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学科评估简况表.

附件1

一级学科评估简况表

一级学科名称:

−−−−−−−−−−−−代码:

所在学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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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科分布单位名称1、2、3、4、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制表2010年月日填

填表说明

一、本表依据国家学科评估的有关规定和指标体系制定,主体内容与国家第二轮第二批(2008年)学科评估填写的《学科评估简况表》一致。

二、本表填写的所有信息应确保“产权、学科内涵归属本一级学科”。信息应准确无误、有据可查。

三、本表所填写涉及时间区间的信息,统计时间段均为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如科研奖励、科研项目、论文、专著、专利等;涉及状态信息的,统计时间点均为2009年12月31日,如学术队伍、科研基础、在校学生数等。

四、除在“清单数据表”中有特别说明的外,本表“学术队伍”栏中涉及的相关人员,其人事关系在统计时间点应确属本一级学科所在单位,教学医院的人员等不计入内。学术队伍中的人数和专家不能多学科重复计算,对于校内跨学科人员,应按第一主要学科填写、统计。外聘兼职导师和第二导师在统计时间点应与本学科、专业所在单位确有合作关系,并按要求分类填写、统计。

五、本表填写中所涉及的“科研基础”、“科研奖励”和“科研项目”,应按“署名单位”界定其单位归属。若确为多单位、多学科合作的,可按“署名次序/排名次序”或“本单位、本学科的贡献”进行划分。若按比例划分,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00%。

六、本表填写中所涉及的“论文”、“专著”和“专利”,均不能在多个二级学科重复计算。在界定其单位归属时,论文按“通讯单位”计,没有“通讯单位”的按“第一署名单位”计;专著按“第一完成人”的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计;专利按“第一专利人”计,即职务专利按“第一发明单位”计,非职务专利按“第一发明人”的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计。

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指国家科技部组建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是指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组建的国家工程研究中

心。“CSCD”是指中科院情报中心编制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SCI”是指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八、各学院先按单个二级学科、专业填写《学科评估简况表》,然后汇总。并对本一级学科分别按教师和学生列出50篇代表论文。

九、本表不能填写任何涉密内容。原涉密信息应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以公开后方可填写。

一、汇总数据表

注:1.统计收录论文数时,若某论文被SCI、SSCI、AHCI、EI、MEDLINE或CSCD、CSSCI中的多种检索收录,只计一种,不重复计算;

2.校内跨学科导师只计入第一主要学科的一级学科导师总数。

二、清单数据表

注:1. “专家类别”栏可填“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国家杰青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入选者”、“教育部跨世纪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请按以上顺序填写),以及国家、省部级重点项目首席专家、学科评议组成员和学校评定的资深专家类别和教学名师等;

2. 若同一专家有多种称谓,可填写多种;

3. 上表所填人员必须是人事关系在本单位本学科的专职人员,但“已签署正式协议并且协议工作时间不小于6个月”的兼职院士可以填写(需提供相关证明);“聘期”内的长江学者(含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若人事关系不在聘任单位,应由聘任单位填写(需注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名称);校内跨学院的也要注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或主要聘任单位。

注:1. 导师类型分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硕导)、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博导),按最后的填写。

注:1. 在岗外聘人员的导师类型分为外聘硕导、外聘博导,第二硕导、第二博导,按最后的填写。

注:1. 优秀团队指本学科获学校、省部级、国家资助设立的科研团队。

Ⅱ科学研究

注:1. “科研基础类别”可填“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省部级重点学科”、“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人文社科基地”,以及学校立项重点建设的基地、创新平台等;

2. 若同一“科研基础”有多种冠名,填最高的一个,即若某学科既为“省级重点学科”,又是“国家重点学科”,只计一次;

3. 实验室/中心/基地/重点学科的“名称”、“参与单位”等信息应与文件公布的一致。

华医学科技奖”、“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奖”、“省级最高科技奖”、“省级科技贡献奖”、“省级自然科学奖”、“省级技术发明奖”、“省级科技进步奖”、“省级哲学人文社科奖”、校级奖励等;

