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崂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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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水库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
二○○九年十一月
1总论
1.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贯彻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路线;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以保障城市饮用水水源的水量、水质安全为目标,以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涵养、建设为核心,建立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预警与安全应急机制。

正确处理好近期和远期的关系,保障城市饮水水源水量充足、水质优良、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为构建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社会打下良好基础。

1.2规划原则
综合规划原则:水源地保护不仅仅是保护出水口,更重要的任务是保护水源地赋存及形成的生态环境系统,所以保护规划即要注重保护工程设施规划,也要注重水源地及邻近范围土地使用状况的规划。

以战略地位重要、环境敏感度高、环境问题突出的饮用水源地为重点,解决重点环境污染问题,保护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好企业的命脉,使水源地保护规划有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

水质水量并重原则:规划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要坚持水质水量并重的原则,既要注重水源涵养保持水量又要注重水源地周围环境保护以提高水质。

科学性、前瞻性原则:各项工作均坚持科学性原则;规划方案制定、技术方法研究,应体现前瞻性、可操作性,以保障其有效性并得以落实,同时也应便于管理,实用可行。

积极动员公众参与的原则:饮用水安全关乎全社会千千万万民众的身体健康,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也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

保护饮用水源地、保障饮用水安全是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一项长期工作任务,规划各方面应充分体现公众参与。

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并举的原则:深化流域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加强流域生态建设与保护,促进末端治理与源头预防有机结合,将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努力实现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和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坚持从城阳实际出发,与国家、省、青岛市及其他相关规划相衔接的原则:要立足于城阳的实际,规划要融入国家、省、青岛市的总体规划之中。

规划在遵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城市总体建设规划的基础上还应注重与相关农业、水利、林业、畜牧、土地及新农村建设等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尤其是编制现状调查及工程措施时,应与其充分沟通,使现状调查内容更加完善,采取的工程措施避免重复。

同时兼顾各行业需要,统筹安排,保证项目资金使用效率,达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1.3规划编制依据(应列有你区市相关的规划、部门规划及规则。


1.3.1主要的国家性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XX.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XX.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5.01)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GB/T15618-1995)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07)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85)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XX)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XX);
1.3.2省、市级地方性法律法规: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01.10)
《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00.12)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534-20XX);
《生活垃圾填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535-20XX);
《青岛市生活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条例》(20XX.09);
《青岛市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划》(20XX.06);
《青岛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20XX.06);
《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XX);《青岛生态市建设规划》(20XX);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XX);
《青岛市“十一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20XX);
《青岛市“十一五”水资源保护规划》(20XX);
《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676-20XX) 1.4规划范围与目标
1.4.1规划范围
城阳区饮用水水源地
如上表所示城阳区现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数量为四个,分别为崂山水库、棘洪滩水库、书院水库、白沙河井群。

崂山水库所在流域为白沙河、五龙河等,水源取水口位置为经度120°29′13″,纬度36°15′17″,分为一级保护区(水库水域及最大库容外延200米陆域,直接汇入水库的五龙河、山色峪河水域及河床两侧200米陆域)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位于崂山风景名胜区内的崂山水库汇水区所有陆域、水域),总面积10.9km2(一级3.3km2,二级7.3km2)。

棘洪滩水库所在流域为客水,水源取水口位置为经度120°14′15″,纬度36°22′06″,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总面积11.99km2(一级10.22km2,二级1.77km2)。

书院水库所在流域为墨水河,水源取水口位置为经度120°32′35″,纬度36°19′05″,分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总面积4.6km2(二级1.8km2,准保护区2.8km2)。

白沙河井群所在流域为白沙河,水源类型为地下水,水源取水口位置为经度120°26′03″,纬度36°16′30″,均属一级保护区总面积5.4km2。

1.4.2规划时段
总体规划期为20XX~2020年。

按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规划编制原则,将规划期分为近、中、远期三个阶段,达到分期规划、分步实施、重点明确、便于操作的目的,其中近期为规划的重点阶段。

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近期):20XX~20XX年;
第二阶段(中期):20XX~20XX年;
第三阶段(远期):20XX~2020年;
基准年为20XX年。

1.4.3规划目标
第一阶段(近期):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饮用水源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完善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体系,全部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一切排污口,取缔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违法排污口。

