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线管廊布置设计规范方案

管线管廊布置设计规范方案
管线管廊布置设计规范方案

石油化工工艺装置布置设计规范SH3011-2011

4 管廊的布置

4.1 管廊的形式和位置

4.1.1 管廊的形式宜根据设备平面布置的要求,按下列原则确定;

a)设备较少的装置可采用一端式或直通式管廊;

b)设备较多的装置可根据需要采用“L”型、“T”型或“Π”型等形式的管廊;

c)联合装置可采用主管廊和支管廊组合的结构形式。

4.1.2 装置内管廊按结构形式可分为独立式和纵梁式;按材料可分为混凝土管廊、钢管管廊和组合管廊。

4.1.3 管廊在装置中应处于能联系主要设备的位置。

4.1.4 管廊应布置在装置的适中位置,宜平行于装置的长边。

4.1.5 管廊的布置应缩短管廊的长度,且有效利用管廊空间。

4.1.6 管廊的布置应满足道路和消防的需要,以及地下管道、电缆沟、建筑物、构筑物等的间距要求,并应避开设备的检修场地。

4.2 管廊的布置要求

4.2.1 管廊上方可布置空气冷却器(以下简称“空冷器”),下方可布置泵(或泵房)、换热器或其他小型设备,但应符合本规范第

5.3.6条、第5.5.3条、第5.9.7条和第5.9.8条的规定。

4.2.2 管廊下作为消防通道时,管廊至地面的最小净高不应小于4.5m。

4.2.3管廊可以布置成单层或多层,最下一层的净空应按管廊下设备高度、设备连接管道的高度和操作、检修通道要求的高度确定。

4.2.4 当管廊有桁架时,管廊的净高应按桁架底高计算。

4.2.5 管廊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管道的数量、管径及其间距:

b) 架空敷设的仪表电缆和电气电缆的槽架所需的宽度;

c) 预留管道所需的宽度;

d) 管廊上布置空冷器时,空冷器构架支柱的尺寸;

e) 管廊下布置泵时,泵底盘尺寸及泵所需要操作和检验通道的宽度。

4.2.6管廊的柱距应满足大多数管道的跨距要求,宜为6m~9m。

4.2.7 多层管廊的层间距应根据管径大小和管廊结构确定,上下层间距宜为1.2m~2.4m;对于大型装置上下层间距可为2.5m~3m。当管廊改变方向或两管廊成直角相交时,管廊应错层布置,错层的高差宜为0.6m~1.2m;对于大型装置可为1.25m~1.5m。

4.2.8 混凝土管廊的梁顶应设通长预埋件,预埋件的型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SH/T35的要求。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50187-2012

8 管线综合布置

8.1 一般规定

8.1.1 管线综合布置应与工业企业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和绿化布置相结合,统一规划。管线之间、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铁路等之间在平面及竖向上,应相互协调、紧凑合理、节约集约用地有利厂容用地、有利厂容。

8.1.2 管线敷设方式,应根据管线内介质的性质、工艺和材质要求、生产安全、交通运输、施工检修和厂区条件等因素,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综合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可燃性、爆炸危险性、毒性及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应采用地上敷设;

2 在散发比空气重的可燃、有毒性气体的场所,不应采用管沟敷设;必须采用管沟敷设时,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在管沟内积聚的措施。

8.1.3 管线综合布置,应在满足生产、安全、检修的条件下节约集约用地。当条件允许、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应采用共架、共沟布置。

8.1.4 管线综合布置时,宜将管线布置在规划的管线通道内,管线通道应与道路、

建筑红线平行布置。

8.1.5 管线综合布置,应减少管线与铁路、道路交叉。当管线与铁路、道路交叉时,应力求正交,在困难条件下,其交叉角不宜小于 45。

8.1.6 山区建厂,管线敷设应充分利用地形。应避免山洪、泥石流及其他不良地质的危害。

8.1.7 具有可燃性、爆炸危险性及有毒性介质的管道,不应穿越与其无关的建

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辅助生产及仓储设施、贮罐区等。

8.1.8 分期建设的工业企业,管线布置应全面规划、近期集中、远近结合。近期管线穿越远期用地时,不得影响远期用地的使用。

8.1.9 管线综合布置时,干管应布置在用户较多或支管较多的一侧,也可将管线分类布置在管线通道内。管线综合布置宜按下列顺序,自建筑红线向道路方向布置:

1 电信电缆;

2 电力电缆;

3 热力管道;

4 各种工艺管道及压缩空气、氧气、氮气、乙炔气、煤气等管道、管廊或管架;

5 生产及生活给水管道;

6 工业废水(生产废水及生产 6 工业废水(生产废水及生产

7 生活污水管道;

8 消防水管道;

9 雨水排水管道;

10 照明及电信杆柱。

8.1.10 改建、扩建工程中的管线综合布置,不应妨碍现有管线的正常使用。当

管线间距不能满足本规范表 8.2.10~表 8.2.12 的规定时,可在采取有效措施适当缩小,但应保证生产安全,并应满足施工及检修要求。

8.1.11 矿区管线的布置,应在开采塌落(错动)界限以外,并留有必要的安全

距离;直接进入采矿场的管线,并应避开正面爆破方向。

8.2 地下管线

8.2.1 类别相同和埋深相近的地下管线、管沟,应集中平行布置,但不应平行重叠敷设。

8.2.2 地下管线和管沟不应布置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压力影响范围内,并应避免管线、管沟在施工和检修开挖时影响对建筑物、构筑物基础。

8.2.3 地下管线和管沟不应平行敷设在铁路下面,并不宜平行敷设在道路下面,在确有困难必须铺设时,可将检修少或检修时对路面损坏小的管线敷设在路面下,并应符合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

8.2.4 地下管线综合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压力管应让自流管;

2 管径小的应让管径大的;

3 易弯曲的应让不宜弯曲的;

4 临时性的应让永久性的;

5 工程量小的应让工程量大的;

6 新建的应让现有的;

7 施工、检修方便的或次数少的应让施工检修不方便的或次数多的。

8.2.5 地下管线交叉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给水管道应在排水管道上面;

2 可燃气体管道应在除热力管道外的其他管道上面;

3 电力电缆应在热力管道下面、其他管道上面;

4 氧气管道应在可燃气体管道下面、其他管道上面;

5 有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及碱性、酸性介质的排水管道,应在其他管道下面;

6 热力管道应在可燃气体管道及给水管道上面。

8.2.6 地下管线(沟)穿越铁路、道路时,管顶或沟盖板顶覆土厚度,应根据其上面荷载的大小及分布、管材强度及土壤冻结深度等条件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顶或沟盖板顶至铁路轨底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 1.2m;

2 管顶至道路路面结构层底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 0.5m;

3 当不能满足本条第 1、2 款的要求时,应加防护套管或设管沟。在保证路基稳定的条件下,套管或管沟两端应伸出下列界线以外至少 1.0m:

1) 铁路路肩或路堤坡脚线;

2) 城市型道路路面、公路型道路路肩或路堤坡脚线;

3) 铁路或道路的路边排水沟沟边。

8.2.7 地下管线不应敷设在有腐蚀性物料的包装或灌装、堆存及装卸场地的下面,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地下管线距有腐蚀性物料的包装或灌装、堆存及装卸场地的边界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2m;

2 应避免布置在有腐蚀性物料的包装或灌装、堆存及装卸场地地下水的下游,当不可避免时,其距离不应小于 4m。

8.2.8 管线共沟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力管道不应与电力、电信电缆和物料压力管道共沟;

2 排水管道应布置在沟底。当沟内有腐蚀性介质管道时,排水管道应位于腐蚀性介质管道上面;