2. “项目名称”、“参与单位”等信息应与获奖证书一致;“获奖年度”应与获奖证书名称或内容的年度表述一致,名称、内容中没有年度表述的以证书编号的年度信息为准,以上均无的以证书颁发年度为准;

3. 同一项目若获得多项奖励,只计最高者,不重复填写。

注:1. 只能填写已被授权的“发明专利”,不计“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2. 职务发明专利的“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本单位,非职务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必须为本单位、本学科专职人员。

注:1. 表中“专著”是指标注有“著”字样的著作,“译著”、“编著”或教材、教学用书等不计入;

2. 专著只填写第一作者为本单位、本学科专职人员的著作。

注:1. 表中“优秀教材”是指入选国家、省部级优秀教材、教学用书等,学校评选立项建设的可填在后面,并注明资助经费;

2. 专著只填写第一作者为本单位、本学科专职人员的已出版教材。

注:1.“项目来源”栏限填“863计划”、“973计划”、“国家自然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国家攀登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防重大科研项目”、“境外合作科研项目”(含与港、澳、台地区合作的科研项目),以及“校内预研”投入项目应标明,其他的“项目来源”可以不填;

2. 本表填写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本学科承担的所有科研项目;“属本单位本学科的到帐经费”栏填写此三年内本学科实际获得并计入财务账目的经费;时间符合规定、到帐经费为0的也要填写。

3.“合同经费”、“到帐经费”包含合同规定的配套经费,若为外币,请按当时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4. “项目名称”、“合同经费”及“项目开始/结束年月”应与“项目下达书”或“项目合同”一致。

III 人才培养

注:“项目名称”、“参与单位”等信息应与获奖证书一致;“获奖年度”应与获奖证书名称或内容的年度表述一致,名称、内容中没有年度表述的以证书编号的年度信息为准,以上均无的以证书颁发年度为准。包含优秀精品课程奖项。

注:1. “攻读学位”栏限填“硕士”、“博士”;

2. “留学生”包括外国留学生及港、澳、台地区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在“国别或地区”栏中分别

填写“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

三、二级学科、专业以及研究方向

注:1.博/硕导数包含兼职博/硕导人数和校内跨学院、跨专业的导师,但不含第二博/硕导;

2.重要成果数统计该专业近三年收录论文数和专著、专利,若某论文被SCI、SSCI、AHCI、EI、MEDLINE或CSCD、CSSCI中的多种检索收录,只计一种,不重复计算;

3.获奖总数统计该专业近三年获得校级及以上科研、教学、竞赛等奖项。

四、学科自评和发展规划

附件1

论文清单

单位代码及名称:(单位公章)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统计表

本一级学科教师论文清单表(导师为通讯作者的不计入)

注:前50篇论文为本一级学科教师论文代表作。

本一级学科学生论文清单表(包含导师为通讯作者的论文)

