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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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资料
名词解释
理想国
《理想国》是古希腊著名哲学家柏拉图(Plato 公元前427-公元前347年)重要的对话体著作之一。
一般认为属于柏拉图的中期对话,本书分为十卷。
在柏拉图的著作中,不仅篇幅最长,而且内容十分丰富,涉及其哲学的各个方面,尤其对他的政治哲学、认识论等有详细的讨论。
《理想国》是西方政治思想传统的最具代表性的作品,通过苏格拉底与他人的对话,给后人展现了一个完美优越的城邦。
柏拉图
柏拉图(Platon,Πλτων,约前427年-前347年),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也是全部西方哲学乃至整个西方文化最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之一,他和老师苏格拉底,学生亚里士多德并称为古希腊三大哲学家。
“柏拉图”希腊语意为“宽阔”。
后来,柏拉图的名字被延用下来,流行至今。
柏拉图出身于雅典贵族(他的母亲是雅典立法者梭伦的后裔),青年时师从苏格拉底。
苏格拉底死后,他游历四方,曾到埃及、北非、小亚细亚沿岸和意大利南部从事政治活动,企图实现他的贵族政治理想。
公元前387年活动失败后,游历12年的柏拉图逃回雅典,在一所称为阿卡德米(Academy)的体育馆附近建立了一所学园,此后执教40年,直至逝世。
他一生著述颇丰,其教学思想主要集中在《理想国》(The Republic)(又译作《国家篇》)和《法律篇》中。
政治学
《政治学》
(希腊语:Πολιτικά)是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一部关于政治学的著作。
亚里士多德在吕克昂学园对希腊半岛的158个城邦进行了实地考察,写成了《雅典政制》(现仅存残篇)。
《政治学》一书就是在此基础上写成的。
亚里士多德在书中提出了“人天生就是政治动物”的命题,阐述了城邦的起源、性质、目的、任务和活动原则,提出了关于公共权力、政体、法治等方面的理论。
亚里士多德将政体分为四种:寡头制、民主制、混合政体、僭主政体(专政)。
亚里士多德
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年—公元前322年),古希腊斯吉塔拉人,世界古代史上最伟大的哲学家、科学家和教育家之一。
是柏拉图的学生,亚历山大的老师。
公元前335年,他在雅典办了一所叫吕克昂的学校,被称为逍遥学派。
马克思曾称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哲学家中最博学的人物,恩格斯称他是古代的黑格尔。
作为一位最伟大的、百科全书式的科学家,亚里士多德对世界的贡献无人可比。
他对哲学的几乎每个学科都作出了贡献。
他的写作涉及伦理学、形而上学、心理学、经济学、神学、政治学、修辞学、自然科学、教育学、诗歌、风俗,以及雅典宪法。
君主论
君主国是什么?它有什么种类,怎样获得,怎样维持?它为什么会丧失?……《君主论》是意大利政治家、思想家马基雅维里的代表作,是一本毁誉参半、不可不读的奇书,一直被奉为欧洲历代君主的案头之书,政治家的最高指南,统治阶级巩固其统治的治国原则,和人类有史以来对政治斗争技巧最独到最精辟的解剖,自1532年开始印行,迄今470多年,从西方到东方,本书在政界、宗教界、学术等领域引起巨大的反响,被西方评论界列为和《圣经》、《资本论》等相提并论
的影响人类历史的十部著作之一。
马基雅维利
尼可罗·马基亚维利(公元1469-1527年)意大利政治思想家和历史学家。
同时是意大利的政治哲学家、音乐家、诗人、和浪漫喜剧剧作家。
他是意大利文艺复兴中的重要人物,尤其是他所写下的《君主论》一书提出了现实主义的政治理论、以及《论李维》一书中的共和主义理论。
马基雅维利他是中世纪晚期意大利新兴资产阶级代表,主张结束意大利在政治上的分裂状态,建立强大的中央集权国家。
马基雅维利有关政治、法律思想的主要著作有《论提图斯·李维乌斯的前十卷》和《君主论》(一译《霸术》)。
他很少直接论述法律,但作为近代资产阶级政治学说的奠基人之一,他的政治思想对后世西方法律思想具有重要影响。
利维坦