污染物排放量削减到各地表水源地以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为基准的水环境容量,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地下水水质达到国家地下水Ⅲ类标准,水源地水质保障体系得到进一步加强。

第二阶段(中期):进一步削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污染负荷,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大部分地表水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大部分地下水水质达到国家地下水Ⅱ类标准。

第三阶段(远期):污染物排放量削减到各地表水水源地以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为基准的水环境容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水质全部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地下水水质全部达到地下水Ⅱ类标准。

2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调查评价
2.1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概况
2.1.1自然地理与行政区划(简要)
崂山山区共有23条主要河流,由山区中部呈放射状扩展分布。

其中,向西流入胶州湾的有白沙河、五龙河、石门河、惜福镇河、小水河、李村河、张村河、王埠河等8条;向东流入黄海的有土寨河、石人河、王哥庄西山河、王哥庄河、晓望河、刁龙嘴河、泉心河、石头河等8条;向南流入黄海的有南九水河、西登瀛河、小河东河、凉水河、流清河、八水河等6条;向北流入即墨市的只有葛家河1条。

这些河的特点是源短、流急、属季节性河、多直流入海。

崂山区辖4个街道:中韩街道、沙子口街道、王哥庄街道、北宅街道。

中韩街道是崂山区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老人国家旅游度假区坐落于管区内。

位于崂山区西部。

截至20XX年底,面积59.36平方千米,辖30个社区、7.81万人。

沙子口街道位于崂山区东南部。

截至20XX年底,面积108.27平方千米,辖39个社区、5.63万人。

王哥庄街道位于崂山区东北部。

截至20XX年底,面积131.4平方千米,辖34个社区、4.52万人。

北宅街道位于崂山区西北部。

截至20XX年底,面积81.3平方千米,辖36个社区、2.81万人。

2.1.2社会经济状况
20XX年,城阳区国民经济总体运行良好,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全年完成生产总值480.06亿元,其中:一产完成生产总值12.53亿元,二产完成生产总值309.09亿元,三产完成生产总值158.44亿元。

2.2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状况
2.2.1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分布
城阳区用水调查包括城市所有用水活动的用水情况,即包括生活用水、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用水和生态用水。

城阳区供水调查包括向城市供水的所有水源,即包括集中式、分散式供水。

具体调查内容如下表所示:
用水供水量调查表
20XX年城阳区的城市用水总量为6200吨。

这包括:居民家庭用水总量为2170吨,用水价格为1.8元/吨;工业及建筑业等行业用水的生产运行用水总量为3720吨、用水价格为
2.2元/吨;公共服务用水、消防及其他用水社会服务用水总量为310吨、用水价格2.1元/吨。

20XX年城阳区的供水状况为:集中供水量6200吨;供水人口为49.3万人。

2.2.2饮用水水源地运行状况
四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运行状况良好,没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2.3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评价
2.3.1评价指标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崂山水库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评价项目有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硝酸盐、挥发酚、氰化物、总砷、总汞、六价铬、总铅、总镉、石油类、总氮、总磷、氟化物、大肠菌群、硫酸盐、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铜、总锌、总铁、总硒、氯化物、总锰共26项。

2.3.2评价方法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崂山水库采用单因子评价法。

2.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状况
管理机构、保护区的划分状况、水质监测、管理状况等
城阳区十分重视饮水安全问题,多年来认真贯彻执行20XX年9月28日经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的《青岛市生活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条例》。

城阳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崂山水库建有崂山水库管理处,共有管理人员150人,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同时拥有省九届人大审批的水源地保护的地方性立法,并制定了水源地保护应急预案。

为及时地掌握崂山水库的水质的变化情况,根据青岛市监测站的监测要求,城阳区环境监测站负责对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的跟踪监测,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见下表。

2.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状况调查分析
2.5.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章建筑物调查分析
由调查可知,崂山水库一级保护区内无违章建筑物,农村居民用地0.06 km2,农业种植用地1.5 km2。

整个夏庄街道全部为崂山风景区,均为二级保护区。

2.5.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点源污染调查
由调查情况看,城阳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崂山水库无工业污染源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源等点源污染。

