引荐者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区商务局。

第二次领奖时,须由税务部门出具纳税证明后方可兑现。

1、区商务局会同区财政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报区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审批。

2023年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政策支持措施和奖补标准

2023年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政策支持措施和奖补标准

2023年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政策支持措施和奖补标准文章标题:探索2023年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政策支持措施和奖补标准一、引言在当今的经济发展时代,新经济企业的培育和支持成为了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作为我国西部地区经济中心城市之一,成都市也在积极探索和实施梯度培育政策,以支持和鼓励新经济企业的发展。

本文将深入探讨2023年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政策支持措施和奖补标准,旨在帮助读者更深入地了解这一重要的政策举措。

二、政策支持措施1. 新经济企业分类根据成都市政府发布的文件,新经济企业主要包括互联网、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

对于不同领域的企业,成都市将采取不同的支持措施。

2. 资金支持为了鼓励新经济企业的发展,成都市将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的创新研发、市场拓展、人才引进等方面。

政府还将通过多种方式,如引导基金、风险投资等,为新经济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3. 创业孵化评台建设政府将加大对创业孵化评台的扶持力度,为新经济企业提供办公场地、人才培训、市场推广等支持服务。

政府还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创业孵化评台的建设,以促进新经济企业的健康发展。

4. 人才政策成都市将出台一系列人才政策,包括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激励等方面,为新经济企业的人才需求提供保障。

这将为新经济企业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供有力支持。

三、奖补标准1. 研发投入奖励为鼓励新经济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成都市将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一定比例的研发投入奖励,以支持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

2. 市场拓展奖励对于在国内外市场取得显著成绩的新经济企业,成都市将给予一定比例的市场拓展奖励,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市场,增强竞争力。

3. 人才激励奖励针对新经济企业的核心技术和关键人才,成都市将给予人才激励奖励,以保障企业的人才供给和稳定发展。

四、个人观点与理解在我看来,2023年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政策支持措施和奖补标准的出台,为新经济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成都武侯区社会企业扶持办法

成都武侯区社会企业扶持办法

武侯区社会企业扶持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社会企业促进社区发展治理的意见》(成办函〔2018〕61号)、武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成都市武侯区关于培育社会企业促进社区发展治理的意见》(成武府办发〔2018〕72号),大力培育扶持社会企业,引导鼓励社会企业参与社会事务、协助解决社会问题,充分发挥社会企业在社区发展治理与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结合武侯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照《成都市武侯区关于实施产业立区战略若干政策的意见》,对本办法所涉及扶持、奖励、补贴和资助予以保障。

第三条本办法支持对象为武侯区社会企业,是指登记注册、税务解缴、统计关系均在武侯区,以协助解决社会问题、改善社会治理、服务弱势和特殊群体或维护社区利益为宗旨和首要目标,以创新商业模式、市场化运作为主要手段,所得盈利按照其社会目标再投入自身业务、所在社区或公益事业,且社会目标持续稳定的特定企业类型。

第四条组织管理。

为加强在社会企业发展方面的统筹协调,建立武侯区社会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区国资和金融办、区委社治委、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投促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工商联、区残联、区税务局等单位, 主要负责社会企业支持项目申报、评审及其他支持社会企业发展的工作事项,联席会议至少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章主体支持第五条便利社会企业登记。

制定社会企业登记管理具体措施、办法、社会企业章程示范文本,开辟社会企业登记注册绿色通道,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

第六条放宽社会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允许社会企业的住所和经营场所分离登记,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

社会企业可按照《成都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以住所托管方式申请企业集群注册。

第七条放宽社会企业经营范围登记条件。

尊重社会企业对其经营范围表述方式、表述内容的个性化需求,允许社会企业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自主申报经营范围,对涉及偏、冷、新产业(业态)的,可参照相关行业标准、参考文献或约定俗成的方式予以核定。