英国作家霍布斯的著作,《利维坦》全书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开宗明义宣布了作者的彻底唯物主义自然观和一般的哲学观点,声称宇宙是由物质的微粒构成,物体是独立的客观存在,物质永恒存在,既非人所创造,也非人所能消灭,一切物质都于运动状态中。
第二部分是全书的主干,主要描述自然状态中人们不幸的生活中都享有“生而平等”的自然权利,又都有渴望和平和安定生活的共同要求,于是出于人的理性,人们相互间同意订立契约,放弃各人的自然权利,把它托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由多人组成的集体,这个人或集体能把大家的意志化为一个意志,能把大家的人格统一为一个人格;大家则服从他的意志,服从他的判断。
第三部分《论基督教国家》旨在否认自成一统的教会,抨击教皇掌有超越世俗政权的大权。
第四部分《论黑暗的王国》,其主要矛头是针对罗马教会,大量揭发了罗马教会的腐败黑暗、剥削贪婪的种种丑行劣迹,从而神的圣洁尊崇,教会的威
严神秘,已经在霍布斯的笔下黯然失色。
霍布斯
托马斯·霍布斯(Hobbes,Thomas),英国政治家、思想家、哲学家。
生于英国威尔特省一牧师家庭,早年就学于牛津大学,后做过贵族家庭教师,游历欧洲大陆。
他创立了机械唯物主义的完整体系,认为宇宙是所有机械地运动着的广延物体的总和。
他继承了F.培根的唯物主义经验论的观点,但把逻辑的思维看作是观念的加或减的机械运算,认为几何学和力学是科学思维的理想楷模。
他力图以机械运动原理解释人的情感、欲望,从中寻求社会动乱和安宁的根源。
他提出“自然状态”和国家起源说,认为国家是人们为了遵守“自然法”而订立契约所形成的,是一部人造的机器人,反对君权神授,主张君主专制。
他把罗马教皇比作魔王,僧侣比作群鬼,但主张利用“国教”来管束人民,维护“秩序”。
著有《论物体》、《利维坦》、《论人》、《论社会》、《对笛卡尔形而上学的沉思的第三组诘难》等。
政府论
《政府论》英国约翰·洛克(John Locke)的政治学著作,出版于1690年。
《政府论》汇集了洛克的主要政治哲学思想,不仅使洛克成为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的集大成者,而且对于后世的现实政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政府论》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主要是针对英国当时一位非常有名的作家菲尔默所持“君权神授论”的论战,带有很强的针砭时弊之意味,可归之为“破”,洛克在下篇的重点是“立”,阐释了他主要的政治思想。
历来人们在探讨洛克政治思想时,主要是针对《政府论》的下篇。
洛克
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8.29(壬申年)~1704.10.28),英国哲学家、经
验主义的开创人,同时也是第一个全面阐述宪政民主思想的人,在哲学、教育以及政治领域都有重要影响。
主要著作:《政府论》1690,《人类理解论》1690,《关于教育的思想》1693,《教育漫话》1693,《圣经中体现出来的基督教的合理性》1695。
论法的精神
该书是18世纪上半叶杰出的启蒙思想家,近代资产阶级政治与法理学思想体系的主要奠基人,近代历史学派的创始人之一孟德斯鸠(C·L·Montesquieu,1689-1755)的最主要著作。
被称为"是亚里士多德以后第一本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是到他的时代为止的最进步的政治理论书"。
该书所倡导的法制、政治自由和权力分立是对神学和封建专制的有力抨击,成为此后资产阶级大革命的政治纲领。
特别是为孟氏所第一次正式提出的分权与制衡理论,对近代以来的资产阶级政治实践和政治思想产生了直接而深远的影响。
《论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最重要的、影响最大的著作,也是一部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
作者阐述了自然法理论、法和法律定义,法律与政体关系,以及政体分类、各种政体的性质和原则等问题。
孟德斯鸠
法国启蒙思想家,社会学家,是西方国家学说和法学理论的奠基人。