注:前50篇论文为本一级学科学生论文代表作。

全国一级学科排名

数学 1 北京大学 2 复旦大学 3 南开大学 4 浙江大学 5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6 北京师范大学 7 清华大学 7 吉林大学 7 山东大学 7 西安交通大学 物理学 1 南京大学 2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3 北京大学 4 清华大学 5 复旦大学 5 浙江大学 7 中山大学 8 南开大学 9 上海交通大学 9 武汉大学 化学 1 北京大学 1 南开大学 3 南京大学 4 复旦大学 4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6 吉林大学 7 武汉大学 8 浙江大学 8 中山大学 10 厦门大学 力学 1 清华大学 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3 哈尔滨工业大学 4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5 北京大学 5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5 西北工业大学 8 大连理工大学 9 上海交通大学 9 西安交通大学 机械工程 1 上海交通大学 2 华中科技大学 3 西安交通大学 4 清华大学 4 哈尔滨工业大学 6 浙江大学 7 北京理工大学 8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9 重庆大学 10 大连理工 湖南大学 光学工程 1 浙江大学 2 清华大学 2 天津大学 4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5 北京理工大学 6 华中科技大学 7 北京交通大学 7 长春理工大学 9 南京理工大学 10 川大 电子科技大 仪器科学与技术 1 天津大学 2 清华大学 3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3 哈尔滨工业大学 5 重庆大学 6 浙江大学 7 上海交通大学 7 东南大学 9 中北大学 10 北京理工大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 1 清华大学 2 北京科技大学 2 中南大学 4 哈尔滨工业大学 4 上海交通大学 6 西北工业大学 7 浙江大学 8 东北大学 9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9 华南理工大学 冶金工程 1 北京科技大学 2 中南大学 3 东北大学 4 上海大学 5 重庆大学 6 武汉科技大学 7 北京理工大学 7 内蒙古科技大学 9 四川大学 动力工程 及工程热物理 1 西安交通大学 2 清华大学 3 浙江大学 4 上海交通大学 5 天津大学 6 华中科技大学 7 哈尔滨工业大学 7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9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10 华东理工 东南大学 电气工程 1 清华大学 2 西安交通大学 3 华中科技大学 4 浙江大学 5 重庆大学 6 天津大学 7 哈尔滨工业大学 8 上海交通大学 9 华北电力大学 10 东南大学 西南交大 电子科学与技术 1 清华大学 2 电子科技大学 3 北京邮电大学 4 北京大学 4 上海交通大学 6 东南大学 6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8 西安交通大学 9 复旦大学 9 华中科技大学 信息与通信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化学工程与技术

第四轮学科评估简况表

附件3 学科评估简况表 (理学、工学门类,不含统计学学科) 学位授予单位(单位公章)名称: 代码:名称: 一级学科 代码: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制表2016年月日填

填表说明 本表为理学、工学门类(不含统计学学科)的《学科评估简况表》样表,正式表格请通过“学科评估系统”填写、打印。 一、关于统计时间 除特别说明外,本表填写中涉及过程信息的数据(如科研获奖、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等),统计时间段均为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涉及状态信息的数据(如专任教师数、在校生数、重点实验室数、年龄等),统计时间点均为2015年12月31日。 二、关于师资队伍 1.教师的单位归属。除特别说明外,本表中“师资队伍”中的专任教师仅限“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填写,同一教师原则上不得在多个单位重复填写。 2.教师的学科归属。除特别说明外,本表中“师资队伍”中的专任教师应填写在其主要从事的一级学科,若确实需在两个学科填写,应在表中注明,供专家评价时参考。 3.本表中“在校生”、“毕业生”限填学术学位研究生,不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关于学科成果 本表填写的所有成果应确保“产权归属本单位”;同一教师在多个学科取得的成果可以按学科内涵分别填写在不同学科。 1.成果的单位归属。“教学成果奖”、“科研获奖”、“精品课程”、“支撑平台”在获奖证书或文件上明确标注的单位均可填写(但应在“参与单位数”后括号内填写本单位署名次序)。“论文”仅能由“第一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填写;“专利”仅限“第一专利权人”所在单位填写;“规划教材”仅限第一作者单位填写;“国家级科研项目”仅由国家科研主管部门(如科技部、基金委)直接拨付经费的单位填写。 2.成果的学科归属。学科评估鼓励多学科合作,多学科合作的成果可按“贡献比例/排序”进行拆分(请在表中“本单位参与学科数”后括号内填写本学科在本单位内的排名次序或所占比例),但比例之和不能超过100%。 3.本表中填写的“科研成果”均包含教师和学生的成果。 四、其他说明 1.本表不能填写任何涉密内容。涉密信息请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以公开后方可填写。 2.本简况表应采用A4普通纸“无线胶订”方式简装(白色封面,一式两份),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 3.联系人:任超、陈燕,联系电话:0、0(填报政策咨询)、0(系统技术支持),电子信箱,评估系统网址:。 Ⅰ师资队伍与资源

