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党务、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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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党务、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
为转变机关、部门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步伐,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工作。

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党务、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权力受到监督和制约为着力点,对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机关政务和部门事务以及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多形式的公开,把镇机关、部门和领导干部的行为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防止滥用权力、为政不廉、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逐步建立健全规范服务、内外监督的工作运行机制,促进镇党委、政府和部门工作规范、廉洁、务实、高效。

二、党务、政务公开的目的原则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以优化经济环境、治理源头腐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为目标,以公开镇党委、政府决策情况、公开各部门重大事项的办理及落实情况、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问题为主要内容,增强镇党委、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达到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勤政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

公开工作坚持“依法公开、全面客观”的原则,做到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真正地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接受群众监督。

三、公开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机关公开的主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领导机关的党务、政务公开;二有关涉农部门的政务公开;三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政务公开。

(一)镇党委、政府应公开的内容
1、重大决策公开。

包括重大工作安排部署及进展情况,重大改革举措和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重大工程和公益事业项目的建设情况,重要会议决定落实情况,重大项目的审批程序。

尤其是长短期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决策等,都要事先公开预案,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2、“财权”公开。

包括年度发展计划,财政
预决算情况,政府资金使用情况,各类专项资金和物资的分配情况,重大投资项目情况,社会保障资金、救济救灾款物的管理、发放情况。

3、“人(事)权”公开。

包括机构编制情况、公务员职数、选用干部、干部考试考核、干部职务提升或降级、评先表彰、奖励晋级等。

(二)涉农部门应公开的内容
1、公开办事范围、办事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等)、办事职责(包括办事机构、办事人员的职责,具有管理职能的部门的收费罚款权、资金管理权、项目审批权、证照办理权、资格审查权)、办事条件(应该办理或不该办理的条件)。

2、公开办事程序(包括办事过程、顺序、时间要求)和承诺服务事项。

3、公开办事结果、办事纪律(包括办事要求、纪律规定、违章违纪处置办法等)和投诉处理途径。

4、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重点工作事项的解决和落实情况。

5、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在各部门内部公开本单位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领导班子重大问题的决策情况,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机
关经费开支情况,评先表彰和职级晋升情况,以及其它必须公开的事项。

(三)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应公开的内容
有执收执罚资格的事业单位,要公开收费、罚款的项目名称、政策法规依据、收罚范围、对象、标准、交费时间及方式等。

四、公开工作的主要形式
要利用多种方式、多条渠道公开政务。

公开的形式,一要结合部门实际,二要方便群众或服务对象办事,三要规范有序。

(一)通过有关会议公开。

在人大、政协工作会议上公开政府财政预决算、政府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提案、议案的办理情况等。

(二)开辟热线电话和“信访绿色通道”进行公开。

限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通过公开栏、公开墙进行公开。

(四)利用“听证会”形式进行公开。

凡涉及重要物资价格调整、公益事业收费标准调整等,须采用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五)利用各种“中心”、办事大厅进行公开。

要充分利用办公场合,公开有关政策法规、办事
程序、办事纪律等内容,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运作,“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成。

五、严格公开标准,提高公开工作质量
(一)抓好硬件建设,做到“一规范、两有、三挂、四上墙”。

即建立规范的公开专栏,有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做到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机构示意图上墙、办事程序上墙、办事依据和收费标准上墙、办事结果上墙。

其中,要把办事结果及办事结果的形成过程作为上墙的主要内容,要在公开栏中占主要版面和篇幅。

(二)明确公开时间,确保按时限时公开。

做到长期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限期公开,即办事项及时公开。

凡定期公开的,应于每月9日(或每季度、每年第一个月的9日)以前公开上个月(季度、年度)的办事情况,不能定期公开的事项应在该事项办结后10日内公开。

(三)建立公开预审制度。

每次正式公开前,都要实行预审,即公开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开办”)将初步的公开方案,在一定范围内征求领导小组成员意见,在此基础上送交领导审阅,签署意见,实行层层把关,然后向社会公开,以便准确把握公开重点、范围和公开的时间。

(四)及时掌握情况,抓好督办落实。

公开
后由“公开办”负责收集整理社会反映,提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对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公开办”负责筛选、整理,送有关领导审阅。

将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凡因有关部门及领导干部不负责任,造成在规定时间不能落实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六、建立考评机制,加强监督检查
要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体系,细化责任内容,量化责任目标,完善责任环节,严格责任追究。

同时,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与经济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同步考核。

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公开工作收到实效。

七、加强对公开工作的领导
机关的公开工作由镇镇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检查监督,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成立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政府主任任副组长,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

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公开内容、形式,确定工作重点。

要认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
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2008年3月
主题词:党务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xx镇党政办公室二○○八年三月印发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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