德斯鸠虽为贵族,却是法国首位公开批评封建统治的思想家,他突破“神授君权”的观点,认为人民应享有宗教和政治自由。
认为决定法的精神和法的内容是每个国家至关重要的。
保证法治的手段是“三权分立”,即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属于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三者相互制约、权力均衡。
孟德斯鸠是一个自然神论者。
孟德斯鸠在社会历史观方面是一个唯心主义者,认为人类历史的命运归根结底要以个别政
治活动家(主要是立法者)的意志为转移。
孟德斯鸠站在新兴资产阶级的立场上,对封建专制主义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深刻的批判,主张进行社会改革,建立以“开明君主”为首的君主制即君主立宪制,用三权分立的办法来限制君主的权力,剥夺君主及其政府干预司法事务的权力,以保障人民的政治自由和生命财产的安全。
孟德斯鸠的社会政治理论尤其是关于分权和法制的学说,对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以及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产生过相当巨大而又深刻的影响,对中国资产阶级改良派也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马基雅维利的“权术“思想
1、君主的政治行为应当不受道德的约束而只以实效为原则;
2、君主应当经常做弱小邻邦的保护着,但不应当增加他们的力量;
3、君主应当学会如何利用人性和兽性;
4、君主必须保护公民的财产;
5、必须重视法律和军队的作用;
6、君主应当使人民畏惧,而不能使人民憎恨;
洛克的契约论思想
1、论述人的自然状态。
在对人类政治社会及其政府的思考中,自然状态的理论假设,可以说是西方思想理论的传统,源远流长。
洛克综合自然状态的学说指出,自然状态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在自然的自由状态中,人们受自然法的普遍约束,人人是自由平等的。
洛克说,在自然状态中,人们在自然法的范围内,按照他们认为合适的办法,决定他们的行动和处理他们的财产和人身,而毋需得到任何人的许可或听命于人和任何人的意志。
同时,自然状态,也是一种平等的状态,在这种自然状态中,一切权力和管辖权都是相互的,没有一个人享有多于
别人的的权力。
但是,虽然这是一种自由的状态,却不是放任的状态。
2、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
(1)自然及其自然权利的历史。
由于古代社会的迁徙和战争等原因,促进了人们的交往。
人们发现,不同的共同体之间的风俗习惯差别很大。
于是,人们开始探讨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秩序标准。
(2)洛克对于父权主义的批判。
在契约论极为盛行的17世纪,其主要对手是父权论的政治法律观念,父权主义将家长的权威与政治权威等同起来。
洛克在批驳菲尔默的父权论时,强调了双亲的权利与国家统治权力的区别。
洛克利用基督教的理论论证道:亚当生来是一个完整的人,他一生下来就具备物完全的体力和理智,因而他一出生就能自己维护自己,并按照上帝所赋予他的理性的法则来支配他的行动。
但是,作为亚当的后人即普通的人,一出生是不具备完全的理性的,因此,他们需要父母的教养。
所以,父母对子女的合法权利来源于子女对父母的依赖以及他们对保护的需要;当他们年龄和理性达到成熟阶段的时候,就不再需要保护了,父母的合法权利也就随之终止了。
在一个著名的段落中,洛克指出:我们生而自由,也是生而具有理性的……。
自然的自由和服从父母是一致的,两者都基于同一个原则即人的自由和依照它自己的意志来行动的自由,是以他具有理性为基础的。
在政治社会中,由于具有了成熟的理性,人就可以凭借其成熟的理性来理解法律,把自己的行为限制在法律的范围内。
因此,绝对的父权制的君主制是与人的理性与自由相矛盾的。
洛克充分阐述了自然法的理性精神,并以之批判保王派的父权论的君权论其主要动因在于他的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辉格党的自由主义的政治立场。
3、基于人的自然权利的社会契约。