3 腐蚀性介质管道的标高,应低于沟内其他管线;

4 可燃液体、可燃气体、毒性气体和液体,以及腐蚀性介质管道,不应共沟敷设,并严禁与消防水管共沟敷设;

5 凡有可能产生相互有害影响的管线,不应共沟敷设。

8.2.9 地下管沟沟外壁距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基础的水平距离,应满足施工要求,

距树木的距离,应避免树木的根系损坏沟壁。其最小间距,大乔木不宜小于 5m,

小乔木不宜小于 3m,灌木不宜小于 2m。

8.2.10 地下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宜符合表 8.2.10 的规定,并应满足管线和相邻设施的安全生产、施工和检修的要求。其中位于湿陷性黄土地区、膨胀土地区的管线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关工程设计的规定。

8.2.11 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宜符合表 8.2.11 的规定;其中地下燃气管线、电力电缆、乙炔和氧气管与其它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应符合表

8.2.11 的规定。

8.2.12 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垂直间距,宜符合表 8.2.12 的规定;其中地下燃气管线、电力电缆、乙炔和氧气管与其它管线之间的最小垂直间距,应符合表

8.2.12 的规定。

8.2.13 埋地的输油、输气管线与埋地的通信电缆及其他用途的埋地管道平行铺

设的最小距离,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00007-99 的有关规定。

8.3 地上管线

8.3.1 地上管线的敷设,可采用管架、低架、管墩及建筑物、构筑物支撑方式。

敷设方式应根据生产安全、介质性质、生产操作、维修管理、交通运输和厂容等

因素,经比较后确定。

8.3.2 管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架的净空高度及基础位置,不得影响交通运输、消防及检修;

2 不应妨碍建筑物的自然采光与通风;

3 应有利厂容。

8.3.3 有甲、乙、丙类火灾危险性、腐蚀性及毒性介质的管道,除使用该管线的

建筑物、构筑物外,均不得采用建筑物、构筑物支撑式敷设。

8.3.4 架空电力线路的敷设,不应跨越用可燃材料建造的屋顶及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类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液化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贮罐区。其布置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061 和《110~500KV 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5092 的有关规定。

8.3.5 通信架空线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GBJ 42 的有关规定。

8.3.6 引入厂区的 35KV 及以上的架空高压输电线路,应减少在厂区内的长度,

并应沿厂区边缘布置。

8.3.7 地上管线与铁路平行敷设时,其突出部分与铁路的水平净距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GB 146 2 的有关规定。

8.3.8 地上管线与道路平行敷设时,不应敷设在公路型道路路肩范围内;照明电杆、消火栓、跨越道路的地上管线的支架,可敷设在公路型道路路肩上,但应满

足交通运输和安全的需要。

8.3.9 管架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应符合表 8.3.9 的规定。

表 8.3.9 管架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

注:1 表中间距除注明者外,管架从最外边线算起;道路为城市型时,自路面边缘算起,为公路型时,自路肩边缘算起;

2 本表不适用于低架、管墩及建筑物支撑方式;

3 液化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介质的管线、管架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设计标准的规定。

8.3.10 架空管线、管架跨越厂内铁路、厂区道路的最小净空高度,应符合表

8.3.10 的规定。

表 8.3.10 架空管线、管架跨越厂内铁路、厂区道路的最小净空高度(m)

注 1 表中净空高度除注明者外管线从防护设施的外缘算起管架自最低部分算起;

2 表中铁路一栏的最小净空高度,不适用于由电力牵引机车的线路及有特殊运输要求的线路及有特殊运输要求的线路;

3 有大件运输要求或在检修时有大型起吊设备,以及有大型消防车通过的道路,应根据需要确定其净空高度。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 50489-2009

7 管线综合布置

7.1 一般规定

7.1.1 管线综合布置应与工厂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和绿化布置相结合,并应统一规划。管线之间、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之间在平面及竖向上应相互协调、紧凑合理、有力广容。

7.1.2 管线敷设方式,可根据管道内介质的性质、地形、生产安全、交通运输、施工、检修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可燃性、爆炸危险性、毒性及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应采用地上敷设。

2 有条件的管线宜采用共架或共沟敷设。

3 在散发比空气重的可燃、有毒性气体的场所,不宜采用管沟敷设,否则应采取防止气体积聚和沿沟扩散的措施。

7.1.3 管线综合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满足生产、安全、施工和检修的要求。

2 管线应敷设在规划的管线带内,管线带应平行于相邻的道路布置。

3 宜减少管线与道路交叉。必须交叉时,交叉角不宜小于45°。

4 地下干管应布置在其用户较多的道路一侧,也可将干管分类布置在道路两侧。

5 装置内部管廊及地下管线的布置,应与主管廊及地下干管在平面及竖向上合理连接,并应有效利用装置内管廊下方的空间,布置有关设施。

7.1.4 具有可燃性、爆炸危险性及毒性介质的管道,不应穿越与其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辅助生产及仓储设施等。

7.1.5 分期建设的工厂,管线带布置应全面规划、近期管线集中、远近期结合、近期管线穿越远期用地时,不得妨碍远期用地的使用。

新建厂区的管线带内,应预留中远期管线的用地,余量宜为10%~20%。

7.1.6 山区建厂时,管线敷设应充分利用地形。应避免山洪、泥石流及其他不良地质的危害。

7.1.7 管线宜按下列顺序,自建筑红线向道路综合布置:

1 电信电缆。

2 电力电缆。

3 热力管道。

4 各种工艺管道及压缩空气、氧气、氮气、乙炔气、煤气等管道、管廊或管架。

5 生产及生活给水管道。

6 消防水管道。

7 工业废水(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管道。

8 生活污水管道。

9 雨水排水管道。

10 照明电缆及杆柱。

7.1.8 改建、扩建工程中的管线综合布置,不应妨碍现有管线的正常使用。当管线间距不能满足本规范表7.2.7和表7.2.8的规定时,在采取有效措施后可适当缩小,但必须保证生产安全,并应满足施工及检修要求。

7.2 地下管线

7.2.1 地下管线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按管线的埋深,自建筑红线向道路由浅至深布置。

2 管线和管沟不应布置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压力影响范围内。

3 道路路面下面可将可将检修少或检修时对路面损坏小的管线敷设在路面下,给水管道可敷设在人行道下面。

5 直埋式地下管线不得平行重叠敷设。

7.2.2 地下管线综合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压力管让自流管。

2 管径小的让管径大的。

3 易弯曲的让不易弯曲的。

4 临时性的让永久性的。

5 工程量小的让工程量大的。

6 新建的让现有的。

7 检修方便的或次数少的让检修不方便的或次数多的。

7.2.3 地下管线交叉布置时,其竖向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 给水管道应在排水管道上面。

2 可燃气体管道应在除热力管道外的其他管道上面。

3 电力电缆应在热力管道下面、其他管道上面。

4 氧气管道应在可燃气体管道下面、其他管道上面。

5 有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及碱性、酸性介质的排水管道,应在其他管道下面。

6 热力管道应在可燃气体管道及给水管道上面。

7.2.4 地下管线(沟)穿越道路时,管顶或沟盖板顶覆土厚度应更具其上面荷载的大小及分布、管材强度及土壤冻结深度等条件确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管顶至道路路面结构层底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0.5m,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加护套管或设管沟。在保证路基稳定的条件下,管套或管沟两端应伸出下列界线以外至少1.0m:

1 城市型道路路面、公路型道路路肩或路堤坡脚线;

2 道路的路边排水沟沟边。

7.2.5 地下管线不应敷设在有腐蚀性物料的包装或灌装、堆存及装卸场地的下面,且距有腐蚀性物料的包装或灌装、堆存及装卸场地的边界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地下管线应避免布置在有腐蚀性物料的包装或灌装、堆存及装卸场地的的地下水下游方向,当无法避免时,其距离不应小于4m。