关于《成都市武侯区关于培育社会企业促进社区发展治理的意

关于《成都市武侯区关于培育社会企业促进社区发展治理的意

关于《成都市武侯区关于培育社会企业促进社区发展治理的意见》解读一、起草背景为贯彻落实成都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大会精神,推动社会企业在创新社会管理、参与社会治理、改善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社会企业促进社区发展治理的意见》(成办函〔2018〕61号)要求,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牵头起草了《成都市武侯区关于培育社会企业促进社区发展治理的意见(审议稿)》。

二、主要内容《成都市武侯区关于培育社会企业促进社区发展治理的意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工作保障等三个方面,具体如下:(一)关于总体要求。

明确了培育发展社会企业,构建符合特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社区发展治理体系的指导思想。

明确了培育发展社会企业三原则,即坚持社会目标导向,市场机制驱动;坚持党委政府引导,社会各方参与;坚持创新思维,提升发展能力。

明确了未来3年的发展目标,制定社会企业扶持办法,搭建区级孵化培育平台,建立完善区级观察社会企业工作机制和企业库,建立武侯区社会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在全区范围内培育发展更多的社会企业和社会企业家,全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企业的机制全面形成。

(二)关于重点任务。

一是建立社会企业培育发展促进机制,形成社会企业培育发展体系。

开辟绿色通道,放宽准入条件,便利社会企业登记。

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创办社会企业,优先发展社区生活性服务类社会企业。

建立区级观察社会企业工作机制和企业库,构建区级孵化培育平台,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指导、扶持。

二是营造支持社会企业发展良好环境,形成社会企业政策支持体系。

完善、给予金融支持政策,落实财税及行业支持政策,制定《成都市武侯区社会企业扶持办法》,设立武侯区社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鼓励社区开展社会企业发展试点工作,将社会企业培育发展情况纳入社区示范创建内容。

鼓励和支持社会企业以市场公平竞争方式,参与政府采购。

协助建设市级社会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健全社会企业党建机制。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3]18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3]18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3〕18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省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2〕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落实各项财税政策(一)完善财政资金支持政策。

充分发挥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支持引导作用,逐步扩大两项专项资金规模。

市级其他专项资金和区(市)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也应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加强对各项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咨询。

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西部大开发鼓励类的中小微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中小微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三)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建立在政府采购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办法,认真落实“在政府年度采购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低于采购总额30%、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低于采购总额18%”的政策。

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若采购小微型企业产品(服务),应给予其6%-10%的价格扣除。

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投标,对小微企业占联合体股份达到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武侯区2024年项目要素保障计划》具体内容

《武侯区2024年项目要素保障计划》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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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孵化产业园区及优惠政策

成都市孵化产业园区及优惠政策
入驻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用于科技研发和成果产业化的按实际支付的银行利息给予50的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每年每家企业享有的贴息总额不超过20万入驻企业通过社会融资担保机构为其科技研发和成果产业化提供贷款担保的给予50的担保费补贴每年每家享有的担保费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
成都市孵化器器资料料整理理
武侯区
持。
• 免费为入孵企业、项目团队发布信息。 • 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业辅导等服务。 • 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提供给入孵企业(项目团队)的优惠政策。
锦江区
1. 汇融创客广场
① 地址:
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 ② 优惠政策:
• 活动场地,小型活动免费提供场地;大型活动,提供低于市场价格的会议中心服务。 • 对入驻企业定期发布政策解读,让企业深度了解最新动态,协助政策申报。
2. 天府软件园(国家级孵化器)
① 地址: 高新区天府软件园D区D5负一层
② 优惠政策: • 创业场为初创项目提供最长一年的免费入住期,协助创业团队申请高新区最高500万元的创 业启动资助; • 直联高新区1亿元天使投资基金,最高给予创业团队500万元天使投资; • 帮助初创期、成熟期中小企业获得政府专项资金支持,支持金额最高40万元; • 协助创业企业获得贷款贴息扶持,按基准利率40%给予利息补贴、担保费40%给予保费补 贴。
1. 武侯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级孵化器)
①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南路路33号
② 配套优惠:
• 项目孵化期内,对入驻载体的项目,房租为同等地段楼宇租金的一半。 • 新办科技型研发企业享受武侯区新办企业相关科收优惠 • 提供创业辅导、创业培训等支持
2. ⻄西部智谷谷电子子商务产业楼
①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兴四路19号

