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新媒体中心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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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职业学院新媒体中心章程
总纲
南昌职业学院新媒体中心隶属于学院党委宣传部、学院团委和学院网络中心共同管理,其中学院党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及控制新媒体中心所运营的网络平台的舆论导向,学院团委主要负责新媒体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学院网络中心主要负责新媒体中心的网络技术指导工作。新媒体中心是学院唯一运营学院官方网络平台的学生组织。新媒体中心以新视角、新想法、新未来为宗旨,以“聚德智,献众生”为成才标准。充分发挥组织特性,以新浪微博、微信、QQ空间、校园APP 等网络平台对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校园新闻、动态信息进行宣传和报道,并展示在微博、微信、QQ空间、校园APP中,并利用新媒体开展一系列创新活动。以此增加校园文化内涵,丰富校园生活,为我们欣欣向荣的南昌职业学院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一章:新媒体中心成员
第一条:年满18岁的南昌职业学院在校大学生,遵守国法校纪,遵守新媒体中心章程,执行新媒体中心决议,支持新媒体中心工作,自愿参加新媒体中心的某个工作岗位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第二条:尊敬师长,关心同学,有团队意识。新闻敏感度较强,网络技术及开发水平较高,善于探索新鲜事物。
第三条:通过新媒体中心所有考核,能够虚心学习,细心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熟悉摄影技术,新闻写作,图文写作,软件开发,网络平台运营,口语表达能力较强。
第四条:新媒体中心成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积极探索在校的热点新闻,以“探索学院新闻为乐趣,传播正能量为责任”的工作精神行使新媒体中心工作,定期向南昌职业学院新媒体中心官方微博,南昌职业学院新媒体中心官方微信,南昌职业学院新媒体中心官方认证QQ空间,以及其它组织新媒体机构投稿。
2、积极开发网络平台,不断更新新媒体中心网络平台菜单内容。
3、积极策划线上活动,不断提高新媒体中心在校内的影响力。
4、参加南昌职业学院新媒体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例会。
5、服从上级领导,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
6、自觉遵守南昌职业学院新媒体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7、严禁违纪,违法的行为出现,否则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予以追究。
第五条:新媒体中心成员所享有的权利
1、对组织发展有良好的建议,新媒体中心各成员可写成书面材料上交至新媒体中心副主任处,由副主任将意见反馈至主任处。
2、表现较好者可参加南昌职业学院新媒体中心每年组织的“优秀网宣员、最佳奉献奖、优秀团队、最佳作品奖”等评优活动。并可由新媒体中心向学院学工处或团委申报推选为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颁发相应证书,推优名额不限!
3、可参加南昌职业学院新媒体中心组织的所有培训
第二章:新媒体中心成员入职方式
第六条:采用个人自愿报名和院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所有申请者必须通过新媒体中心的各项考核。
第七条:入职程序为:报名→填写简历→投简历→笔试→面试→新媒体中心批准→至秘书员进行个人信息的录入→颁发工作证→成
为新媒体中心正式职员。
第八条:招收职员人数:运营组:3人新闻采集组:5人秘书员:1人
第九条: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标准。但需经过新媒体中心全体会议通过,报请新媒体中心指导老师批准。
第三章:新媒体中心选举方式
第十条:主任、副主任由南昌职业学院新媒体中心换届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办法如下:
1、召开各系部新媒体中心换届大会,选举各院系新媒体中心主任、副主任。
2、召开南昌职业学院新媒体中心换届大会。
3、由总中心及各院系分中心评出的优秀网宣员及各院系新媒体中心主任、副主任、成员参加换届大会。(出席率需至少达到80%)
4、换届大会进行全体投票,由参会所有人员对中心主任、副主任进行投票。
第十一条:新一届新媒体成员由新媒体全体成员大会组织纳新,由网宣员,各系部成员晋升产生。执行办法如下:
1、由南昌职业学院新媒体中心于学院纳新日期组织纳新。
2、各系部新媒体分中心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对优秀网宣员实行晋升,组织优秀成员推荐至院中心工作。
3、中心对推荐人员进行考核,通过考核者,办理入职手续。
4、中心所有成员入职手续办理完成,实行一周培训,工作实践,由原新媒体成员做指导。工作基本交接后,原新媒体成员办理退职手续。
5、以上第四条细则适合于学院新媒体中心,各系部分中心。
第十二条:新媒体成员任职期间,由各种原因造成职务空缺需要增补成员的,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职员空缺,由各院系新媒体分中心主任推荐人员进入院中心进行职员候选竞争,竞选方式届时会公布至各院系新媒体分中心处。竞选票数为多者当选院中心空缺职员。
2、主任,副主任空缺,由院中心新媒体中心成员全体大会选举产生。
3、各院系新媒体分中心职员空缺,由已评选出的优秀网宣员选举产生,具体事项由各院系分中心负责。
4、各院系新媒体分中心主任、副主任空缺,由各院系新媒体分中心所有职员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以上所有手续必须至院级副主任处签字,秘书员处备案。程序如下:
1、新入职人员持推荐信或个人简历至院新媒体中心副主任处签字。
2、将已签字的推荐信及个人简历至办公室值班人员进行电脑个人信息录入。
3、以上流程适合于院级新媒体中心,系级新媒体分中心。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媒体中心的干部和会干采取直接罢免方式:
1,组织的活动违背《南昌职业学院新媒体中心章程》。
2,在社团内部拉帮结派,造成新媒体中心内部不团结的。
3,作风不正派,严重影响学院新媒体中心名誉的。
4,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新媒体中心举办的活动或会议的。(患病除外)。
5,以组织名义谋一己之私利的。
第四章:成员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惩罚
院中心、系分中心第一次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所有职员、所有网宣员,在大会上提出批评。第二次未完成工作任务的职员,勒定退会,注销信息,通报全院。未完成网宣员投稿目标数额的,则在全体网宣员表彰大会上提出批评,如果再次未完成网宣员投稿目标数额的同学,则罢免其职务,由该协会或者该班级另选举出一名新媒体中心网宣员。新入选的网宣员按照入职手续和第三条第五项执行。
第十六条:奖励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的成员,将计入平时考核中,在全院表彰大会中,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将按照超额完成计划的次数从高至低)。超额完成网宣员投稿数额的,将批准加入各级新媒体有关机构成为实习工作证明,可批准和各兄弟高校进行新媒体交流。并在网宣员表彰大会上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且可由新媒体中心向学院学工处、团委申报推选为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颁发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