7.2.6 管线共沟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热力管道不应与电力、通信电缆和压力管道共沟。

2 排水管道应布置在沟底。当沟内有腐蚀性介质管道时,排水管道应位于其上面。

3 腐蚀性介质管道的标高,应低于沟内其他管线。

4 凡有可能产生相互有害影响的管线,不应共沟敷设。

5 共沟敷设的地下管沟外壁与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基础的水平距离,应满足施工要求;与乔木的最小水平距离宜为3m,与灌木的最小水平距离宜为2m。

7.2.7 地下管线之间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表7.2.7的规定。

注:1表中间距均自管壁、沟壁或防护设施的外缘或最外一根电缆算起。

2当热力沟(管)与电力电缆间距不能满足本表规定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3局部地段电力电缆穿管保护或加隔板后与给水管道、排水管道、压缩空气管道的间距可减少到0.5m,与穿管通信电缆的间距可减少到0.1m。

4表中数据系按给水管在污水管上方制定的。生活饮用水给水管与污水管之间的间距应按本表数据增加50%;生产废水管与雨水沟(渠)和给水管之间的间距可减少20%,和通信电缆、电力电缆之间的间距可减少20%,但不得小于0.5m。

5当给水管与排水管共同埋设的土壤为砂土类,且给水管的材质为非金属或非合成塑料时,给水管与排水管间距不应小于l.5m。

6仅供采暖用的热力沟与电力电缆、通信电缆及电缆沟之间的间距可减少20‰,但不得小于0.5m。

7 110kV的电力电缆与本表中各类管线的闯距,可按35kV数据增加50%。电力电缆排管(即电力电缆管道)间距

要求与电缆沟同。

8氧气管与同一使用目的的乙炔管道同一水平敷设时,其间距可减至0.25m,但管道上部0.3m高度范围内,应用砂类土、松散土填实后再回填。

9煤气管与生产废水管及雨水管的间距系指非满流管;满流管时可减少l0%,与盖板式排水沟(渠)的间距宜增加l0%。

10天然气管与本表各类管线的间距与煤气管间距相同。

11管径指公称直径。

12表中间距未作规定的,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3其他燃气管道按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执行。

7.2.8 地下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不宜小于表7.2.8的规定。

注:1表中间距除注明者外,管线均自管壁、沟壁或防护设施的外缘或最外一根电缆算起。道路为城市型时,自路面边缘算起;为公路型时,自路肩边缘算起。

2当排水管道为压力管时,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外缘的间距,应按表列数据增加1倍。

3给水管道至铁路路堤坡脚的间距,不宜小于路堤高度,并不得小于5.0m;至铁路路堑坡顶的间距,不宜小于路堑高度,并不得小于10m;排水管道至铁路路堤坡脚或路堑坡顶的间距,不宜小于路堤或路堑高度,并不得小于5.0m。

4乙炔管道,距有地下室及生产火灾危险性为甲类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外缘和通行沟道的外缘的间距为3.0m;距无地下室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外缘的间距为2.0m。

5氧气管道,距有她下室的建筑物的基础外缘和通行沟遭的外缘的水平间距为:氧气压力小于等于l.6MPa时,采用3.Om;氧气压力大于1.6MPa时,采用5.Om;距无地下室的建筑物基础外缘净距为;氧气压力小于等于l.6MPa 时,采用l.5m;氧气压力大于1.6MPa时,采用2.5m。

6 液化气管[1级p>4.0MPa(表压)(25米)、Ⅱ级1.6≤p≤4.0MPa(15米)、Ⅲ级p(1.6MPa](10米)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外缘的间距分别为25m,15m.10m;与国家铁路干线间距25m,支线10m;与厂外高速公路、I、Ⅱ级公路的间距为10m。

7通信电缆管道距建筑物、构筑物基础外缘的间距应为1.2m;电力电缆排管(即电力电缆管道)间距要求与电缆沟同。

8表中埋地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外缘的间距,均是指埋地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在同一标高或其

以上时,当埋地管道深度大于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深度时,应按土壤性质计算确定,但不得小于表列数值。

9高压电力杆柱或铁塔(基础外边缘)距本表中各类管线间距,应按表列照明及通信杆柱闻距增加 50%。

10当为双柱式管架分别设基础时,在满足本表要求时,可在管架基础之间敷设管线。

11管径指公称直径。

12其他燃气管道按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执行。

13在七度以上地震区、多年冻土区、严寒地区、湿陷性黄土地区及膨胀土地区,理地管道、排水沟、雨水明沟和水池与建筑物之间的防护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7.3 地上管线

7.3.1 地上管线的敷设,可采用管架、低架、管墩、建筑物支撑式及地面式。敷设方式应根据生产安全、介质性质、生产操作、维修管理、交通运输和厂容等因素综合确定。

7.3.2 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腐蚀性及毒性介质的管道,除使用该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外,均不得采用建筑物支撑式敷设。

7.3.3管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架的净空高度及基础位置,不得影响交通运输、消防及检修。

2不应妨碍建筑物的自然采光与通风。

3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管道,不得穿越或跨越与其无关的化工生产单元或设施。

7.3.4管架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宜符合表7.3.4的规定。

注:1表中间距除注明者外,管架从最外边线算起;道路为城市型时,自路面边缘算起;为公路型时,自路肩边缘算起。

2本表不适用于低架式、管墩、建筑物支撑式。

3可燃液体、可燃气体与液化石油气、液化烃介质管道的管架与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7.3.8架空管线、管架跨越铁路、道路的最小净空高度,应符合表7.3.8的规定。

注:1表中净空高度除注明者外,管线从防护设施的外缘算起;管架自最低部分算起。

2表中铁路一栏的最小净空高度,不适用于由电力机车牵引的线路。

3有大件运输要求或在检修时有大型起吊设备以及有大型消防车通过的道路,应根据需要确定其净空高度。您好,欢迎您阅读我的文章,本文档可编辑修改,也可以直接打印。阅读过后,希望您提出保贵的意见或建议。阅读和学习是一种非常好的习惯,坚持下去,让我们共同进步。

第六章管道布置设计资料讲解

第六章管道布置设计 第一节化工车间管道布置设计的任务和要求 一、化工车间管道布置设计的任务 (1)确定车间中各个设备的管口方位和与之相连接的管段的接口位置。 (2)确定管道的安装连接和铺设、支承方式。 (3)确定各管段(包括管道、管件、阀门及控制仪表)在空间的位置。 (4)画出管道布置图,表示出车间中所有管道在平面、立面的空间位置,作为管道安装的依据。 (5)编制管道综合材料表,包括管道、管件、阀门、型钢等的材质、规格和数量。 二、化工车间管道布置设计的要求化工车间管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生产工艺流程的要求,并能满足生产要求; (2)便于操作管理,并能保证安全生产; (3)便于管道的安装和维护; (4 )要求整齐美观,并尽量节约材料和投资。化工车间管道布置除了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仔细考虑下列问 题。 1. 物料因素 (1)输送易燃、易爆、有毒及有腐蚀性的物料管道不得铺设在生活间、楼梯、走廊和门等处,这些管道上还应设置安全阀、防爆膜、阻火器和水封等防火防爆装置,并应将放空管引至指定地点或高过屋面2m以上。 (2)有腐蚀性物料的管道,不得铺设在通道上空和并列管线的上方或内侧。 (3)管道铺设时应有一定的坡度,坡度方向一般是沿物流的方向,坡度一般为1/100 - 5/1000 。粘度小的液体物料管道可取5/1000 左右,含固体的物料管道可取1/100 左右。 (4)真空管线应尽量短,尽量减少弯头和阀门,以降低阻力,达到更高的真空度。2.考虑施工、操作及维修 (1)管道应尽量集中布置在公用管架上,平行走直线,少拐弯,少交叉,不妨碍门窗开启和设备、阀门及管件的安装维修,并列管道的阀门应尽量错开排列。 (2)支管多的管道应布置在并行管线的外侧,引出支管时,气体管道应从上方引出,液体管道应从下方引出,管道应尽量避免出现“气袋”、“口袋”和“盲肠”。 (3)管道应尽量沿墙面铺设,或布置在固定在墙上的管架上,管道与墙面之间的距离以能容纳管件、阀门及

