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中的民事法律责任和对策研究科研成果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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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中的民事法律责任和对策研究
主要完成单位:上海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中心
华东师范大学
主要完成人员:邵伟中、吴君尚、艾文伟、成涛、冯剑峰、桂卫国、尹炜
1、研究背景和项目来源
随着我国轨道交通不断发展,运营线路、运营里程不断增加,各种事故的发生概率也在相应的增加。以上海轨道交通历年客伤数为例,2003年127件,2004年166件,2005年293件,2006年276件,2007年265件,2008年429件,2009年714件,2010年迅速增至2038件。在日渐增多的涉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损害赔偿的纠纷案件中尤以历时近六年、历经三起三落的吴华林诉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案最为典型。在一定程度上,该案的审理过程不仅生动地反映了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损害赔偿司法实践不断深化的历史进程,而且也充分反映了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损害赔偿法律制度逐步完善的历史进程。
城市轨道交通立法是轨道交通健康快速发展的法律保障,但在法律和行政法规层面,我国对轻轨、地铁以及磁悬浮等新型的交通运输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等行为缺乏统一和专业的法律规范,仅有建设部2005年8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该办法主要对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管理、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三个方面的问题作了粗略规定。由于我国没有专门针对轨道交通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对于轨道交通民事法律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
《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然而这些法律对于城市轨道交通民事法律责任的定性、归责原则以及处理办法等方面却又存在相互不一致的地方。适用不同法律的结果往往会造成性质基本相同的两个案件出现反差极大的两种结果,这不仅会影响法律的公正性同时也会激化当事人双方的矛盾。因此,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中的民事法律责任和对策进行专题研究是妥善解决轨道交通民事法律问题以及化解社会矛盾的迫切需要,同时,也是推动城市轨道交通的专门立法,进一步完善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民事法律责任制度的迫切需要。
随着上海城市轨道交通的快速发展和网络化的形成,乘客与运营企业在客运服务中发生的纠纷日益增多,特别是“客伤”事故,一方面是乘客受到了损害,另一方面是运营企业为此牵涉了诸多精力和财力,还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依法(规)、妥善处理服务纠纷,是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国处理轨道交通服务类、人身损害赔偿类纠纷虽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可以参照,但往往只是从“人性”出发,而非理性,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运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由于服务纠纷发生的随机性,客运服务人员在纠纷的第一时间必须临机处置,而如果处理失当,将会增加后续处理的难度和造成社会影响。
基于以上认识和目的,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和华东师范大学共同发起本课题——《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中的民事法律责任和对策研究》的研究。由申通地铁公司立项并提供经费支持,华东师大、上海社科院以及申通地铁公司三方共同组成研究团队,前后共为时近两年完成本研究。
2、主要研究内容
鉴于上述情况,我国各城市尤其是相对发达的轨道交通发展较快的城市不得不通过制定地方性立法来规范和管理本市的城市轨道交通,以解决全国性轨道交通立法滞后的问题。经初步统计,目前专门针对地铁或轨道交通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规章的城市有:上海、广州、大连、北京、重庆、深圳、南京、天津、杭州、沈阳、武汉等。然而各地方轨道交通立法在调整范围、行政管理模式、土地利用和投融资模式以及对于轨道交通客伤的定性、归责原则以及处理办法等问题上均规定不一致,同时也存在其他一系列需要认真研究加以修改完善的问题。其中包括事故责任由谁认定以及如何认定、赔偿金额的如何确定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强制保险制度等问题。
“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侧重成果可应用性”——本次课题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民事法律责任中的归责原则、损害赔偿限额制度、责任保险制度、事故调查制度等问题进行了重点研究,并形成了依法处理服务类纠纷的工作规范,作为客运管理和服务人员日常处置的依据和员工培训的辅助教材,为运营企业实际处理运营服务中的民事法律责任纠纷和适时提出立法建议提供了理论基础。
由于本课题涉及大量的国内外法律条款,以及要对大量的案例进行分析和筛选,所以基础工作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再加上研究期间正逢上海世博会的举办,造成本课题的最终完成比原定计划有所推迟。
3、主要研究成果、指标符合性,成果获奖与专利
本次课题《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中的民事法律责任和对策研究》通过对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中的民事法律责任进行系统的研究,在依据我国相关立法和司法现状,并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不仅草拟了《上海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客运伤亡事件处理规定》,整理形成了《上海轨道交通典型案例汇编》,而且也提出了关于《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若干修改建议,同时也期望这些修改建议有利于在国家未来在法律和行政法规层面对轨道交通进行专门立法时能受到关注和重视。主要研究成果包括:
1)主报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中的民事法律责任和对策研究
2)《上海轨道交通典型案例汇编》
3)《上海轨道交通客运伤亡事件处理规定》
4)关于《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若干修改建议
出于课题研究成果的保密需要,本课题的一切研究成果暂未在任何公开的刊物和会议上进行公开发表和交流。随着结题事宜后,由集团决定如何公开本研究成果。
4、应用前景与效益预测
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中的民事法律责任和对策进行专题研究是妥善解决轨道交通民事法律问题以及化解社会矛盾的迫切需要,同时,也是推动城市轨道交通的专门立法,进一步完善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民事法律责任制度的迫切需要。
随着上海城市轨道交通的快速发展和网络化的形成,乘客与运营企业在客运服务中发生的纠纷日益增多,特别是“客伤”事故,因此,通过本课题研究一方面是为了保护乘客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是运营企业解决类似问题有法可依,
可节省诸多精力和财力,另外企业主动参与此课题还为社会树立积极、正面的形象。在全国各大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建设和发展的时期,上海地铁率先研究此类课题,也能在全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依法(规)、妥善处理服务纠纷,是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国处理轨道交通服务类、人身损害赔偿类纠纷虽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可以参照,但往往只是从“人性”出发,而非理性,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运营企业通过课题成果以寻求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最后,由于服务纠纷发生的随机性,客运服务人员在纠纷的第一时间必须临机处置,如果处理失当,将会增加后续处理的难度和造成社会影响。通过课题研究形成处理规范,并通过后期的学习和培训,为服务人员提供合法合理的服务规范,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成果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