《武侯区2024年项目要素保障计划》具体内容

《武侯区2024年项目要素保障计划》具体内容

《武侯区2024年项目要素保障计划》具体内容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一、前言为了加快武侯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武侯区政府特制定了《2024年项目要素保障计划》,从各方面整合资源,提升项目执行效率,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项目背景武侯区位于四川省成都市中心,是成都的核心区域之一,拥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和发展潜力。

为了更好地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武侯区政府设立了一系列重点项目,需要进行全方位的保障和支持。

三、项目要素保障措施1.财政支持:为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武侯区政府将从财政预算中拨款,确保项目资金充足。

还将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形成多方共同投资的格局。

2.政策支持:武侯区政府将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

还将简化审批手续,加快审批流程,为项目提供便利条件。

3.人才支持:人才是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武侯区政府将采取多种举措,吸引和培养高素质人才,为项目提供有力支持。

还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项目执行效率。

4.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是项目实施的基础保障,武侯区政府将持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为项目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5.科技创新支持:科技创新是项目发展的动力源泉,武侯区政府将加强科技创新支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项目技术创新,提升产业竞争力。

6.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是项目发展的永恒主题,武侯区政府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

四、项目管理机制为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武侯区政府将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协作配合,提升项目执行效率。

还将建立健全的绩效评估机制,加强项目进度监督,促进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

五、总结以上就是关于《武侯区2024年项目要素保障计划》的具体内容,希望通过全面实施这一计划,武侯区能够取得更大发展成就,造福广大人民群众。

第二篇示例:为了加快武侯区的发展步伐,提升区域的综合竞争力,武侯区政府制定了2024年项目要素保障计划。

成都市武侯区优化营商服务环境奖励办法

成都市武侯区优化营商服务环境奖励办法

成都市武侯区优化营商服务环境奖励办法(送审稿)为进一步优化提升我区营商服务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推动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聚集发展,有效引导主导产业市场主体集聚武侯,助推辖区企业做大做强,结合有关政策以及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从区外新引进,工商注册、税收解缴关系落户我区,已实现真实经营且对我区有实际经济贡献的企业(项目)按本办法对项目引荐人(国家工作人员,含所有监察对象和其他国家财政供养人员不得认定为项目引荐人)给予奖励。

以招拍挂取得项目用地方式落户我区的内资房地产项目公司不予奖励;引进餐饮娱乐(含三星级以下酒店、属地化物管公司、宾馆、茶楼、歌城、酒吧、洗浴中心等)等属地类企业不予奖励。

二、奖励标准(一)投资促进重大项目。

经市投资促进主管部门认定为市级投资促进重大项目及以上的(不含已落户企业增资或股权并购项目),给予项目引荐人一次性奖励。

其中,市级一般重大项目给予项目引荐人3万元人民币奖励;市级特别重大项目给予项目引荐人5万元人民币奖励。

外商企业投资项目(含中外合资及中外合作投资项目)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额外增加1万元人民币奖励。

(二)金融机构。

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一行两会)批准设立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等经营性持牌金融企业在我区设立独立法人机构的,给予项目引荐人30万元人民币奖励;设立具备独立核算、独立纳税功能的分支机构,给予项目引荐人10万元人民币奖励。

外商企业投资项目(含中外合资企业及中外合作投资项目)再额外增加5万元人民币奖励。

(三)优质背景企业。

新引进具有以下投资背景的企业在我区设立独立法人机构的(投资层级不超过三级),且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及以上的,给予项目引荐人1万元人民币奖励。