压力管道管廊施工方案

玉带中压专线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江苏天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

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施工方案 三、拟定工期及质量等级 四、质量保证措施 五、安全措施 六、施工安全技术专项方案 七、人员组织 八、机械清单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玉带中压专线工程,由四川省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江苏天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本工程预计安装架空钢管DN300:4000m 。本工程拟定工期114天。为了组织好施工,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消耗,按期完成工程建设,确保施工安全,特编制施工方案。 1、编制依据: 1-1本施工组织设计是根据燃气施工规范,《玉带中压专线工程》工程设计图纸,现场施工条件结合我公司施工经验编制的。 1-2有关规范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GB/T 20801.1~6-2006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2010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84-2011 《钢制管道聚乙烯胶粘带防腐层技术标准》”SY/T0414-98 《工业管道、现场设备焊接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2011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JB4730-2005 《钢熔化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2005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GB8923.1-2011 《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施工规范》GB50726-2011 二、施工方案 工程特点 (1)工期紧张,施工线路较长,主管线共4000余米。 (2)大部分管道分布密集,施工时容易出现交叉施工现象。 (3)与其他单位交叉施工,施工期间,需要及时做好与邻近施工单位联络协调工作,以免影响施工进度。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设计规范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1总则 1.0.1为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统筹安排工程管线在城市的地上和地下空间位置,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城市工程管线与其他各项工程之间的联系,并为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详细规划阶段的工程管线综合规划。 1.0.3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排列顺序和工程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最小垂直净距;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最小覆土深度;确定城市工程管线在架空敷设时管线及杆线的平面位置及周围建(构)筑物、道路、相邻工程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和最小垂直净距。 1.0.4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重视近期建设规划,并应考虑远景发展的需要。 1.0.5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结合城市的发展合理布置,充分利用城市地上、地下空间。 1.0.6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与城市道路交通、城市居住区、城市环境、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工程、电信工程、防洪工程、人防工程等专业规划相协调。 1.0.7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地下敷设 2.1一般规定 2.1.1城市工程管线宜地下敷设。 2.1.2工程管线的平面位置和竖向位置均应采用城市统一的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2.1.3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要符合下列规定: 2.1. 3.1应结合城市道路网规划,在不妨碍工程管线正常运行、检修和合理占用土地的情况下,使线路短捷。 2.1. 3.2应充分利用现状工程管线。当现状工程管线不能满足需要时,经综合经济、技术比较后,可废弃或抽换。 2.1. 3.3平原城市应避开土质松软地区、地震断裂带、沉陷区以及地下水位较高的不利地带;起伏较大的山区城市,应结合城市地形的特点合理布置工程管线位置,并应避开滑坡危险地带和洪峰口。 2.1. 3.4工程管线的布置应与城市现状及规划的地下铁道、地下通道、人防工程等地下隐蔽性工程协调配合。 2.1.4编制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设计时,应减少管线在道路叉口处交叉。当工程管线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宜按下列规定处理: 2.1.4.1压力管线让重力自流管线; 2.1.4.2可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 2.1.4.3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 2.1.4.4小管径管线让大管径管线。 2.2 直埋敷设

管线管廊布置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工艺装置布置设计规范SH3011-2011 4 管廊的布置 管廊的形式和位置 4.1.1 管廊的形式宜根据设备平面布置的要求,按下列原则确定; a)设备较少的装置可采用一端式或直通式管廊; b)设备较多的装置可根据需要采用“L”型、“T”型或“Π”型等形式的管廊; c)联合装置可采用主管廊和支管廊组合的结构形式。 4.1.2 装置内管廊按结构形式可分为独立式和纵梁式;按材料可分为混凝土管廊、钢管管廊和组合管廊。 4.1.3 管廊在装置中应处于能联系主要设备的位置。 4.1.4 管廊应布置在装置的适中位置,宜平行于装置的长边。 4.1.5 管廊的布置应缩短管廊的长度,且有效利用管廊空间。 4.1.6 管廊的布置应满足道路和消防的需要,以及地下管道、电缆沟、建筑物、构筑物等的间距要求,并应避开设备的检修场地。 管廊的布置要求 4.2.1 管廊上方可布置空气冷却器(以下简称“空冷器”),下方可布置泵(或泵房)、换热器或其他小型设备,但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第条、第条和第条的规定。 4.2.2 管廊下作为消防通道时,管廊至地面的最小净高不应小于4.5m。 4.2.3管廊可以布置成单层或多层,最下一层的净空应按管廊下设备高度、设备连接管道的高度和操作、检修通道要求的高度确定。 4.2.4 当管廊有桁架时,管廊的净高应按桁架底高计算。 4.2.5 管廊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管道的数量、管径及其间距: b) 架空敷设的仪表电缆和电气电缆的槽架所需的宽度; c) 预留管道所需的宽度; d) 管廊上布置空冷器时,空冷器构架支柱的尺寸; e) 管廊下布置泵时,泵底盘尺寸及泵所需要操作和检验通道的宽度。 4.2.6管廊的柱距应满足大多数管道的跨距要求,宜为6m~9m。 4.2.7 多层管廊的层间距应根据管径大小和管廊结构确定,上下层间距宜为1.2m~2.4m;对于大型装置上下层间距可为2.5m~3m。当管廊改变方向或两管廊成直角相交时,管廊应错层布置,错层的高差宜为0.6m~1.2m;对于大型装置可为1.25m~1.5m。 4.2.8 混凝土管廊的梁顶应设通长预埋件,预埋件的型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SH/T35的要求。

压缩空气压力管道焊接施工方案 - 副本

重庆国际博览中心(南区)水电及空调安装工程(一标段)压力管道焊接施工方案 建设单位:重庆悦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江苏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审批: 审核: 编制: 江苏启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8月12日

目录 1.工程概况 (2) 2.编制依据及规程规范标准 (2) 3.焊接施工程序 (3) 4.焊接管理 (4) 4.1焊接工艺管理 (4) 4.2焊工管理 (4) 4.3焊材管理 (5) 4.4焊接现场管理 (6) 5.焊接工艺 (7) 5.1焊接方法选择 (7) 5.2焊接设备的选择 (7) 5.3焊前准备 (7) 5.4管道焊接要点 (8) 5.5焊接工艺参数 (9) 6.焊接检验 (9) 7.焊接安全管理及主要措施 (10) 8.焊接质量保证措施 (12) 9.职业健康、环境管理及文明施工 (14) 10.主要机具设备计划 (15)

1.工程概况 重庆国际博览中心工程,建设单位为重庆悦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我司主要负责南区展馆(一标)的机电安装。本工程包括室内给水系统、污废水系统、雨水系统、空调冷却水系统。压缩空气供应系统,特点是各类管道安装安装量大。压缩空气管道分部在南区八个展馆,管道安装在负一层纵向和横向管廊的综合支架上,由纵向分别接展馆内支管(展沟24条)。 2.编制依据及主要规程、规范、标准 本方案依据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与本工程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主要规程、规范、标准如下: (1)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D0001-2009 (2)《低合金钢焊条》 GB/T5118-1995 (3)《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GB985-88 (4)《承压设备无损检测》JB/T4730-2005 (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5-2010 (6)《现场设备、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2011

