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进一步加强企业上市工作和支持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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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进一步加强企业上市工作和支持上市公司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嘉政发[2011]57号
【发布部门】嘉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8.22
【实施日期】2011.08.22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对接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进一步加强企业上市工作和支持上市公司发展若干意见
的通知
(嘉政发〔2011〕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进一步加强企业上市工作和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六届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嘉兴市进一步加强企业上市工作
和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上市工作,培育一批能带动嘉兴经济发展、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步伐,提升区域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8〕3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和引导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0〕139号)的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企业上市工作、支持上市公司发展,有利于扩大资金来源,突破企业发展中的资金瓶颈约束;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带动经济转型升级;有利于促进创新要素驱动,更好地落实“创新引领”战略。
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利用资本市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性,不断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政策环境,提升服务水平,采取有力措施,合力推进企业上市、支持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
我市企业上市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坚持“企业主体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统筹规划,完善政策,优化服务”的工作方针,按照筛选培育一批、改制辅导一批、多渠道上市一批的工作思路,加快企业上市步伐。
同时,引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
到2015年末,努力推动100家左右企业进入改制上市程序;力争新增上市公司30家,实现上市公司总数达到50家左右,形成上市公司的“嘉兴板块”。
二、加大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力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一)加大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力度。
培育上市后备企业是推进企业上市的关键性基础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分类指导、精心培育,选择一批质地优良、成长性好、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作为培育对象,加强跟踪指导和服务。
市有关部门要通过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的形式,在各县(市、区)上报的后备企业中选择一批企业作为市级重点培育对象,予以重点指导和培育。
发展改革、经信、建设、环保、财政、税务、国土资源、社会保障、国资、工商、电力、安监等有关部门要提前介入市级重点培育企业的上市工作,涉及审批核准事项的,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给予重点支持。
(二)着力推进多层次、多渠道融资。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实施服务业、战略性新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