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速铁路建设投融资政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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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速铁路建设投融资政策分析
摘要:高速铁路既是技术密集型产业,也是资金密集型产业,高速铁路每公里造价达亿元人民币。所以,资金问题是建设高速铁路成败的关键。长期以来,我国的铁路建设面临着资金严重短缺、融资渠道狭窄、方式简单僵硬等一系列问题,构成了对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度制约,因此构建与高速铁路建设相适应的投融资机制与政策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从我国高速铁路建设现状和投融资政策现状出发,分析了我国在高速铁路建设投融资过程中存在的负债率高、盈利能力较低等问题,又结合日本、欧洲、美国高铁建设的成功经验,最后为我国高速铁路建设过程中的投融资政策改变提出了可行的建议。
关键词:高速铁路;投融资;政策
1我国高速铁路建设投融资政策现状
1.1我国高速铁路建设现状
根据UIC(国际铁路联盟)的定义,高速铁路是指新建铁路的设计速度达到250公里/小时以上或者经升级改造(直线化、轨距标准化)的铁路,其设计速度达到200公里/小时,甚至达到220公里/小时的铁路。
我国铁路系统经历六次大提速,高速铁路网已经开始逐步形成,并在一定程度上拉动我国的经济发展。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国的高速铁路网初具规模。截至2015年底,中国高速铁路运营里程达到1.9万公里,居世界第一位,与其他铁路共同构成的快速客运网可基本覆盖50万以上人口城市。
中国“四纵四横”高铁主骨架基本建成,在区际运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四纵”高铁,已开通运营了京沪高铁、京广高铁、京哈高铁、上海—杭州—宁波—福州—深圳快速铁路等,并加快建设京沈高铁;“四横”高铁,已开通运营郑州—西安—宝鸡、杭州—长沙—贵阳、南京—合肥—武汉—重庆、胶济客专、石太高铁等。
加快建设济南—石家庄、徐州—郑州、宝鸡—兰州、贵阳—昆明高铁等。相继开通运营了大同—西安、合肥—福州、哈尔滨—齐齐哈尔、贵阳—广州、盘锦—营口、沈阳—丹东、吉林—图们—珲春等高铁项目及重要连接线;正在加快建设西安—成都、杭州—黄山、重庆—贵阳、重庆—万州、南昌—吉安—赣州、哈尔滨—牡丹江、商丘—合肥—杭州等高铁。
城际铁路方面,已开通运营了京津城际及其延伸线、广州—珠海、武汉—咸宁、武汉—黄石、武汉—黄冈、南京—安庆、郑州—焦作、郑州—新郑机场等线路。
区际快速铁路方面,开通运营了南宁—广州、向塘—莆田、龙岩—厦门、太原—中卫(银川)、包头—西安等铁路。正在加快建设九江—景德镇—衢州、上海—南通、黔江—张家界—常德等铁路。
1.2投融资政策现状
高速铁路的建设,对我国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有着深远的意义,把经济发展由过去的单纯依靠沿海地区的单向驱动变成同时依靠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的双向驱动,这将从根本上解决过去30年来由于单纯依赖蓝海战略而带来的一系列经济结构不平衡以及由此产生的政治与社会问题。
2015年,全国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238亿元,投产新线9531公里,其中高铁3306公里。2016年计划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000亿元。
我国高速铁路现行的投融资模式主要是中央财政投入、铁路建设基金、铁路建设债券以及银行贷款,除了政府投资主要依靠铁路总公司负债融资和股权融资,以民间投资、融资租赁和项目融资的方式也有涉及,但是规模较小而且发展迟缓。我国高速铁路建设的规模越来越大,因此资金越来越紧张,快速发展的同
时,高铁现行投融资模式的问题也显现出来,如建设资金紧张、投融资模式单一僵化、负债风险升高等问题日益显露。
1.3中国高铁“走出去”战略
为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中国铁路总公司正在积极推动中国铁路“走出去”战略,并于2014年底组建了中国铁路国际有限公司(简称国际公司)。目前,国际公司正与多个国家商谈包括高速铁路规划、设计、装备制造、建设等多个铁路项目,其中一些项目已经接近实施阶段。