教育部学科评估结果(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一级”授权的高校共40所,本次有32所参评;还有部分具有“博士二级”授权和硕士授权的高校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50所。 注:以下相同得分按学校代码顺序排列。 学校代码及名称 学科整体水平得分 10614 电子科技大学 92 10286 东南大学 89 10001 北京大学 87 10003 清华大学 85 10701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83 10246 复旦大学 81 10284 南京大学 10013 北京邮电大学 80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78 10183 吉林大学 77 10335 浙江大学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90002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75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10056 天津大学 73 10288 南京理工大学 10699 西北工业大学 90045 空军工程大学 10269 华东师范大学 72 10532 湖南大学 10357 安徽大学 70 10386 福州大学 10486 武汉大学 10293 南京邮电大学 69 10384 厦门大学 10110 中北大学 68 10112 太原理工大学 10141 大连理工大学 10186 长春理工大学 10216 燕山大学 10280 上海大学 10422 山东大学

10536 长沙理工大学 10617 重庆邮电大学 10700 西安理工大学 10730 兰州大学 10058 天津工业大学 66 10512 湖北大学 10613 西南交通大学 10009 北方工业大学 65 10356 中国计量学院 10445 山东师范大学 10495 武汉纺织大学 10697 西北大学 10459 郑州大学 64 10475 河南大学 10602 广西师范大学 11407 北方民族大学 62

国家一级重点学科

“211工程”,即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的建设工程。 北京大学 国家一级重点学科评估,这个比其他民间排名靠谱多了,考生和家长们一定要看清楚。以下仅供参考! 1. 清华大学 22 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光学工程、核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力学、生物医学工程、水利工程、土木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生物学、数学、物理学、药学 2. 北京大学 18 法学、社会学、政治学、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力学、理论经济学、大气科学、地理学、化学、生物学、数学、物理学、历史学、中国语言文学、口腔医学、药学、哲学 3. 浙江大学 14

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光学工程、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化学、数学、农业资源利用、园艺学、植物保护 4. 复旦大学 11 电子科学与技术、理论经济学、化学、生物学、数学、物理学、新闻传播学、中国语言文学、基础医学、中西医结合、哲学 5. 上海交通大学 9 材料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力学、生物医学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 6. 哈尔滨工业大学 9 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力学、土木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 7.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8 材料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力学、仪器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 8. 南京大学 8

一级学科评估简况表.

附件1 一级学科评估简况表 一级学科名称: −−−−−−−−−−−−代码: 所在学部名称 −−−−−−−−−−−− 二级学科分布单位名称1、2、3、4、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制表2010年月日填

填表说明 一、本表依据国家学科评估的有关规定和指标体系制定,主体内容与国家第二轮第二批(2008年)学科评估填写的《学科评估简况表》一致。 二、本表填写的所有信息应确保“产权、学科内涵归属本一级学科”。信息应准确无误、有据可查。 三、本表所填写涉及时间区间的信息,统计时间段均为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如科研奖励、科研项目、论文、专著、专利等;涉及状态信息的,统计时间点均为2009年12月31日,如学术队伍、科研基础、在校学生数等。 四、除在“清单数据表”中有特别说明的外,本表“学术队伍”栏中涉及的相关人员,其人事关系在统计时间点应确属本一级学科所在单位,教学医院的人员等不计入内。学术队伍中的人数和专家不能多学科重复计算,对于校内跨学科人员,应按第一主要学科填写、统计。外聘兼职导师和第二导师在统计时间点应与本学科、专业所在单位确有合作关系,并按要求分类填写、统计。 五、本表填写中所涉及的“科研基础”、“科研奖励”和“科研项目”,应按“署名单位”界定其单位归属。若确为多单位、多学科合作的,可按“署名次序/排名次序”或“本单位、本学科的贡献”进行划分。若按比例划分,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00%。 六、本表填写中所涉及的“论文”、“专著”和“专利”,均不能在多个二级学科重复计算。在界定其单位归属时,论文按“通讯单位”计,没有“通讯单位”的按“第一署名单位”计;专著按“第一完成人”的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计;专利按“第一专利人”计,即职务专利按“第一发明单位”计,非职务专利按“第一发明人”的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计。 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指国家科技部组建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是指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组建的国家工程研究中

2023 一级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一、概述 2023年一级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是我国教育部规定的对各类学科进行分类的体系。一级学科是对学科进行大致的划分,而二级学科是在一级学科的基础上对学科进行进一步的细分。准确的学科代码及名称对于学科建设、学科评估以及学科交流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1. 01 哲学 2. 02 经济学 3. 03 法学 4. 04 教育学 5. 05 文学 6. 06 历史学 7. 07 理论经济学 8. 08 世界历史 9. 09 考古学 10. 10 人类学 11. 11 民俗学 12. 12 宗教学 13. 13 学前教育 14. 14 教育技术学 15. 15 学科教育 ...