全厂外管廊管道施工方案

目录 1.编制说明-------------------------------------------------2 2.编制依据-------------------------------------------------2 3.工程概况-------------------------------------------------2 4.施工应具备的条件及施工准备-------------------------------2 5.管道安装质量控制流程-------------------------------------4 6.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的检验-----------------------------5 7.管道预制-------------------------------------------------7 8.管道焊接-------------------------------------------------9 9.管道安装-------------------------------------------------13 10.管道压力试验--------------------------------------------17 11.管道吹扫------------------------------------------------19 12.管道防腐------------------------------------------------20 13.管道隔热------------------------------------------------20 14.质量保证措施--------------------------------------------21 15.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23 16.冬季施工措施--------------------------------------------24

管线综合排布规则

管线综合排布规则 管线综合标准1.1 总则 1.1.1大管优先,小管让大管。 1.1.2有压管让无压管。 1.1.3低压管避让高压管。 1.1.4常温管让高温、低温管。 1.1.5可弯管线让不可弯管线、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 1.1.6附件少的管线避让附件多的管线。 1.1.7电气管线避热避水,在热水管线、蒸气管线上方及水管的垂直下方不宜布置电气线路。 1.1.8安装、维修空间≥500mm。 1.1.9预留管廊内柜机、风机盘管等设备的拆装距离。 1.1.10管廊内吊顶标高以上预留250mm的装修空间。 1.1.11租赁线以外400mm距离内尽可能不要布置管线,用作检修空间。 1.1.12管廊内靠近中庭一侧预留卷帘门位置。 1.1.13各防火分区处,卷帘门上方预留管线通过的空间,如空间不足,选择绕行。 1.2 机电各专业细则1.2.1给排水专业 1.2.1.1管线要尽量少设置弯头。 1.2.1.2给水管线在上,排水管线在下。保温管道在上,不保温管道在下,小口径管路应尽量支撑在大口径管路上方或吊挂在大管路下面。 1.2.1.3冷热水管(垂直)净距15cm,且水平高度一致,偏差不得超过5mm(其中对卫生间淋浴及浴缸龙头严格执行该标准进行检查,其余部位的可以放宽至1cm)。 1.2.1.4除设计提升泵外,带坡度的无压水管绝对不能上翻。 1.2.1.5给水引入管与排水排出管的水平净距离不得小于1m。室内给水与排水管道平行敷设时,两管之间的最小净间距不得小于0.5m;交叉铺设时,垂直净距不得小于0.15m。给水管应铺设在排水管上面,若给水管必须铺设在排水管的下方时,给水管应加套管,其长度不得小于排水管径的3倍。 1.2.1.6喷淋管尽量选在下方安装,与吊顶间距保持至少100mm。(无吊顶区域貌似尽量走上方好点,因为通常是上喷) 1.2.1.7各专业水管尽量平行敷设,最多出现两层上下敷设。 1.2.1.8污排、雨排、废水排水等自然(即重力)排水管线不应上翻,其他管线避让重力管线。 1.2.1.9给水PP-R管道与其它金属管道平行敷设时,应有一定保护距离,净距离不宜小于100mm,且PP-R管宜在金属管道的内侧。 1.2.1.10水管与桥架层叠铺设时,要放在桥架下方。 1.2.1.11管线不应该挡门、窗,应避免通过电机盘、配电盘、仪表盘上方。1.2.1.12管线外壁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宜小于100mm,管线阀门不宜并列安装,应错开位置,若需并列安装,净距不宜小于200mm。 1.2.1.13水管与墙(或柱)的间距,见下表:

热力站管道施工方案

6、工艺管道施工方案 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1000万吨/年煤炭分级提质综合利用项目 热力站项目 管道安装施工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有限公司 新疆广汇项目部

一编制说明 本方案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1000万吨/年煤炭分级提质综合利用项目 热力站管道施工方案,本工程包括,⑴自热力站至动力站的高温高压蒸汽管道⑵自动力站至热力站的除氧水管道⑶自动力站至热力站的启动蒸汽管道⑷自动力站至730总变之前的东西分支管廊处的硫酸管道⑸自动力站至东西向分支管廊上与新佑公司设计分界点的液氨管道。 热力站钢结构及管道由浙江城建煤气热电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业主为新疆广汇能源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是河南中大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编制依据 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1000万吨/年煤炭分级提质综合利用项目热力站管廊管施工图纸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2010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2011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规范》----------------- GB50236-2011 《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20225-95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四部分:制作与安装》-------GB/T20801.4-2006 《管道支吊架手册》----------------------------------------Y83-J01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支吊架设计手册》-----------------------西北电力设计院 其它业主有关规定 三工程概况 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1000万吨/年煤炭分级提质综合利用项目为扩建工程。我单位承建本方案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1000万吨/年煤炭分级提质综合利用项目热力站管道安装, 主要工艺介质有高温高压蒸汽、除氧水、启动蒸汽、硫酸、液氨。管道主要的材质有20#、12Cr1MoVG管等,各种规格、材质管道米数总长约为6500米。 由于本单位施工面较广,切高空作业较多,施工难度大;本地区春秋两季风沙大,夏季又十分炎热,部分管廊管道在一期已经投产的厂区内,需要与各个车间配合,每天动工前需开动火票作业,且路过污水处理车间,属于有毒有害区域,工程工期要求十分紧张,需要大量投入人力和机具。综合上述原因,施工成本将大幅度提高。 四施工准备 1.施工技术准备 施工前,技术人员对图纸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业主和设计沟通,尽量施工前发现并处理问题。

某某大桥燃气管道过桥管廊施工方案

云霄旧324国道下板大桥燃气管道 过桥管道工程 施 工 方 案 二O一五年六月二日

一、工程概况 本管道位于云霄旧324国道下板大桥,用于布置燃气管道,主要包括管道的制作安装,该过桥管道工程由操作通道、管道架组成,所用材料为砼盖板、钢筋、防水橡胶垫和钢制套管。管廊全长187米,操作面宽55CM,管道架宽65CM,通道底面距桥下水面12-15米,河段水面深度约15米。 二、主要施工机械和工器具 三、施工流程

3.1施工思路: 根据该工程现场施工地理的特点,单件重量较轻,散件较多,结构形式相似。单件吊装对整个工程进度影响较大。为提高工效、保证进度,我们确定以下安装总体思路: (1)、地面散件拼装,整体吊装。 (2)、多点作业,流水施工。 (3)、主结构先行,次结构随后。 (4)、地上部分采用2台吊车,双面同时起吊,同时铺设满堂脚手架辅助施工;水上部分采用驳船双面起吊,同时铺设满堂脚手架辅助施工。 3.2施工过程: 施工准备→材料验收→构件预制(材料矫正→放样→号料→切割→加工→组装→焊接→除锈→防腐→构件质检)→构件安装(预埋件验收→构件运输→吊装→找正找平→固定焊接)→竣工验收 四、施工准备 4.1施工技术准备: 积极组织技术人员认真审阅图纸,做好图纸设计交底和技术交底的准备工作,备齐工程所需的资料和标准图集,编制施工图预算和分部工程材料计划以及劳动力需求计划和工机具的需要情况。向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交底,把工程的设计内容、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要求等,详细地向施工人员讲解清楚,落实施工计划,制定技术责任制的必要措施。 4.2物资的准备: 根基施工预算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的安排,组织货源,确定加工、供应地点和供应方式,签订物资供货合同。根据各种物资的需要量计划和合同,拟定运输计划和运输方案。按照施工总平面图的要求,组织