外商企业投资项目(含中外合资及中外合作投资项目)再额外增加5千元人民币奖励。

1.六类500强企业。

指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美欧日500强、新经济500强。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总部经济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3]60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总部经济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3]60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总部经济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总部经济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3〕60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总部经济发展支持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2月27日成都市总部经济发展支持政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吸引世界知名跨国公司、国内大企业大集团在成都设立企业总部;支持本市优势企业走出去发展,培育壮大一批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总部企业,加快建成以总部经济为特征、高端服务业为支撑的服务业核心城市,特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本政策所称总部(包括企业总部和总部企业)是指在本市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全球或一定区域内的企业行使投资控股、运营结算、营销推广和财务管理等管理服务职能,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的企业总机构:(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法人企业,税收户管地在成都市。

(二)跨地区或跨境经营,在成都市以外至少拥有3家以上分支(子)公司或控股公司。

(三)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及税收贡献等符合第四条或第五条认定标准。

第三条市政府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总部经济发展工作和本政策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认定条件第四条新引进项目申请认定企业总部除满足第二条要求外,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境内世界500强企业、国内排名前10位的行业细分龙头企业或投资10亿元及以上,在本市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且其控股母公司总资产不低于50亿元,年度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其纳入本市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年缴税总额成都市留成部分不低于3000万元。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1.01•【字号】成府发[2010]1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0〕1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做大做强,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营造良好发展氛围(一)全面落实扶持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清理废止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扩大市场准入范围,降低准入门槛,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

(二)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

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并减少、合并行政审批事项。

全面推行并联审批、集中审批、代办审批,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继续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暨发展软环境评价调查工作,有效地促进全市投资环境的改善。

(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宣传中小企业在我市国民经济发展以及试验区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宣传在中小企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坚决治理向中小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及各种摊派行为,规范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

严格控制对中小企业的各种检查和评比活动。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对中小企业执法过程中应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五)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切实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等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进一步健全税收管理体制,优化税收征管,建立现代税收服务体系。

《成都市武侯区优化营商服务环境奖励办法》解读.docx

《成都市武侯区优化营商服务环境奖励办法》解读.docx

《成都市武侯区优化营商服务环境奖励办法》解读为适应营商环境建设和项目引进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区投促局在优化完善《成都市武侯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成武府投促〔2017〕6号)的基础上,起草了《成都市武侯区优化营商服务环境奖励办法》)。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成都市武侯区财政局成都市武侯区投资促进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武侯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通知》(成武府投促〔2017〕6号)自2017年2月15日制定出台以来,在产业引导、投资促进和市场主体培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该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项目引荐人的积极性,同时也对武侯区产业扶持政策体系形成了有益补充。

为深入贯彻“两区三基地”建设的战略部署,打牢“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各项工作的政策基础,也为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导向、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延续产业政策优势,我们在充分总结以往政策实效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研究制定本送审稿。

二、《政策》制定的依据区投促局代区政府拟定的起草的《成都市武侯区优化营商服务环境奖励办法》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关于印发〈成都市改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十条措施〉》(成委办〔2017〕27号)和《成都市武侯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武委办〔2017〕119号)为基础,参考《关于成华区勇当成都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排头兵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成华委发〔2017〕1号)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商中介机构及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9〕50号)部分条款制定的文件。

三、《政策》的内容框架(一)政策框架本次送审稿从结构上分为“奖励对象”“奖励标准”“申报要求”“资金来源及使用”“申报程序”“附则”六个部分。

(二)适用目标群体该送审稿奖励的目标群体主要为六类:1.优质投资背景企业,具体包含六类500强企业和经权威认证的行业龙头企业;2.传统金融机构,具体包含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等经营性持牌金融企业在武侯区设立独立法人机构或具备独立核算、独立纳税功能的分支机构;3.指标贡献企业,具体包含市级重大项目、市级特别重大项目等;4.新进成都市的境外世界500强企业;5.外商投资企业,其中特别对外商直接投资项目予以重点奖励;6.内资企业,具体为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以上,且实际正常经营的企业。