三、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1. 0101 逻辑学 2. 0102 伦理学 3. 0103 美学 4. 0201 经济理论 5. 0202 数量经济学 6. 0203 国民经济学 7. 0301 法学理论 8. 0302 诉讼法学 9. 0401 教育学原理 10. 0402 教育史 11. 0403 教育心理学 12. 0501 我国语言文学 13. 0502 英语语言文学 14. 0503 日语语言文学 15. 0601 我国史 16. 0602 世界史 17. 0603 考古学 18. 0701 政治经济学 19. 0702 经济地理学 20. 0703 区域经济学 21. 0801 我国古代史

22. 0802 我国近现代史 23. 0901 考古学 24. 0902 文物保护技术 25. 1001 人类学 26. 1002 人类生物学 27. 1101 民俗学 28. 1102 民俗文化 29. 1201 宗教学理论 30. 1202 宗教文化 ... 四、总结 以上是2023年一级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的部分范围,通过学科代码和名称的规范化分类,可以更好地促进学科之间的交流和协作,提高学科建设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希望通过本次介绍,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学术研究人员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和应用学科代码及名称体系,推动我国学科建设迈上新的台阶。五、学科代码及名称的重要性 学科代码及名称的规范化对于教育和学术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学科代码及名称的规范化可以帮助学术机构和教育管理部门对各类学科进行科学的分门别类,有助于学科建设和学科评估。学科代码及名称的规范化可以促进不同学科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有利于学科交叉研究和跨学科发展。学科代码及名称的规范化也可以为学科间的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提供方便,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和学术研究的效率和质量。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含相关专业的专业学位)

标题: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的多维度评估 一、引言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是当今信息社会中备受关注的热门学科之一。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的地位和重要性逐渐凸显。本文将以多维度进行评估,深入探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的特点、优势以及发展趋势。 二、学科概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是以计算机软硬件系统、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学科群体,是科学技术领域中的重要一环。包括计算机科学、计算机工程、软件工程、信息系统等相关专业。 三、学科评估 1. 学科深度评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在理论研究领域涉及算法、数据结构、计算机

体系结构等,同时在工程应用领域涉及计算机网络、软件开发、信息安全等方面。学科的深度体现在其对计算机系统原理、设计思想、操作系统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创新应用。学科的深度评估需要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特点,以及对前沿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2. 学科广度评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在广度上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涵盖了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安全、人工智能等多个方面。学科的广度评估需要充分展现学科的综合性和辐射性,特别是在新兴的交叉学科领域如计算机与生物医学、计算机与金融等方面的应用。 3. 学科价值评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在社会发展和技术创新中具有重要价值。学科的价值评估需要结合当前信息社会中对信息技术的需求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对社会发展的贡献,特别是在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应用等方面的价值。 四、个人观点 作为一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从业者,我认为这一学科在未来的发展中将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全国高校学科评估专业评级一览表

全国高校学科评估专业评级一览表 近年来,全国高校学科评估成为了评价高校学科实力的重要指标之一。学科评估的结果对学校的声誉和学科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下面是一份全国高校学科评估专业评级一览表,希望能够对广大师生们了解各个专业的评级情况提供一些参考。 一、自然科学类 1. 数学与应用数学:A+ 2. 物理学:A 3. 化学:A- 4. 地球物理学:B+ 5. 天文学:B 6. 生物学:B- 7. 生物医学工程:C+ 8. 材料科学与工程:C 9. 环境科学与工程:C- 10. 统计学:D+ 二、工程技术类 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A+ 2. 机械工程:A 3. 能源与动力工程:A- 4. 材料科学与工程:B+