市政综合管线设计原则

管线的布置原则 一般有给水管道、排水管道、燃气管道、供热管道、电力电缆、通信电缆等。其中,给水、燃气、热力管道是有压力的,排水管道是无压力自流的。 (一)需注意的问题 场地中管线的设置在一般情况下采取地下敷设,在具体的设计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各种管线的敷设不应影响建筑物的安全,并且应防止管线受腐蚀、沉陷、振动、荷载等影响而损坏。 (2)管线应根据其不同特性和要求综合布置,对安全、卫生、防干扰等有影响的管线不应共沟或靠近敷设。 (3)地下管线的走向宜沿道路或与主体建筑平行布置,并力求线形顺直、短捷和适当集中,尽量减少转弯,并应使管线之间以及管线与道路之间尽量减少交叉。 (4)与道路平行的管线不宜设于车道下,不可避免时应尽量将埋深较大、翻修较少的管线布置在车道下。 (二)管线布置的一般原则 (1)地下管线布置原则: 1.地下管线的合理安排顺序,应是从建筑物基础外缘向道路中心。由浅人深的安排下列管道、电信电缆、电力电缆、热力管(沟)、压缩空气管、煤气管、氧气管、乙炔管、给水管、雨水管,最后是污水管。 2.地下管线的基本布置次序,从建筑物基础外缘向外,离建筑物由近及远的水平排序宜为:电力管线或电信管线、燃气管、热力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3.地下管线一般宜敷设在车行道以外的地段,特殊困难时才可以采取加固措施。后将检修较少的给水管和排水管布置在车行道下。 4.饮用水管应避免与排水管及其他含酸碱腐蚀、有毒物料管线共沟敷设。避免将直流电力电缆与其他金属管线靠近敷设。 5.尽可能将性质类似、埋深接近的管线并排列在一起,有条件的可共沟敷设。 6.地下管线交叉时,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a)将煤气、易燃可燃液体管道,布置在其他管道上面; b)给水管应在污水管上面; c)电力电缆应在热力管和电讯电缆的下边,并在其他管线的上面。 d)互相干扰、影响的管道不能共沟。 e)地下管线可敷设在绿化带下,但不宜布置在乔木下。 f)地下管线重叠时,应将检修量多的、管径小的放在上面,将有污染的放在下面。 (2)地上和架空管线敷设原则:

管廊上管道布置的原则

31管廊上管道布置的原则是什么? 答: 一、(1)大直径管道应靠近管廊柱子布置; (2)小直径、气体管道、公用工程管道直布置在省廊中间; (3)工艺管道宜布置在与省廊相连接的设备一侧;工艺管道视其两端所连接的设备管口标高可以布置在上层或下层; (4)需设置“Ⅱ”型补偿器的高温管道,应布置在靠近柱子处,且‘Ⅱ”型补偿器宜集中设置; (5)低温介质管道和液化烃管道,不应靠近热管道布置;也不要布置在热管道的正上方; (6)对于双层管廊,气体管道、热管道、公用工程管道、泄压总管、火炬干管、仪表和电气电缆糟架等宜布置在上层;一般工艺管道、腐蚀性介质管道、低温管道等直布置在下层; (7)管廊上管道设计时,应留10%-20%裕量。 二、(1)大口径管道应尽量靠近管廊柱子布置或布置在管廊柱子上方,以使管架的横梁承受较小的弯矩。 (2)比较经济合理的设备平面布置都是在管廊两侧按工艺流程顺序布置设备,因而顺理成章地与管廊左侧设备联系的管道布置在管廊左侧而与右侧设备联系的管道布置在管廊右侧。公用工程管道布置在管廊中间,易于向两侧引出。 (3)对于双层管廊,通常气体管道、热的管道宜布置在上层;液体的、冷的、液化烃、化学药剂及其他有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宜布置在下层。因此,公用工程管道中的蒸汽、压缩空气、氮气、氧气及其他工艺气体管道宜布置在上层;新鲜水、循环水等液体公用工程管道布置在下层或上层。工艺管道视其两端所联系的设备嘴子的标高可以布置在上层或下层以便做到步步高或步步低。 (4)管廊在进出装置处通常有较多的阀门,应设置操作平台,平台宜位于管道上方。对于双层管廊,在装置边界处应尽可能将双层合并成单层以便布置平台。必要时沿管廊走向也应设操作检修通道。有孔板的管道宜布置在管廊上方靠近走台处或靠近管廊的柱、架以便设平台和梯子。 (5)敷设在管廊上的电缆槽架不允许布置在热管道附近或腐蚀性介质管道的下方。一般仪表管缆槽架敷设在管廊柱子的外侧。甲类气体、高温气体、氧气、低闪点介质管道应尽可能远离电缆仪表管缆的槽架。为防止电磁感应。电缆、仪表管缆的槽架不宜相邻布置,必要时两槽架的净距不应小于1m。 (6)需要热补偿的管道不能局限于在管廊范围内考虑其补偿方式,应当从管道的起点至终点对整个管系进行分析以便确定合理的补偿方案。补偿器应高出管廊上其他管道 500-700mm。把高温、口径大的管道布置在管廊外侧。当管廊宽度较大时,这些需要补偿的管道位置需适中,以免弯管伸出的臂长过长。因为弯管的臂通常是支承在管廊的侧梁上的。 (7)个别大直径管道进入管廊改变标高有困难时可以平拐进入管廊的边缘或沿管廊柱外侧布置。管廊上的管道改变管径时应采用偏心大小头以保持管低标高不变。

管线管廊布置设计规范模板

管线管廊布置设计 规范 1

石油化工工艺装置布置设计规范SH3011- 4 管廊的布置 4.1 管廊的形式和位置 4.1.1 管廊的形式宜根据设备平面布置的要求,按下列原则确定; a)设备较少的装置可采用一端式或直通式管廊; b)设备较多的装置可根据需要采用“L”型、“T”型或“Π”型等形式的管廊; c)联合装置可采用主管廊和支管廊组合的结构形式。 4.1.2 装置内管廊按结构形式可分为独立式和纵梁式;按材料可分为混凝土管廊、钢管管廊和组合管廊。 4.1.3 管廊在装置中应处于能联系主要设备的位置。 4.1.4 管廊应布置在装置的适中位置,宜平行于装置的长边。 4.1.5 管廊的布置应缩短管廊的长度,且有效利用管廊空间。 4.1.6 管廊的布置应满足道路和消防的需要,以及地下管道、电缆沟、建筑物、构筑物等的间距要求,并应避开设备的检修场地。 4.2 管廊的布置要求 4.2.1 管廊上方可布置空气冷却器(以下简称“空冷器”),下方可布置泵(或泵房)、换热器或其它小型设备,但应符合本规范第 5.3.6条、第5.5.3条、第5.9.7条和第5.9.8条的规定。 4.2.2 管廊下作为消防通道时,管廊至地面的最小净高不应小于4.5m。 4.2.3管廊能够布置成单层或多层,最下一层的净空应按管廊下设备高度、设备连接管道的高度和操作、检修通道要求的高度确定。

4.2.4 当管廊有桁架时,管廊的净高应按桁架底高计算。 4.2.5 管廊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管道的数量、管径及其间距: b) 架空敷设的仪表电缆和电气电缆的槽架所需的宽度; c) 预留管道所需的宽度; d) 管廊上布置空冷器时,空冷器构架支柱的尺寸; e) 管廊下布置泵时,泵底盘尺寸及泵所需要操作和检验通道的宽度。 4.2.6管廊的柱距应满足大多数管道的跨距要求,宜为6m~9m。 4.2.7 多层管廊的层间距应根据管径大小和管廊结构确定,上下层间距宜为1.2m~2.4m;对于大型装置上下层间距可为2.5m~3m。当管廊改变方向或两管廊成直角相交时,管廊应错层布置,错层的高差宜为0.6m~1.2m;对于大型装置可为1.25m~1.5m。 4.2.8 混凝土管廊的梁顶应设通长预埋件,预埋件的型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SH/T35的要求。