2.5.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非点源污染调查
城阳区非点源污染主要是保护区内农村生活污染源污染、农田径流污染和分散式畜禽养殖污染。

具体调查情况如下:
(1)20XX年崂山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内农村生活污染源污染调查情况:
崂山水库保护区中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居住的农业人口数为1000人,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居住的农业人口数为3000人人均综合用水量为0.05吨/日,人均废水排放量为0.03吨/日。

崂山水库保护区内生活污染物的年平均浓度及年排放总量为如下表所示。

(2)20XX年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农田径流调查情况:
崂山水库保护区内不同同情况下农田径流污染物排放量如下表所示。

2.6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
(1)崂山水库水源地水污染问题
城阳区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崂山水库:CODcr超出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XX)Ⅱ类标准。

(2)部分农田过度使用化肥、农药问题
化肥和农药在农业生产中使用见效快,防治效果好,减轻了劳动强度,降低了人工费用,因此其使用范围日益扩大。

由于追求“高投入、高产出”的生产模式,部分农民在农田中施
入大量化肥,一方面造成土壤肥力过剩,有机氮、无机氮比例失调,氮素转化率低,雨期大量肥力流失,给水体造成污染。

另一方面造成土壤有机质降低,土壤板结,土壤理化性状变劣。

同时化肥在空中的逸失,给空气带来污染。

而农药的大量使用,一是遗洒在空气中对人和其它动物造成危害。

二是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三是促使物种多样性减少,造成生态平衡失调。

(3)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不到位问题
由于流域内几个乡镇环保意识还不高,加之各水源地流域全部为农村,存在生活垃圾随地乱倒现象或收集不到位,达不到全部无害化处置。

3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规划
3.1各级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管理规定
(1)饮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均必须遵守的规定
按照《饮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要求,饮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船舶和车辆一般不准进入保护区,必须进入者应事先申请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登记并设置防渗、防溢、防漏设施;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滥用化肥,不得使用炸药、毒品捕杀鱼类。

(2)饮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必须分别遵守的规定
①一级保护区内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饮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中规定,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体排放污水;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旅游、游泳和其它可能污染生活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生活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设置的排污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限期拆除或者限期治理。

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禁止设置油库;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

②二级保护区内必须遵守的规定
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原有排污口必须削减污水排放量,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水质标准。

③准保护区内必须遵守的规定
直接或间接向水域排放废水,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废水排放标准。

当排放总量不能保证保护区内水质满足规定的标准时,必须削减排污负荷。

3.2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工程
3.2.1一级保护区内污染防治工程
(1)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隔离防护设施
隔离防护设施包括物理隔离设施和生物隔离设施。

由于崂山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属于水库型水源保护区,所以采用在水源保护区的边界建护栏、围网等得物理隔离设施和种植防护林的生物隔离设施相结合的方式,以物理隔离设施为主,生物隔离设施为辅,以防止人类活动等对水源地保护和管理的干扰,拦截污染物直接进入水源保护区。

(2)人口搬迁
针对崂山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都有村民居住的情况。

城阳区政府应在近期控制农村生活源污染的情况下制定相应的“居民搬迁”规划,在远期规划中实现一级保护区内无任何与取水无关建筑物的目标。

3.2.2二级及准保护区内污染防治工程
崂山水库饮用水源地污染物主要来自非点源污染,因此,控制非点源污染对保护好饮用水源地极为重要。

在近期,围绕总量控制,以输移路径控制和末端控制为主,减少非点源污染负荷,主要工程包括农村污水分散处理,畜禽养殖沼气化工程,污染缓冲带建设、泥沙滞留前置库工程。

在中、远期,遵循生态经济理念,着重从源头控制污染负荷,进一步保障水质,在近期的基础上,深入推广生态农业、生态施肥、保护性耕作等措施。

与此同时,继续巩固近期末端控制的各类工程措施的成效,实现综合控制。

(1)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建立镇、村结合的固体废物管理体系,采用科学方法处理和处置农村固废农作物秸杆、禽畜粪便、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

①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
把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作为一个产业,积极实施机械化保护性耕作秸杆覆盖免耕、秸杆收获还田、秸杆青贮、秸杆颗粒饲料加工发展畜牧养殖、秸杆气化、秸杆栽培食用菌、秸杆有机肥加工、秸杆工艺品加工等综合利用技术,达到秸杆资源化,促进农民增收。