5. 电子信息工程:B 6. 土木工程:B- 7. 建筑学:C+ 8. 测绘科学与技术:C 9. 环境科学与工程:C- 10. 化学工程与技术:D+ 三、农学类 1. 农学:A+ 2. 植物保护:A 3. 园艺学:A- 4. 农业资源与环境:B+ 5. 农业工程:B 6. 农业经济管理:B- 7. 林学:C+ 8. 畜牧学/兽医学:C 9. 水产:C- 10. 草学:D+ 四、医学类 1. 基础医学:A+ 2. 临床医学:A 3. 口腔医学:A-

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B+ 5. 中医学:B 6. 中西医结合:B- 7. 药学:C+ 8. 医学技术:C 9. 护理学:C- 10. 卫生事业管理:D+ 五、人文社科类 1. 哲学:A+ 2. 经济学:A 3. 法学:A- 4. 教育学:B+ 5. 文学:B 6. 历史学:B- 7. 管理学:C+ 8. 心理学:C 9. 新闻传播学:C- 10. 社会学:D+ 以上仅为部分学科的评级结果,具体评级情况还需以相关权威机构的公示为准。各个学科的评级结果旨在提供给广大学生和家长们参考,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为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希望广

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模板)

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1. 介绍 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是指申请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在国 家“双一流”建设、学科评估、学科发展等相关评估活动中提交的材 料之一。该表格主要用于展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的一级学科建设情况,是评估学科建设水平和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 2. 学科名称 在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中,需要明确填写学科名称。 学科名称应当准确、清晰地反映出该学科的独特性和专业性,以方便 评估专家对该学科的了解和评价。 3. 学科代码 学科代码是该学科在国家教育体系中的唯一标识,不同的学科有不同 的代码,通常由国家教育部门或相关学术机构统一制定和管理。在填 写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时,学科代码的准确性和一致 性是至关重要的。 4. 学科负责人 学科负责人是指该学科在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中的直接负责人,通常应 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在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 级学科点简况表中,学科负责人的背景和资历将直接影响评估该学科

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发展潜力。 5. 学科师资力量 学科师资力量是指该学科在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中的教学科研人员队伍,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等。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中,应对学科师资力量的专业背景、学术成就、科研项目等进行详细的介 绍和评估,以展现出学科的教学科研实力和潜力。 6. 学科专业建设 学科专业建设是评估学科发展水平和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在申请硕 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中,应对该学科的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实验实训基地等方面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评估,以展现出学科的专业特 色和发展前景。 7. 学科科研评台 学科科研评台包括实验室、科研中心、科研基地等,是支撑学科科研 和教学的重要场所和基础设施。在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 表中,应对该学科的科研评台建设情况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评估,以展 现出学科的科研实力和创新能力。 总结回顾 通过填写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可 以全面展示其一级学科建设情况和发展水平,为国家学科评估和学科

全国第三轮学科评估结果

全国第三轮学科评估结果 第三轮学科评估历时 1 年,教育部学位中心在 2013 年 1 月尾向社会宣布了 各一级学科评估结果, 我校 9 个参评学科的整体评估结果以下 : 国都医科大学参评全国第三轮学科评估结果 序号 学科 得分 位次 段位 1 临床医学 83 7 5 2 口腔医学 74 6 5 3 护理学 76 8 6 4 基础医学 73 20 10 5 生物学 72 26 11 6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74 13 9 7 药学 71 20 11 8 生物医学工程 72 17 8 9 公共管理 68 29 12 各参评学科详细排名以下: 1. 临床医学 学科整体水平得分为 83 ,在 50 所参评高校中位次并列第 7,位于第 2 段。 1002 临床医学 本一级学科中, 全国拥有 “博士一级 ”受权的高校共 46 所,本次有 35 所参评; 还有部分拥有 “博士二级 ” 受权和硕士受权的高校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合计 50 所。注:以下同样得分按学校代码次序摆列。 学校代码及名称 学科整体水平得分 1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90 2 10001 北京大学 87 3 4 10246 复旦大学 10023 北京协和医学院 85 5 6 7 10558 中山大学 10610 四川大学 84 10025 国都医科大学 83 8 10335 浙江大学 9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81

