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举办黑龙江绿色食品2012(北京)展销周活动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举办黑龙江绿色食品2012(北
京)展销周活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2.11.05
•【字号】黑农委直发[2012]173号
•【施行日期】2012.11.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
正文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举办黑龙江绿色食品2012(北京)
展销周活动的通知
(黑农委直发〔2012〕173号)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供销社、省农科院:为进一步贯彻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拓宽绿色食品市场,提升绿色食品品牌影响力和公信力,加快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经省政府领导同意,拟定于12月中旬在北京组织举办“黑龙江绿色食品2012(北京)展销周”(以下简称“绿展周”),为切实做好“绿展周”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称和主题
名称:黑龙江绿色食品2012(北京)展销周
主题:“黑龙江绿色食品让您身体更健康、生活更美好”
二、活动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北京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北京市农村工作委
员会。
协办单位:全国农业展览馆
三、参展产品及展销活动
(一)参展产品及企业
本次活动以“宣传品牌、展示精品、促进贸易、拓展市场”为宗旨,集中展示我省绿色(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参展企业为我省获得“三品一标”认证企业、特色农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主要活动内容
1、新闻发布会。拟于2012年12月3日14时在北京举行。
2、开幕式。拟于2012年12月12日10时在全国农展馆广场举行。
3、经贸项目合作签约及推介活动。拟于2012年12月13日10时在全国农业展览馆会议室组织参展参会企业,就展会达成的经贸、投资合作项目进行集中签约;有关企业就项目进行推介。
(三)展区划分及布展形式
按照13个市(地)以及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供销社、省农科院、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划分为19个展示区。展区设计搭建以市(地、局)为单位,特装形式布展,采用自行设计、统一审查、各自组织施工的方式。
四、办展费用
本届“绿展周”经费采取省与各参展单位共同承担的办法,由省农委承担大型活动、展会总体宣传、综合形象展等费用,各参展单位承担展区场地租赁等部分费用。
五、时间、地点和规模
布展时间:2012年12月10日-11日
展览时间:2012年12月12日-16日
展出地点: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
展会规模:展出总面积6400平方米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地、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本届“绿展周”活动,精心组织,全力抓好展会的筹备工作,确保展会取得丰硕成果。
(二)精心谋划,周密实施。各地、各部门要谋划好展会活动,认真筛选参展企业和产品,把最具代表性的“三品一标”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在展会上展出。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抓紧制定分项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各参展单位要充分利用展会的聚集效应,集中力量开展多项宣传活动,拓宽我省绿色食品的销售市场,提高绿色食品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四)强化联络,及时反馈。各地、各参展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落实筹备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省农委反馈出现的问题,抓紧协调解决,确保每一环节、每一事项都不出现纰漏。
联系人:李宏元
联系电话:133****0027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201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