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满足我国调整产业结构、稳定经济增长、实现长期发展的需要。因此,中国铁路“走出去”已经不仅仅是传统的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而是要以中国标准、技术和装备国际化为主要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破解境外项目投资和融资问题,打破传统的思维,创新境外铁路项目投融资模式。依照所在国法律,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结合中国企业自身资源条件,有针对性地确定项目投融资模式和实施方案,同时做好各种风险防控。
2我国高速铁路建设投融资政策存在的问题
2.1负债率较高
负债融资导致铁路总公司负债率攀升,还本付息压力大,贷款规模日益增加。2014年末铁路总公司的总负债为3,675,551百万元,负债率为65.52%,从表1可以看出,铁路总公司的总负债和资产负债率都不断攀升,负债风险越来越大,负债融资已经岌岌可危。
表 1 2012年-2014年中国铁路总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单位:百万元)
2.2盈利能力低
高铁初期运营票价较高上座率较低,盈利能力不强,导致流动资产比重逐年下降,资金周转风险越来越大。截至2014年末,铁路总公司的流动资产为523,860百万元,占总资产的9.34%,流动资产占资产的比重逐年递减。
在高铁盈利方面,以京沪高铁为例,京沪高铁初始投资2200多亿元,年利息费用约50亿至60亿,设备折旧费60多亿,运营费用约60亿,京沪高铁收入主要来源于票价收入,按平均乘坐800公里京沪高铁动车,人均花费约300元,每对列车每天可运送旅客2000人次,如果想要实现盈亏平衡,京沪高铁线路每
天需发送83对列车,但实际京沪高速铁路每天发送60对列车,而且也并不能保证每对都满人次,同理可见高铁运营初期盈利能力并不佳。
2.3新型投融资模式应用受限
现代投融资模式在高速铁路项目的应用受限,如融资租赁、ABS融资模式、BOT融资模式、PPP融资模式等,导致我国现在项目融资和融资租赁等投融资模式应用极少。
综上所述,我国高速铁路政府投融资政策存在上述问题的同时,为了我国高铁能更快更好的发展,因此要借鉴一些发达国家建设高铁的政府投融资的成功经验。
3外国高铁建设的经验及借鉴
3.1日本高速铁路投融资模式
日本人口密度大,客运周转量高。目前,日本铁路路网主要由东日本、西日本、东海、四国、九州、北海道6家区域性客运公司组成,6家客运公司拥有路网、土地和机车车辆。
新干线的资金来源包括国家和地方出资、银行贷款、铁路整备基金,以及日本国有铁路发行的各种铁路债券。民营化前,新干线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有国家投资、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基本没有引进民间或境外资本。民营化后,日本政府提出了新干线的建设费用按照公司、国家和地方共同分担的原则来支付日本政府从全国高速铁路网形成和发展的角度出发考虑其投资政策,在高速铁路网骨架形成以前,采取租赁既有新干线的方式筹集资金,在高速铁路网建成后,尤其是在1987-1991年。分别把新干线转计给东日本、东海、西日本等区域性客运公司,从而获得了大量转让收入,这样有利于新干线运营和管理市场化。可以说,现在新干线融资模式是典型的PPP模式: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国内铁路公司三方共同出资建设,由运输设备整备事业团管理资金,由铁路建设公团负责新干线的建设、管理、租赁或转让。政府强有力的参与是日本新干线融资模式的特点,而民间资本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
3.2欧洲高速铁路投融资模式
3.2.1法国铁路
1937年,法国国家铁路公司(SNCF)由5家私营铁路和2家国营铁路合并组建,其中国家控股51%,私人控股49%。到1982年,国家收购了全部私人股份,SNCF成为国内唯一的铁路运营商BJ。
1997年,法国铁路基础设施管理机构(RFF)成立,以促进法国铁路运输业的发展。RFF的主要职责是:管理和维护路网、分配运输能力、更新扩大路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