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成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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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成本核算体系

一、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成本核算的意义

(一)可为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只有对高校教育成本进行核算、反映和报告,提供教育成本相关信息,国家有关部门才能依据教育成本和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科学制定高校拨款预算、经费开支项目、标准和学费标准,合理建立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二)能有效促使高校加强教育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是提高办学效益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国高校面临教育经费严重短缺与教育资源严重浪费并存的现象。一方面,教育资源短缺在短时期

内难以解决;另一方面,高校资源配置不合理,如机构臃肿、人力资源浪费、教学仪器设备重复购置、利用率低、国有资产无偿流向校办企业等,这些严重制约了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通过强化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盘清盘活有限的办学资源,能够使教育资源发挥效益得到保障,推动教学质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人才培养成本核算是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

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高校资金来源从单一的财政拨款转变为国家、社会、学校、个人等多渠道筹集资金,社会各方投资者需要对高校教育成本进行考核。为了扩招,许多高校纷纷征地建设新校区,向金融机构贷款,而金融机构考核高校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高校教育成本。为了更好地展,更快地筹资,高校必须进行成本核算。

(四)人才培养成本核算是高校确定办学规模的重要依据。

二、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成本核算应遵循的原则

1.权责发生制原则。

2.相关性原则。

3.配比原则。

4.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三、确定高校教育人才培养成本计量的对象

人才培养成本计量的对象是指教育资源耗费的载体或目的物,即计量什么的成本。从经济学的观点看,学校是提供教育服务的机构,学校的产品就是教育服务。知识、能力、价值等变化是学生接受教育服务后的结果,是教育服务和学生自身因素结合的产品。所以教育成本的计量对象应是教育服务,是计量教育服务的成本。服务产品的基本计量单位是时间长度,教育产品的计量单位有学时、学期、学年等,因此可以计量学时成本、学期成本、学年成本等。学校向不同年级的学生提供的教育服务是不同的。因此应将不同年级的学生作为不同的教育产品,分别核算其成本。在高校中,相同年级的学生还有专业的区别,向不同专业的学生提供的教育服务也是不同质的,因而应视不同专业的学年为不同的教育产品,分别核算其成本。在实际上核算中,应是先将各年级、各专业的学年教育服务总成本核算出来,然后除以年级、专业学生数,就可以得到向每一学生提供每学年教育服务的成本,即单位成本,也就是人们常用的年生均成本。将各年级教育成本相加就可得到全校的教育总成本。

四、高校教育人才培养成本核算的期间

教育成本核算的期间,是指核算、报告教育成本的周期。从正确的核算成本的要求看,以自然的业务运作周期作为成本核算的期间比较适当。如将教育的产品定义为学生接受到的一定时间的教育服务,则学期或学年作为教育成本的核算周期比较合适。如将教育产品定义为各级毕业生,则各级毕业生的培养周期作为教育成本的核算周期比较合适。笔者倾向于将教育产品定义为学生接受的教育服务的时间量,主张教育成本的核算周期为学年。因为学校的教学是按学年组织的,政府对教育的拨款是学年(年度)拨付的,学费是按学年收取的。将几年学年的教育成本相加,很容易得到各级毕业生培养周期的教育成本。不过将教育成本核算的期间确定为一个学年,就与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各级学校会计制度规定的以公历年度作为会计年度的要求不一致。可以有两种思路解决这一问题,一是学校会计年度与教育成本核算周期不要求一致,即学校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教育成本核算期间为学年,教育成本报告与其他财务报告分别编制。从现实的可能性看,这一思路更可行。二是修改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各级学校会计制度,允许学校将会计年度按学年确定。这样,学校的会计年度与教育成本核算期间就能保持一致,成本报告与其他报告就能同时编报。但按这一思路,由于政府财政年度为公历年度,

会使学校会计年度与政府财政年度不能保持一致,不利于政府部门对教育经费的年度统计。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要求学校按每月的会计报表,形成1~12月的公历年度会计报告上报,以满足政府部门的需要。

五、人才培养成本核算程序

1.以学生的培养为核算对象,设置各类人才培养成本明细账,对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对家庭和个人支出、固定资产购建及维修中的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福利费、助学金、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固定资产购建及修缮、其他费用进行分类明细核算登记。

2.以各类学生为标的,能够明晰分辨发生各类成本的直接费用,应直接记入“人才培养成本———各类人才成本”科目,不能够直接记入各类人才的共同费用,按各类学生所构成的权数进行归类分配,计算后分配转入“人才培养成本———各类人才成本”科目。

3.不能直接记入各类人才培养成本的辅助性成本费用,由“人才培养成本———辅助人才成本”等科目归集。其末,按各类人才的学生人数及受益程度,计算后分配转入“人才培养成本———各类人才成本”科目。

4.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和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由“管理费用”科目归集。期末,按各类人才成本的一定标准,计算后转入“人才培养成本———各类人才成本”科目。

5. “人才培养成本———各类人才成本”科目发生额合计,为各类人才培养总成本。各类人才总成本除以学生人数为各类人才单位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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