武侯区政企改革实施方案

武侯区政企改革实施方案

武侯区政企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结构的不断变革,武侯区政企改革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当前,武侯区政企改革所面临的挑战主要包括,政府职能不清晰、企业发展不稳定、市场竞争不充分等问题。

因此,制定并实施一套完善的武侯区政企改革方案,对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目标。

本次武侯区政企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的政企关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企业发展,优化市场环境,实现政企共赢。

三、具体措施。

1. 深化政府职能转变。

针对政府职能不清晰的问题,将加强政府职能转变的力度,推动政府职能从传统的行政管理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具体措施包括,简政放权,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加强政府部门间的协作,推动政府职能协同发展;加强政府对企业的服务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2. 改善企业发展环境。

针对企业发展不稳定的问题,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改善企业发展环境。

具体措施包括,优化企业登记注册流程,简化创业流程,降低创业成本;加强企业融资支持,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培育,推动企业技术升级,提高竞争力。

3. 促进市场竞争。

针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问题,将加强市场监管,促进市场竞争。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科技创新,提升市场竞争力。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武侯区政企改革实施方案的顺利推进,将采取以下保障措施,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政企改革的监督和评估;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政企改革意识和能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政企改革提供充分的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

五、实施路径。

本次武侯区政企改革实施方案将采取“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实施路径,结合武侯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推进各项改革措施,循序渐进地推动政企改革的全面实施。

六、结语。

武侯区政企改革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企业发展,优化市场环境,实现政企共赢。

矿产

矿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矿产

矿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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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武侯区关于支持企业稳增长促发展的政策措施》工业经济及科技部分实施细则一、申报条件及对象凡符合《武侯区关于支持企业稳增长促发展的政策措施》(成武府发〔2012〕66号)中工业经济及科技部分第9条到第17条条件的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区,且已纳入我区统计体系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申报流程按照属地申报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向税收关系所属街道办事处或武侯新城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主管部门初审后送区经科局会同区财政局审查,审查通过后报区政府审批实施。

三、申报材料(一)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贴息1.《武侯区工业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2. 经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验原件);3. 2012年或2013年1-9月企业新增贷款合同、贷款拨付单、结息清单等复印件(验原件);4. 2012年1-9月或2012年末企业贷款余额银行证明复印件(验原件);5.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6. 政策咨询:区经科局工业经济科联系电话:85089130。

(二)承兑汇票贴息1.《武侯区工业企业新增承兑汇票补贴资金申请表》;2. 经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验原件);3. 2012年或2013年1-9月企业新增承兑汇票拨付单、结息清单等复印件(验原件);4. 2012年1-9月或2012年末企业承兑汇票余额银行证明复印件(验原件);5.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6. 政策咨询:区经科局工业经济科联系电话:85089130。

(三)中小企业无息贷款1.《武侯区工业企业无息贷款申请表》;2. 经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验原件);3. 当期订单合同复印件(验原件);4. 银行给企业签订的贷款合同(验原件);5. 企业未享受市中小企业应急贷款资金的承诺书;6. 需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文件;7. 政策咨询:武侯中小担保公司联系电话:85566190。

(四)融资担保补贴1.《武侯区工业企业新增贷款担保补贴资金申请表》;2. 企业和担保公司签订的委托保证合同(验原件);3. 银行和担保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验原件);4. 银行给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验原件);5. 银行给企业的放款及还款凭证(验原件);6.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7. 政策咨询:区经科局中小企业科联系电话:85082236。

(五)开拓产品市场1.《武侯区工业企业展位费补贴资金申请表》;2. 展会组织单位出具的展位确认书复印件(验原件);3. 展会组织单位出具的展位费发票复印件(验原件);4.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5. 政策咨询:区经科局工业经济科联系电话:85089130。