大型室外管廊管道施工方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材料检验 四、管道预制 五、管道安装 六、管道焊接及无损检测 七、管道试压 八、劳动力组织 九、主要机具 十、质量保证体系 十一、管道安装HSE技术措施及安全风险预防措施

一、工程概况 由于整个工程具有工作量较大,施工场地受到限制的因素比较多,施工难度大,安装质量要求高等特点,该工程施工质量的好坏,对整个厂区各装置运行的效果都很重要,也是衡量施工单位技术水平、取得信誉的关键所在。因此,我们在施工中一定要严格执行国家、部有关标准,一丝不苟地把好质量关,加上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才能保质保量,安全、准点地完成管道施工任务。 二、编制依据 《石油化工剧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01-2002《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184-93 《石油化工管道器材标准》SH3401-96~SH3410-96 《建筑排水硬聚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29-98 设计院设计的图纸及设计技术交底 三、材料检验 1、所有管道组成件(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及管道支撑件必须具有制造厂的质量证明书及出厂标志,其质量不得低于国家现行行业标准的规定,无质量证明文件的产品不得使用。 2、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撑件的材质、规格、型号、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进行外观检验,其表面应符合下列

要求,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重皮等缺陷; 锈蚀、凹陷及其它机械损伤的程度不应超过产品相应标准允许的壁厚负偏差; 螺纹、密封面坡口的加工精度及粗糙度应达到设计要求或制造标准;螺栓、螺母的螺纹应完整,无划痕、毛刺等缺陷,螺栓、螺母应配合良好,无松动或卡涩现象; 法兰密封面、金属环垫、缠绕式垫片不得有径向划痕、松散、翘曲等缺陷; 有产品标识。 3、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在施工过程中应妥善保管,不得混淆或损坏,管子管件到现场后,按本项目部关于环己酮工程材料色标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标记移植,其色标或标记应明显清晰。不锈钢材质的管道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在储存期间不得与碳素钢接触。 4、所有管道材料(包括焊材)使用前要报审,报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阀门按附表中规定的比例(至少一个)进行壳体压力试验和密封试验外,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6、阀门的壳体试验压力不得小于公称压力的倍,试验时间不少于5分钟,以壳体、填料无渗漏为合格;密封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倍,停压4分钟,以密封面没有泄漏为合格。试验合格的阀门应及时排尽阀门内部积水、吹干。试完压的阀门,封闭出入口,做出明显标记,

管线布置原则

管线的布置原则相关标签:管线的布置 场地设计可能涉及的工程管线包括了城市公用设施的各个方面。一般有给水管道、排水管道、燃气管道、供热管道、电力电缆、通信电缆等。其中,给水、燃气、热力管道是有压力的,排水管道是无压力自流的。场地中的管线布局,压力管线均与城市干线网有密切关系,管线要与城市管网相衔接;重力自流的管线与地区的排水方向及城市雨污水于管相关。在进行管线综合布置时,应与周围的城市市政条件及场地的竖向规划设计互相配合,多加校验,才能使管线综合方案切合实际。 (一)需注意的问题 场地中管线的设置在一般情况下采取地下敷设,在具体的设计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各种管线的敷设不应影响建筑物的安全,并且应防止管线受腐蚀、沉陷、振动、荷载等影响而损坏。 (2)管线应根据其不同特性和要求综合布置,对安全、卫生、防干扰等有影响的管线不应共沟或靠近敷设。 (3)地下管线的走向宜沿道路或与主体建筑平行布置,并力求线形顺直、短捷和适当集中,尽量减少转弯,并应使管线之间以及管线与道路之间尽量减少交叉。 (4)与道路平行的管线不宜设于车道下,不可避免时应尽量将埋深较大、翻修较少的管线布置在车道下。 (二)管线布置的一般原则

(1)地下管线布置原则: a.地下管线的合理安排顺序,应是从建筑物基础外缘向道路中心。由浅入深的安排下列管道、电信电缆、电力电缆、热力管(沟)、压缩空气管、煤气管、氧气管、乙炔管、给水管、雨水管,最后是污水管。 b.地下管线的基本布置次序,从建筑物基础外缘向外,离建筑物由近及远的水平排序宜为:电力管线或电信管线、燃气管、热力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c.地下管线一般宜敷设在车行道以外的地段,特殊困难时才可以采取加固措施,后将检修较少的给水管和排水管布置在车行道下。 d.饮用水管应避免与排水管及其他含酸碱腐蚀、有毒物料管线共沟敷设。避免将直流电力电缆与其他金属管线靠近敷设。 e.尽可能将性质类似、埋深接近的管线并排列在一起,有条件的可共沟敷设。 f.地下管线交叉时,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a)将煤气、易燃可燃液体管道,布置在其他管道上面; b)给水管应在污水管上面; c)电力电缆应在热力管和电讯电缆的下边,并在其他管线的上面。 g.互相干扰、影响的管道不能共沟。 h.地下管线可敷设在绿化带下,但不宜布置在乔木下。 i.地下管线重叠时,应将检修量多的、管径小的放在上面,将有污染的放在下面。

给水排水管道布置设计规范【最新版】

给水排水管道布置设计规范 建筑给排水管道布局设计标准 一、建筑给排水管道的平面图及竖向布局应依据工厂地貌、厂区建筑平面图、设备(单元)的需水量和排放量、冻土层深层、水文地质状况和管道材质明确。 二、生产制造与生活给水管网布局应考虑供水安全、经济发展有效等要求,可选用枝状给水管网、环状给水管网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消防给水管网布局应合乎现行标准国家行业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相关要求。 三、厂区内生产制造、日常生活建筑给排水主干管,宜挨近需水量及排放量很大的设备(单元)布局。 四、户外建筑给排水管道宜埋地敷设;运输易堆积物质、有危害物质及其腐蚀物质的管道不适合埋地敷设,当不可以防止埋地时,应采用防腐蚀、防渗对策。建筑给排水管道不可与运输易燃性、易燃或有危害的液体或气体的管道同管沟敷设。 五、建筑给排水管道不适合在车行道下纵向敷设,宜各自相对性

集中化布局在道路一边或两边人行横道下和绿化带下;带有易燃液体的生产制造污水干管不可纵向敷设于车行道下和加工工艺管廊下。 六、消防给水管道及雨水管道宜挨近道路布局。 七、户外埋地建筑给排水管道与别的管道、管线、建(构)筑物的最少净距应考虑管道工程施工、安装、维修的要求,并宜合乎表1和表2的要求。 表1给水管道与别的管道、管线、建(构)物的最少净距(m) 八、埋地管道接口法兰、卡箍及紧固件应安装在检查井或管沟内,当直埋在土壤层中时应做防腐蚀解决。 九、日常生活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或运输有危害液体管道交叉敷设时,日常生活给水管道应敷设在上面,且在交接处3m范畴内不可有管道接头。当日常生活给水管道布局在下面时,应采用防污染对策。 十、重力流管道由缓坡变成陡坡处,其管径可依据水力计算减少,但不可超出2级,并不可低于相对物质的最少管径。 十一、管道的埋设深层,应依据管材特性、外界载荷、冰冻状况

压力管道安装工程施工方案

压力管道安装工程施工方案 编制: 校对: 审核:

目录 一.编制依据 (3) 二.工程概况及特点 (3) 三.施工内容 (4) 四.施工日期 (7) 五.施工准备 (8) 六.现场施工 (10) 七.工程施工进度表 (19) 八.施工现场质量检验 (19) 九.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20) 十.工程竣工交接验收 (20)

压力管道安装工程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1.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工程安装合同,甲方为建设单位;乙方为施工单位。2.设计单位所提供的压力管道施工图图样及其施工说明书。 3.《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2010)。 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84-2011)。 5.《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2011)。 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83-2011)。7.《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GB/T20801-2006)。 8.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 9.其他相关标准、规范、法规。 二.工程概况及特点 该压力管道安装工程位于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三山区工业园区厂区内,包含低压蒸汽管道系统和前纺导热油管道系统。 1.低压蒸汽管道系统 低压蒸汽管道系统,是从空压站一期的蒸汽分汽缸送至车间各使用低压蒸汽工艺设备之间的管道。管道的工作压力为0.8 MPa,工作温度为174.53℃;设计压力为0.98 MPa,设计温度为183℃。管道所输送的介质为C类流体,管道级别为GC3级。低压蒸汽管道总长管475米,道规格为φ159×5.6(长度132米)、φ89×4.5(长度196.5米) 、φ57×3.5(长度28米)。 该部分管道采用架空敷设;在进入各车间后管道利用其本身的L形直角弯、Z字形折角弯和空间立体弯等自然弯曲来补偿管道的热伸长;在进入各车间前的

管廊工艺管道焊接施工方案

安阳九久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10万吨/年保险粉项目 工艺管道焊接指导书 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 2014年06月04日

目录 1、概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 2、编制依据及验收规范.......................................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施工准备................................................. 错误!未定义书签。 4、焊接施工工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5、施工技术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6、质量检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7、焊缝返修................................................. 错误!未定义书签。 8、焊接质量保证体系......................................... 错误!未定义书签。 9、安全施工技术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管道焊接材料选用及工艺要求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管道焊接焊接工艺评定一览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工艺工艺卡.............................................. 错误!未定义书签。

市政管线的布置原则

管线的布置原则 场地设计可能涉及的工程管线包括了城市公用设施的各个方面。一般有给水管道、排 水管道、燃气管道、供热管道、电力电缆、通信电缆等。其中,给水、燃气、热力管道是有压力的,排水管道是无压力自流的。场地中的管线布局,压力管线均与城市干线网有密切关系,管线要与城市管网相衔接;重力自流的管线与地区的排水方向及城市雨污水干管相关。在进行管线综合布置时,应与周围的城市市政条件及场地的竖向规划设计互相配合,多加校验,才能使管线综合方案切合实际。 (一)需注意的问题 场地中管线的设置在一般情况下采取地下敷设,在具体的设计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各种管线的敷设不应影响建筑物的安全,并且应防止管线受腐蚀、沉陷、振动、 荷载等影响而损坏。 (2)管线应根据其不同特性和要求综合布置,对安全、卫生、防干扰等有影响的管线 不应共沟或靠近敷设。 (3)地下管线的走向宜沿道路或与主体建筑平行布置,并力求线形顺直、短捷和适当 集中,尽量减少转弯,并应使管线之间以及管线与道路之间尽量减少交叉。 (4)与道路平行的管线不宜设于车道下,不可避免时应尽量将埋深较大、翻修较少的 管线布置在车道下。 (二)管线布置的一般原则 (1)地下管线布置原则: n.地下管线的合理安排顺序,应是从建筑物基础外缘向道路中心。由浅人深的安排 下列管道、电信电缆、电力电缆、热力管(沟)、压缩空气管、煤气管、氧气管、乙炔管、给水管、雨水管,最后是污水管(图8—1)。 6.地下管线的基本布置次序,从建筑物基础外缘向外,离建筑物由近及远的水平排 序宜为:电力管线或电信管线、燃气管、热力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图8—1)。f.地下管线一般宜敷设在车行道以外的地段,特殊困难时才可以采取加固措施。后 将检修较少的给水管和排水管布置在车行道下。 d.饮用水管应避免与排水管及其他含酸碱腐蚀、有毒物料管线共沟敷设。避免将直 流电力电缆与其他金属管线靠近敷设。 P.尽可能将性质类似、埋深接近的管线并排列在一起,有条件的可共沟敷设。 f.地下管线交叉时,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口)将煤气、易燃可燃液体管道,布置在其他管道上面; 6)给水管应在污水管上面; c)电力电缆应在热力管和电讯电缆的下边,并在其他管线的上面。 9.互相干扰、影响的管道不能共沟。 h.地下管线可敷设在绿化带下,但不宜布置在乔木下。 i.地下管线重叠时,应将检修量多的、管径小的放在上面,将有污染的放在下面。 (2)地上和架空管线敷设原则: a.地上和架空管线应不影响交通运输及人行安全。 b.应不影响建筑物的采光和通风。 c.无干扰的管线,尽可能集中在同一支架上。 (3)管线敷设发生矛盾时的处理原则。 临时管线让永久性管线;管径小的让管径大的;可弯曲的让不可弯曲的;新设计的让 原有的;有压力管道让重力自流的管道;施工量小的让施工量大的。 工程管线综合布置原则

管线管廊布置设计规范标准[详]

石油化工工艺装置布置设计规SH3011-2011 4 管廊的布置 4.1 管廊的形式和位置 4.1.1 管廊的形式宜根据设备平面布置的要求,按下列原则确定; a)设备较少的装置可采用一端式或直通式管廊; b)设备较多的装置可根据需要采用“L”型、“T”型或“Π”型等形式的管廊; c)联合装置可采用主管廊和支管廊组合的结构形式。 4.1.2 装置管廊按结构形式可分为独立式和纵梁式;按材料可分为混凝土管廊、钢管管廊和组合管廊。 4.1.3 管廊在装置中应处于能联系主要设备的位置。 4.1.4 管廊应布置在装置的适中位置,宜平行于装置的长边。 4.1.5 管廊的布置应缩短管廊的长度,且有效利用管廊空间。 4.1.6 管廊的布置应满足道路和消防的需要,以及地下管道、电缆沟、建筑物、构筑物等的间距要求,并应避开设备的检修场地。 4.2 管廊的布置要求 4.2.1 管廊上方可布置空气冷却器(以下简称“空冷器”),下方可布置泵(或泵房)、换热器或其他小型设备,但应符合本规第 5.3.6条、第5.5.3条、第5.9.7条和第5.9.8条的规定。 4.2.2 管廊下作为消防通道时,管廊至地面的最小净高不应小于4.5m。 4.2.3管廊可以布置成单层或多层,最下一层的净空应按管廊下设备高度、设备连接管道的高度和操作、检修通道要求的高度确定。 4.2.4 当管廊有桁架时,管廊的净高应按桁架底高计算。 4.2.5 管廊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管道的数量、管径及其间距: b) 架空敷设的仪表电缆和电气电缆的槽架所需的宽度; c) 预留管道所需的宽度; d) 管廊上布置空冷器时,空冷器构架支柱的尺寸; e) 管廊下布置泵时,泵底盘尺寸及泵所需要操作和检验通道的宽度。 4.2.6管廊的柱距应满足大多数管道的跨距要求,宜为6m~9m。 4.2.7 多层管廊的层间距应根据管径大小和管廊结构确定,上下层间距宜为1.2m~2.4m;对于大型装置上下层间距可为2.5m~3m。当管廊改变方向或两管廊成直角相交时,管廊应错层布置,错层的高差宜为0.6m~1.2m;对于大型装置可为1.25m~1.5m。 4.2.8 混凝土管廊的梁顶应设通长预埋件,预埋件的型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SH/T35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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