10 90030 第二军医大学 11 10422 山东大学 12 10533 中南大学79 13 90115 解放军总医院(军医深造学院) 14 10159 中国医科大学77 15 10062 天津医科大学 16 10226 哈尔滨医科大学75 17 10631 重庆医科大学 18 10183 吉林大学 19 10284 南京大学 74 20 10312 南京医科大学 21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22 10366 安徽医科大学 73 23 10486 武汉大学 24 10247 同济大学 25 10343 温州医学院 72 26 10459 郑州大学 27 12121 南方医科大学 28 10285 苏州大学 29 10570 广州医学院71 30 10598 广西医科大学 31 10114 山西医科大学 32 10161 大连医科大学69 33 10760 新疆医科大学 34 10299 江苏大学 67 35 10730 兰州大学 36 10075 河北大学 37 10313 徐州医学院 65 38 10475 河南大学 39 10743 青海大学 40 10160 辽宁医学院 41 10184 延边大学 42 10315 南京中医药大学 43 10489 长江大学64 44 11117 扬州大学 45 11258 大连大学 46 11646 宁波大学 47 10222 佳木斯大学63

教育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理学)

教育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理学)

教育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 2月28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第四轮评估于2016年在95个一级学科范围内开展(不含军事学门类等16个学科),共有513个单位的7449个学科参评。 第四轮学科评估高校评估结果(理学) 学科名称说明评估结果

0701 数学本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 的高校共76所,本次参评69所;部 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也参加了评 估;参评高校共计182所。 A+ 10001北京大学 10246复旦大学 10422山东大学 A 10003清华大学 10027北京师范大学 10055南开大学 10248上海交通大学 10358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10698西安交通大学 A- 10183吉林大学 10213哈尔滨工业大学 10247同济大学 10269华东师范大学 10284南京大学 10335浙江大学 10486武汉大学 10558中山大学 10610四川大学 B+ 10028首都师范大学 10141大连理工大学 10200东北师范大学 10280上海大学 10681云南师范大学 11066烟台大学 90006解放军理工大学 C- 10010北京化工大学 10059中国民航大学 10065天津师范大学 10075河北大学 10078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10118山西师范大学 10140辽宁大学 10166沈阳师范大学 10167渤海大学 10212黑龙江大学 10294河海大学 10390集美大学 10460河南理工大学 10477信阳师范学院

10513湖北师范大学10608广西民族大学10615西南石油大学10638西华师范大学10674昆明理工大学11065青岛大学

第一轮80个一级学科评估结果(2002-2004年)汇总

第一轮80个一级学科评估结果 (2002-2004年) 0101 哲学0201 理论经济学0202 应用经济学0301 法学 0302 政治学0303 社会学0304 民族学0401 教育学 0402 心理学0403 体育学0501 中国语言文学0502 外国语言文学0503 新闻传播学0504 艺术学0601 历史学0701 数学 0702 物理学0703 化学0704 天文学0705 地理学 0706 大气科学0707 海洋科学0708 地球物理学0709 地质学 0710 生物学0711 系统科学0712 科学技术史0801 力学 0802 机械工程0803 光学工程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8 电气工程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0806 冶金工程0807 动力工程及工 程热物理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3 建筑学 0814 土木工程0815 水利工程0816 测绘科学与技术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8 地质资源与地质 0819 矿业工程082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21 纺织科学与工程 工程 0822 轻工技术与工程0823 交通运输工程0824 船舶与海洋工程0825 航空宇航科学与 技术 0826 兵器科学与技术0827 核科学与技术0828 农业工程0829 林业工程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1 生物医学工程0832 食品科学与工程0901 作物学 0902 园艺学0903 农业资源利用0904 植物保护0905 畜牧学 0906 兽医学0907 林学0908 水产1001 基础医学 1002 临床医学1003 口腔医学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5 中医学 1006 中西医结合1007 药学1008 中药学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 工商管理1203 农林经济管理1204 公共管理1205 图书馆、情报与档 案管理 0101 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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