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总费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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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总费用概况
卫生总费用即卫生保健总支出(Total Expenditure on Health,TEH),是以货币形式作为综合计量手段,全面反映一个地区在一定时期内(通常指一年)全社会用于医疗卫生保健所消耗的资金总额。
一、卫生筹资总体水平
2004年浙江省卫生总费用为441.66亿元,卫生总费用相对于GDP 比重为3.93%,人均卫生总费用964.92元,位居全国前列。
浙江省卫生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预算卫生支出、社会医疗保障、居民直接现金支出和其他卫生支出。从卫生筹资结构看,1995-2004年,浙江省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由15.21%下降为13.49%,医疗保险和社会卫生支出比重由34.01%下降为31.39%,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比重相应上升,由50.78%升至55.11%,成为浙江省卫生筹资的主要来源。
2004年,全省财政补助的卫生事业费(含中医事业费)为23.49亿元,占卫生总费用的5.32%,比1995年下降近1个百分点,占政府预算卫生支出的39.41%,比1995年下降1.1个百分点,卫生事业费占财政支出比重为2.21%,比1995年下降近2个百分点,人均卫生事业费为51.32元。
1995-2004年浙江省卫生总费用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3.56%,GDP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1.83%,卫生总费用相对于GDP平均弹性系数为1.15,从总体趋势上看,浙江省卫生筹资水平与本地区经济发展基本协调。但是,1999年以后浙江省卫生总费用增长速度出现明显下降趋势,2004
年已经降至9.77%,弹性系数仅为0.68。
二、卫生总费用分配流向
卫生总费用分配流向是按照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分类,反映一个地区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从全社会筹集到的卫生资金在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层次卫生机构的分配。
2004年浙江省卫生费用分配总额中,69.52%流向各级各类医院,其中:城市医院35.68%、县级医院21.88%、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16%、卫生院10.14%、其他医院0.66%,8.62%的卫生费用流向各类门诊机构,药品零售机构的费用占卫生费用分配总额的8.72%,公共卫生机构费用占7.74%,卫生行政和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费用占0.15%,其他机构费用占5.26%。
三、医疗费用
医疗费用是指由于个人心理或生理疾病以及伤残而接受医疗服务所直接支付的诊断和治疗费用。2002年浙江省医疗费用总额为338.8亿元,占卫生总费用的89.0%,是卫生费用使用研究的重要内容。其中,门诊费用169.5亿元,住院费用132.7亿元,零售药品费用36.6亿元,分别占全省医疗费用的50.0%、39.2%和10.8%。城市和农村人均医疗费用分别为709.7元和624.5元,城市是农村的1.14倍,全国为2.27倍。
浙江省医疗费用最高的前五位疾病依次是循环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损伤和中毒、消化系统疾病、泌尿系统疾病,五种疾病费用合计达到221.3亿元,占全部医疗费用的73.3%。其中,循环系统疾病费用占17.5%,呼吸系统疾病费用占16.0%,中毒和损伤费用占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