②沼气能源生态建设工程
大力发展沼气清洁能源,建立“畜—沼—菜”完整的生态农业良性系统,充分利用人畜粪便、农作物秸杆等有机废物。

③垃圾处理工程
对流域内生活垃圾在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的基础上,对有机质较丰富的垃圾采用小型堆肥等生物处理后达到减量化,对不可进行生物处理的垃圾交由县市级统一处理,杜绝新的垃圾处理场污染电源的产生。

(2)生态农业建设工程
①科学施肥工程
据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建立养分投入的合理分配比例和不同肥料品种的综合应用技术、秸秆还田技术等,减少肥力盲目施肥、过量施肥及肥料流失产生污染,增加有机肥、生物肥施用,从而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②加强农药污染防治
从加强农药管理、大力推广生物防虫技术、推广机械物理防虫法、应用农药和基因工程技术等技术防治农药污染。

(3)农田径流控制工程
崂山水库保护区内有农田耕地1.5km2。

农田径流是农田污染物的载体,大量地表污染物在降雨径流的侵蚀冲刷下,随农田径流进入保护区,对保护区水质产生影响。

应在农田内侧修建田间蓄水沟和土埂,用以拦截地面径流和泥沙,从而减少和控制农田径流。

3.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恢复与建设工程
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类型、数量、投资
3.3.1河岸生态防护工程
崂山水库水源地采用护岸林的方法进行河岸的生态防护建设。

在这一水源地区护岸林与水源涵养林无明确划分,所以区林业局将护岸林的规模和投资与水源涵养林统一确定在水源涵养林内。

3.3.2水源地周边隔离工程
城阳区在饮用水源地周边投资52万元,建立了2km2绿林体系的生态屏障,以减少农田径流等非点源对水库水体的污染,减轻波浪的冲刷影响,减缓水库周围的水土流失。

3.3.3水源地内生态修复及生物净化工程
由于崂山水库的富营养状态属于中营养型水质,所以要在主要入库支流、水库周边种植
优质芦苇、芦竹、香蒲、苦江草等水生植物,通过生物净化作用改善入库支流和水库水质。

3.3.4水源地保护区内生态建设工程
以山荒山造林为主,同时加强丘林地、农田林网、梯田地堰和公路、铁路、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绿化、自然景观林建设,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3.4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程
区政府成立饮用水源环境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由有关部门组成的水源地环境应急组织体系,建立潜在污染隐患源档案库、环境应急专家及应急人员信息库、水源地流域水体水文地质条件数据库,建立环境应急技术方法体系,加强环境应急培训及演练和应急设备配置。

同时应制定好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规划、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地。

3.5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体系建设工程
为实时监测、控制水源地的水质、水量安全状况,提高预警预报能力,适应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管理需求,城阳区需充分利用现有站网建设基础主要做好以下四项工作:建立和完善水量水质实时监测系统及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动态监测网;使用先进的水源地监控技术装备形成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体系;建立和完善技术规范体系;建立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3.6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
3.6.1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制定如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方案:设立宣传牌,积极宣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在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边界设立生物和物理隔离的基础上,在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边界设立界碑、界桩等;设警示牌,标明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范围图让人们明确保护区范围,按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管理规定进行各项生产和生活活动。

3.6.2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程
(1)建立科学的监督管理体系
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由城阳区人民政府负责,环境保护、水利、地质矿产、卫生、建设、市政公用、农业、林业、畜牧、土地、城市执法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监督管理体系。

(2)建设饮用水水源地监控信息系统
包括饮用水水源地数据库建设,数据采集和传输系统建设、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及监控管理中心建设。

(3)加强管理者相关技术培训监督管理考核体制
注重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人才培养,建立掌握法律政策、懂技术、会管理的监督管理队伍。

同时要把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具体目标任务列为生态建设责任书,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促进水源地保护工作扎实开展。

(4)加强水源地环境执法力度
结合每年开展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加大对饮用水源地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严把项目审批关,提高水源地周边地区进驻项目的门槛。

确保水源地水质的各项指标符合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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