在当时的政治社会思潮中,财产问题尤其是一个重要问题。
因此,17世纪的思想家们普遍地认为,上帝赋予人的自然权利与财产权有着密切的关系。
对于洛克来说,其理论论证核心在于财产权概念。
洛
克的财产权有两种含义。
一个是广义的,一个是狭义的。
广义的财产概念含义是“生命、自由与财产”。
狭义的财产概念就是体现以土地为主要对象的所有权。
洛克利用了中世纪的财产学说来论证自己关于财产的主张。
通过以上的论证,洛克指出,进入政治社会、建立政府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保护人的自然权利,即人们的自由和财产,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政治社会及其政府的权利的合法性来源于整个社会的委托。
他反复强调的是,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共同体的公共利益目的。
霍布斯《利维坦》的君主专制制度
1、霍布斯认为,从自然状态中所建立的国家,是君主专制的国家。
在他看来,君主应当具有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力,是一切法律的制定者和纠纷的仲裁者,臣民只能绝对服从君主,不能有任何的不满和反抗,否则被君主处死是合理的。
而且,君主的权力一旦被认可就是永远不可以转让的。
这就是说,臣民一旦通过契约把权力交给了君主,就再也不能收回。
否则就是违反了契约,违反了正义。
但是,对于君主来说,却不存在违反契约的问题,因此契约是臣民之间订立的,君主不是订约的一方,因此,他不受契约的任何限制。
2、霍布斯尤其想以逻辑的严谨性来证明君主权力的不可分。
如前所述,霍布斯指出,在自然状态下,由于独立的个体的判断必然会导致无政府状态,于是,他得出结论说,克服这种无政府状态的唯一方法就是从这些市民的多个意志(multiple wills)化为一个意志(single will),要同意君主的意志和判断代表体现一切人的意志。
而君主行事不仅代表市民的利益,而且要体现公意,这样也就保证了君主意志与市民意志的一致性。
而市民如果反对君主意志那么在逻辑上就犯了两个错误。
首先那将意味着他反对自身。
其次,反对君主意志又将返回到原来
的无政府状态。
因此,君主的权力必须是绝对的,这样才能保证社会秩序、和平和法律。
于是,霍布斯反对分权说,主张立法、司法、行政、财政、军事、宗教等权力都应集中在君主一人手中。
权分则国分,国分则国亡,内乱必兴起,和平被破坏,人们的生命财产就失去任何保障。
3、霍布斯提出的君主专制,目的是为了创造一个和平的环境,以避免人们之间的相互残杀,保障资产阶级与新贵族的利益。
因此,霍布斯强调国家元首必须履行的职责有:保卫和平,防止外敌入侵,使公民财富不断增加,促进生产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保护公民的权利。
霍布斯甚至说,如果国家元首不能保障和平与安全,就应该有新的统治者来代替他。
这充分反映了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要求发展资本主义的愿望。
霍布斯君主主权思想
霍布斯认为主权是国家的灵魂,是国家的本质特征。
他认为主权是给予国家"整个机体以生命和运动的灵魂。
"主权的内容包括订立规章、司法权、决定和平与战争、统率军队、任免官吏、征税和授勋等各项权力。
霍布斯认为主权具有至高无上、不可分割、不可转让的性质。
就主权的至高无上性而言,主权者的权力不受任何个人、团体的限制,即使是教会也不能限制主权者。
就主权的不可分割和不可转让性而言,主权者不能将其权力的任何部分授予或转让给他人,因此他明确反对分权的主张。
可以看出,霍布斯坚持主权权力的统一性,在一国之内只允许存在一个最高权威。
霍布斯根据主权的归属划分了三种政体形式: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其中君主政体是最好的政体。
为什么君主政体是最好的?霍布斯从人性恶的理论出发论证君主制的优越性。
他认为君主政体能够达到公私利益的最紧密结合。
主权者也是一个普通人,其行为也受人的本性所支配而追求
私欲。
"既然拥有统治权的人总是最关心他们的个人利益。
所以在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密切统一的地方,公共利益就会被最大限度地增进:这种情况存在于君主制,因而君主制是最好的形式的政体。
