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创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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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创新分析
作者:房燕
来源:《商场现代化》2007年第14期
[摘要] 本文分析了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结合美国中小企业融资及管理经验,对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多样化、融资结构合理化及制度正常化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索,提出适合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途径。
[关键词] 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融资结构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存在的问题
据有关资料表明,现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已超过10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0%,提供的出口占60%,上缴的税收占43%,提供了大约75%以上的城镇就业机会,在新增机会中占了90%,可以说中小企业在中国经济活动中占据的成分已经越来越大。但是,占全国企业99%以上的中小企业占有的贷款资源不超过20%,其他融资方式几乎与中小企业无缘,融资难问题已成为困扰其发展的瓶颈。本文就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途径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思考和探索。
1.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
企业融资是指企业向其他利益主体融入资金的活动,它包括外源融资和内源融资;也可分为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
在外源性融资渠道中,由于资本市场门槛高,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市场发展滞后,能入围的中小企业不足万分之一,中小企业难以通过资本市场公开筹集资金。目前国内企业资金来源中通过银行贷款间接融资约70%,通过资本市场发行股票或债券直接融资不到10%,自有资金占20%;全国中小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在70%左右(民营企业比较低),也就是说,企业所有者权益只占资产总额的30%,自有资金中如果再扣除掉抵押贷款时的折扣,企业真正能够通过这种途径得到的贷款是非常有限的。中小企业因缺乏外部股权融资渠道,形成了企业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比例不对称和资本结构不合理的现状,从而制约了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做强做大。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不是中国所特有的。在美国,这种经济现象同样存在,所不同的是,美国政府有一套市场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美国中小企业是通过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
来获得企业发展资金,股权融资在美国占中小企业总资产的49.63%,债务融资占中小企业总资产的50.37%。通过对美国融资渠道的分析和比较,我们可以得到启示来寻找适合我国中小企业实情的融资途径。
2.多数中小企业贷款困难
目前,部分产权清晰、有市场、有信用的中小企业是商业银行的支持对象,而更多中小企业尤其是出于起步和创业初期的中小企业贷款相对较难。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贷款占主要金融机构放款比例只有16%,优质中小企业中只有30%的信贷需求得到满足。这是因为:(1)中小企业信用度低。一方面,中小企业自身资信状况较差。另一方面,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常持过分审慎态度。(2)担保难和抵押难。为减少银行的不良资产,防范金融风险,自1998年以来各商业银行(含各类中小金融机构)普遍推行了抵押、担保制度,纯粹的信用贷款已经很少,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已经成为中小企业贷款的主要方式。但目前这一信贷方式对想获得资金的中小企业存在相当大难度。一是中小企业可抵押物少,抵押物的折扣率高。二是评估登记部门分散、手续繁琐、收费高昂,普通中小企业难以承受。三是资产评估中介服务不规范。评估登记的有效期限短,经常与贷款期限不匹配,企业为此在一个贷款期限内要重复进行资产评估登记,重复交费。中小企业对担保难和抵押难的认同率分别达到34.1%和12.1%。(3)融资成本高和融资渠道狭窄。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形式,仍固定在传统的方法上,对现代的融资方式还较陌生,而且融资成本较高。
以美国为例,美国商业性金融体系相当发达,美国企业通过银行融资的比重约占外部融资的61.8%。通常,美国中小企业的长期融资额中有20%~80%来自企业内部积累,20世纪90年代中期,企业内部融资占全部资金来源的比重由61.5%上升到82.8%,由此看来,美国中小企业取得商业融资的比重并不高。与美国相对完善的金融制度相比,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的困难更多,面对新的形式,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是我国银行业的战略选择,有必要加强对中小企业信贷模式的研究和创新。
3.中小企业融资结构不合理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业的创新发展,任何企业的内源融资和外援融资的比例趋于合理化,出现了直接融资间接化、间接融资直接化的趋势。我国中小企业要想在未来发展过程中解决融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首要解决的是非金融制度的创新,主要包括:(1)大企业的制度创新能够为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2)金融制度创新的有效性,同样有赖于实体经济的制度创造;(3)诸多金融机构自身原因,如市场体系、利率和收费、抵押和担保、金融业整合等方面。其次是建立良好的诚信,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初期信用等级低下,很难获得金融机构和风险投资的信任,阻碍了中小企业规模的扩大和发展。最后,民间融资模式还有待规范和正常化,民间融资市场化运作的非正式或半正式金融融资模式还没有发展起来。
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途径的建议
1.完善政府扶持体系建设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维护金融市场公平竞争是政府的重要职责。首先,为小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政府可以制定和实施相对优惠的政策,减少小企业发展的成本。例如,可以为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低成本的土地、减免税收,减免企业抵押担保的费用,协调技术引进,加强行业指导等。同时,政府可以通过提高行政办公效率,积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其次,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和贴息支持。扶持的方式可以是直接的资金支持,也可以是贴息支持。应该将支持中小企业的各类资金集中管理、统筹使用,确保使用方向正确。在资金使用方式上,更多采用贷款贴息方式,提高资金的运用效率。
要落实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的政策,中小企业必须转换机制。主要内容是:一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小企业要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同时,增强市场竞争力,使其本身就具有筹资功能。二是国家政策的支持。首先,政府及相关监管机构应为中小企业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如我国政府自2001年至2005年先后制定和出台了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若干政策和具体措施。其次,设立财政专项基金,为中小企业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某些方面充分发挥作用而给予的财政援助,以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紧张问题。再次,建立规范的中小企业税收制度、贷款风险准备金制度、扩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创业基金规模、完善担保体系的建设。最后,进一步健全中小企业法律法规体系,填补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体系中的法律空白,目前,我国除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外,还比较缺乏这类的法律法规,因此,应完善《破产法》、《公司法》、《担保法》、《貸款通则》等法律的有关条款,以这些法律来确定中小企业发展的基本方针和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政策措施。
2.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目前,我国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债务融资体系和股权融资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较全面的支持与服务,尤其在产品创新及融资担保体系方面还需要不断完善。
(1)促进信贷产品创新,加大商业银行的贷款力度。2006年银监会制定和下发了《银行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要求银行在市场化和商业化运作的原则下,构建全新的信贷理念和机制,制定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市场策略,推进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开展。目前,推动中小企业融资迅速发展对于商业银行面临两难的局面,既不能以降低企业授信标准盲目扩大业务规模,也不能以增加风险隐患换取高额的短期收益。唯一的科学途径是应该针对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加大产品创新力度,以灵活多样的产品切入点,提高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水平,真正实现风险可控前提下的规模与效益共同发展。目前商业银行开发的融资创新产品主要有:“供应链金融”、“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个人融资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