(六)推广使用地方名优产品1. 采购名优产品生产企业增值税抵扣发票复印件(验原件);2. 采购产品清单(含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数量、金额、发票张数等);3. 项目立项或承建单位与产品生产企业的供货合同复印件(验原件);4. 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5. 政策咨询:区经科局中小企业科联系电话:85082236。

(七)奖励市场拓展成效显著的企业家1、《武侯区工业企业经营者奖励资金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含税务证代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3、经统计部门确认的2011年9月到2012年8月以及2012年9月到2013年8月的统计报表;4、政策咨询:区经科局工业经济科联系电话:85089130。

(八)支持企业稳定发展1、《武侯区工业企业上台阶奖励资金申请表》;2、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证;3、经税务部门确认的2011、2012年度以及2013年1-8月的“四税”纳税凭证;4、政策咨询:区经科局工业经济科联系电话:85089130。

(九)提升自主创新能力1、武侯区科技计划区级项目(1)填写《成都市武侯区科技计划区级项目申请表》。

(2)按要求准备相关附件,包括:必备的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国税、地税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证书;*企业上年度和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注: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须报送企业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和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合作开发技术合同、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等);*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项目经费预算报表;*经归口单位审核确认、并签字盖章的企业上年度及本年度纳税证明;辅助附件:*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如:列入国家或地方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3)政策咨询:区经科局科技产业科联系电话:85082741。

2、武侯区科技计划匹配资金(1)填写《成都市武侯区科技计划匹配资金申请表》。

(2)按要求准备相关附件,包括:*上级科技部门立项证明或验收报告、资金到位证明等(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国税、地税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及近期纳税凭证各一份(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建设创新型企业、软件企业证书(复印件);*企业上年度和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经归口单位审核确认、并签字盖章的企业上年度及本年度纳税证明;(3)政策咨询:区经科局科技管理科联系电话:85082792。

3、武侯区软件与信息服务业项目(1)填写《成都市武侯区软件与信息服务业项目(事项)申请表》。

(2)按要求准备相关附件,包括:必备的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国税、地税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证书;*企业上年度和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注: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须报送企业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和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合作开发技术合同、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等);*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项目经费预算报表;*经归口单位审核确认并签字盖章的上年度和本年度截止最近一个月企业入库税费分月统计表;*企业本年度近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复印件);辅助附件:*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如:列入国家或地方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3)政策咨询:区经科局信息产业科联系电话:85444309。

4、软科学研究项目(1)填写《成都市武侯区软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表》(除封面以外的各页请按正反双面打印)。

(2)按要求准备相关附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研究成果鉴定证书、获奖证书、查新报告、已有研究基础证明材料等;*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如:列入国家或地方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等);(3)政策咨询:区经科局科技产业科联系电话:85082741。

5、专利成果转化补助资金(1)《成都市武侯区专利成果转化补助资金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有效专利证书、能说明该专利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专利申请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专利检索报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当年缴纳年费的收据(复印件);(4)产品生产许可证明材料和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5)企业上年度和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须报送企业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和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6)可行性研究报告;(7)《成都市武侯区专利成果转化经费预算表》;(8)政策咨询:区经科局知识产权科联系电话:85092430。

四、申报要求(一)企业申报补贴和奖励资金时,应提交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资料原件审查后退还。

(二)申报材料以及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真实、完整、清晰并加盖项目业主公司鲜章。

(三)申报材料用A4纸张(凭证、报表则按A4大小折叠),按照需提供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一式3份。

(四)所申报的补贴和奖励不得与国家、省、市类似扶持资金重复。

(五)区经济与科技信息化局地址:武侯区高升桥东路16号10楼;成都武侯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地址:武侯区武兴二路5号。

(六)本实施细则及相关申报表格在“武侯区经济与科技信息化局网站”下载(/subwebs/3.html)。

成都市武侯区经济与科技信息化局201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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