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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符合抵扣条件的,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 费税税款。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 者退回时,经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 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
消费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 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 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 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 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具体为: (1)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 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 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 品的当天;
应纳税额的 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实际缴纳的消费税额+实际 缴纳的营业税额)×适用税率
账务处理 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附加税
税收优惠
1.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2.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而发生的退税,同时退还已纳的城市维护建设 税 ,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 实行免、抵 、退税办法后,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或数量=期初 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当期购进的 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 费品的买价或数量
消费税
单位和个人外购润滑油大包装经简单加工成小包装 或外购润滑油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视同应税 消费品的生产行为。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以上行为应 当申报缴纳消费税。准予扣除外购润滑油已纳消费 税。
其他小税种简介 栾庆忠
(内训资料 注意保密)
消费税 附加税 耕地占用税 车船税 契税 车辆购置税 关税 资源税
消费税
消费税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 量×定额税率
从量定额的换算标准,为了规范不同产品的 计量单位 ,《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
具体规定了吨与升两个计量单位的换算标准:
2、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移送时 已经交过消费税了,再销售就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 允许扣税的项目: (1)外购已税石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 消费品 (2)外购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3)外购已税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的汽油、 柴油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 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或数量×外购应税消 费品的适用税率或税额
黄酒 1 吨 = 9 6 2 升 石脑油 1 吨 = 1385 升 啤酒 1 吨 = 9 8 8 升 溶剂油 1 吨 : 1282 升 汽油 1 吨 = 1388升 润滑油 1 吨 = 1126 升 柴油 1 吨 = 1176升 燃料油 1 吨 = 1015 升 航 空 煤 油 1 吨 = 1246升
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 加。 3.对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 费附加予以免征。 4.对新办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当年新招用 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 0 % 以上(含 3 0 % ) ,并与其签订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 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 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5.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 吧外) 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 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6.为支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自2 0 1 0 年 5 月 2 5 日免征城市 维护建设税。 7.自2 0 0 4 年 1 月 1 日起,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 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 3 0 % 以 上,并与其签订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 ,3 年内免征 城市维护建设税。 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商业零售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 的城镇退役 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 0 % 以上,并与其签订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以上民政部门认定, 税务机关审核,3 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国办发〔2004〕1 0 号文件下发后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 、娱 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 年内免征城市 维护建设税。
附加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的区域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 征税范围 税法规定征收“三税”的其他地区。
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1、纳税单位和个人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一律按其 纳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县政府设在城市市区,其在市区办
消费税
应税消费品Fra Baidu bibliotek数量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 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 消费品数量;
4、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 进口征税数量。
1、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 费品的,不纳税;
消费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 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 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 当天。
3、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 的当天。
4、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的企业,按照市区的规定税率计算纳税。纳税人所在地为工矿区 的,应根据行政区划分别按照7%、5%、1%的税率缴纳城市维 护建设税。
2、代征代扣城市维护建设税,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 (代征代扣方所在地适用税率)。
3、流动经营无固定纳税地点,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
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税额。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 者退回时,经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 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
消费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 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 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 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 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具体为: (1)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 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 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 品的当天;
应纳税额的 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实际缴纳的消费税额+实际 缴纳的营业税额)×适用税率
账务处理 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附加税
税收优惠
1.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2.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而发生的退税,同时退还已纳的城市维护建设 税 ,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 实行免、抵 、退税办法后,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或数量=期初 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当期购进的 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或数量—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 费品的买价或数量
消费税
单位和个人外购润滑油大包装经简单加工成小包装 或外购润滑油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视同应税 消费品的生产行为。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以上行为应 当申报缴纳消费税。准予扣除外购润滑油已纳消费 税。
其他小税种简介 栾庆忠
(内训资料 注意保密)
消费税 附加税 耕地占用税 车船税 契税 车辆购置税 关税 资源税
消费税
消费税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 量×定额税率
从量定额的换算标准,为了规范不同产品的 计量单位 ,《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
具体规定了吨与升两个计量单位的换算标准:
2、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移送时 已经交过消费税了,再销售就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 允许扣税的项目: (1)外购已税石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 消费品 (2)外购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3)外购已税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的汽油、 柴油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 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或数量×外购应税消 费品的适用税率或税额
黄酒 1 吨 = 9 6 2 升 石脑油 1 吨 = 1385 升 啤酒 1 吨 = 9 8 8 升 溶剂油 1 吨 : 1282 升 汽油 1 吨 = 1388升 润滑油 1 吨 = 1126 升 柴油 1 吨 = 1176升 燃料油 1 吨 = 1015 升 航 空 煤 油 1 吨 = 1246升
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 加。 3.对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 费附加予以免征。 4.对新办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当年新招用 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 0 % 以上(含 3 0 % ) ,并与其签订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 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 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5.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 吧外) 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 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6.为支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自2 0 1 0 年 5 月 2 5 日免征城市 维护建设税。 7.自2 0 0 4 年 1 月 1 日起,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 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 3 0 % 以 上,并与其签订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 ,3 年内免征 城市维护建设税。 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商业零售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 的城镇退役 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 0 % 以上,并与其签订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以上民政部门认定, 税务机关审核,3 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国办发〔2004〕1 0 号文件下发后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 、娱 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 年内免征城市 维护建设税。
附加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的区域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 征税范围 税法规定征收“三税”的其他地区。
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1、纳税单位和个人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一律按其 纳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县政府设在城市市区,其在市区办
消费税
应税消费品Fra Baidu bibliotek数量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 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 消费品数量;
4、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 进口征税数量。
1、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 费品的,不纳税;
消费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 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 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 当天。
3、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 的当天。
4、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的企业,按照市区的规定税率计算纳税。纳税人所在地为工矿区 的,应根据行政区划分别按照7%、5%、1%的税率缴纳城市维 护建设税。
2、代征代扣城市维护建设税,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 (代征代扣方所在地适用税率)。
3、流动经营无固定纳税地点,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
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税额。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