"而在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中,公私利益的结合就没那么紧密。
霍布斯认为主权者虽是至高无上的,但也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一方面要保卫人民的安全,这包括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等方面的安全;另一方面必须保护好自己的权力,应根据良好的法律来进行统治。
霍布斯的上述思想很容易让人认为他是一个极端专制主义的代表,但他也为自由主义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比如他主张自由贸易,反对封建专卖制度,他也有毫不妥协的个人主义理论--这是自由主义的核心理念之一。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布丹和霍布斯都是君主主权的代表人物。
布丹明确提出了主权概念,把主权看成是国家的本质特征,而霍布斯对布丹的主权学说进行了深化和发展。
布丹和霍布斯都明确向人们展示了为什么国家中必须存在一种至高无上的权力、这种至高无上的权力是什么、这种权力的产生和行使等一系列问题。
“城邦之外,非神即兽”。
应该如何理解城邦?具体谈其正面的含义和不足的批判。
1、人区别于神和兽的特性是,因不完善而产生的羞涩——神是完善的,兽是不
会羞涩的。
正由于这一点,人才生而为政治的动物。
如果说法律是编织出来隐饰自身不完善的衣服,那么文明或许也具有这样的因素,从进化论说,人类是类人猿以上的高级生物,而生物学另一方面也显示,幼年类人猿更接近人,那么人其实是类人猿的半成品,不完全的进化种类,因此人类需要尝试和学习能力,创造出文明,以抵消物种天生不完善性(器官非专门化)。
人的
文明,是因自由而被自然放逐,放逐进城邦,从此获得自赋的意义。
就像阿伽门农的战争以后,众神隐退,人类开始进入城邦内政修治,从英雄时代进入智者时代,这是古典思想的核心——人是政治的。
2、对城邦的考察和分析是亚里士多德政治思想中的重要内容。
亚里士多德在探
讨城邦起源时,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命题:“人类自然是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
他认为,人按本性的要求必须过城邦生活,只有通过城邦生活,人的本性才能够实现。
亚里士多德提出,城邦是自然进化的产物。
是人类社会组织由低级向高级即由家庭——村社——部落——城邦逐步演进的结果。
人类天生是合群的动物,必须过共同生活。
亚里士多德阐述了城邦的本质和目的。
他把城邦比作有机的整体,个人是城邦的有机组成部分。
个人的价值依赖于城邦。
离开了城邦,人就无法完善自身。
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是“至高而广涵的社会团体”。
因为人类生活可在城邦范围内得到完全的自给自足,人的善业在城邦中得以完成。
只有成为城邦的一员,人的本性在城邦生活中才得以充分显现,他才成为真正的人。
虽然家庭和村社都以善为目的,而城邦的目的是“至善”,是公民“优良的生活”。
亚里士多德认为,组成城邦的公民的本质决定了城邦的本质。
他认为,公民的本质就是平等享受政治权利。
亚里士多德指出“全称的公民是凡得参加司法事务和治权机构的人们”,即有权参加陪审法庭和公民大会的人们。
因为这两个机构是城邦最高权力所寄托的地方。
有权参加这两个机构才是真正的公民。
而“城邦的一般含义就是为了要维持自给生活而具有足够人数的一个公民集团”,是“许多公民各以其不同职能参加而合成的一个有机的独立体系”。
这就是说,只有享受平等政治权利的人才是公民,只有由这样的公民组成的政治团体才是城邦。
在论述城邦本质时,亚里士多德一再强调城邦与家庭及东方君主制国家的不同。
城邦是自由人的自治团体,不是主人与奴隶的结合。
城邦政治家的权威是对自由人的治理,是平等的自由人之间所嘱托的权威。
亚里土多德的城邦概念包含着很深的公民偏见,它完全否定了奴隶、外邦人和妇女的政治权利。
显然,亚里士多德在为奴隶制进行辩护,认为奴隶是会说话的工具,奴隶与自由人的区分符合自然,是城邦生活所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